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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外交部: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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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2日 (三) 04:34的版本

斷交部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英語)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外交部部徽
基本信息
所屬部門行政院
年度預算額新臺幣262.82億元(2018年)
授權法源行政院組織法、外交部組織法
主要官員
部長吳釗燮
政務次長謝武樵徐斯儉
常務次長劉德立
主任秘書蔡明耀
任命者總統行政院院長
組織編制
內部單位12司、5處、3委員會
附屬機關領事事務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2中介團體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12年1月
聯絡信息

外交部大樓
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建國里4鄰凱達格蘭大道2號25°02′20″N 121°30′59″E / 25.03894°N 121.5163°E / 25.03894; 121.5163
電話886-2-2348-2999
網站www.mofa.gov.tw

外交部中華民國有關涉外事務之最高主理機構。《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四十一條明定:「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明確指出中華民國之外交政策方針之基本精神與原則,外交部據以做為爭取並維護國家最高利益之圭臬。

沿革

  • 1861年3月11日,清朝自強運動中掌理最高外交事務的官方機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成立,是為中國外交現代化之開端。此日也是外交部之部慶日[1][2][3]
  • 1901年,清末新政開始,將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改組為「外務部」。
  • 1912年1月,中華民國成立後,將原清朝外務部改組成立「外交部」於南京市理藩部因各族平等原則而裁撤。
  • 1931年4月,成立駐臺北總領事館。(於1938年2月閉館)
  • 1935年6月,由上海市華蓋建築師事務所設計興建三層鋼筋混凝土建築,作為外交部部址
  • 中國抗日戰爭時期,外交部隨中央政府遷至重慶市(今重慶人民公園)內辦公[4]。南京外交部原址則被侵華日軍當作中國派遣軍總司令部。
  • 1961年,成立「先鋒案執行小組」專責派遣農耕隊前往非洲邦交國,1962年擴編為「中非技術合作委員會」。
  • 1969年,成立「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訓練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前身)。
  • 1972年,「中非技術合作委員會」與「外交部海外技術合作委員會」合併為「海外技術合作委員會」。
  • 1972年12月2日,行政院設立「亞東關係協會」負責與日本關係事務。
  • 1979年3月1日,行政院設立「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負責與美國關係事務,業務由外交部辦理。
  • 1989年,成立「海外經濟合作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
  • 1992年,原領事事務司擴編為「領事事務局」。
  • 1993年,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2012年2月3日修正公布時改名《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設立政風處,並於同年設立「國會聯絡組」以加強與國會聯繫之工作。
  • 1996年7月1日,「海外技術合作委員會」與「海外經濟合作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合併改組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
  • 2000年,設立「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委員會」,以協助國內非政府組織積極參與國際活動,做為國內非政府組織從事涉外事務及活動之重要管道。
  • 2005年10月18日,設立直屬外交部部長的一級單位「日本事務會」(任務編組),外交部部長陳唐山擔任首任召集人,亞東關係協會秘書長羅坤燦擔任首任執行長;但其並非《外交部組織法》法定單位[5],且其職責與亞太司及亞東關係協會重疊,至2008年裁撤。
  • 2011年11月14日,修訂《外交部組織法》和所屬機關組織法。
  • 2012年5月20日,行政院新聞局裁撤後,外交部承接其國際新聞業務。9月1日,依新版的《駐外機構組織通則》開始將駐外人員之行政職稱統一以正式官銜訂定,駐外機構(大使館與代表處)之館長均稱大使,解決原先大使館、總領事館、代表處、辦事處人員職稱複雜、容易混淆的問題[6]。9月3日,外交部相關部門組織調整,並整併其他區域及業務部門;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亞東關係協會亦改隸該部。
  • 2017年10月27日,立法院修法,通過臨時提議,將移民署由內政部移置外交部,改制後成為外交部國境事務局通稱(國際事務局)。

組織編制

外交部內部單位組織依據行政機關單位編制可分為業務單位、事務單位、輔助單位、附屬單位(附屬機關),其中業務單位多以地理區域編列,亦稱地域司。地域司負責掌理關於該區域國家之政治、通商、經濟財政及文化、軍事外交、本國僑民及關於轄區區域性組織等事項;事務司則負責部內行政及其他相關事務;另外還設有中部、南部、東部及雲嘉南四個區域辦事處及其他特別單位。

  • 外交部部長
    • 外交部次長政務次長兩名、常務次長一名)
      • 主任秘書(一名,職等同參事及司處長)
      • 參事(四至八名,職等同主秘及司處長)

內部單位

附屬機關(構)

駐外機構

  • 17個大使館
  • 2個領事館(駐汕埠領事館、駐東方市領事館)
  • 56個駐外國或國際組織代表處
  • 1個駐國際組織代表處(駐比利時代表處,兼為駐歐盟代表處)
  • 1個駐國際組織代表團(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
  • 34個駐外國城市辦事處

其他組織

歷任首長

南京臨時政府外交部外交總長
任 次 姓 名 上任日期 離任日期
  王寵惠 1912年1月3日 1912年3月10日

辦公廳舍

外交部大厅

外交部本部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凱達格蘭大道二號,座落於博愛特區之內,為建築大師王大閎設計,落成於1972年。鄰近總統府二二八和平公園國家圖書館中正紀念堂等重要機關與設施;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近捷運小南門站;領事事務局位於濟南路上的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北棟;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位於仁愛路敦化南路圓環邊,原作為菲律賓大使館。

注釋

  1. ^ 唐有壬擔任次长。
  2. ^ 行政院院長身分兼任。
  3. ^ 2005年改回本姓,稱蔣孝嚴

參考文獻

  1. ^ 外交部辦理「百年傳承 走出活路-中華民國外交史料特展」預展. 外交部. 2011-03-10 [2011-03-14] (中文(臺灣)). [永久失效連結]
  2. ^ 百國免簽 就差一步了. 聯合報. 2011-03-12 [2011-03-14] (中文(臺灣)). 
  3. ^ 外交部為自己慶生. 遠見雜誌. 1999-04 [2011-03-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25) (中文(臺灣)). 
  4. ^ 陪都遗址溯踪 - 国民政府外交部遗址 互联网档案馆存檔,存档日期2010-12-12.,三峡博物馆,2010-1-21
  5. ^ 胡立宗. 外交部設日本事務會. 台灣蘋果日報. 2005-10-19 [2016-02-08] (中文(臺灣)). 
  6. ^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中央通訊社,2012/08/31

外部連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