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钢事件: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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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杂志评论称:从通钢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现有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造成的财产归属混乱。《[[国有资产法]]》绕过财产所有人擅自把财产处分权赋予国资委,显然是违背了宪法和财产法的精神。<ref>{{cite news| language =| author =| coauthors =| url =http://futures.zgjrw.com/News/2009916/Futuresmarket/422469558400.shtml| title =“通钢事件”背后的国资迷局| work =《中国经济》杂志| publisher =中国金融网| pages =| date =| accessdate =}}{{dead link|date=2018年4月 |bot=InternetArchiveBot |fix-attempted=yes }}</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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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新闻周刊报道引用[[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教授的评论称: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以及劳资力量对比的日益悬殊,工人在企业中的参与权逐渐弱化。由于利益表达渠道不畅,在上访、告状收效甚微的情况下,工人们逐渐意识到了集体行动的力量。由于中国的劳资关系和劳资矛盾处理的不规范和中国劳工政策尚待完善,中国的劳资关系处理已经出现暴力化倾向。而通钢事件之所以是中国劳动关系发展过程中的标志性事件,就在于这一事件具备了上述的特征。<ref>{{cite news| language =| author =杨琳| coauthors =| url =http://gonghui.shmtu.edu.cn/article.aspx?id=3225| title =通钢事件悲剧背后:工人缺乏利益表达渠道| work =《瞭望》新闻周刊第32期| publisher =| pages =| date =2009-08-10| accessdate =| deadurl =yes| archiveurl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60304200058/http://gonghui.shmtu.edu.cn/article.aspx?id=3225| archivedate =2016-03-04}}</ref> |
#《[[瞭望]]》新闻周刊报道引用[[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教授的评论称: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以及劳资力量对比的日益悬殊,工人在企业中的参与权逐渐弱化。由于利益表达渠道不畅,在上访、告状收效甚微的情况下,工人们逐渐意识到了集体行动的力量。由于中国的劳资关系和劳资矛盾处理的不规范和中国劳工政策尚待完善,中国的劳资关系处理已经出现暴力化倾向。而通钢事件之所以是中国劳动关系发展过程中的标志性事件,就在于这一事件具备了上述的特征。<ref>{{cite news| language =| author =杨琳| coauthors =| url =http://gonghui.shmtu.edu.cn/article.aspx?id=3225| title =通钢事件悲剧背后:工人缺乏利益表达渠道| work =《瞭望》新闻周刊第32期| publisher =| pages =| date =2009-08-10| accessdate =| deadurl =yes| archiveurl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60304200058/http://gonghui.shmtu.edu.cn/article.aspx?id=3225| archivedate =2016-03-04}}</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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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1日 (五) 06:26的版本
“通钢7.24事件”是指2009年7月24日,中国吉林省通化市通钢集团通化钢铁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通钢)部分职工反对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该事件导致当天工厂停产,国企通化钢铁集团控股的民营企业总经理陈国君被抗议者群殴致死。
起因
- 2005年,通钢股权改制方案实施,下岗和提前退休的人数超过万人。引起大量上访。[1]
- 2008年冬季,通钢职工和家属住宅长达20多天未供暖,引发通钢职工强烈不满。[1]
- 根据吉林省国资委指示在通刚集团参股65%的大型民营控股公司建龙集团2005年已在通钢参股。在通钢亏损上亿元的情况下,建龙集团今年3月退出通钢,但后来由于钢材市场回暖,通钢扭亏为盈盈利不断攀升,建龙集团再次提出参股,此举激怒了通钢职工和退休人员,致使事态失控。[2]
群体性事件
- 2009年7月22日
- 2009年7月23日
- 上午在通钢公司,吉林省国资委部分领导、建龙集团部分高管到召开通钢重组大会,当即遭到近百名通钢公司员工的包围抗议。当晚,厂家属区发现大量小字报:召集群众第二天早8:00到广场聚集。[3]
- 2009年7月24日
- 8时35分,通钢在公司后五楼召开干部大会,宣布由张志祥担任新通钢董事长,由李明东担任总经理,由崔杰担任党委书记,由陈国君担任通化钢铁总经理。[5]同时,上千名通钢公司职工和职工家属在通钢办公大楼前集会,高举“建龙侵害国有资产,从通钢滚出去”等标语,高喊“建龙滚出去”等口号。聚集人员开始通过厂区1号门涌向生产区。[3]
- 9时30分,吉林省国资委工作组人员传回“铁路运输线被堵,铁水运不出去,将导致1号、2号、3号高炉休风,进而会导致二炼分厂停产”的消息。[5]
- 10时01分,现场的通化市政府领导的随行人员遭到殴打,无法工作。[5]
- 11时5分,现场劝解无奏,1至6号炉休风停炉。[5]
- 11时30分,建龙集团派驻人员陈国君被围殴。一些人对他进行了第一次殴打,陈国君躲进焦化厂旧办公楼二楼化验室。[5]
- 16时38分左右,聚集人群撞开焦化厂旧办公楼二楼办公室房间的防盗门,搜出陈国君,实施第二次殴打。现场的防暴警察在接到命令后,多次试图冲过人群救人未果。[5]
- 15时30分,吉林省国资委工作组经过与省级领导请示沟通,决定暂缓执行与建龙集团的合作。[5]
- 17时15分,吉林省国资委主任李来华在遭到聚集人群石块攻击的情况下,向聚集人群,宣布终止建龙集团重组并控股通钢集团的决定。[5]
- 19时,现场聚集人数已达万人,7个高炉已经全部停产,厂区五个门已被封堵。建龙集团人员收到陈国君电话求助,称已经被殴打,请求尽快营救。[5]
- 19时56分,吉林省国资委《关于终止建龙集团增资扩股通钢集团的通知》的正式文件印刷后向人群发放,但医务人员仍然无法接近陈国君进行抢救。[5]
- 23时,白山市警察抢起陈国君,迅速从2号门撤退。陈国君被送至通化市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5]
- 晚間电视台发布公告称:“根据广大职工愿望,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建龙将永不参与通钢重组,希望广大职工保持克制,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尽快撤离。”至夜,通钢恢复生产,鞭炮齐鸣。[5]
后续报道
- 2009年8月5日,通钢集团董事长安凤成被免职,同时崔杰被任命为通钢集团党委书记,通化原分管工业的副市长巩爱平出任通钢董事长。[4]
- 2010年4月15日,原通钢总经理陈国君遇害案的被告人,通钢第二炼钢厂工人纪宜刚作为本案唯一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6]
- 2010年7月16日,首钢宣布以25亿元现金获得通钢77.59%的股权,从而控股通钢。[7]
评论和影响
- 官方聲明:
- 7月24日,企业个别内退人员及退休人员有抵触情绪,制造谣言,利用一些人员,特别是非在岗人员“国有情结”较深,对通钢集团现状与长远发展,特别是即将实行大型化改造需要大量资金,所面临困难不了解的情况,激化企业原有矛盾,鼓动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员,在办公区内聚集,人员一度达到千余人,冲击生产区,堵塞原料运输线,造成部分高炉休风,危及焦化等分厂正常生产。有些人挑拨、煽动群众不满情绪,将矛盾集中在建龙集团派驻通化钢铁股份公司总经理陈国军身上,对其进行围堵,将其打伤流血不止,并作为人质挟持。
- 在此情况下,建龙集团提出立即终止执行增资扩股方案。吉林省政府工作组考虑为尽快救出被扣押人质,保护其生命安全,防止事态扩大,避免酿成更大流血事件,同意终止实施建龙集团增资扩股通钢集团方案,并立即向职工宣布。但极少数人在焦化厂宿舍找到陈国君后,对其进行殴打,并继续煽动不明真相人员,对宿舍及抢救道路进行封堵,不准医护人员进入宿舍对其进行救治,阻止公安干警对其救援。后经吉林省国资委、通化市政府主要领导利用扩音喇叭,向围堵群众宣布终止建龙集团增资扩股决定,让大家放出人质,退离现场后,大部分人员离去,但仍有少数人员不准他人进室救治已经奄奄一息的陈国军。在此情况下,吉林省委、省政府领导、省政府工作组,通化市委、市政府以及省市公安部门认真研究解救措施和方案,紧急调动必要警力,强行进入焦化厂宿舍,将陈国军抢救出来。23时,陈国军因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正在调查中。
- 建龙集团对通钢集团增资扩股方案,是在通钢集团已经实施改制,员工身份全部转换,并在各主要股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履行了相关审核、审批手续。方案的实施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 事情发生后,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王珉和省长韩长赋多次及时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并委托省委副书记王儒林、分管副省长王祖继赶赴现场指导处置。经过省政府工作组、通化市委市政府、省市公安部门及通钢集团的积极努力,目前,事态已经得到控制,职工群众情绪平稳,通化钢铁股份公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正常。[8]
- 其他評論:
- 《中国经济》杂志评论称:从通钢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现有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造成的财产归属混乱。《国有资产法》绕过财产所有人擅自把财产处分权赋予国资委,显然是违背了宪法和财产法的精神。[9]
- 《瞭望》新闻周刊报道引用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教授的评论称: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以及劳资力量对比的日益悬殊,工人在企业中的参与权逐渐弱化。由于利益表达渠道不畅,在上访、告状收效甚微的情况下,工人们逐渐意识到了集体行动的力量。由于中国的劳资关系和劳资矛盾处理的不规范和中国劳工政策尚待完善,中国的劳资关系处理已经出现暴力化倾向。而通钢事件之所以是中国劳动关系发展过程中的标志性事件,就在于这一事件具备了上述的特征。[10]
参考文献
- ^ 1.0 1.1 通钢改制之殇. 腾讯网qq新闻.
- ^ 终止重组 通化钢铁企业复工. VOA.
- ^ 3.0 3.1 3.2 陈国军之死:建龙退出通钢事件调查.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1-20).
- ^ 4.0 4.1 建龙重组通钢集团再调查:存企业文化及利益冲突. 中新网.
- ^ 5.00 5.01 5.02 5.03 5.04 5.05 5.06 5.07 5.08 5.09 5.10 5.11 吉林通钢事件始末:砖头钢块齐飞 警察冲不进去. 搜狐.
- ^ 通钢事件的“句号”. 网易新闻.
- ^ 通钢花落首钢. 搜狐财经.
- ^ 通钢重组引发群体事件 吉林省举行新闻发布会. 吉林省国资委 (人民网).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8-04).
- ^ “通钢事件”背后的国资迷局. 《中国经济》杂志 (中国金融网).[永久失效連結]
- ^ 杨琳. 通钢事件悲剧背后:工人缺乏利益表达渠道. 《瞭望》新闻周刊第32期. 2009-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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