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縣道140號:修订间差异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无编辑摘要
标签移动版编辑 移动应用程序编辑 Android应用编辑
第14行: 第14行:
|End=[[台中市]][[和平區]]雙崎路口
|End=[[台中市]][[和平區]]雙崎路口
}}
}}
'''縣道140號 南房-卓蘭''',[[台灣]]一條橫貫於[[苗栗縣]]南部的[[台灣縣道|縣道]]{{#tag:ref|本路線橫跨於台中市與苗栗縣,但適用《[[s:公路法 (民國105年立法106年公布)|公路法]]》第二條定位哪一類道路是依《公路法》第四條第五項最近(2013年7月3日)修正,條文明定:「第一項公路路線系統之制定,公路主管機關應依第二條定義,並按其功能及設計標準擬訂;其分類基準,由交通部定之<ref>{{cite web|url=http://www.president.gov.tw/PORTALS/0/BULLETINS/PAPER/PDF/7093-3.PDF|title=公路法增訂第六十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至第六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七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七條之一、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二條之一及第六十七條條文|work=總統府公報|publisher=中華民國總統府|date=2013-07-03|language=zh-tw|accessdate=2017-12-14}}</ref>」,可知依交通部公告生效為基準。據2013年10月2日公告,其名仍稱「縣道140線」,故本路線被交通部定位為「縣道」<ref name="motc"/>。|group=注}},故有'''苗栗南橫公路'''{{#tag:ref|《自由時報》使用「苗栗南橫公路」稱之來報導<ref>張勳騰,[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644828 〈北部〉《打通苗南》苗栗南橫公路 卓蘭至三義矮山段通車],自由時報,2013-01-09,[2014-04-27查閱]。</ref>。|group=注}}與'''苗栗縣南橫公路'''{{#tag:ref|《中國時報》使用「苗栗縣南橫公路」稱之來報導<ref>陳慶居、黎薇,[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30630000361-260107 南橫卓蘭至三義段 全線通車],中時電子報,2013-06-30,[2014-09-18查閱]。</ref>。|group=注}}之稱號。其前身為'''縣道130甲號'''、'''中苗6線'''、'''苗58線'''等三線,經整編之後,串聯起苑裡、三義、卓蘭三鄉鎮,構成一條全線沿[[大安溪]]北岸而行的東西向公路。路線西起苗栗縣[[苑裡鎮]]之[[台61線]][[房裡交流道]],於[[三義鄉 (台灣)|三義鄉]][[火炎山 (苗栗縣)|火炎山]](新)義里大橋北端與[[台13線]]交會,再於[[卓蘭鎮]][[卓蘭大橋]]北端與[[台3線]]交會、東迄[[台中市]][[和平區 (台灣)|和平區]]雙崎中47線鄉道路口,全長共計34.748公里<ref name="motc"/>。
'''縣道140號 南房-卓蘭''',[[台灣]]一條橫貫於[[苗栗縣]]南部的[[台灣縣道|縣道]]{{#tag:ref|本路線橫跨於台中市與苗栗縣,但適用《[[s:公路法 (民國105年立法106年公布)|公路法]]》第二條定位哪一類道路是依《公路法》第四條第五項最近(2013年7月3日)修正,條文明定:「第一項公路路線系統之制定,公路主管機關應依第二條定義,並按其功能及設計標準擬訂;其分類基準,由交通部定之<ref>{{cite web|url=http://www.president.gov.tw/PORTALS/0/BULLETINS/PAPER/PDF/7093-3.PDF|title=公路法增訂第六十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至第六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七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七條之一、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二條之一及第六十七條條文|work=總統府公報|publisher=中華民國總統府|date=2013-07-03|language=zh-tw|accessdate=2017-12-14}}</ref>」,可知依交通部公告生效為基準。據2013年10月2日公告,其名仍稱「縣道140線」,故本路線被交通部定位為「縣道」<ref name="motc"/>。|group=注}},故有'''苗栗南橫公路'''{{#tag:ref|《自由時報》使用「苗栗南橫公路」稱之來報導<ref>張勳騰,[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644828 〈北部〉《打通苗南》苗栗南橫公路 卓蘭至三義矮山段通車],自由時報,2013-01-09,[2014-04-27查閱]。</ref>。|group=注}}與'''苗栗縣南橫公路'''{{#tag:ref|《中國時報》使用「苗栗縣南橫公路」稱之來報導<ref>陳慶居、黎薇,[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30630000361-260107 南橫卓蘭至三義段 全線通車],中時電子報,2013-06-30,[2014-09-18查閱]。</ref>。|group=注}}之稱號。其前身為'''縣道130甲號'''、'''中苗6線'''、'''苗58線'''等三線,經整編之後,串聯起苑裡、三義、卓蘭三鄉鎮,構成一條全線沿[[大安溪]]北岸而行的東西向公路。路線西起苗栗縣[[苑裡鎮]]之[[台61線]][[房裡交流道]],於[[三義鄉 (台灣)|三義鄉]][[火炎山 (苗栗縣)|火炎山]](新)義里大橋北端與[[台13線]]交會,再於[[卓蘭鎮]][[卓蘭大橋]]北端與[[台3線]]交會、東迄[[台中市]][[和平區 (台灣)|和平區]]雙崎中47線鄉道路口,全長共計34.748公里<ref name="motc"/>。
[[File:Highway 61.jpg|thumb|台61線房裡交流道與縣道140號]]


==行經行政區域==
==行經行政區域==

2018年9月22日 (六) 02:39的版本

中華民國縣道/市道140號
苗栗南橫公路
中華民國縣道/市道140號的路線圖
道路信息
道路總長Module:Math第181行Lua错误:attempt to perform arithmetic on a nil value
  • 起點
  • 終點
起點苗栗縣苑裡鎮房裡
終點台中市和平區雙崎路口
公路系統
中華民國縣道
中華民國市道

縣道140號 南房-卓蘭台灣一條橫貫於苗栗縣南部的縣道[注 1],故有苗栗南橫公路[注 2]苗栗縣南橫公路[注 3]之稱號。其前身為縣道130甲號中苗6線苗58線等三線,經整編之後,串聯起苑裡、三義、卓蘭三鄉鎮,構成一條全線沿大安溪北岸而行的東西向公路。路線西起苗栗縣苑裡鎮台61線房裡交流道,於三義鄉火炎山(新)義里大橋北端與台13線交會,再於卓蘭鎮卓蘭大橋北端與台3線交會、東迄台中市和平區雙崎中47線鄉道路口,全長共計34.748公里[1]

File:Highway 61.jpg
台61線房裡交流道與縣道140號

行經行政區域

苗栗縣
台中市

交流道

歷史

1994年中苗6線鄉道改編升格為縣道130甲 南房-三義,全長12.935公里。2004年1月15日,起點延伸至台61線,並改編為縣道140號 南房-三義。2013年6月29日,三義至卓蘭大橋之路段通車,全長共計10.6公里,與西段原有縣道140號串聯,構成了苑裡、三義、卓蘭等三鄉鎮的一條橫向交通動線,因而稱為「苗栗南橫公路」或「苗栗縣南橫公路」[5]。2013年10月2日公告,將三義至卓蘭新闢路段納入,訖點延長至卓蘭與台中市和平區中47線鄉道銜接處[1]。路線調整後,路線名稱改為南房-卓蘭,里程增加為34.748公里[1]

外部連結

注解

  1. ^ 本路線橫跨於台中市與苗栗縣,但適用《公路法》第二條定位哪一類道路是依《公路法》第四條第五項最近(2013年7月3日)修正,條文明定:「第一項公路路線系統之制定,公路主管機關應依第二條定義,並按其功能及設計標準擬訂;其分類基準,由交通部定之[2]」,可知依交通部公告生效為基準。據2013年10月2日公告,其名仍稱「縣道140線」,故本路線被交通部定位為「縣道」[1]
  2. ^ 《自由時報》使用「苗栗南橫公路」稱之來報導[3]
  3. ^ 《中國時報》使用「苗栗縣南橫公路」稱之來報導[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