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道140號: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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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道140號 南房-卓蘭''',[[台灣]]一條橫貫於[[苗栗縣]]南部的[[台灣縣道|縣道]]{{#tag:ref|本路線橫跨於台中市與苗栗縣,但適用《[[s:公路法 (民國105年立法106年公布)|公路法]]》第二條定位哪一類道路是依《公路法》第四條第五項最近(2013年7月3日)修正,條文明定:「第一項公路路線系統之制定,公路主管機關應依第二條定義,並按其功能及設計標準擬訂;其分類基準,由交通部定之<ref>{{cite web|url=http://www.president.gov.tw/PORTALS/0/BULLETINS/PAPER/PDF/7093-3.PDF|title=公路法增訂第六十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至第六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七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七條之一、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二條之一及第六十七條條文|work=總統府公報|publisher=中華民國總統府|date=2013-07-03|language=zh-tw|accessdate=2017-12-14}}</ref>」,可知依交通部公告生效為基準。據2013年10月2日公告,其名仍稱「縣道140線」,故本路線被交通部定位為「縣道」<ref name="motc"/>。|group=注}},故有'''苗栗南橫公路'''{{#tag:ref|《自由時報》使用「苗栗南橫公路」稱之來報導<ref>張勳騰,[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644828 〈北部〉《打通苗南》苗栗南橫公路 卓蘭至三義矮山段通車],自由時報,2013-01-09,[2014-04-27查閱]。</ref>。|group=注}}與'''苗栗縣南橫公路'''{{#tag:ref|《中國時報》使用「苗栗縣南橫公路」稱之來報導<ref>陳慶居、黎薇,[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30630000361-260107 南橫卓蘭至三義段 全線通車],中時電子報,2013-06-30,[2014-09-18查閱]。</ref>。|group=注}}之稱號。其前身為'''縣道130甲號'''、'''中苗6線'''、'''苗58線'''等三線,經整編之後,串聯起苑裡、三義、卓蘭三鄉鎮,構成一條全線沿[[大安溪]]北岸而行的東西向公路。路線西起苗栗縣[[苑裡鎮]]之[[台61線]][[房裡交流道]],於[[三義鄉 (台灣)|三義鄉]][[火炎山 (苗栗縣)|火炎山]](新)義里大橋北端與[[台13線]]交會,再於[[卓蘭鎮]][[卓蘭大橋]]北端與[[台3線]]交會、東迄[[台中市]][[和平區 (台灣)|和平區]]雙崎中47線鄉道路口, |
'''縣道140號 南房-卓蘭''',[[台灣]]一條橫貫於[[苗栗縣]]南部的[[台灣縣道|縣道]]{{#tag:ref|本路線橫跨於台中市與苗栗縣,但適用《[[s:公路法 (民國105年立法106年公布)|公路法]]》第二條定位哪一類道路是依《公路法》第四條第五項最近(2013年7月3日)修正,條文明定:「第一項公路路線系統之制定,公路主管機關應依第二條定義,並按其功能及設計標準擬訂;其分類基準,由交通部定之<ref>{{cite web|url=http://www.president.gov.tw/PORTALS/0/BULLETINS/PAPER/PDF/7093-3.PDF|title=公路法增訂第六十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至第六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七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七條之一、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二條之一及第六十七條條文|work=總統府公報|publisher=中華民國總統府|date=2013-07-03|language=zh-tw|accessdate=2017-12-14}}</ref>」,可知依交通部公告生效為基準。據2013年10月2日公告,其名仍稱「縣道140線」,故本路線被交通部定位為「縣道」<ref name="motc"/>。|group=注}},故有'''苗栗南橫公路'''{{#tag:ref|《自由時報》使用「苗栗南橫公路」稱之來報導<ref>張勳騰,[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644828 〈北部〉《打通苗南》苗栗南橫公路 卓蘭至三義矮山段通車],自由時報,2013-01-09,[2014-04-27查閱]。</ref>。|group=注}}與'''苗栗縣南橫公路'''{{#tag:ref|《中國時報》使用「苗栗縣南橫公路」稱之來報導<ref>陳慶居、黎薇,[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30630000361-260107 南橫卓蘭至三義段 全線通車],中時電子報,2013-06-30,[2014-09-18查閱]。</ref>。|group=注}}之稱號。其前身為'''縣道130甲號'''、'''中苗6線'''、'''苗58線'''等三線,經整編之後,串聯起苑裡、三義、卓蘭三鄉鎮,構成一條全線沿[[大安溪]]北岸而行的東西向公路。路線西起苗栗縣[[苑裡鎮]]之[[台61線]][[房裡交流道]],於[[三義鄉 (台灣)|三義鄉]][[火炎山 (苗栗縣)|火炎山]](新)義里大橋北端與[[台13線]]交會,再於[[卓蘭鎮]][[卓蘭大橋]]北端與[[台3線]]交會、東迄[[台中市]][[和平區 (台灣)|和平區]]雙崎中47線鄉道路口,全長共計34.748公里<ref name="mo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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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Highway 61.jpg|thumb|台61線房裡交流道與縣道14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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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經行政區域== |
==行經行政區域== |
2018年9月22日 (六) 02:39的版本
中華民國縣道/市道140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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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南橫公路 | |
道路信息 | |
道路總長 | Module:Math第181行Lua错误:attempt to perform arithmetic on a nil valu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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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點 | 苗栗縣苑裡鎮房裡 |
終點 | 台中市和平區雙崎路口 |
公路系統 | |
中華民國縣道 中華民國市道 |
縣道140號 南房-卓蘭,台灣一條橫貫於苗栗縣南部的縣道[注 1],故有苗栗南橫公路[注 2]與苗栗縣南橫公路[注 3]之稱號。其前身為縣道130甲號、中苗6線、苗58線等三線,經整編之後,串聯起苑裡、三義、卓蘭三鄉鎮,構成一條全線沿大安溪北岸而行的東西向公路。路線西起苗栗縣苑裡鎮之台61線房裡交流道,於三義鄉火炎山(新)義里大橋北端與台13線交會,再於卓蘭鎮卓蘭大橋北端與台3線交會、東迄台中市和平區雙崎中47線鄉道路口,全長共計34.748公里[1]。
行經行政區域
- 苑裡鎮:房裡0.0k(起點, 台61線房裡交流道)→山柑尾1.334k( 台1線岔路)→ 國道三號苑裡交流道5.450k→山柑6.003k( 市道121號岔路)
- 三義鄉:火炎山14.333k( 台13線義里大橋岔路)→火炎山15.2k(苗52線)→舊義里大橋15.8k →矮山k
- 卓蘭鎮:矮山k →苗豐k →卓蘭大橋25.55k( 台3線岔路) →內灣里k(卓蘭大安溪大峽谷)→東盛k → 白布帆k →白布帆大橋k →苗中縣市界k
交流道
歷史
1994年中苗6線鄉道改編升格為縣道130甲 南房-三義,全長12.935公里。2004年1月15日,起點延伸至台61線,並改編為縣道140號 南房-三義。2013年6月29日,三義至卓蘭大橋之路段通車,全長共計10.6公里,與西段原有縣道140號串聯,構成了苑裡、三義、卓蘭等三鄉鎮的一條橫向交通動線,因而稱為「苗栗南橫公路」或「苗栗縣南橫公路」[5]。2013年10月2日公告,將三義至卓蘭新闢路段納入,訖點延長至卓蘭與台中市和平區中47線鄉道銜接處[1]。路線調整後,路線名稱改為南房-卓蘭,里程增加為34.748公里[1]。
外部連結
注解
參考資料
- ^ 1.0 1.1 1.2 1.3 1.4 公告縣道128線、140線及鄉道苗13線、苗25線、苗29線計5條路線調整. 交通部附件下載區. 交通部. 2013-10-02 [2017-09-22] (中文(臺灣)).
- ^ 公路法增訂第六十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至第六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七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七條之一、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二條之一及第六十七條條文 (PDF). 總統府公報. 中華民國總統府. 2013-07-03 [2017-12-14] (中文(臺灣)).
- ^ 張勳騰,〈北部〉《打通苗南》苗栗南橫公路 卓蘭至三義矮山段通車,自由時報,2013-01-09,[2014-04-27查閱]。
- ^ 陳慶居、黎薇,南橫卓蘭至三義段 全線通車,中時電子報,2013-06-30,[2014-09-18查閱]。
- ^ 南橫公路三義至卓蘭大橋段新闢工程全線通車,苗栗縣政府新聞稿,2013-06-29發布,[2014-04-27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