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三地: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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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3日 (三) 09:18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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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四地是指位於臺灣海峽兩岸,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轄下之中國大陸地區、澳門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及中華民國轄下之台灣地區等四地,因歷史上深受中華文化的影響,當今亦是世界上華人分布最為密集的地區,但近代尤其是1949年後,因各種原因而處於分隔分治、互設邊境的狀態。「兩岸」指臺灣海峽兩邊所對峙的,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效統治的中國大陸,以及由中華民國政府有效統治的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地區以及部分南海諸島;「四地」是將兩岸中的「中國大陸」與「臺澎金馬」外,另外再詳細分出澳門和香港,為特別強調澳門和香港地位的說法,所以澳門和香港是「兩岸」中中國大陸的一部分,並用「四地」來強調它來作區別。
由於澳門和香港位置特殊,在兩岸對峙時期,一直作為第三地(如九二共識,擔當溝通的橋樑及政治的緩衝地帶;當年澳門是往來大陸台灣航班的主要中轉地)。比如,兩岸達成直接通郵或通航以前,幾乎所有的郵件、人員及貨物都是經過澳門轉駁;兩岸的若干商談,包括九二香港會談,在香港進行。
各種簡稱
中港臺、陸港臺[1]、臺港澳、港澳臺、港澳、中港、陸港[2]、港臺、兩岸[a]。
這些簡稱中,“中”和“陆”指中國大陸,“港”指香港,“澳”指澳門,“臺”指臺灣。
在中國大陸,常用「港澳台」來包含香港、澳門及台灣,港澳台會被區別於中國內地。
情况简介
另見
註釋
- ^ 兩岸有時僅是指除港澳外的中國大陸地區和臺澎金馬地區
参考來源
- ^ 陸港台人士發起保釣 總統府:釣島主權不讓步. ETtoday. [2013-11-18].
- ^ 大公报:陆港关系或走向另一个转折点?. [2014-05-12].[永久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