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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詹: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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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詹'''({{bd|279年||331年|catIdx=Y}}),字'''思遠'''<ref>《宣和書譜》誤作詹思遠</ref>,[[汝南]]南頓(今[[項城市]][[南頓鎮]])人。
'''應詹'''({{bd|279年||331年|catIdx=Y}}),字'''思遠'''<ref>《宣和書譜》誤作詹思遠</ref>,[[汝南]]南頓(今[[項城市]][[南頓鎮]])人。曹魏[[侍中]][[應璩]]之孫,[[应秀]]之子


==生平==
==生平==
曹魏[[侍中]][[應璩]]之孫,[[应秀]]之子。應詹生於晉武帝咸寧五年(279年),幼孤,為祖母所養。十余歲時,祖母死去,應詹因悲痛過度,走路用拐杖。後由族人共養,委以資產。長大後以文章著称,气度非凡。司徒[[何劭]]稱他:“君子哉若人!”曾擔任太子的教師。[[韦泓]]“親屬遇饑疫並盡”,至洛陽,依託應詹,“詹與分甘共苦,情若弟兄”<ref>《晉書·應詹傳》</ref>,這是成語「分甘共苦」的典故。
應詹幼孤,為祖母所養。十余歲時,祖母死去,應詹因悲痛過度,走路用拐杖。後由族人共養,委以資產。長大後以文章著称,气度非凡。司徒[[何劭]]稱他:“君子哉若人!”曾擔任太子的教師。[[韦泓]]“親屬遇饑疫並盡”,至洛陽,依託應詹,“詹與分甘共苦,情若弟兄”<ref>《晉書·應詹傳》</ref>,這是成語「分甘共苦」的典故。


[[晉愍帝]]时,應詹督導南平(今[[福建]][[南平市]])、天门、武陵三郡军事,天下大亂,詹境獨全。時百姓有歌曰:“拯我涂炭,惠隆丘阜,润同江海,恩犹父母。”建兴三年,[[陶侃]]与[[杜弢]]相攻,杜弢屡败,杜弢寫信給应詹,自言与詹“共讨乐乡,本同休戚。后在湘中,惧死求生,遂相结聚。倘以旧交之情,为明枉直,使得输诚盟府,厕列义徒,或北清中原,或西取李雄,以赎前愆,虽死之日,犹生之年也!”于是应詹把杜弢的信,转呈给司马睿,并为流民请愿,“宜命使扶纳,以息江、湘之民!”司马睿遂派前南海郡([[广东]][[广州市]])郡长[[王运]],前往接受杜弢投降。
[[晉愍帝]]时,應詹督導南平(今[[福建]][[南平市]])、天门、武陵三郡军事,天下大亂,詹境獨全。時百姓有歌曰:“拯我涂炭,惠隆丘阜,润同江海,恩犹父母。”建兴三年,[[陶侃]]与[[杜弢]]相攻,杜弢屡败,杜弢寫信給应詹,自言与詹“共讨乐乡,本同休戚。后在湘中,惧死求生,遂相结聚。倘以旧交之情,为明枉直,使得输诚盟府,厕列义徒,或北清中原,或西取李雄,以赎前愆,虽死之日,犹生之年也!”于是应詹把杜弢的信,转呈给司马睿,并为流民请愿,“宜命使扶纳,以息江、湘之民!”司马睿遂派前南海郡([[广东]][[广州市]])郡长[[王运]],前往接受杜弢投降。


[[王敦]]之亂平定後,以功封'''观阳侯'''、江州(今[[江西]][[九江市]])刺史。咸和六年(331年)卒<ref>《晋书·成帝紀》作咸和元年:「秋七月癸丑,使持節、都督江州諸軍事、江州刺史、平南將軍、觀陽伯應詹卒。」</ref>。册封镇南大将军,仪同三司。谥曰'''烈'''。有文集三卷<ref>《隋書經籍志》注有鎮南大將軍應瞻集五卷</ref>。
[[王敦]]之亂平定後,以功封'''观阳侯'''、江州(今[[江西]][[九江市]])刺史。[[咸和 (東晉)|咸和]]六年(331年)卒<ref>《晋书·成帝紀》作咸和元年:「秋七月癸丑,使持節、都督江州諸軍事、江州刺史、平南將軍、觀陽伯應詹卒。」</ref>。册封镇南大将军,仪同三司。谥曰'''烈'''。有文集三卷<ref>《隋書經籍志》注有鎮南大將軍應瞻集五卷</ref>。


==子==
==子==

2019年2月7日 (四) 04:45的版本

應詹(279年—331年),字思遠[1]汝南南頓(今項城市南頓鎮)人。曹魏侍中應璩之孫,应秀之子。

生平

應詹幼孤,為祖母所養。十余歲時,祖母死去,應詹因悲痛過度,走路用拐杖。後由族人共養,委以資產。長大後以文章著称,气度非凡。司徒何劭稱他:“君子哉若人!”曾擔任太子的教師。韦泓“親屬遇饑疫並盡”,至洛陽,依託應詹,“詹與分甘共苦,情若弟兄”[2],這是成語「分甘共苦」的典故。

晉愍帝时,應詹督導南平(今福建南平市)、天门、武陵三郡军事,天下大亂,詹境獨全。時百姓有歌曰:“拯我涂炭,惠隆丘阜,润同江海,恩犹父母。”建兴三年,陶侃杜弢相攻,杜弢屡败,杜弢寫信給应詹,自言与詹“共讨乐乡,本同休戚。后在湘中,惧死求生,遂相结聚。倘以旧交之情,为明枉直,使得输诚盟府,厕列义徒,或北清中原,或西取李雄,以赎前愆,虽死之日,犹生之年也!”于是应詹把杜弢的信,转呈给司马睿,并为流民请愿,“宜命使扶纳,以息江、湘之民!”司马睿遂派前南海郡(广东广州市)郡长王运,前往接受杜弢投降。

王敦之亂平定後,以功封观阳侯、江州(今江西九江市)刺史。咸和六年(331年)卒[3]。册封镇南大将军,仪同三司。谥曰。有文集三卷[4]

應詹有二子,應玄官至散骑侍郎,應誕歷六郡太守、龍驤將軍,追贈冀州刺史。

注釋

  1. ^ 《宣和書譜》誤作詹思遠
  2. ^ 《晉書·應詹傳》
  3. ^ 《晋书·成帝紀》作咸和元年:「秋七月癸丑,使持節、都督江州諸軍事、江州刺史、平南將軍、觀陽伯應詹卒。」
  4. ^ 《隋書經籍志》注有鎮南大將軍應瞻集五卷

參考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