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董建華:修订间差异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Easonic留言 | 贡献
无编辑摘要
第20行: 第20行:
| religion= 未知
| religion= 未知
}}
}}
'''董建華'''<span style="font-size:smaller;">,[[大紫荊勳章|大紫荊勳]]</span>('''{{lang|en|Tung Chee-hwa}}'''<ref>董建華的姓名拼音「Tung Chee-hwa」,是以三種[[拼音]]方法組成。其中「Tung」是[[威妥瑪拼音]],「Chee」是[[上海话]]拼音,「Hwa」是[[國語羅馬字]]。</ref>,{{bd|1937年|7月7日|||Tung Chee-hwa}}),籍貫[[浙江]][[舟山]](原[[宁波]][[定海]]县),生於[[上海]]。曾任[[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行政長官]]([[1997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現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副主席。他的妻子是[[董趙洪娉]]。
'''董建華'''<span style="font-size:smaller;">,[[大紫荊勳章|大紫荊勳]]</span>('''{{lang|en|Tung Chee-hwa}}'''<ref>董建華的姓名拼音「Tung Chee-hwa」,是以三種[[拼音]]方法組成。其中「Tung」是[[威妥瑪拼音]],「Chee」是[[上海话]]拼音,「Hwa」是[[國語羅馬字]]。</ref>,{{bd|1937年|7月7日|||Tung Chee-hwa}}),籍貫[[浙江]][[舟山]](原[[宁波]][[定海]]县),生於[[上海]]。曾任[[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行政長官]]([[1997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現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副主席。他的妻子是[[董趙洪娉]]。


董建華於[[1996年]][[12月11日]]在400人的[[推選委員會]]中,擊敗三名對手:[[楊鐵樑]]、[[吳光正]]及[[李福善]],勝出香港特別行政區首屆行政長官競選,同年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委任。在首任五年任期完結後,在沒有其他候選人競逐下,於[[2002年]][[7月1日]]連任,原於[[2007年]]任滿,但在[[2005年]][[3月10日]]以健康理由向中央人民政府請辭,[[3月12日]]獲接納。同日,他就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国政協]]副主席,職位相當於國家領導人級別。他任內曾爆發多場大規模[[示威]]、他的多項政策受到爭議、要求普選的聲音亦轉趨強烈。董建華於[[2006年]][[7月1日]]獲頒[[大紫荊勳章]]。
董建華於[[1996年]][[12月11日]]在400人的[[推選委員會]]中,擊敗三名對手:[[楊鐵樑]]、[[吳光正]]及[[李福善]],勝出香港特別行政區首屆行政長官競選,同年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委任。在首任五年任期完結後,在沒有其他候選人競逐下,於[[2002年]][[7月1日]]連任,原於[[2007年]]任滿,但在[[2005年]][[3月10日]]以健康理由向中央人民政府請辭,[[3月12日]]獲接納。同日,他就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国政協]]副主席,職位相當於國家領導人級別。他任內曾爆發多場大規模[[示威]]、他的多項政策受到爭議、要求普選的聲音亦轉趨強烈。董建華於[[2006年]][[7月1日]]獲頒[[大紫荊勳章]]。

2007年10月22日 (一) 05:23的版本

董建華
Tung Chee-hwa
File:Hkceo1.jpg
第1任
任期
1997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
前任彭定康(香港總督)
继任曾蔭權
个人资料
出生1937年7月7日
中國上海
国籍中國香港
政党
配偶董趙洪娉
职业行政長官
专业商人
宗教信仰未知

董建華大紫荊勳章Tung Chee-hwa[1],1937年7月7日),籍貫浙江舟山(原宁波定海县),生於上海。曾任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1997年7月1日2005年3月12日),現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副主席。他的妻子是董趙洪娉

董建華於1996年12月11日在400人的推選委員會中,擊敗三名對手:楊鐵樑吳光正李福善,勝出香港特別行政區首屆行政長官競選,同年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委任。在首任五年任期完結後,在沒有其他候選人競逐下,於2002年7月1日連任,原於2007年任滿,但在2005年3月10日以健康理由向中央人民政府請辭,3月12日獲接納。同日,他就任全国政協副主席,職位相當於國家領導人級別。他任內曾爆發多場大規模示威、他的多項政策受到爭議、要求普選的聲音亦轉趨強烈。董建華於2006年7月1日獲頒大紫荊勳章

2006年11月10日全國政協副主席的董建華,獲香港科技大學頒授社會科學榮譽博士,以表彰他「為祖國一國兩制的建設作出的貢獻」[2]

背景

董建華是香港已故船王董浩雲的長子。在英國利物浦大學的船塢工程畢業後,曾於美國公司任職,後來回到家族公司東方海外(OOCL)工作,直至擔任香港行政長官。

董建華亦曾是彭定康時期香港行政局成員之一。於1997年當選首任行政長官後辭職。

董建華與趙洪娉育有三名子女(立均、立新、立筠)和九名孫兒。

董建華工餘喜愛閱讀,尤愛讀傳記、歷史、經濟與國際時事書刊;此外,也喜愛運動,如遠足、太極和游泳。早年居於英美兩地,加深了對足球、籃球和美式足球的認識,也培養起濃厚的興趣。

1981年董浩雲逝世,東方海外交予董建華打理。1985年,東方海外瀕臨破產霍英東在1986年注資使其渡過難關。

行政長官時期

任內施政

董建華早期推出多項長遠計劃,涵蓋經濟、教育、醫療、房屋、公務員體制等領域,但多項措施在推行時,除了成效不明顯,亦一舉挑動各個層面的不滿。2000年他在未經公開招標下,將「數碼港計劃」交予盈科數碼動力開發,部分輿論認為事件成為董建華政府的分水嶺,他隨後的政治失誤及對政治改革的保守態度,進一步推使其支持度大幅滑落。2002年董建華民望持續下滑時,他在沒有競選對手願意參選的情況下連任行政長官一職,2003年7月1日,終引發香港約50萬人舉行歷來最大型的反政府示威。雖然中共中央多次表明支持董建華為首的特區政府,但一年後的7月1日,約50萬人再舉行反政府示威,2005年3月10日,董建華以身體不適為由提早離職。

董任內建議/推行之重大計劃包括:

  • 母語教育政策──這項由梁錦松主力推動的計劃,建議全香港所有中學與小學銜接,採用母語教學。所謂「母語教學」,就是採用大多數學生日常生活使用的語言,也就是廣東話作為授課語言,而非英語普通話。這政策被指導致日後香港學生的英語質素下降。
  • 八萬五建屋計劃──1997年宣佈,擬每年興建85,000個房屋單位。但因亞洲金融風暴,樓價中途劇跌愈五成,故未能完成所有擬定房屋建設項目。但董及政府一直並無表明政策改變,直至2000年6月一次記者訪問中,當被問及會否修訂「八萬五」目標時;董才突然表示“八萬五政策自1998年已未再提起,亦已經不再存在”。引來“不提及等同不存在”的笑話。
(註:香港大部分投資為房地產業)
(註2:根據基本市場經濟學供求原則,當供應突然大量超過需求的時候市場就會出現恐慌性抛售而造成不合理降價。很多香港傳媒指出八萬五建屋計劃為樓價下跌的主要原因)忽視價格彈性
(註3:財經政策透明是現代資本主義社會對政府的基本要求)
  • 中藥港計劃──1998年始,擬提高香港中藥的認證能力,及令香港承包更多中藥生意。中藥港雖大作宣傳但成果不著,現在計劃已不知所終。
  • 解散兩個市政局──1999年,政府因為當時九龍市政總署員工偷懶的事件,著令孫明揚暗中籌劃解散市政局區域市政局及其關連政府部門,並重組成日後的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食物環境衛生署。然而在計劃籌備的期間,孫明揚在一次宴會中醉酒,在記者面前漏了口風。在殺局之後,多次因為分工問題使不少衛生問題變得無王管。
  • 數碼港計劃──2000年始,擬興建數碼資訊為主的經濟項目,但大部分資金還是流向房地產。房地產的興建更不採取本港慣用的招標承包方式而轉向私人地產商(「盈科數碼動力」,即今「電訊盈科」)委託協辦。數碼港計劃對經濟增長幫助並不明顯,結果數碼港只變成一地產項目,並交由香港科學園管理。

任內重大政治事件

胡仙案

1998年3月17日廉政公署拘捕星島新聞集團3名現任或前任行政人員,指控他們誇大《英文虎報》和《星期日英文虎報》的發行量,串謀詐騙廣告客戶。星島新聞集團主席胡仙女士被當局認定是串謀者。然而到起訴時,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以認據不足和公眾利益為理由,決定不檢控胡仙。其餘三人則被判處入獄四至六個月。[3]

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明顯地偏袒胡仙,因為其餘被告的起訴書中,起訴的罪行中有「與胡仙合謀」等字眼。當局考慮的「公眾利益」包括一旦胡仙被起訴,星島新聞集團的2000名員工可能會失業。事件被民主派認為是對香港法治的嚴重衝擊,一些人認為星島新聞集團的中資背景及胡仙與中方的關係使她能被免於起訴。但亦有部分團體認為這是合理的決定。[4]

事後,香港大律師公會1999年2月10日發表聲明,對律政司就胡仙案件拒絕尋求獨立的法律意見表示遺憾。在3月5日的聲明中,公會更指責「特區政府最近一連串的行為,令人感到它已將秉行公義必須有目共睹這原則拋諸腦後。律政司司長交代決定不起訴星島集團主席胡仙,並否決向外尋求獨立法律意見的提議,以及她向終審法院申請澄清有關無證兒童一案判詞的手法,便是兩個明顯的例子。特區政府不斷為這些事件的態度辯護,只會深大眾對法律制度能否秉行公義有著猜疑。」[5] 在3月10日,法律界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在立法會提出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不信任動議,但在親政府陣營的反對下遭到否決。

居屋短樁事件

1999年1月,居屋短樁事件首次曝光。廉政公署調查發現,東涌新市鎮第30區第四期工程的商場和停車場工地出現嚴重的偷工減料,有10多根樁柱比合約規定的長度短了近一半,達10多米,整個建築物有潛在的倒塌危險。到了3月,第一期和第三期的居屋的地基也被發現短樁情況。香港房屋委員會指示房屋署進行調查,先後再發現元朗天水圍天頌苑沙田圓洲角愉翠苑葵涌石蔭邨第二期商場都出現嚴重的短樁和偷工減料問題。當中愉翠苑的兩棟居屋有即時倒塌危險,需要拆卸重建,天頌苑也需要進行修補工程。此乃香港公營房屋史上最嚴重的醜聞,有過百人在連串事件中被捕。[6]

房屋署的內部調查中,有18名疏於職守的職員被處分。很多議員和市民都認為房委會和房屋署的官員要為監管不力負上政治責任而辭職,他們把矛頭指向房屋署署長苗學禮和房委會主席王䓪鳴。董建華力保兩人,指王、苗二人一旦呈辭,會引起「行政和法律真空」。[7] 當時香港未實行高官問責制,主要官員都是公務員,他們需要政治中立,不需負上政治責任。後來民主黨在立法會提出對房屋署署長苗學禮和房委會主席王䓪嗚不信任動議,在泛民主派自由黨民建聯(除行政會議成員的譚耀宗外)支持,港進聯棄權。以39票贊成、9票反對、6票棄權、4人缺席投票下獲得通過。王䓪嗚在議案表決前宣佈辭職,但苗學禮則拒絕請辭,繼續留任房屋署署長。但王䓪嗚轉眼間卻出任教育統籌委員會主席,[8] [7]

這次是香港主權移交以來首次有對官員的不信任動議被通過,雖然動議沒有任何約束力,也使政府承受龐大政治壓力,特別是一直被視為「保皇黨」的民建聯、自由黨在事件中因為不同原因「背叛」了政府,更加深行政立法之間的關係僵化。[7]

居港權問題及第一次人大釋法

1999年1月香港終審法院對一宗案件的判決引起居港權爭議。這判決令香港人在中國內地所生的非婚生子女都享有居港權,包括私生子女在內。

根據終審法院對《基本法》第24條的理解,當時的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估計在10年內會有167萬人可從中國內地移居到香港,這將會為香港社會帶來沉重的人口壓力。政府認爭那些移民屬低學歷和低收入,香港的經濟模式又正在趨向知識型,所以那167萬人極有可能會加重政府負擔、拖慢香港經濟轉型和令香港的生活水平倒退。其後多位高官指出為了應付這167萬人,香港未來10年需要興建數目龐大的學校、公屋和醫院。因此,葉劉淑儀聯同當時的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北京尋求人大釋法

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應修改《基本法》以平息爭議。然而,香港特區政府選擇向人大尋求釋法。1999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作出解釋,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只有香港人在內地所生的婚生子女才享有居港權,非婚生子女及出生時父或母仍未成為香港居民的則沒有居港權,而使有權來香港的人數減至20萬。

雖然人大常委會擁有《基本法》最終解釋權,但有香港的法律界人士認為人大釋法有損香港的司法自主。當時一批大律師佩戴黑紗,從終審法院遊行到政府總部,抗議人大釋法。

港大民調風波

由於香港大學公佈的民調顯示董建華的民望不斷下滑,在1999年1月,行政長官辦公室特別助理路祥安,透過當時香港大學校長鄭耀宗及副校長黃紹倫香港大學民意調查研究計劃主任鍾庭耀博士施壓,要求停止發表對特首施政不利的消息,否則會逐漸收緊(即黃紹倫向鍾庭耀說的「陰乾」)民意研究計劃的經費。此舉乃嚴重干預了香港學術自由,在基本法下可能已屬違法。鄭耀宗黃紹倫因此事辭職,路祥安則在董建華的力保下得以留任。董建華雖然沒被證實事件和他有直接關連,但他及特區政府的聲譽亦因此受損。

數碼港事件

在2000年,政府在未經公開招標的情況下,把鋼綫灣臨海優質地皮免地價批與李澤楷盈科拓展,意圖發展成類似美國的矽谷的高科技中心。然而,此舉引起官商勾結的指控,當時各大地產商都強烈不滿,指政府偏坦李嘉誠家族,數十名在商政界有一定地位的地產商人到政府總部與董建華會面表示抗議。事後數碼港變成了地產項目,盈科則獲得豐厚利潤。

陳方安生離職

陳方安生1993年11月29日獲港督彭定康任命為布政司,成為香港公務員之首,地位僅次於總督。然而,在主權移交前,中英雙方在政制發展等問題上出現重大分祈,彭定康被中方指責為「千古罪人」,當時政府高層華人官員在主權移交後被一些左派視為「港英餘孽」,陳方安生更是當中之首。

主權移交後,陳方安生成為特區首任政務司司長,但坊間一直有傳言指董建華和陳方安生存有不和,又與北京在治港政策上不咬弦,結果她在2001年被當時的中國副總理錢其琛「邀請」上北京述職,期間被要求要好好支持行政長官。很多人都認為,陳方安生這次述職其實是被錢其琛召見「問話」和「訓話」,當時陳方安生亦有向錢其琛解釋香港公務員制度的運作。這次述職後,陳方安生宣佈以「私人理由」,提早在2001年4月30日退休,結束長達三十八年又七個月的公職生涯。雖然媒體普遍報導她的辭職是因為和錢其琛的「訓話」有關,但被她加以否認。此外,她和董建華亦否認二人存在不和。2007年6月,陳方安生接受有線新聞訪問時透露,她是因為無法說服董建華放棄推行高官問責制而辭職。[9]

陳方安生退休後,政务司司长一職由曾蔭權接替。

高官問責制

2002年,董建華鑑於第一屆任期中,由於公務員系統對其管治起了很大的阻力。故於其第二屆任期開始前,宣佈在7月1日開始,廢除「公務員治港」方式,推行仿照美國部長制度的「高官問責制」。在問責制下,政務司司長職權被削,由行政長官統攬大權,各問責政策局長直接向董建華負責。有評論認為董建華是因為之前和陳方安生的不和,不希望政務司司長有太大權力。政策推行至今,遭垢病為局長之間各自為政,而局長之權責或過重或過輕。

在政策推行不足三個月,即發生仙股事件,事緣當時的財金官員提議把港交所中股價過低的股份除牌,引發不足一元(俗稱「毫股」和「仙股」)的股災,不少投資者損失慘重。當時有意見認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應下台以示問責,但馬在董建華力保下得之留任。但在2003年再發生多起政治風波,問責制終能體現出其「問責」功能,犯錯及極不受歡迎的局長紛紛因「私人原因」下台,計有因「偷步買車」醜聞的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因「二十三條立法」的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和因「沙士」(SARS,非典型肺炎)事件請辭的前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楊永強等。

公務員減薪及七七大遊行

基本法第23條立法爭議

2002年,政府推出咨詢文件,建議履行基本法規定,立法禁止任何叛國罪、分裂國家行為、煽動叛亂罪、顛覆國家罪及竊取國家機密等涉及國家安全的罪行。當中很多地方引起市民憂慮,擔心出現以言入罪、因知情不報而被定罪等問題,影響到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保障,市民應有的權利被剝削。當中由於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的態度問題,引起市民強烈反感,最後更使將市民自主權移交以來對政府的不滿情緒引爆,導致7月1日有50萬人上街遊行。最終自由黨在自身政治利益的考慮下,決定改變立場反對立法,使法案無法得到足夠票數通過,政府被逼在7月7日宣佈押後提交表決。

在9月5日,董建華宣佈撤回《國家安全(立法條文)條例草案》。

「偷步買車」事件

梁錦松2003年3月5日發表《財政預算案》,大幅增加汽車首次登記稅[10]。但在數日後,被傳媒揭發在宣佈加稅前在1月18日購入一輛凌志房車,但他卻沒有申報利益,有避稅之嫌,涉嫌以權謀私,將來可能要面對法律訴訟[11]。事後梁錦松解釋是「一時大意」、「沒有避嫌」,並將漏徵稅款的雙倍(即是38萬)捐予香港公益金,和公開向市民道歉以平息外界不滿。他亦因此事向董建華提出請辭,但在3月15日董建華認為梁錦松沒有申報利益雖有疏失,但他有「高尚情操」,對他信任,遂決定挽留他。[12]

2003年7月15日廉政公署完成對梁錦松的調查,把報告交給律政司決定是否起訴,並知會行政長官董建華[13]。在7月16日,在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請辭之後,梁錦松隨後亦提出請辭並獲董建華的接納,正式結束了他財政司的生涯[14]

2003年12月15日律政司司長梁愛詩為避嫌將此案交由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自行處理,並毋須向她請示,江樂士諮詢香港的資深大律師祈理士及英國御用大律師韋爾森的意見後,兩位意見屬認為雖然表面證據成立,但不能確立檢控梁錦松「在公職中行為不當」有合理定罪機會,故此根據本港刑事檢控政策的標準,決定不檢控梁錦松[15]

七一大遊行

2003年2004年,香港前後兩次約有五十萬人走上街頭遊行,反對董建華施政。2003年七一大遊行後,迫使《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立法擱置。

維港巨星匯

2003年春季至夏季的SARS事件使香港經濟跌至谷底,市面一片蕭條,失業率升至多年高位,通貨緊縮率升至歷史新高,更創下全球有紀錄以來最低通貨膨脹率,列入了健力氏世界紀錄大全。政府為重振經濟,於2003年5月向立法會申請了10億港元撥款,成立重建經濟活力工作小組,希望透過各種活動,使香港經濟復甦。由於旅遊業是香港經濟支柱之一,小組在香港美國商會建議下,決定在2003年秋季舉辦名為維港巨星匯的大型音樂會,邀請世界各地重量級明星來香港表演,並拍攝成電視節目,在世界各地播出,希望重建香港形像,吸引遊客到香港旅遊。為了讓音樂會順利舉行,政府決定為活動資助最多1億港元(只限活動虧損時),並由美商會及美商會主席詹康信的私人公司承辦巨星匯,政府的投資推廣署協辦。

然而,政府和美商會對活動的監管不力,導致活動舉辦期間出現很多混亂情況,負面新聞不斷,政府付出了1億元,活動卻未能達到預期的效果。首場音樂會的入場率只有3成。在10月,滾石樂隊Atomic Kitten先後宣佈辭演,但後來滾石樂隊又決定依約來港表演,引來傳媒和議員廣泛批評。至於Atomic Kitten的表演則改由Twinst.A.T.u取代,當日所有門票免費派發。[16] 另外,由於有政府資助,承辦商並沒有完全以商業原則來售賣門票,市民能從很多渠道獲得免費贈券[17],使門票銷情更不濟;而為了使入座率提高,美商會則以派發更多贈券的方式來製造萬人空巷的假象,結果成了惡性循環。最終,活動虧蝕了超過1億元,用盡政府的1億元補貼。另外,美商會獲得維港巨星匯的商標、電視特輯的獨家製作權及版權,有效期直到2008年,也引來官商勾結的指控。有關的電視節目於2004年5月在香港和世界各地播放,但收視率並不佳。後來,美商會在2005年決定提早將有關權利交回香港政府。[18]

活動過後,政府和立法會帳目委員會分別成立了調查委員會,審計署也調查了活動有沒有浪費公帑。結果,三方面都得出結論,指政府對活動監管不力,導致浪費了1億元的公帑,而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要為此負上最大責任。在2005年10月,公務員事務局對的紀律研訊中指出,盧維思沒有嚴格審核美商會提出的預算、未有確保門票訂價策略經過嚴格審核,很多重大決定都交由有利益衝突的詹康信負責,令政府蒙受損害,五項不當行為的指控中有一項成立,其餘部分成立,盧被「嚴厲譴責」,另須繳付他近一個月薪金的罰款(即是156,600港元),在其後12個月的薪金中扣除。盧提出上訴,但在2007年1月港府駁回盧維思的上訴。[19] [20]

07和08年雙普選問題

第3次人大釋法

西九龍文娛藝術區計劃

中途辭職

2004年立法會選舉後,民主派大有斬獲。紅灣半島事件使政府招來官商勾結的指控。領匯事件鬧大,儘管有人認為政府應該堅持上市,但政府卻促使領匯臨時停止上市。在當年十二月,董建華在澳門出席澳門回歸五周年向國家主席述職時,董建華被國家主席胡錦濤當著香港高官以及澳門特首何厚鏵前當眾責備,最後,胡要董“總結經驗、查找不足”。董初回港後堅持胡主席這番話的正面影響。但董在翌月卻在壓力下在施政報告中承認錯誤。

董在施政報告發表這段時間,承認自己的錯誤,承認有官商勾結。結果招來行政會議中有意角逐下屆特首者的角力。

剛巧2005年初審計署公佈愉景灣的報告,指愉景灣的發展偏離了原本的渡假用地,但當時的政府卻將之轉變成為地產項目,前布政司鍾逸傑更被質疑涉及其中。引來人們聯想起數碼港事件,因為現在數碼港已由科技建設異變成地產項目,當年政府不招標,直接給予李嘉誠之子的電訊盈科營建。因此社會上一時對「官商勾結」議論紛紛。

政務司司長曾蔭權負責的西九問題,西九問題中,曾蔭權堅持單一招標,營建天幕,被指為來屆參選特首作準備,討好商界(某最大地產商),亦有“能通天庭”的地產商直接向中央告狀,指曾圖利某最大地產商。亦有人籍數碼港事件針對著有商人背景的財政司司長唐英年等等。某行政會議的成員經常向媒體放話,而且更開始向中央各派系探詢能否參選下屆特首。面對這個群雄逐鹿天下的混亂局面,決不能再維持下去。

2005年2月中在傳出董建華將出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副主席並辭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一職。報章傳出現任政務司司長曾蔭權最有機會接任該職。3月2日,除親北京報章(大公報文匯報香港商報)外,全香港報章均大篇幅報道董建華將會獲委任為全國政協副主席後,辭去特區行政長官一職。延至3月10日下午,董建華召開記者會,正式宣佈以身體不適(腳患)為由,已向中央遞辭呈。2005年3月12日,董建華順利當選全國政協副主席,同日獲中央接納其辭職。曾蔭權將署任該職,直至新任行政長官選出為止。

董建華的辭職亦帶來新一波的政治爭論。由於《基本法》沒有明確寫出若行政長官中途出缺,經選舉產生的繼任人任期長度。香港法律界根據普通法制度,指出新產生的行政長官任期應為5年。而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亦承認根據普通法制度,補選的行政長官任期應為5年,但她又指出,與「內地法律專家」商討後,根據「立法原意」以及中央政府的「一貫做法」,繼任人只能執行餘下的任期,而她亦接納了這個觀點,所以補選的行政長官,任期到2007年止,而此舉不會將內地的法律制度引入香港。梁愛詩的言論惹來法律界嘩然,部分法律人士如45條關注組(現公民黨)梁家傑大律師、湯家驊大律師等公開批評梁愛詩朝秦暮楚的立場。

任內評價

批評

董建華就任特首的8年期間,屢次遭受市民批評,並被冠以「老懵董」作為戲稱。他強調會以儒家方式治港,以對抗回歸前在香港為主流的西方文化。然而,他的多項施政,都被視為「好心做壞事」。例如:他認為儒家主張敬老,因此他成立安老事務委員會,以提高長者的生活質素。但另一方面,卻在綜合援助、交通津貼等各項措施削減對長者的資助。除此之外,董建華任內推出多項發展概念,如數碼港中藥港硅港鮮花港、國際設計及時裝中心、紅酒貿易中心商業園等,除了被批評為利益輸送和官商勾結的數碼港外,其餘發展概念直到他離任為止都無一實現,每每在當年施政報告提出後,不出數月就不了了知,因而很多政策皆被批判為「假大空」、「大白象」,施政流於口號化,不設實際。

2001年九月,當國務院總理朱鎔基被問及香港的經濟困境時,他指出香港不應「議而不決,決而不行」。這一句說話,被視為是中央非正式批評香港行政長官董建華的說話。這說話並在以後被重複使用以指責董建華。他們認為這句說話能指出董建華經常圍著一些議題或政策打轉,而久久不能作決定。當決定了這些議題方向或政策時,也沒有持續執行的魄力與不了了之。

任用人才方面,董建華有被指為「剛愎自用,任人為親」。這從港大民調風波事件、以及他的接任人在擴大策略發展委員會後,一群董建華的親信要求(注意:是要求,而不是推薦或自薦)加入策發會的事件可以得見。

董建華執政期間,不少出版社推出「老懵董」系列的漫畫,諷刺董建華的失敗統治。接任董建華擔任行政長官的曾蔭權在上任初期曾以「七年惶恐」來形容董建華當政的七年零八個月[21];民間也有「建華八年」、「建華之亂」等說法。

其他批評包括副學士泡沫、為實踐八萬五建屋計劃而造成的屏風樓問題等。

讚譽

董建華任內被獲較多認同的政策,就有他對推行香港教育改革時所投放的資源,是比過去歷任政府都為多。雖然在改革時所產生的各種衝擊和遺害到現在還尚未完全消除,但這些資源卻使不少本來在1990年代教統局歸類為要逐步取諦的傳統鄉村學校得以改善,並能夠與市區的「名校」爭一日之長短。當中特別是對資訊科技教育所投放的資源,亦大大推動了香港學界的一輪新氣象。這些好的轉變,就連立法會內民主黨的教育政策發言人張文光亦深表推崇。

董建華任內較少人提及的政績是沒有將特首真正管治權力下放給傳統左派人士。正如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蔡子強認為,董建華政績之一是不讓土共弄權,否則香港局面可能更惡劣。[22]縱使左派在董建華執政期間盲目挺董,但他沒有給予甜頭他們,更沒有令他們晉身三司十一局當中。

另一方面,董建華最成功的政績之一是委任有蘭桂坊之父之稱的盛智文出任香港海洋公園主席。在此之前,海洋公園多年來一直虧蝕,設施殘舊,入場人數裹足不前,更有人建議關閉海洋公園以供發展。盛智文出任主席後,為公園進行重新發展計劃,帶來一股生氣。加上港澳個人遊的落實,大量中國內地人士來港旅遊,令海洋公園出現起色,2004至2005財政年度更打破公園開幕以來最高紀錄。即使香港迪士尼樂園建成後,仍不能動搖海洋公園的地位。雖然盛智文是令海洋公園起死回生的人,但沒有當年董建華數番致電,盛智文也不會出任主席。

香港城市大學管理科學系,和香港加拿大商會作了一項調查,發現本港市民最多人認為,教育制度對市民生活質素產生最大影響,可惜的是,受訪者對教育制度的滿意程度僅得五點六分(十分為滿分),在十個可持續發展範疇中得分排名第八。[23]

另外,董建華任內設立「香港科技園公司」亦為他其中一項政績,「香港科技園公司」負責營建香港科學園。儘管出發點與數碼港一樣,但香港科學園沒有異變成地產項目,亦招攬了不少外國科技公司租用香港科學園。同時「香港科技園公司」亦管理大埔、元朗、將軍澳三個工業園(村)。

香港科技大學(科大)於2006年11月10日舉行的第14屆學位頒授典禮上,由科大大學副監督及顧問委員會主席鍾士元博士,代表科大頒授榮譽博士學位予董建華,以表彰他的成就及對社會的貢獻,包括帶領香港由殖民地管治順利過渡到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特區政府及成功落實一國兩制。但部份科大大學生不滿大學的作法,認為他在位時香港民主倒退,經濟低迷,所以於頒授典禮期間在場抗議。

相關文章

注释

  1. ^ 董建華的姓名拼音「Tung Chee-hwa」,是以三種拼音方法組成。其中「Tung」是威妥瑪拼音,「Chee」是上海话拼音,「Hwa」是國語羅馬字
  2. ^ 科大生抗議董建華獲頒榮譽博士, 星島日報, 2006年11月10日
  3. ^ 香港特別行政區1998至99年度大事紀票香港政府, 1999年6月
  4. ^ 就吳靄儀議員提出“對律政司司長不信任”發表意見, 世界婦女運動網站, 1999年3月10日
  5. ^ 吳靄儀議員提出對律政司司長投不信任票議案辯論, 1999年3月10日
  6. ^ 香港居屋“短桩丑闻”始末, 南方網, 2003年1月24日
  7. ^ 7.0 7.1 7.2 探討回歸後行政立法關係僵化之因
  8. ^ 民主政治的新戰場, 明報政情周記, 2000年6月23日
  9. ^ 陳太釋辭職理由 「董拒棄問責制」. 《明報》. 2006年6月21日. 
  10. ^ 政府敗家 苦了大家 香港萬稅, 蘋果日報, 2003年3月6日
  11. ^ 醜聞 阿松偷步買車避稅5萬(註:計算錯誤,事實上是節省了19萬元), 蘋果日報, 2003年3月9日
  12. ^ 梁錦松辭職 董建華挽留, 蘋果日報, 2003年3月16日
  13. ^ 港財政司長梁錦松購車事件餘波未了,大紀元,2003年7月15日
  14. ^ 梁錦松、葉劉淑儀辭職,蘋果日報,2003年7月17日
  15. ^ 梁錦松甩身蘋果日報,2003年12月16日
  16. ^ 政府全力支持美國商會籌辦「維港巨星匯」, 政府新聞網, 2003年10月22日
  17. ^ “維港巨星匯”被指混亂, BBC Chinese, 2003年10月22日
  18. ^ 維港巨星匯獨立調查小組報告, 香港政府, 2004年6月16日
  19. ^ 巨星匯失職盧維思罰15萬, 蘋果日報, 2007年2月9日
  20. ^ 維港巨星匯事件簿, 蘋果日報, 2007年1月27日
  21. ^ 曾蔭權希望市民拋開七年惶恐, 香港電台, 2005年6月18日
  22. ^ 蘋果日報,《出招放箭力爭上游》,2005年3月11日。
  23. ^ 論壇,A30,載香港《蘋果日報》,2006年6月30日。

外部連接

官衔
前任者:
彭定康
英屬香港總督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
1997年-2005年
第1、2屆
繼任者:
曾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