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友血案:修订间差异
无编辑摘要 |
修正筆誤、無效連結和惡作劇 |
||
第5行: | 第5行: | ||
}} |
}} |
||
{{Infobox civilian attack |
{{Infobox civilian attack |
||
|title = |
|title = 劉邦友血案 |
||
|image = |
|image = |
||
|caption = |
|caption = |
||
第25行: | 第25行: | ||
==事發經過== |
==事發經過== |
||
===被害者與涉案人員=== |
===被害者與涉案人員=== |
||
[[被害者]]一共九人:桃園縣長劉邦友、縣長[[機要祕書]] |
[[被害者]]一共九人:桃園縣長劉邦友、縣長[[機要祕書]]徐春國、縣長[[司機]]劉邦明、縣長官邸警衛劉明吉、縣長官邸警衛劉邦亮、縣長官邸[[幫傭]]劉如梅、[[桃園縣議員]]莊順興、桃園縣議員鄧文昌、[[桃園縣政府衛生局]][[技士]]張桃妹。 |
||
民國85年11月21日, 2名歹徒光天化日,潛入當年桃園縣長劉邦友的官邸犯案,他們從早上6點半進入,到8點20離開,2個小時時間壓制9個人行動, 被害者們被兩名身著[[雨衣]]的[[歹徒]]挾持到官邸[[警衛室]]中,以近乎[[槍決]]的方式槍擊[[頭|頭部]],一共開了十三槍(現場發現13個彈孔),結果造成八死一重傷,只有鄧文昌在[[急救]]後死裡逃生。 |
民國85年11月21日, 2名歹徒光天化日,潛入當年桃園縣長劉邦友的官邸犯案,他們從早上6點半進入,到8點20離開,2個小時時間壓制9個人行動, 被害者們被兩名身著[[雨衣]]的[[歹徒]]挾持到官邸[[警衛室]]中,以近乎[[槍決]]的方式槍擊[[頭|頭部]],一共開了十三槍(現場發現13個彈孔),結果造成八死一重傷,只有鄧文昌在[[急救]]後死裡逃生。 |
2019年5月8日 (三) 18:59的版本
劉邦友血案 | |
---|---|
位置 | 台灣桃園縣桃園市(今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今桃園市政府警政大樓)[1] |
日期 | 1996年11月21日 早上8:00-9:00(UTC+8) |
目標 | 不明,疑為桃園縣長劉邦友 |
類型 | 謀殺、屠殺 |
武器 | 槍械、 刀 |
死亡 | 8 |
受傷 | 1 |
主謀 | 不明 |
參與人數 | 超過 2 人(可能) |
劉邦友血案[2]發生於1996年11月21日早晨,桃園縣縣長官邸的一起震驚台灣社會的槍擊殺人案件,造成八死一重傷,其中包括桃園縣長劉邦友本人。劉邦友也因而成為台灣地方自治史上第一位於任內遇害的縣市首長。
事發經過
被害者與涉案人員
被害者一共九人:桃園縣長劉邦友、縣長機要祕書徐春國、縣長司機劉邦明、縣長官邸警衛劉明吉、縣長官邸警衛劉邦亮、縣長官邸幫傭劉如梅、桃園縣議員莊順興、桃園縣議員鄧文昌、桃園縣政府衛生局技士張桃妹。
民國85年11月21日, 2名歹徒光天化日,潛入當年桃園縣長劉邦友的官邸犯案,他們從早上6點半進入,到8點20離開,2個小時時間壓制9個人行動, 被害者們被兩名身著雨衣的歹徒挾持到官邸警衛室中,以近乎槍決的方式槍擊頭部,一共開了十三槍(現場發現13個彈孔),結果造成八死一重傷,只有鄧文昌在急救後死裡逃生。
清晨6點多, 外傭Judy走到大門口拿報紙,瞥見了一名男子坐在警衛室裡頭,但沒有特別注意。7點幫傭劉如梅進入官邸,和Judy準備早餐;7點10分司機劉邦明也來到官邸接縣長上班;機要秘書徐春國在7點35分提著雞湯走進官邸;8點鐘,劉邦友梳洗完畢走下樓,這是Judy見到縣長的最後一面。3分鐘後,2名縣議員鄧文昌、莊順興,以及秘書梁美嬌開車抵達官邸,車子停在大門口外,2位議員走進官邸。梁美嬌則是買完早餐後回到車上休息,緊接著官邸警衛劉邦亮和劉明吉兩人交接輪班,衛生局技正張桃妹則是來拜訪縣長夫人(發生兇案的時間約上午八時,當時劉邦友和徐春國、鄧文昌在場,張桃妹係 縣長夫人彭玉英的好友,一早前往找彭聊天,而彭在二樓佛堂作早課。)。不過這群人最終被集中到2坪不到的警衛室裡。連珠砲似的槍響從警衛室傳來。血案採訪記者張昱傑:「當天早上8點多鐘,我們就接到消息說劉邦友公館發生了命案,一開始的訊息是,聽說是警衛開槍尋短。」獲報第一個趕到現場的桃園縣警局保安隊隊長楊錦瑞,推開半開的劉邦友宅邸大門,乍看空無一人,但當走到大廳往警衛室一看,發現多人躺在血泊當中。
偵查過程
檢警專案小組指出,血案發生後,首先趕抵現場的警方與救護人員發現鄧文昌與其他8名死者倒臥警衛室血泊當中,而鄧文昌就是最靠近門口者,更是頭部中彈唯一還能發出呻吟聲者。鑑識人員到場時,犯罪現場已因急救人員急於搶救被害人而遭破壞。《時報週刊》報導,部分警員於犯罪現場採樣時未戴手套,使現場遭受進一步之破壞。加以歹徒行徑違背一般常理,警方難以判斷兇手是針對何人、何事而來。唯一的倖存者鄧文昌,因腦部嚴重受創,記憶受損,未能作證;另外一位目擊者菲傭 Judy 曾目擊二位兇手曾提了一個手提包。親眼目睹兇手離開的外傭Judy被警方視為重要人證。記者:「兩個人?」Judy:「是。」記者:「男的女的?」Judy:「男的」記者:「多高?」Judy:「大約180幾公分。」另外,鄧文昌的秘書梁美嬌,當時被兩2名歹徒挾持,最後被丟在虎頭山。2名男子一出大門後,便立即竄進縣議員莊順興停放路旁的座車(據指出,兩名穿雨衣的歹徒,押著莊順興搭乘莊議員所有KA-6689 富豪車抵達,由莊議員叫門,騙過兩名保鑣進入,隨即將保鑣制伏 ),其中1名男子開車、另1人在後座押著鄧文昌的秘書梁美嬌,於晚間8時45將梁女載至虎頭山釋放後逃逸。
鄧文昌與莊順興是命案當天上午八時零六分,由側門進入公館。他說,是直接先至廚房,再至客廳,然後走至院子,看見劉邦友的座車,隨後,即被押入警衛室。
梁美嬌問:你在廚房,有沒有看到一個女孩?鄧文昌說:有。梁女再問:女孩是不是菲傭?鄧文昌又點頭。
事實上,鄧文昌與莊順興在廚房所見到的女孩,應是劉邦友的女兒劉燕霏,她在餐廳喝完果汁,外出時,在廚房與二位議員照面,並打招呼。
不過,他記憶中在大廳中未見到他人,也未見到劉邦友夫人,及劉邦友座車停在院中,都符合當時情境。
命案發生後,警方在現場搜獲的彈殼批號,與警用配槍彈殼批號相同,警衛劉明吉的警用九O手槍及子彈六十發則被兇手帶走。當時,外界都認為兇手是持劉明吉的配槍行兇。 據鄧文昌的記憶,兩名殺手都各持一支手槍,長約二十五至三十五公分;專案人員認為,其中一支應是劉明吉的配槍(劉明吉身上有藍波刀刀痕),但發射子彈的應是配有滅音器的另一支,但是使用警用子彈,這可以解釋,何以先前槍殺劉邦友等人時,槍聲未有人聽見,也可印證,鄧文昌被押進警衛室時,已目睹血跡。梁美嬌在被二名兇手開車押解至虎頭山時,指稱,二名兇手都戴著外科手術用手套,並戴著口罩,鄧文昌卻肯定的指出,二名殺手不僅未戴手套,也未戴口罩。對於兇手是否有戴手套,專案人員支持鄧文昌的回憶指證。主要是在命案現場,專案人員蒐集了11枚指紋,可以確定非死者所有,這些跡證,都是兇手所留下的。至於梁美嬌所指,專案人員認為兇手極欲脫離現場,但怕在出門後,被人認出,所以才穿雨衣,戴口罩及手套。
重建凶案現場,警方研判,劉邦友應該認得2名歹徒。因為當時前國大代表林木連曾打電話到宅邸,劉邦友可能正與歹徒「談事情」。沒多久,前大園鄉鄉長劉春生也打電話進入宅邸,雖然接電話的是一位陌生男子,卻可準確說出「林木連」三個字,也知道林木連住在中壢,種種跡象,更印證歹徒對桃園地方人士有一定熟悉度。再從歹徒逃離路線研判,2男對道路、地形相當熟悉,初步排除外傳是「大圈仔」犯案的可能。
後續影響
因為劉邦友血案使人民對李登輝政府處理治安的不信任,導致隔年的桃園縣長補選執政黨中國國民黨候選人方力脩重大挫敗,由民進黨的呂秀蓮入主縣府寶座。而在此案發生後的半年內,台灣又接連發生彭婉如命案、白曉燕命案,被視為台灣治安嚴重敗壞的開端,更間接釀成李登輝政府之政治危機,最終連戰決定辭去閣揆一職。另外,劉邦友血案未能偵破,與忽略犯罪現場保存之重要性有很大關係。
重啟調查
2016年11月,在劉邦友血案20週年前夕,一位秘密證人指稱,當年殺害劉邦友等8人的兇手「老三」其實是外號「老山」的梁姓肉販,另一名兇手綽號「哥哥」。2016年11月16日,檢調單位前往梁姓肉販的住處進行搜索、比對DNA,初步排除梁涉案,將追查「哥哥」下落。[3]
2016年11月20日,劉邦友血案追訴權時效二十年期滿,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以文說,追訴權時效是指「從來沒有被偵辦過的對象」;若是偵辦過程中已被列為嫌疑人,追訴權時效就會延長;檢方會採最寬鬆的標準來認定,專案小組不會因此解散或停止偵辦[4]。
註釋
- ^ 劉邦友血案官邸 改建警政第二辦公大樓
- ^ "九響八命"劉邦友血案. 東森新聞台「關鍵時刻」. 2009-11-10.
- ^ 劉邦友血案重啟調查 起因疑只是「找警衛討賭債」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 ^ 突發中心. 20年未破 劉邦友案追訴期滿. 台灣蘋果日報. 2016-11-21 [2016-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