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帝: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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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6日 (六) 06:47的版本
雍正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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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第5位皇帝 | |||||||||
統治 | 1722年12月20日-1735年10月7日(12年292天) | ||||||||
前任 | 清聖祖玄燁(康熙帝) | ||||||||
繼任 | 清高宗弘曆(乾隆帝) | ||||||||
儲君 | 创始清朝秘密立储制度 皇四子弘历 | ||||||||
出生 | 康熙十七年十月三十日 1678年12月13日 清朝北京紫禁城永和宫 | ||||||||
逝世 |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1735年10月8日)(56歲) 清朝北京圓明園九洲清晏殿 | ||||||||
安葬 | |||||||||
王后 | 孝敬憲皇后乌拉那拉氏 孝聖憲皇后钮祜祿氏 | ||||||||
妃嫔 | |||||||||
皇貴妃 | 敦肃皇贵妃年氏 纯懿皇贵妃耿氏 | ||||||||
妃 | 齊妃李氏 謙妃劉氏 寧妃武氏 | ||||||||
嬪 | 懋嫔宋氏 | ||||||||
贵人 | 郭貴人 李貴人 安貴人 海貴人 張貴人 老貴人 | ||||||||
常在 | 那常在 李常在 春常在 高常在 常常在 顾常在 馬常在 | ||||||||
答应 | 蘇答應 英答應 汪答應 德答應 | ||||||||
位號不明 | 雲惠 伊格格 張格格 | ||||||||
子嗣 | 子: 端亲王弘晖(母孝敬憲皇后) 弘昐(早殤,母齊妃) 弘昀(早殤,母齊妃) 弘时(母齊妃) 乾隆帝弘历(母孝聖憲皇后) 和恭亲王弘昼(母純愨皇貴妃) 福宜(早殤,母敦肅皇貴妃) 怀亲王福惠(母敦肅皇貴妃) 福沛(早殤,母敦肅皇貴妃) 果恭郡王弘曕(母謙妃) 女: 皇長女(早殤,母懋嫔) 和硕怀恪公主(母齐妃) 皇三女(早殤,母懋嫔) 皇四女(早殇,母敦肃皇贵妃) 養女: 和硕淑慎公主(允礽六女,母侧福晋唐氏) 和硕和惠公主(允祥四女,母福晋兆佳氏) 和硕端柔公主(允禄长女,母福晋郭络罗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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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 | 聖祖仁皇帝玄燁 | ||||||||
母親 | 孝恭仁皇后乌雅氏 | ||||||||
首都 | 北京 | ||||||||
皇宮 | 紫禁城 | ||||||||
封爵 | 和硕雍親王 |
雍正帝 | |||
汉语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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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 | 雍正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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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语名称 | |||
傳統蒙文 | ᠨᠢᠶᠢᠷᠠᠯᠲᠤ ᠲᠥᠪ ᠬᠠᠭᠠᠨ | ||
西里尔蒙文 | Найралт Төв хаан | ||
满语名称 | |||
满文 | ᡥᡡᠸᠠᠯᡳᠶᠠᠰᡠᠨ ᡨᠣᠪ ᡥᡡᠸᠠᠩᡩᡳ | ||
穆麟德转写 | Hūwaliyasun Tob hūwangdi | ||
太清转写 | Hvwaliyasun Tob hvwangdi |
雍正帝(1678年12月13日—1735年10月8日),爱新觉罗氏,名胤禛(满语:ᡳᠨ
ᠵᡝᠨ,转写:In Jen),法号破塵居士、圓明居士[3],是清朝自入关以来的第三位皇帝,1722年12月20日至1735年10月7日在位,年号「雍正」。死后庙号世宗,谥号敬天昌运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宽仁信毅大孝至诚宪皇帝,通称世宗宪皇帝(满语:ᡧᡳᡯ᠊ᡠ᠊ᠩ
ᡨᡝᠮᡤᡝᡨᡠᠯᡝᡥᡝ
ᡥᡡᠸᠠᠩᡩᡳ,穆麟德轉寫:šidzung temgetulehe hūwangdi)。
雍正帝乃康熙帝第四子,於1722年12月27日登基(農曆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在位期间对内政民生有着诸多改革,例如在中央设置軍機處和密折制度来加強皇权,在地方上推行摊丁入亩、火耗歸公、改土归流、打擊貪腐的王公官吏和廢除賤籍等一系列政策来推动清朝经济和国力进一步增加,对外则通过对俄国谈判确定蒙古北部边疆,同时平定青海,在西藏设置驻藏大臣等对统一多民族有着重大贡献,还对康雍乾盛世的延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大作用。
人物生平
出生与早年
胤禛于康熙十七年十月三十日(1678年12月13日)寅時出生于故宫永和宫。由於其生母乌雅氏出身低微,沒有撫育的資格,此外,清初時後宮也不允許生母撫育自己的兒子,因此胤禛满月后由孝懿仁皇后佟佳氏撫養,視其為養母。康熙帝曾评价幼年的胤禛“喜怒不定”,后经胤禛请求,于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撤此考语。因胤禛性情急躁剛烈,父皇康熙用“戒急用忍”训喻他。胤禛早年随康熙巡历四方。
储位斗争中的角色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三月,康熙帝第一次賜給胤禛爵位,封為多羅貝勒。
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康熙賜皇家園林圓明園給貝勒胤禛,十一月,胤禛恭請康熙幸(圓明園)進宴用膳(1707年至1722年,康熙帝總共了去圓明園12次)[4][5]。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夏,康熙第一次罷黜皇太子胤礽。在推选新皇太子的过程中,貝勒胤禛支持复立前皇太子胤礽,同时与八皇子胤禩也保持好的关系。
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康熙复立胤礽为太子。同年也升多羅貝勒胤禛爵位為和硕雍亲王。
康熙五十年(1711年)八月,胤禛妾室典儀之女藩邸格格鈕祜祿氏(熹妃)生下雍亲王胤禛第四子弘曆,即後來的乾隆帝。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康熙再次废黜胤礽,自此不再立皇太子。争夺储位斗争由明转暗,更加激烈。胤禩因争位意图过于明显,被康熙斥责、疏远。胤禛沈迷釋教,時時在王府中講解《金剛經》,有時崇信道教,到諸宮觀禮拜天尊真君圖像,與道士們研究金丹之學,与诸兄弟维持和气,自称“天下第一闲人”,暗中与隆科多与年羹尧交往,加强自己的势力集团。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弘曆虛歲12歲時,初見康熙于圆明园,康熙因弘曆之故,幸圓明園進宴用膳。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十三日,康熙駕崩前宣詔繼承嗣位和遺命囑託胤禛,封嫡長孫弘皙和碩親王。胤禛二哥允礽次子弘皙是胤禛上位後第一位晉升王爵多羅郡王的侄輩。《大清國實錄》和《朝鲜王朝李朝实录》記載,雍正登基之初,弘皙是第一位封王爵的[6][7]朝鲜使臣曾向朝鮮国王汇报皇宫中曾盛传的:「弘皙颇贤,难于废立允礽」、「弘皙甚贤,故不忍立他子,而尚尔贬处允礽矣」、「康熙皇帝既封废太子之子弘皙为王,雍正以在邸时宫室、服御、金银、臧获及王府官属,一倂移给」、「废太子第二子(弘皙)康熙所鍾愛,其特封为親王」。 雍正在宫中特抚养允礽的幼龄子女:弘㬙、弘皖、永璥、和硕淑慎公主,收为雍正帝的养子女。
三月,雍正皇帝親生皇子皇女中,只追封側福晉李氏所生已成年皇二女爵位:和碩格格(郡主)为和硕怀恪公主(康熙雍正的早殤和未成年子女一律不封爵位,皇子女有超過18歲的才有尊爵)。
雍正元年(1723年)八月,胤禛登基後於乾清宮召諸王、滿漢大臣入見,面喻曰:「建儲一事,理宜夙定。去年十一月之事,倉卒之間,一言而定。聖祖仁皇帝神聖,非朕所及」。命诸大臣皆退,仍留总理王大臣允禩、允祥、隆科多[8]、马齐 ,以康熙旨意不立皇太子,将密封遗诏收藏於乾清宮最高之處[9][10]
雍正元年(1723年)九月二十日卯时,雍正以康熙遗命,分家理郡王弘晳距京城二十里的郑各家庄王府,以隆重礼数以礼相待理郡王弘晳,並以多羅郡王儀仗相送[11]。弘晳携福晋、子弟一起迁至位於京郊昌平的郑各家庄府入居,雍正命數千位兵丁家臣奴僕保護理郡王弘皙的鄭各家莊王府[12]。而弘晳之父允礽因有罪因此仍被禁锢於皇城内咸安宫[13]。雍正帝十分关心弘晳,弘皙亦於奏摺中稱呼本是叔父的雍正皇為:“皇父”,与弘晳关系融洽。[14][15][16]
雍正四年(1726年),雍正皇帝給大學士鄂爾泰御筆朱批中有提道:『朕之關心(你),勝朕頑劣之子』。雍正八年(1730年)又說:『皇子皆中庸之資,朕弟侄輩亦乏卓越之才』[17]。
雍正八年(1730年),雍正皇帝遵照康熙遺命,封已薨逝理密親王允礽次子弘皙承襲其爵位:和碩理親王(雍正親生已成年18歲皇子弘曆、弘晝還未冊封爵位)
雍正十一年(1733年)正月,皇子只剩兩位時,雍正諭宗人府:「朕幼弟(18歲)胤秘,秉心忠厚賦性和平素為皇考(康熙)之所鍾愛,數年以來在宮中讀書學識亦漸增長,朕心嘉悅著封親王。皇四子弘曆(21歲)、皇五子弘晝(21歲),年歲俱已二十外,亦著封為親王,所有一切典禮著照例舉行」。[18](弘曆最受康熙鍾愛,連多羅郡王、貝勒爵位都封不到)[19][20][21][22][23]
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雍正皇帝于圓明園病重,宝亲王弘曆和亲王弘晝朝夕侍侧。晚上八點後,大学士鄂尔泰、大學士张廷玉至雍正帝寢室,恭捧上御笔亲书曰:『命皇四子宝亲王弘曆为皇太子即皇帝位』。半夜子時雍正帝在圓明園駕崩,時年五十八歲,匾額下宣讀密封遺詔,喻旨:「寶親王皇四子(弘曆),……聖祖康熙帝於諸孫之中,最為鍾愛,撫養宮中,恩逾常格……雍正元年八月朕於乾清宮召諸王、滿漢大臣入見,面諭以建儲一事,親書諭旨,加以密封,收藏於乾清宮最高之處,即立弘曆為皇太子之旨也。其後仍封(爵位)和硕寶親王者(饋贈大寶給弘曆),蓋令備位藩封,諳習政事,以增廣識見……著繼朕登極,即皇帝位……俾皇太子弘曆成一代之令主……,與和親王(弘晝)同氣至親,實為一體…大學士張廷玉器量純全,抒誠供職,其纂修《聖祖仁皇帝實錄》宣力獨多;大學士鄂爾泰誌秉忠貞,才優經濟,…此二人者朕可保其始終不渝。」皇太子弘曆登基,是為乾隆帝。乾隆弘曆以雍正駕崩前遺命囑託封乾隆皇帝生母熹妃鈕鈷祿氏(欠缺冊封熹貴妃和裕妃的金冊或金印,《清世宗憲皇帝實錄》亦未載冊文)為崇慶皇太后。封和親王弘晝之母裕妃耿氏皇貴太妃[24]。兩名撫育乾隆為皇子時的慈母(愨惠皇貴妃)佟佳氏及(惇怡皇貴妃)瓜爾佳氏,雍正本不封她們太妃,乾隆最後晉封她們皇貴太妃[25][26]。
乾隆三年(1738年)二月,乾隆叔父果亲王允礼薨,乾隆帝命六弟弘曕过继给允礼子嗣,且協助弘曕袭果亲王爵位。乾隆三哥弘時,雍正過繼給允禩子嗣[27]。
所以,雍正的子女只剩下兩名:乾隆弘曆與弘晝[28][29][30]。
乾隆四十八年九月,奉乾隆諭旨[31]:「弘皙縱欲敗度,不克幹蠱,年亦不永。使相繼嗣立,不數年間連遭變故,豈我大清宗社臣民之福乎?是以皇祖康熙有鑒於茲,自理密親王既廢不復建儲,迨我皇祖康熙龍馭上賓,傳位雍正紹登大寶,十三年勵精圖治中外肅清...雍正元年,即親書朕名,緘藏於乾清宮正大光明匾內,又另書密封匣,常以隨身。至雍正十三年八月,雍正升遐,朕同爾時大臣等敬謹啟視,傳位於朕之御筆,復取出內府緘盒密記...」。
登上皇位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年十一月初七(12月14日),康熙聖祖駕崩前宣詔嗣位於畅春园,皇四子雍亲王胤禛继皇帝位,是为雍正帝。康熙帝死时,多人包括多位阿哥都知道康熙傳位雍正然後隆科多一人传遗诏由雍正继位[32]。治丧期间,隆科多提督九门、卫戍京师。隆科多是皇贵妃佟佳氏的弟弟。雍正繼位,任命康熙皇八子允禩、皇十三子允祥、馬齊和隆科多總理事務[33]。
去世
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1735年10月7日),雍正因工作過勞累,在批閱奏章時崩逝於圓明園,享年五十七歲。廟號世宗,諡號憲皇帝,安葬於清泰陵。命其四子弘曆登基繼位[註 1][註 2]。
为政举措
政治
加强专制
- 军机处:雍正八年,成立軍機處[33]。为了应对西北军情,协助他处理对准噶尔部用兵的军务。军机处设有军机大臣,主要是从大学士、尚书、侍郎以及皇亲国戚中指定担任。而军机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皇帝的旨意,草拟文书。上谕形成后,不经过内阁,由军机处直接发给有关官员。之后废除议政王大臣会议,设立军机处以專一事權。
- 密摺制:雍正还在中央进一步完善密摺制度来監視臣民。
- 清除兄弟:雍正二年四月,明詔訓飭康熙帝皇八子,令王公大臣察其善惡;削康熙帝皇十子爵永遠拘禁之;十二月,康熙帝前廢太子死[33]。雍正三年二月,諭示康熙帝皇八子罪狀;四年正月除宗籍,易名“阿其那”(滿語罵人的話,意義眾說紛紜,有「馱負罪過」、「驅趕犬隻」、「冷凍的魚」等眾說),九月死[33]。雍正三年二月,諭示康熙帝皇九子罪狀,八月革爵;四年五月改名“塞思黑”(意为「顫抖」,也有人說是「刺傷人的野豬」),八月死[33]。雍正三年二月,諭示康熙皇十子胤誐罪狀[33]。雍正二年七月,命同母弟、康熙帝皇十四子胤禵守陵;三年二月,諭示其罪狀,十二月降爵;四年五月禁錮[33]。雍正六年六月,康熙皇三子胤祉因罪降爵;八年二月復親王爵,五月因康熙皇十三子之喪時「遲到早散,面無戚容」而削爵拘禁[33]。
整顿吏治
康熙帝在位晚年,对下属过度宽纵,导致大清吏治腐败,官风松懈。雍正帝登基后第一项任务就是整顿吏治。一方面雍正帝告诫官员,在给总督的上谕中说:“今之居官者,钓誉以为名,肥家以为实,而曰‘名实兼收’,不知所谓名实者果何谓也”[34],登极一周年时又说到:“朕缵承丕基,时刻以吏治兵民为念”[35]。另一方面完善监督体系,紧抓思想反腐,并注重官员、民众的思想道德教化,树立反腐典范[36]。
在整饬吏治的同时又打击朋党势力,他看到朋党之间各抒政见,妄议朝政,扰乱君父视听,妨碍坚持既定的政策,认为“朋党最为恶习”[37],因此宣称“将唐宋元明积染之习尽行洗涤”[38],“务期振数百年颓风,以端治化之本”[39]。
秘密立储
改善祕密立储制度,即皇帝在位时不公开宣布太子,而将写有继承人名单的一式两份诏书分别置于乾清宫“正大光明”匾额后和皇帝身边,待皇帝去世后,宣诏大臣共同拆启传位诏书,确立新君。这样使得皇位继承辦法制度化,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康熙帝晚年诸皇子互相倾轧的局面。
用人方法
雍正初年,重用年羹尧和隆科多。隆科多为吏部尚书、步军统领,兼理藩院,赐太子太保衔,被雍正尊称为“舅舅”。显赫异常,但未过几年,即被雍正整肃。雍正三年七月削隆科多太保銜;雍正四年正月削職;雍正五年十月廷臣上四十二罪款,下獄,永遠禁錮;雍正七年六月,死於禁所[33]。其較為寵信的四位臣工:李衛(江苏人)、田文鏡(福建人)、張廷玉(安徽人)、鄂爾泰;李卫和张廷玉為漢人,田文镜为汉军的旗人,以民族分,漢族佔了四分之三,足見雍正確實了解也重用漢人。雍正四年十二月,河南、陜西、四川均攤丁銀入地併徵;謝濟世劾田文鏡,被褫職,發赴阿爾泰軍前效力,陸生柟亦以黨援同時遭遣[33]。
整顿旗务
清兵入关以后,国家承平日久,军备废弛。而作为大清军队主力的八旗兵也是丧失斗志,特别是在旗的八旗子弟,每日游手好闲,贪图享乐。雍正帝对于此情此景对八旗旗务进行了一些整顿,例如:给那些无所事事的旗人分的土地和农具,让其自力更生,派遣八旗子弟去前线参战等[40]。
雍正八案
九子奪嫡、胤禔软禁、年羹堯案、曾静吕留良案、隆科多案、谢济世案、陆生楠案、屈大均案。
军事
年羹尧先后被任命为川陕总督、抚远大将军,赴青海征讨厄鲁特罗卜藏丹津叛乱。
雍正元年三月,封年羹堯三等公;四月命康熙皇十四子留護康熙帝遺體;五月,生母仁壽皇太后死;八月,密封立四子弘曆之上諭於正大光明匾後;十月授年羹堯撫遠大將軍[33]。雍正二年三月,平定青海,進年羹堯為一等公[33]。成为实际的西北王。雍正三年三月,下詔斥責年羹尧,四月調為杭州將軍,六月削太保銜,七月黜為閑散旗員,十二月廷臣上九十二罪款,賜死,斬其子年富[33]。
经济
康熙末年吏治松弛,贪污成风,加上诸王皇族同官僚结党营私,致使财政经济从中央到地方混乱不堪,“积弊甚大”。仅户部就亏空白银二百多万两[41]。面对如此局面雍正帝在稅制上推動“摊丁入畝”,“火耗歸公”,“官紳一體當差納糧”等一系列改革。
同时,设会考府,清查亏空[42]。推广养廉银制度,养廉银不但是一项经济政策,同时也是清朝前期整顿封建制度的一项综合改革措施[43]。
文化
雍正帝在位期间还对科举制度实行了一系列改革,例如:创考差先例,改革选派考官制度;变更考的试内容和重点;增设考试科目,考生的资格限制有所放宽;还创行“朝考”、翻译翰林 “大考”等复试制,变通一试而定终身的制度;调整用人政策,数途并用,以抑科甲。这些措施的实行力剔积弊的施政作风[44]。
雍正兴起文字狱以打击年羹尧和隆科多两人势力(汪景祺案和钱名世案)。雍正三年十一月,年貴妃死;十二月斬《西征隨筆》作者汪景祺[33]。雍正四年三月,錢名世以曾投詩年羹堯獲罪,雍正親書「名教罪人」懸其家門,又命文臣作詩文刺惡他[33]。对于隆、年的死因,有人指出是由于年、隆位重之后过于骄奢、行为不检,加上结党营私,触犯了皇權的大忌,为雍正所不容。但雍正早年过于宠信放纵,随后又残酷打击,被史学家所批评。另有人与雍正得位傳說联系起来,认为隆、年参与此事,知道太多而被「兔死狗烹」。雍正四年九月,查嗣庭以謗訕下獄,五年五月死,戮屍[33]。
據正史記載:雍正七年五月,曾靜供稱因讀呂留良書而有謀反;十年十二月,治呂留良罪,與兒子呂葆中、門人嚴鴻逵一同戮屍,斬另一兒子呂毅中與門生沈在寬[33]。
民族
从清代史料中可以看出,雍正帝主张民族平等,尊重民族习惯;反对民族歧视和限制国家干预;保护民族生态,禁止过度需索。对促进民族融合,化解民族矛盾和维护清朝的统一多民族有着重要贡献,也使清代的民族统治达到历史最高水平[45]。
汉族
雍正七年九月,頒行《大义觉迷录》[33]。在书中雍正帝梳理对华夷、正统、君臣、封建等问题,论述了他自己所谓的民族“大一统”观[46]。
蒙古与藏族
雍正二年(1724年)设置西宁办事大臣,办事大臣衙门最初设于察罕托洛亥(青海湖东南),后改驻西宁,故乾隆以后又称为西宁办事大臣。
雍正五年,在西藏设置驻藏大臣,加强对西藏的控制。
西南各族
廢除西南少數民族原本的土司制度,改用朝廷分發的流官,史稱“改土歸流”,派遣官吏統治,加強對少數民族的統治及同化。
外交
- 严厉禁止天主教傳教
- 與俄國訂定《恰克圖條約》
- 海禁问题上,开始严格执行海禁,后来考虑到闽地百姓生计困难,同意适当开禁;雍正二年降旨准廣東人移民台灣,但对外洋回来的人民仍有戒心。雍正严禁中国商人出海经商,海设置各种障碍,并说道"海禁宁严毋宽,余无善策"。在沿海各省的要求下,虽放宽海禁,但仍加以限制盘剥。尤其对久住外国的华侨商贩和劳工,“逾期不归,甘心流移外方,无可悯惜,不许其复回内地”[47]。
社会
雍正帝在位期间还实施“废除贱籍”一项改革。雍正帝下令为賤民开豁为民,编入正户,准許置產定居、考試,宣示廢除賤民階級,但影響有限,未能改變社會大眾的歧視風氣,賤民仍然存在,如福州疍民群體較明顯存續到清末,及所謂發功臣暨披甲家爲辛者庫。[48][49][50][51]
陵墓
努尔哈赤和皇太极的陵墓位于沈阳的盛京三陵。清入关后,从顺治帝、康熙帝都安葬到北京东边的遵化县马兰峪皇家陵园,即清东陵。雍正帝另选北京西边的易县开辟自己的陵墓,即清西陵。
家族
雍正帝家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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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妃
雍親王胤禛的妻和妾室皆一起活至雍正皇帝登基即位後。嫡福晉烏拉那拉·多棋木裡封為皇后,側福晉年氏封为贵妃, 側福晉李氏封为齐妃,格格钮祜禄氏封为熹妃, 格格宋氏封为懋嫔,格格耿氏封为裕嫔。
封號、諡號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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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后 | |
孝敬宪皇后烏拉那拉氏·多棋木裡 | 本名多棋木裡,正宮皇后,侍衛内大臣費扬古的女儿。雍正九年九月,崩。生一子,弘暉八歲殤。 |
孝圣宪皇后鈕祜祿氏 | 原為熹妃,後升熹貴妃(雍正封貴妃冊文在史書中未找到),四品典仪凌柱的女儿,康熙五十年八月庚午,生乾隆帝弘曆。乾隆四十二年,年八十六崩。 |
皇貴妃 | |
敦肃皇贵妃年氏 | 巡抚年遐龄的女儿,年羹尧的妹妹,雍正三年十一月,薨。三子,福宜、福惠、福沛,一女,皆殇。 |
纯悫皇贵妃耿氏 | 管领耿德金女。雍正间,封裕嫔,进裕妃(雍正封裕妃冊文在史書中未找到)。乾隆时,初尊為皇考裕貴妃,孝圣宪皇后崩,尊为皇考裕皇贵太妃。乾隆四十九年薨。一子,弘昼。 |
妃 | |
齊妃李氏 | 知府李文辉女。三子,弘昐、弘昀、弘时,僅弘时活至成年至雍正登基,其他两位皆殇;一女,下嫁星德。 |
謙妃刘氏 | 管领刘满女,生于康熙五十三年。雍正年間入宮,初為答應,雍正十一年六月生皇六子,翌日晉为谦嫔。乾隆时尊为皇考谦妃。一子,果恭郡王弘曕。 |
寧妃武氏 | 知州武柱国女,雍正十二年五月二十四薨,追封为宁妃。死后葬于清西陵泰陵妃园寝。 |
嬪 | |
懋嬪宋氏 | 主事金柱女。生二女,皆殇。 |
貴人 | |
郭貴人 | 雍正初年封郭常在,雍正七年正月已晉郭貴人。乾隆元年正月未受晉封。乾隆五十一年正月卒。乾隆五十一年三月初七日辰時,彩棺奉移泰陵妃園寢,三月十三日葬入地宮。 |
李貴人 | 雍正七年封貴人。乾隆二十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卒。 |
安貴人 | 雍正時為貴人,從未晉位。家世沒有仼何記載,如雍正帝的其他低位后妃那般。雍正七年四月之後,入宮。因檔案缺失,僅知其約卒於乾隆十四年正月至乾隆十五年底,其彩棺安放于田村殯宮。 |
海貴人 | 雍正三年為常在,乾隆元年正月已晉海貴人。乾隆二十六年十二月卒。 |
張貴人 | 雍正七年四月後入宮,初為常在。雍正十三年四月晉張貴人,雍正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卒。 |
老貴人 | 照看懿亲王、和恭亲王之嬷嬷,雍正帝賞其貴人之位,「老」字為稱呼。在滿文檔案中曾稱其為薩克達(音譯)貴人,疑其為薩克達氏。雍正三年已為貴人,與康熙帝后妃同居寧壽宮。乾隆元年正月未受晉封,四月在景山病死。乾隆二年二月二十六日,葬清東陵附近之蘇麻喇姑園寢,因其非為后妃,故不入葬泰陵妃園寢。 |
常在 | |
那常在 | 雍正七年四月後入宮。雍正十三年前卒。葬泰陵妃園寢。 |
李常在 | 雍正八年已入宮,稱李答應;雍正十年閏五月晉李常在。乾隆五十年十一月後卒。葬泰陵妃園寢。 |
馬常在 | 康熙四十四年馬氏已入宮,為宮女,雍正八年晉為答應;雍正九年晉常在。雍正十二年冬卒。乾隆四十年十月葬泰陵妃園寢。 |
馬常在 | 康熙四十四年後入宮,位號不詳。乾隆元年正月出現於《食肉底賬》,為馬常在。乾隆十四年正月後卒。 |
春常在 | 雍正十三年十月,乾隆帝已將儲秀宮女子一名封為春常在。乾隆二十六年後卒。葬泰陵妃園寢。 |
高常在 | 雍正七年四月已入宮,稱高答應。雍正八年十一月,稱高常在。約卒于雍正十年七月到雍正十二年底之間。葬泰陵妃園寢。 |
常常在 | 雍正七年正月已入宮,為常在。雍正十年八月卒。 |
顧常在 | 雍正七年四月後入宮,為常在。雍正七年九月卒。 |
吉常在 | 雍正七年正月已入宮,稱為「吉官」,为永安亭女學生。乾隆元年正月晉為吉常在。乾隆十四年正月仍在《食肉底賬》中出現。葬在泰陵、泰東陵、泰陵妃園寢之外,待考。 |
答應 | |
蘇答應 | 雍正四年已入宮,封蘇答應。雍正七年八月後卒。葬泰陵妃園寢。 |
兰答应 | 疑與蘭英為同一人。乾隆元年晉為蘭答應。[52] |
汪答應 | 生卒年不詳。 葬在泰陵、泰東陵、泰陵妃園寢之外,待考。 |
德答應 | 乾隆元年正月未見於《食肉底賬》,僅知在乾隆十三年正月才出現,為隨常加封。葬在泰陵、泰東陵、泰陵妃園寢之外,待考。 |
常答應 | 生卒年不詳。葬在泰陵、泰東陵、泰陵妃園寢之外,待考。 |
格格 | |
伊格格 | 奉安於泰陵妃園寢。格格为亲王妾室的称号,可能是雍正帝为亲王时的妾室。 |
張格格 | 奉安於泰陵妃園寢。 格格为亲王妾室的称号,可能是雍正帝为亲王时的妾室。 |
永安亭女学生 | |
蘭英 | 疑與蘭答應為同一人。雍正七年正月已入宮,《宮內等處女子嬤嬤媽媽裡食肉底賬》稱其為「蘭英」,为永安亭女學生。蘭英未葬泰陵妃園寢,待考。 |
雲惠 | 雍正七年正月已入宮,为永安亭女學生[53]。雍正九年六月卒。雲惠未葬泰陵妃園寢,待考。 |
后代
雍正帝胤禛即位後,8子4女只剩下四位皇子,其中只有三名皇子活至成年:皇三子弘時(因雍正四年弘時突然獲罪,雍正命把皇三子過繼給阿其那允禩)、皇四子(乾隆)弘曆、皇五子弘晝。
雍正元年(1723年)三月,雍正皇帝只追贈已逝世皇次女和硕怀恪公主爵位(所有皇子在雍正早中期均不封爵位)。
雍正十一年(1733年)二月,雍正皇子皇女只剩下兩位時:皇四子(乾隆)弘曆封和碩寶親王爵位、皇五子弘晝封和碩和親王爵位。
雍正即使擁有眾多妃嬪,但在位十三年之間僅誕育兩名皇子:福沛(夭折)、皇六子弘曕。乾隆三年(1738年)二月乾隆帝弘曆令弘曕過繼給已過逝的果亲王允礼,然於二十八年後宣判弘曕謀民霸佔財物,弘曕獲罪降封多羅貝勒爵位,永遠停俸。
皇女
出生年 | 封號、諡號 | 生母 |
---|---|---|
长女(1694年)康熙三十三年三月十六生,未逾月夭折 | 懋嫔宋氏(时为侍妾格格) | |
次女(1695年-1717年)康熙三十四年七月初六生 | 和硕怀恪公主 | 齐妃李氏(时为侧福晉) |
三女(1706年)康熙四十五年十二月初五生,未逾月夭折 | 懋嫔宋氏(时为侍妾格格) | |
四女(1715年—1717年)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十二生,五十六年五月夭折 | 敦肃皇贵妃年氏(时为侧福晉) |
皇子
皇子 | ||
姓名 | 生母 | 備註 |
---|---|---|
弘晖 | 孝敬宪皇后烏拉那拉氏(時為嫡福晉) | 长子,生于康熙三十六年三月二十六日,康熙四十三年8歲殤。乾隆時追封為端亲王。 |
弘昐 | 齐妃李氏(时为侧福晉) | 实际上的第二子,但因早殇而未序齿,康熙三十六年六月初二生,康熙三十八年二月二十九日2歲殤(1697年7月19日~1699年3月30日)。弘昐是胤禛府內第一位早夭之子。 |
弘昀 | 齐妃李氏(时为侧福晉) | 二子,康熙三十九年八月初七日生,康熙四十九年十月二十日10歲殤。 |
弘时 | 齐妃李氏(时为侧福晉) | 三子,雍正命弘時過繼康熙皇八子胤禩,雍正四年二月除宗籍,五年八月暴斃[33]。生于康熙四十三年二月十三日,雍正五年八月初六日23歲卒。 |
弘历 | 孝聖憲皇后钮钴禄氏(时为侍妾格格) | 四子,清高宗,乾隆帝。生于康熙五十年八月十三日,89歲卒。 |
弘昼 | 纯懿皇贵妃耿氏(时为侍妾格格) | 五子,和恭亲王。生於康熙五十年十一月廿七日,58歲卒。 |
福宜 | 敦肃皇贵妃年氏(时为侧福晉) | 康熙五十九年五月二十五日生,康熙六十年正月十三日1歲殤。 |
福惠(弘晟) | 敦肃皇贵妃年氏(时为侧福晉) | 康熙六十年十月初九日生,雍正六年九月初九日8歲殤。乾隆時追封為怀亲王。 |
福沛 | 敦肃皇贵妃年氏 | 雍正元年五月初十日生,即日殇。 |
弘曕 | 謙妃劉氏 | 六子(果恭郡王),雍正十一年六月十一日生,乾隆初年出嗣過繼果毅亲王允礼,乾隆三十年三月十一日32歲卒。 |
养子
封號、諡號 | 生父 | 生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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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理郡王弘㬙 | 理亲王允礽第十子 | 侧福晋程佳氏 |
养子輔國公弘晥 | 理亲王允礽第十二子 | 侧福晋程佳氏 |
养子永璥 | 理亲王允礽孫子 | 嫡福晉兆佳氏 |
养女
封號、諡號 | 生父 | 生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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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女和硕淑慎公主 | 理亲王允礽第六女 | 侧福晋唐氏 |
养女和硕和惠公主 | 怡亲王允祥第四女 | 福晋兆佳氏 |
养女和硕端柔公主 | 莊亲王允禄长女 | 福晋郭络罗氏 |
雍正帝在宮中撫養廢太子允礽諸多子孫,雍正的養子養女初估計有:和碩理親王弘皙(後被乾隆帝永遠圈禁、弘㬙、弘皖、永璥、和硕淑慎公主。
評價
《清史稿》:圣祖政尚宽仁,世宗以严明继之。论者比於汉之文、景。独孔怀之谊,疑於未笃。然淮南暴伉,有自取之咎,不尽出於文帝之寡恩也。帝研求治道,尤患下吏之疲困。有近臣言州县所入多,宜釐剔。斥之曰:“尔未为州县,恶知州县之难?”至哉言乎,可谓知政要矣![54]
《清世宗实录》:天表奇伟,隆准颀身,双耳半垂,目光炯照,音吐洪亮,举止端凝。......幼耽书诗,博览弗倦,精究理学之原,旁彻性宗之旨。天章濬发,立就万言。书法遒雄,妙兼众体。毎筹度事理,评骘人才,因端竟委,烛照如神。韬略机宜,皆所洞悉。[55]。
李氏朝鲜君臣受儒家正统华夷之辨观念的影响对清国以及清国皇帝的态度多持批评态度,甚至有妖魔化倾向。朝鲜人毫无忌讳地记录康熙帝的“雌雄眼”容貌,还认为雍正帝贪财爱银[56]。但是朝鲜使臣李樴于雍正元年回国后,向朝鲜国王报告,亲见雍正“气象英发,语言洪亮”[57]。
英國歷史學家史景遷認為:雍正的父親康熙為政寬鬆,執政末期受儲立之爭所擾且出現典型長壽帝王的統治能力退化現象,雍正即位之初的滿清實已浮現官僚組織膨大腐敗、農民生活水準惡化的危機;由於雍正即位時正處於政治歷練、精神與人格上的成熟階段(45歲),因此得以精準的分析問題並有魄力的作出應對。他的改革同時包含力行整頓與和現實的妥協(如火耗歸公與養廉銀)。雖然史學家黃仁宇認為雍正未能瞭解與解決明清兩代作為內歛式王朝的根本問題,但滿清得以建立起一套繼續運行百年以上仍大致有效的統治體制,而未淪為「立國百年而亡」的異族王朝,此當歸功於雍正一朝的改革。
英国人濮兰德·白克好司评价雍正:“控御之才,文章之美,亦令人赞扬不值。而批臣下之折,尤有趣味,所降谕旨,,洋洋数千言,倚笔立就,事理洞明,可谓非常之才矣”[58]。
杨珍认为雍正是一位善于观察与思考者。其思想的敏锐性以及思维广度与深度,都超过允禩、允禵等人[59]。
中國歷史學家钱穆認為:雍正帝是有名的专制,他私派的特务人员监视全国各地地方长官一切活动,许多地方官的私生活,连家里的琐事都瞒不过他,虽然雍正帝精明,但仍是独裁的本质[60]。此外,雍正帝在平定外患之後,唯恐国内发生政变,于是使計把功高权重的大臣统统清除。他把過去與其爭位的两个兄弟——胤禩、胤禟以种种罪名逮捕拘禁,并将为他策划取得帝位的人处死,比如年羹尧和隆科多[61]。
争议
即位之谜
雍正即位经过至今也是一个解不开的谜。从雍正年间时,对雍正继位的谈论便不绝于耳。歷史記載雍正在康熙駕崩當晚連續觐見兩次之多,後康熙便身亡。主张篡位说的学者中,有的认为康熙去世过于突然,未来得及留下任何传位遗诏,而雍正和隆科多等合谋抢占了先机;有的认为康熙生前两立两废太子,对立储君一事劳心伤神,直到临终前才属意皇十四子为储君。按照正统继位说学者观点,如果没有实在的证据证明其他皇子为康熙所属意,雍正的即位是有理由的。
- 康熙帝傳位雍正帝之徵兆
- 徵兆一:「康熙六十年正月,命皇四子雍親王胤禛、皇十二子貝子胤祹、世子弘晟以御極六十年,告祭永陵、福陵、昭陵。」康熙登基一甲子六十年之重大祭告先祖非同一般,派遣雍親王胤禛主持,豈能不具備重大意義?為何不是派遣支持皇十四子胤禵的皇八子胤禩、皇九子胤禟、皇十子胤䄉?或是皇三子胤祉?
- 徵兆二:康熙御極六十年派雍親王胤禛祭祖此舉,讓廢太子胤礽之師王掞看出端倪,故於三月「大學士王掞密奏請建儲,至是監察御史陶彝、任坪、范長發等人曾疏請建儲,帝不悅,並掞切責之。諸王、大臣奏請治大學士王掞罪,帝赦不治。」這亦可視為康熙安排接班人的佈署跡象之一,畢竟皇十四子胤禵尚且領兵在西北,一旦提早公佈,易生事端。
- 徵兆三:「五月壬戌,命撫遠大將軍胤禵移駐甘州。以年羹堯總督四川陝西,色爾圖署四川巡撫。」康熙以皇四子雍親王胤禛之親信年羹堯箝制皇十四子胤禵的軍後補給已然成形。
- 徵兆四:康熙六十一年四月,「命撫遠大將軍胤禵復往軍前。十月,命雍親王胤禛率弘昇、延信、孫渣齊、隆科多、查弼納、吳爾台察閱京師通州倉廒。」康熙指示由雍親王胤禛親率隆科多、查弼納等眾多京師王公重臣,竟然只為「察閱京師通州倉廒」,已有不尋常跡象。
- 徵兆五:「十一月帝不豫,駐蹕暢春園。命皇四子胤禛恭代祀天。」康熙駕崩前祀天仍然未派皇三子胤祉、皇八子胤禩、皇九子胤禟、皇十子胤䄉代祀,更未召皇十四子胤禵返京,此時康熙意欲傳位於雍親王皇四子胤禛已然十分明顯。
雍正元年三月,封年羹堯三等公;四月命康熙皇十四子留護康熙帝遺體;五月,生母仁壽皇太后死;八月,密封立四子弘曆之上諭於正大光明匾後(遺詔:「寶親王皇四子,……著繼朕登極,即皇帝位……俾皇太子弘曆成一代之令主。」);十月授年羹堯撫遠大將軍[33]。雍正帝继位后,对其兄弟手段颇为毒辣,用各种方式进行迫害。雍正二年四月,明詔訓飭康熙帝皇八子,令王公大臣察其善惡;削康熙帝皇十子爵永遠拘禁之;十二月,康熙帝前廢太子胤礽死[33]。
康熙帝皇八子胤禩先是被安抚封为廉亲王。雍正三年二月,諭示康熙帝皇八子罪狀;四年正月除宗籍,易名“阿其那”(滿語罵人的話,意義眾說紛紜,有「馱負罪過」、「驅趕犬隻」、「冷凍的魚」等眾說),九月死[33]。康熙帝皇九子胤禟发往西宁。雍正三年二月,諭示康熙帝皇九子罪狀,八月革爵;四年五月改名“塞思黑”[62](意为「顫抖」,也有人說是「刺傷人的野豬」),八月死[33]。雍正三年二月,諭示康熙皇十子胤誐罪狀[33];後被圈禁。雍正二年七月,命同母弟、康熙帝皇十四子胤禵守陵;三年二月,諭示其罪狀,十二月降爵;四年五月禁錮[33]。雍正六年六月,康熙皇三子胤祉因罪降爵;八年二月復親王爵,五月因康熙皇十三子之喪時「遲到早散,面無戚容」而削爵拘禁[33]。皇十二子胤祹被降爵。
然而「手段毒辣」之說,有人反對,並舉出了皇五子胤祺封至恆親王、皇七子胤祐封至淳親王、皇十二子胤祹封為履郡王、皇十三子胤祥封至和碩怡親王、皇十五子胤禑封多羅愉郡王、皇十六子胤祿承襲莊親王、皇十七子胤禮果親王、皇二十子胤禕封多羅貝勒、皇二十一子胤禧封貝勒、皇二十二子胤祜封固山貝子、皇二十三子胤祁封鎮國公等,諸多無利害關係的兄弟,得到封賞。
死因之谜
雍正突然的离世,史书不记载其去世原因,引起人们的疑惑。
- 病死:有人认为雍正帝“是中风死去的”[63]。
- 暗杀:民间流行的说法是,吕留良的后人吕四娘,为报仇,砍去雍正的头[64]。
- 丹药中毒:近年来由于对清代的档案进行了大量研究,许多史学工作者认为,雍正吃丹药中毒致死也有很大可能[65],而乾隆帝即位后,马上将圆明园内的炼丹道士和民间术士全部赶出[66]。
轶事典故
个人信仰
雍正帝篤信佛教,熱衷藏傳佛教、漢傳佛教,與密宗的章嘉活佛交往密切;雍正也研究禪宗,精通《金剛經》,並著作佛學書籍數部,為章嘉活佛認可其參透三關,成為中國佛教史上唯一一位自認為已覺悟的皇帝。雍正帝也喜歡道教,常常服食道士的金丹。雍正元年重申禁止天主教,史稱雍正禁教。
喜爱装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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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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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装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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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装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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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装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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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汉装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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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装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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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穿汉装游戏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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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成身穿汉装的漁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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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式服装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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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服装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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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帝观书像
影視作品
《雍正王朝》、《大內群英》、《后宫甄嬛传》、《步步惊心》、《 宮 》、《九五至尊》
註釋
参考文献
引用
- ^ 《清世宗實錄》卷一百五十九 (雍正十三年)十一月丁未,恭上尊諡曰敬天昌運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寬仁信毅大孝至誠憲皇帝,廟號世宗。
- ^ 《清朝续文献通考》卷一百五十九
- ^ 陳捷先《雍正寫真》遠流出版 ISBN 9573245051
- ^ 康熙《聖祖仁皇帝實錄》:康熙四十六年十一月十一日(1707年12月4日)皇四子多羅貝勒胤禛恭請(康熙)幸(圓明園)進宴。
- ^ 康熙《聖祖仁皇帝實錄》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丁酉。皇四子和碩雍親王胤禛恭請(康熙)幸(圓明園)進宴。
- ^ 《朝鲜王朝李朝实录》记载, 朝鲜使臣回国向国王汇报:“皇长孙(弘皙)颇贤,难于废立(允礽)。”“或太子允礽之子(弘皙)甚贤,故不忍立他子,而尚尔贬处(允礽)矣。”
- ^ 《朝鲜李朝实录》中景宗二年(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二月有这样的记载:远接使金演迎勅而归,以闻于译舌者言于户曹判书李台佐曰:「康熙皇帝在畅春苑病剧,知其不能起,召阁老马齐言曰:"(康熙)第四子雍亲王胤禛最贤,我死后立为嗣皇。胤禛第二子(或養子)有英雄气象,必封为太子"。仍以为君不易之道,平治天下之要,训诫胤禛。解脱其头项所挂念珠与胤禛曰:"此乃顺治皇帝临终时赠朕之物,今我赠尔,有意存焉,尔其知之"。又曰:"废太子(允礽)性行不顺,依前拘囚,丰其衣食,以终其身"。"废太子第二子(弘皙)朕所鍾愛,其特封为親王"。言讫而逝」。《朝鲜王朝实录》李朝记载:雍正元年(1723年)。陈慰正使砺山君 枋、副使金始焕行到沈阳, 以道路所闻驰启,...又曰: 「康熙皇帝既封废太子之子弘皙为王,新皇以在邸时宫室、服御、金银、臧获及王府官属,,一倂移给,又放废人(允礽),,使之诣哭殡次,旋即就锢」。
- ^ 隆科多与《红楼梦》作者曹沾(字雪芹),與曹雪芹有亲缘关系。小说中,暗指弘皙是皇帝。
- ^ 《世宗宪皇帝实录》雍正元年八月,…上曰:尔诸臣既同心遵奉谕上□日。朕心深为慰悦。乃命诸臣退。「仍留总理事务王大臣将密封锦匣收藏于乾清宫正大光明匾额后」。
- ^ 《皇朝文献通考 (四库全书本)/卷134》圣㫖 上曰:「尔诸臣既同心遵奉谕㫖,朕心深为慰悦,乃命诸臣退仍留总理事务王大臣将密封锦匣收藏于乾清宫正大光明匾额后乃出」。
- ^ 《雍正朝满文硃批奏摺全译》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1998)(第一册180、186、193、347页)
- ^ 《雍正朝满文硃批奏摺全译》 雍正元年五月初七日,奉奏事员外郎双全等发(雍正)朱批谕旨:於郑各庄修盖房屋派出兵丁,想皇考(康熙帝)圣意,或欲令二阿哥(允礽)前往居住,然(康熙)无明降谕旨,朕不可揣度料理。今弘晳既已封王,(康熙)令理郡王弘晳率领子弟於彼居住甚合。至分家之处,昨俱已交内务府总管办理…弘晳择吉日移居可也..一切供用务令充裕,勿使弘皙艰难。..弘晳自行来京请朕安外,其如何朝会及会射诸事,著亦议奏..。 臣等议覆:为安置理郡王弘晳,主子详思降旨甚是,谨遵施行,因给弘晳分家事,钦命俱交付内务府总管..,弘晳之弟在大内养育者二人,与弘晳居住一处者三人,弘晳之子在大内养育者三人,与弘晳居一处者五人,将此俱与弘晳一起迁移郑各庄居住。弘晳子弟住房不敷之处,臣等亲往查看,若应添加,再行添建。弘晳有一子由十五阿哥养育,仍由十五阿哥养育之。弘晳之弟弘晋之子,於宁寿官其母处养育者一人,履郡王养育者一人,既系其弟之子,仍留之。弘晳自京师迁移(京郊)郑各庄时,由内务府兵部领官车..。今将诚王之人185人、简王之人80人、弘昉之人80人,共345人给理郡王弘晳。既然弘晳初次分家,故现有之护军、领催、甲兵及近身随侍之柏康阿等..。嗣后整饬王等佐领,定议具奏奉旨时,其佐领、管领、护军校、骁骑校、护军、甲兵整饬拣放之处,俱由弘晳遵定例补放..驻郑各庄之六百甲兵惟守城门,并无多馀官差除城门官差外,再添堆子四处,守护王之家。每个堆子不论章京、骁骑校,各一员各率甲兵十人进班....。
- ^ 《上谕内阁(四库全书本)》 上谕前奉皇考(康熙)谕旨,二阿哥(允礽)断不可放出。 朕惟皇考(康熙)之旨,是遵彼时,若有旨完结,朕亦遵行耳。朕惟仰体皇考(康熙)圣意,弘晳亦得尽其子道,出殡时每翼派侍衞大臣各一员散秩大臣各二员侍衞各五十员送至郑家庄………。皇考(康熙)曾有谕旨二阿哥(允礽)、大阿哥(允褆)不可放出,是以朕遵奉而行。自登大宝以来扵二阿哥(允礽)处,未降一旨、未遣一人。
- ^ 《清世宗宪皇帝实录》上载: 雍正元年五月乙酉。雍正谕宗人府:郑家庄修盖房屋驻劄兵丁。想皇考康熙圣意、或欲令二阿哥允礽前往居住, 但未明降谕上旨,朕未敢揣度举行。今弘皙既已封王,令伊率领子弟于彼居住,甚为妥协。其分家之处,现今交与内务府大臣办理。雍正二年十二月甲申。诸王大臣等恭闻皇上有上□日:往奠二阿哥允礽,合词恳请停止亲往。得(雍正)旨:王大臣劝朕虽是,但朕心不能自己之处,尔等尚未尽知。二阿哥(允礽)获重罪于皇考,其身若在,仍系负罪之人。今既薨逝则罪案已毕,依然朕之兄也。...前日闻伊病笃,朕遣大臣往视,二阿哥允礽奏曰:臣蒙皇上种种施恩甚厚,臣心实深感激。又训伊子理郡王弘皙曰:尔若能一心竭诚效力,以事君父,方为令子等语,此皆二阿哥允礽至诚由衷之言。朕今往奠,乃兄弟至情不能自已,并非邀誉也。明日朕必往奠允礽,王大臣不必再奏。 又(雍正)谕:弘晳之母奉侍二阿哥(允礽)有年,人甚淳谨,着封理亲王侧福晋,令居弘皙府第(郑家庄),弘皙尽心孝养。理亲王(允礽)侍妾曾有子女者,伊子如欲迎养,听其迎养。有欲随侧福晋居住者,亦听其随住。不愿者另给廨舍与居。丰其衣食、以终余年,着遍谕理亲王府下人等知之。
- ^ 《雍正朝滿文硃批奏摺全譯》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 1998) 雍正二年八有二十三日。总理事务和硕廉亲王允禩等谨奏:为请旨事。 據理郡王弘晳旗分佐領均未奏稱,仰蒙皇父之恩授封為王,因臣子弟眾多,皇父又思慮周詳,賞賜一年給養。臣弘晳全仰賴皇父養育之恩而生存。時至今年九月,可滿一年養育之恩,懇乞皇父格外施恩,再賞賜一、二年養育之恩。等因,具折前來,雍正二年七年二十一日,奏事雙全傳諭旨:著交總理事務王大臣等議奏。欽此欽遵。伏思,皇上施以殊恩,封弘晳為理郡王,分別賞賜俸祿、米石、藍披甲、村莊、商人,並一應諸物,又賞賜供養一年之諸樣物品。今一年期滿,理應裁減,皇上又敕令臣等議奏,此實為皇上之殊恩矣。為理郡王弘晳,現已供給俸祿、米石、藍披甲錢糧、材莊,且再給一年供養之物,似為過多,故將供給理郡王一年之物,臣等根據需用酌減,以供給一年。俟一年期滿,擬停供給。其應供給,應裁減之物件,開列於後,謹具奏覧。請旨。 赏物,如:肉,蔬菜,水果,茶叶,酒,绸缎,毛皮,笔墨纸砚,桌子凳子,..........(原檔殘缺) 已給三十四件物,方有一年。不致損壞,故擬不給。 雍正硃批:知道了,按议再赏给三年。总理事务和硕廉亲王臣允禩、总理事务太保大学士伯臣马齐、署总理事务和硕裕亲王臣保泰、协办总理事务多罗贝勒臣满都护。
- ^ 大清史截錄文《雍正朝满文硃批奏摺全译》
- ^ 《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十八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至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页1026-1031
- ^ (一。)康熙《圣祖仁皇帝实录》:康熙六十一年,「皇四子和硕雍亲王胤禛恭请康熙幸王园圆明园进宴」。
- ^ (二。)雍正《世宗宪皇帝实录》:雍正二年,雍正召诸王宗室等俱入谕曰:「自前岁恭请皇考康熙临幸圆明园花园,弟兄毕集。自後曾具饍招庄亲王、公允祹看花。又曾具饍招诚亲王、因病不赴。又曾招恒亲王、怡亲王、果郡王、逮允禵出征时、亦曾屡次具饍召之此外更无有也。或有疑朕与二阿哥不睦者。夫二阿哥为皇太子时、乃国之储君也,二阿哥未得罪之先,朕但尽弟道臣道凡事敬谨,因皇考康熙隆恩,笃爱朕(雍正)躬」。
- ^ (三。)雍正《世宗憲皇帝實錄》:雍正十一年。癸丑。春正月。雍正谕宗人府:「朕幼弟允祕、秉心忠厚。赋性和平。素为皇考(康熙)之所钟爱。数年以来。在宫中读书。学识亦渐增长。朕心嘉悦。着封亲王。皇四子弘曆、皇五子弘昼,年岁俱已二十外。亦着封为親王。所有一切典礼。着照例举行」
- ^ (四。)乾隆《高宗纯皇帝实录》自己證實這段歷史:洎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壬寅),乾隆弘历十二岁时,初见康熙圣祖於圆明园之镂月开云,见(乾隆)弘历即惊爱,命宫中养育…。狮子岭之北为世宗藩邸扈跸时赐(圆明园),康熙圣祖幸(圆明园)中进膳, 特命(嫡福晋乌喇那拉氏)率领(格格钮祜禄氏)问安,天颜喜溢连称有福之人。(弘曆的生母藩邸格格,康熙未賜她胤禛的福晉康熙亦未給胤禛的兒子備位封爵位:世子。
- ^ (五。)乾隆《日下旧闻考》自己證實這段歷史:“犹忆垂髫日承恩此,最初予十二岁时,皇考雍正以花时,恭请皇祖康熙幸是圆明园於此地”。
- ^ (六。)乾隆《高宗純皇帝实录》自己證實這段歷史:十一年。癸丑、春正月。世宗諭閣臣曰:「皇四子(乾隆弘曆)素為康熙鍾愛。今年歲巳二十外。學識增長。朕心嘉悅。其集禮官、撰吉稽典。錫授藩封。欽定為和碩寶親王。爾時睿慮淵深。冊立不名。而為天下得人。貽以大寶。」
- ^ 除了當朝紀錄的《清世宗憲皇帝實錄》,对于後人事後才編撰的諸多史籍如:《清皇室四譜》、《清史稿》中关于熹妃晋封熹贵妃的记录,不少人存有质疑。从现行史料看,熹贵妃仅在雍正八年和硕端柔公主(莊親王允祿長女)下嫁时,内务府有关筵宴的请旨中有贵妃钮祜禄氏字样。也缺乏皇帝冊封貴妃的金冊或金印。
- ^ 雍正二年六月,雍正帝封一批聖祖仁皇帝的先朝妃嫔。雍正遣官冊封皇考:皇貴妃(雍正養母孝懿仁皇后之妹)、貴妃(瓜爾佳氏)、密妃(王氏)、定妃(萬琉哈氏)、通嬪(納喇氏)、有一常在年已七旬封为贵人…………。(雍正不尊封先朝妃嬪太妃之位)。
- ^ 乾隆《清高宗純皇帝實錄》:乾隆二年丁巳。五月。○谕总理事务王大臣、朕自幼龄。仰蒙皇祖(康熙)慈爱。抚育宫中。又命太妃皇贵妃(愨惠皇貴妃)。太妃贵妃(惇怡皇貴妃)。提携看视。两太妃仰体皇祖圣心。恩勤备极周至。朕心感念不忘。意欲为两太妃千秋之后。另建园寝。令王大臣稽查旧例。王大臣奏称古有另建园寝之制。今若举行。于典礼允协。朕奏闻皇太后。钦奉懿旨允行。可传谕该部、于景陵稍后附近之处。敬谨相度。择地营造。其规制稍加展拓。以昭朕敬礼之意。
- ^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正月十三日,乾隆同一日下令恢復曾經悖逆謀逆皇帝的三名皇室成員:允禩、允禟、弘晳,復其宗室和原名,但三人原爵位皆不復原。
- ^ 天花瘟疫聞之色變——干擾清朝王儲誕育的「瘟疫病毒」。
- ^ 自清廷入關後,死於天花瘟疫傳染病毒的皇帝與諸王兒女不計其數
- ^ 清宮與「惡性傳染病毒天花」人們聞之色變
- ^ 《钦定古今储贰金鉴》 (四库全书本) 乾隆四十八年九月三十日奉 乾隆上谕:“……皇祖时理密亲王亦尝立为皇太子,且特选公正大臣如汤斌者为之辅导。乃既立之后,情性乖张,即汤斌亦不能有所匡救群小复从而蛊惑,遂致屡生事端,上烦皇祖圣虑,终至废黜。且即理密亲王幸而无过,竟承大统,亦不过享国二年。其(第二子)弘晳纵欲败度,不克干蛊,年亦不永。使相继嗣立,不数年间,连遭变故,岂我大清宗社臣民之福乎?是以皇祖有鉴于兹,自理密亲王既废,不復建储。迨我皇祖(康熙)龍馭上賓,傳位皇考(雍正),紹登大寶,十三年勵精圖治,中外肅清。皇考(雍正)敬法前徽,雖不預立儲位,而於宗祏大計,實早為籌定。雍正元年,即親書朕名,緘藏於乾清宮正大光明匾內,又另書密封匣,常以隨身。至雍正十三年八月,皇考(雍正)升遐,朕同爾時大臣等敬謹啟視傳位於朕之御筆,復取出內府緘盒密記,核對脗合人心翕然,此天下臣民所共知者也。朕登極之初、恪遵家法,....依皇考(雍正)之例,曾書其名藏於乾清宮正大光明匾額後,乃稟命不融,未幾夢逝,遂命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等將其名徹出,追諡為端慧皇太子,是未嘗不立嫡也……”。( 《國朝宮史續編》乾隆四十八年十月十九日,奉諭旨:朕曆覽前代建儲諸弊,及我朝家法相承,於立儲一事之不可行,已明降諭旨,宣示中外。至史冊所載,因建立儲貳致釀事端者,不可枚舉。自當勒成一書,以昭殷鑒。著諸皇子等同軍機大臣及尚書房總師傳等,將曆代冊立太子事跡有關監戒者,采輯成書,陸續進呈。即著皇孫等之師傳為謄錄。書成,名為古今儲貳金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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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宮內等處女子嬤嬤媽媽裡食肉底賬》皇太后官女子十二人、貴妃官女子四人、齊妃官女子六人、……安貴人官女子四人、李貴人官女子四人、海貴人官女子一人、李常在官女子三人、馬常在官女子二人、吉常在官女子二人、蘭答應官女子二人、春常在官女子一人。葬在泰陵、泰東陵、泰陵妃園寢之外,待考。
- ^ 《食肉底賬》皇后下官女子三十二人、皇貴妃下官女子十二人、齊妃下官女子五人、熹妃下官女子八人、裕妃下官女子八人、懋嬪下官女子七人、老貴人下官女子五人、郭貴人下官女子四人、常常在下官女子四人、海常在下官女子四人、蘇答應下官女子三人、啟祥宮官女子二人、雲惠下官女子一人、蘭英下官女子一人、吉官下官女子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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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梁.《清帝外纪·世宗崩》:序本,1934年:第89页
- ^ 杨启樵,《雍正帝及其密折制度研究》。
来源
- 书籍
研究書目
- 楊啟樵:《雍正帝及其密摺制度研究》(香港:三聯書店香港分店,1985)。
- 楊啟樵:《揭開雍正皇帝隱秘的面紗》(上海:上海書店出社,2002)。
外部链接
参见
雍正帝 出生于:1678年12月13日逝世於:173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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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治者頭銜 | ||
前任: 清圣祖玄燁 (父) 年号:康熙 |
大清皇帝 1722年12月27日-1735年10月8日 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二十-雍正十三年八月廿三 |
繼任: 清高宗弘曆 (子) 年号:乾隆 |
西藏文殊皇帝 1722年12月27日-1735年10月8日 | ||
前任: 恩赫阿木古朗汗 (康熙帝) |
蒙古大汗 1722年12月27日-1735年10月8日 |
繼任: 腾格里特古格奇汗 (乾隆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