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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存档/2019年12月: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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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sub>(註)僅補充先前討論連結[[Special:PermaLink/56299283#對於一些管理員執法矯枉過正該怎麼溝通|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oldid=56299283#對於一些管理員執法矯枉過正該怎麼溝通]],供其他維基人參考。 本人暫不打算參與此次討論。</sub> </small><small>-- <span style="font-family:twemoji mozilla">[[U:A2569875|娜娜奇]][[奈奈祈|🐰]][[特殊:用户贡献/A2569875|鮮果茶]]<span style="font-family:segoe ui emoji">☕</span>(宇帆·[[U:A2569875/Flow|☎️]]</span>·[[U:A2569875/signs|☘️]])</small> 2019年12月15日 (日) 20:13 (UTC)
::<small><sub>(註)僅補充先前討論連結[[Special:PermaLink/56299283#對於一些管理員執法矯枉過正該怎麼溝通|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oldid=56299283#對於一些管理員執法矯枉過正該怎麼溝通]],供其他維基人參考。 本人暫不打算參與此次討論。</sub> </small><small>-- <span style="font-family:twemoji mozilla">[[U:A2569875|娜娜奇]][[奈奈祈|🐰]][[特殊:用户贡献/A2569875|鮮果茶]]<span style="font-family:segoe ui emoji">☕</span>(宇帆·[[U:A2569875/Flow|☎️]]</span>·[[U:A2569875/signs|☘️]])</small> 2019年12月15日 (日) 20:13 (UTC)
*请给出相关条目链接。条目空间的事不要针对人。 --<big>[[U:UjuiUjuMandan|ᡠᠵᡠᡳ]]</big><sup>Ujui</sup> <big>[[UT:UjuiUjuMandan|ᡠᠵᡠ]]</big><sup>Uju</sup> <big>[[U:UjuiUjuMandan/论述|ᠮᠠᠨᡩ᠋ᠠᠨ]]</big><sup>Mandan</sup> 2019年12月16日 (一) 07:37 (UTC)
*请给出相关条目链接。条目空间的事不要针对人。 --<big>[[U:UjuiUjuMandan|ᡠᠵᡠᡳ]]</big><sup>Ujui</sup> <big>[[UT:UjuiUjuMandan|ᡠᠵᡠ]]</big><sup>Uju</sup> <big>[[U:UjuiUjuMandan/论述|ᠮᠠᠨᡩ᠋ᠠᠨ]]</big><sup>Mandan</sup> 2019年12月16日 (一) 07:37 (UTC)
== 回退員有沒有能力回退頁面的移動? ==

有人違反[[WP:VCC]],對條目、分類等頁面進行「台」、「-{臺}-」的重新導向破壞。敝人嘗試過回退,但因為「已經存在這一名字的頁面」而無法回退。

敝人[[Wikipedia:互助客栈/技术#.E6.87.87.E8.AB.8B.E5.8D.94.E5.8A.A9.E5.9B.9E.E9.80.80.E3.80.8C.E5.8F.B0.E3.80.8D.E3.80.81.E3.80.8C-.7B.E8.87.BA.7D-.E3.80.8D.E7.9A.84.E9.87.8D.E5.AE.9A.E5.90.91.E7.A0.B4.E5.A3.9E|已在技術板面請求協助回退]]。或許是因為數量有點多,所以目前尚未有技術人員抽空協助。

敝人剛才查看了[[Wikipedia:回退功能#权限总览|回退員的權限]],發現其中一項是「移動頁面時不在原頁面位置建立重新導向頁面」。請問那一項權限是否意味回退員有能力突破「已經存在這一名字的頁面」的障礙而回退頁面的移動?如果是的話,敝人打算申請成為回退員並回退前述破壞,即使是暫時性的亦可。--[[User:Matt Smith|Matt Smith]]([[User talk: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2月17日 (二) 03:04 (UTC)
:準確來說答案是「否」,雖然可以把目標頁面移開,這樣就可以移動過去,不過終究還需要管理員來刪除原始目標頁面,那為何不直接找管理員呢。--[[User:Xiplus|<span style="color: #c566ff;">'''Xiplus'''</span>]]#[[User talk:Xiplus|Talk]] 2019年12月17日 (二) 03:20 (UTC)
::謝謝閣下解答。由於受影響的頁面的數量很多,所以敝人盡可能避免增加管理員的負擔。
::可否請閣下說明一下「雖然可以把目標頁面移開,這樣就可以移動過去」的詳細步驟?敝人做完了之後再請管理員刪除原始目標頁面,如此就能減輕管理員的工作量了。--[[User:Matt Smith|Matt Smith]]([[User talk: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2月17日 (二) 04:22 (UTC)
:::可以试试找移动日志对应的项目来回退。“移动不建立重定向”如字面意思,因为默认是会在移动后原位置建立重定向页。除非是“移动覆盖目标页面”,这还涉及目标页面的删除,好像只有管理员能这样操作。——[[user_talk:cwek|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x7C;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12月17日 (二) 05:51 (UTC)
::::謝謝。敝人剛剛去移動日誌試過了,可惜仍然無法回退。--[[User:Matt Smith|Matt Smith]]([[User talk: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2月17日 (二) 06:41 (UTC)
:已移回部分,如有遺漏,請逐一提出。—[[User:AT|<font size="4.5" color="purple">'''A'''</font>]][[User talk:AT|<font size="4.5" color="skyblue">'''T'''</font>]] 2019年12月17日 (二) 08:34 (UTC)
::感謝閣下協助!這些也要勞煩閣下了:-{
::*[[:臺灣幫派]]
::*[[:Category:臺灣政治案件]]
::*[[:Category:臺灣戰後政治案件]]
::*[[:Category:臺南市謀殺案]]
::*[[:Category:臺灣刑事案件]]
::*[[:Category:臺灣殺童犯]]
::*[[:Category:台灣白色恐怖時期之死刑案件]](原本為Category:台灣白色恐怖時期死刑案件)
::*[[:Category:台灣戰後未解決之刑事案件]](原本為Category:台灣戰後未解決刑事案件)
::*[[:Category:被國民政府處決之臺灣人]](原本為Category:被國民政府處決的台灣人)
::*[[:Category:臺灣性犯罪案件]](原本為Category:台湾性犯罪案件)
::*[[:Template:台灣主要的幫派]](原本為Template:台灣幫派)
}-
::--[[User:Matt Smith|Matt Smith]]([[User talk: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2月17日 (二) 09:09 (UTC)
:::以上有些您本來就可以自由移動了。另外,未有牽涉異體字我也沒有處理,請您另行提出移動請求。—[[User:AT|<font size="4.5" color="purple">'''A'''</font>]][[User talk:AT|<font size="4.5" color="skyblue">'''T'''</font>]] 2019年12月17日 (二) 09:48 (UTC)
::::多謝閣下協助。敝人會另行提出請求。--[[User:Matt Smith|Matt Smith]]([[User talk:Matt Smith|留言]]) 2019年12月17日 (二) 11:04 (UTC)

2019年12月27日 (五) 16:14的版本

關於新頁面巡查的問題

根據現行指引,未巡查的30天後將不能被巡查,意思是不是30天之後沒有巡查的頁面就“自動已巡查”?有沒有方法做出一個已經超過一定天數仍未巡查的條目列表呢?--Tazkeung(CommentHERE) 2019年11月23日 (六) 04:27 (UTC)

(!)意見:現在每天都有新創條目,但願意去巡查的人越來越少,以致積壓越來越嚴重。如果要把未巡查的加在列表,問題是誰去加?如果加了,也是這樣沒人去巡查,那列表也是越來越長,到最後也沒人去處理。現在最根本的問題是怎樣鼓勵更多巡查員去巡查。雖說巡查積壓嚴重,但其實大部分頁面都有人看過,並且把明顯不符合收錄標準的條目提刪,留下的主要是一些較難判斷,和較難處理的頁面。--蟲蟲飛♡♡→♡℃留言 2019年11月23日 (六) 05:44 (UTC)
我之前也问过,我觉得这个30天的限制本身就是错误。未巡查就是未巡查,3年也一样是未巡查。难道一个不合格的条目30天之后就会自动变成合格条目?形式上“巡查过了”的成就感当然是好的,但那不可能比条目的质量更重要。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11月28日 (四) 01:20 (UTC)
  • 有關巡查問題之前客棧已討論過, 但都沒有共識。其實每天的新頁面,基本上大家都會看一下,明顯有問題的,早就被提刪了,不會被留30天都沒人去巡查。積壓的條目主要是很難判斷的和很難處理的,但又不是有明顯的問題,大家基於審慎考慮,都不敢去處理。不只巡查頁面有限期,afd也有限期,一個提案超過五週還沒有共識,就應「無共識保留」,不可能不設限期的。--蟲蟲飛♡♡→♡℃留言 2019年11月29日 (五) 14:13 (UTC)

公共轉換組/重複字詞報告

是否应当建立专门过滤器提醒编者不要创建带有全角括号标题的条目?

如题,在巡查中经常发现大部分条目错误使用全角括号来进行消歧义。且根据之前互联群白磷君统计中文现在只有不到四十个条目是使用全角括号的。为了更好的协助巡查,故提出该建议。Catherine Laurence discussion 2019年11月4日 (一) 15:05 (UTC)

  • 或许可以限定为非自动确认AF阻挡+自动确认加tag。—Rowingbohe 欢迎参与2019年维基百科亚洲月 2019年11月4日 (一) 15:32 (UTC)
  • 话说为什么不让用全角括号?全角括号有什么不好?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11月8日 (五) 14:57 (UTC)
  • (+)支持,刚才一不小心就建了全角条目。—曾晋哲留言2019年11月9日 (六) 23:43 (UTC)
  • (-)反对,使用少不是可以无视的理由,巡查员已自带G8权限,该干嘛就干嘛不要偷懒。->>Vocal&Guitar->>留言 2019年11月12日 (二) 04:01 (UTC)
  • (-)反对:這樣會誤中部分使用全形括號(不作消歧義用途)的條目的副車,例如像長沙灣(深旺道)巴士總站這樣的條目一樣,這裏使用全形括號才是正確。你難保以後還會有這樣的條目。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12日 (二) 10:04 (UTC)
  • (+)支持:数量对比如此悬殊,建立一个带有警告(不是禁止)功能的过滤器完全应当。Fire Ice 2019年11月14日 (四) 09:49 (UTC)
  • 可以考虑对结尾圆括做过滤器提醒但不阻止。——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11月15日 (五) 08:42 (UTC)
  • 建立提醒(而不是禁止)的過濾器的話(+)支持。--【和平至上】香港「三罷」全靠逼,暴徒所至遍瓦礫💬📝 2019年11月15日 (五) 13:57 (UTC)
  • 既然是坑爹MW技术限制那(+)支持建立过滤器。--S.Wang🙏クンパユン、首里城! 2019年11月20日 (三) 12:54 (UTC)
  • (+)支持建立提醒用的過濾器。—— Eric Liu 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11月21日 (四) 00:23 (UTC)
  • (+)支持:同上。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11月28日 (四) 01:34 (UTC)
  • (+)支持:同上。——オオカミ気取ったって僕らは,重い想い身にまとうヒツジさ留言2019年11月28日 (四) 05:09 (UTC)
  • (+)支持设立警告。--相信友谊就是魔法CuSO4 2019年11月30日 (六) 05:03 (UTC)
  • 像是兩側的括号全半形不一致(如左側為半形的「(」而右側為全形的「)」或左側為全形的「(」而右側為半形的「)」)或括号不是圓的(如存在帶有方括號的1,4-二氮杂二环[2.2.2]辛烷)--林勇智 2019年12月5日 (四) 05:49 (UTC)

"資訊管理:e化企業的核心競爭能力"

我发现有大量账号加入"資訊管理:e化企業的核心競爭能力"这一书籍的来源,基本一个账号注册就只在信息管理相关的条目中加入大量类似原创研究的内容并附上这本书作为参考文献,除此之外很少再做出编辑。例如:

先前在下认为是Eason.ming傀儡的长期参考文献广告宣传行为(例如已被封禁账号的编辑Special:Diff/52289437Special:Diff/52605368,Eason.Ming未必是最早的账号,最早可能在2011年就开始例如Gavin.tw),但后来经过搜索发现该书作者是高雄中山大学的一位教授,想到也有一种可能是“教授布置作业让学生撰写条目并引用教授自己的书籍”。另外搜索这一书籍还能搜到很多涉及的条目,这些条目有些存在格式、原创研究的问题,请诸位帮忙复查涉及条目,并评判是否需要进行什么其他的处理。--及时雨 留言 2019年12月13日 (五) 06:06 (UTC)

做廣告的直接全文刪除。港九自由嘻嘻嘻留言2019年12月14日 (六) 12:42 (UTC)

管理員最好留意一下WP:AN3WP:ANM的未處理提報

RT。ꓢꓯꓠꓟꓳꓢꓮ 遙望曹公街追思在曹公潭溺死的曹公 2019年12月8日 (日) 23:43 (UTC)

建議增加Sakizaya至首頁語言列

个别用户继续矫枉过正,社群难道就此纵容吗?

如题,U:Bagakuco近期在上次讨论无疾而终的情况下死灰复燃,再次开启矫枉过正式执法,如今已严重影响到本人正常的条目编辑工作,望社群严肃处理。--Dabao qian留言2019年12月15日 (日) 18:58 (UTC)

(註)僅補充先前討論連結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oldid=56299283#對於一些管理員執法矯枉過正該怎麼溝通,供其他維基人參考。 本人暫不打算參與此次討論。 -- 娜娜奇🐰鮮果茶(宇帆·☎️·☘️ 2019年12月15日 (日) 20:13 (UTC)

回退員有沒有能力回退頁面的移動?

有人違反WP:VCC,對條目、分類等頁面進行「台」、「臺」的重新導向破壞。敝人嘗試過回退,但因為「已經存在這一名字的頁面」而無法回退。

敝人已在技術板面請求協助回退。或許是因為數量有點多,所以目前尚未有技術人員抽空協助。

敝人剛才查看了回退員的權限,發現其中一項是「移動頁面時不在原頁面位置建立重新導向頁面」。請問那一項權限是否意味回退員有能力突破「已經存在這一名字的頁面」的障礙而回退頁面的移動?如果是的話,敝人打算申請成為回退員並回退前述破壞,即使是暫時性的亦可。--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17日 (二) 03:04 (UTC)

準確來說答案是「否」,雖然可以把目標頁面移開,這樣就可以移動過去,不過終究還需要管理員來刪除原始目標頁面,那為何不直接找管理員呢。--Xiplus#Talk 2019年12月17日 (二) 03:20 (UTC)
謝謝閣下解答。由於受影響的頁面的數量很多,所以敝人盡可能避免增加管理員的負擔。
可否請閣下說明一下「雖然可以把目標頁面移開,這樣就可以移動過去」的詳細步驟?敝人做完了之後再請管理員刪除原始目標頁面,如此就能減輕管理員的工作量了。--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17日 (二) 04:22 (UTC)
可以试试找移动日志对应的项目来回退。“移动不建立重定向”如字面意思,因为默认是会在移动后原位置建立重定向页。除非是“移动覆盖目标页面”,这还涉及目标页面的删除,好像只有管理员能这样操作。——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12月17日 (二) 05:51 (UTC)
謝謝。敝人剛剛去移動日誌試過了,可惜仍然無法回退。--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17日 (二) 06:41 (UTC)
已移回部分,如有遺漏,請逐一提出。—AT 2019年12月17日 (二) 08:34 (UTC)
感謝閣下協助!這些也要勞煩閣下了:

--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17日 (二) 09:09 (UTC)
以上有些您本來就可以自由移動了。另外,未有牽涉異體字我也沒有處理,請您另行提出移動請求。—AT 2019年12月17日 (二) 09:48 (UTC)
多謝閣下協助。敝人會另行提出請求。--Matt Smith留言2019年12月17日 (二) 11:0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