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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碧仲: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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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7日 (二) 10:24的版本

蔡碧仲
Cai, Bi-Jhong
花蓮縣第12任縣長(代理)
任期
2018年9月17日—2018年12月25日
副縣長張垂龍
前任傅崐萁(正任)
顏新章(代理)
继任徐榛蔚(正任)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58年9月(66歲)
 中華民國臺灣省雲林縣元長鄉
国籍 中華民國
政党無黨籍
学历
经历

蔡碧仲(1958年9月),出生於臺灣雲林縣元長鄉,居於嘉義市東區中華民國無黨籍政治人物,現任法務部政務次長,曾任花蓮縣代理縣長[1][2]

經歷

曾任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理事長、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官、蔡碧仲律師事務所負責人、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法務部政務次長等職務。2018年9月,時任花蓮縣長傅崑萁因纏訟十四年的合機炒股案有罪定讞,被判處八個月有期徒刑而被解職,隨後行政院指派蔡碧仲為花蓮縣代理縣長[3],並於任期屆滿後回任法務部政務次長。

爭議

個人臉書支持特定立委候選人

蔡碧仲2019年12月17日在臉書貼文表態支持民進黨花蓮縣立法委員蕭美琴,呼籲花蓮鄉親「用選票黏住蕭美琴」,此舉打破法務部官員不助選慣例,引發爭議。蔡碧仲稱自己是政務人員,依法不受行政中立法之限制,可於公暇時間助選、站台、造勢。唯因值選舉期間,法務部刻正察查選舉違紀情形,以副首長身分表態支持特定候選人,仍不免傷害政府執法形象之質疑。經法務部長蔡清祥當面勸說,要求「謹言慎行」,蔡碧仲隨後已刪除臉書貼文。[4]

參考文獻

  1. ^ 王慧瑛. 蔡碧仲接花蓮代理縣長 妻驚呼:這是假新聞嗎?. 聯合新聞網. 2018-09-14 [2018-09-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16). 
  2. ^ 王智勇. 花蓮代縣長蔡碧仲 回「嘉」挺老友參選. 蘋果即時. 2018-09-16 [2018-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16). 
  3. ^ 蔡碧仲 代理花蓮縣長 2018/09/17宣誓就職. [2018-09-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9-17). 
  4. ^ 蔡碧仲臉書挺蕭美琴 蔡清祥勸謹言慎行. 中央社. 2019-12-18 [2019-12-19] (中文(台灣)).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職務
花蓮縣政府
前任:
顏新章(代理)
正任:
傅崐萁
花蓮縣縣長
代理
2018年9月17日-2018年12月25日
繼任:
徐榛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