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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30日香港示威: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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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
==爭議==
有律師表示,衝突中至少有73人被捕。而警方處理屯門衝突期間的做法備受質疑,包括擅進民居,根據《[[基本法]]》,香港居民的私人財產受到保障,惟警察無視守則,於無搜查令下擅進私人地方,令人質疑警方已無視法例<ref>{{cite web|url=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9%A6%99%E6%B8%AF%E5%88%B0%E5%BA%95%E9%82%84%E6%9C%89%E6%B2%92%E6%9C%89%E6%90%9C%E6%9F%A5%E4%BB%A4/|title=香港到底還有沒有搜查令 - Terry 的媒體懶人堂 - 立場新聞|website=立場新聞 Stand News}}</ref>。有大律師指警方在私人地方執法有一定限制,警方必須符合一定原則才可進入屋苑範圍,例如已「執行職務」、「接獲線報」或「有人報案」,又或者已確認犯法人士進入屋苑範圍,或是得到保安人員同意等。<ref name=「跪地」搜查不尋常/>
有律師表示,衝突中至少有73人被捕。而警方處理屯門衝突期間的做法備受質疑,包括擅進民居,根據《[[基本法]]》,香港居民的私人財產受到保障,惟警察無視守則,於無搜查令下擅進私人地方,令人質疑警方已無視法例<ref>{{cite web|url=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9%A6%99%E6%B8%AF%E5%88%B0%E5%BA%95%E9%82%84%E6%9C%89%E6%B2%92%E6%9C%89%E6%90%9C%E6%9F%A5%E4%BB%A4/|title=香港到底還有沒有搜查令 - Terry 的媒體懶人堂 - 立場新聞|website=立場新聞 Stand News}}</ref>。有大律師指警方在私人地方執法有一定限制,警方必須符合一定原則才可進入屋苑範圍,例如已「執行職務」、「接獲線報」或「有人報案」,又或者已確認犯法人士進入屋苑範圍,或是得到保安人員同意等。<ref name=「跪地」搜查不尋常/>

== 被捕,提堂 ==




==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

2020年4月11日 (六) 06:50的版本

2019年10月30日香港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示威,是於2019年10月30日,發生在香港油尖旺區屯門區的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示威活動。當日示威活動分別為香港理工大學學生主辦、要求政府落實五大訴求的「快閃校園畢業典禮」校園遊行以及屯門居民發起、要求香港警務署交代大興行動基地氣體洩漏與重組警隊的示威活動。其中,香港警察於手無搜查令之情況下擅進民居並對不禮貌持地指罵居民及對其搜身,令人關注警員濫權之問題[1]

背景

雖然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經已於2019年10月23日正式被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宣佈撤回,惟政府於處理行政失當及並未回應其餘四項由修例工作衍生的訴求,故反對政府及要求政府落實五大訴求的示威行動於2019年10月下旬仍然繼續。

大興行動基地疑洩漏有害氣體

2019年10月28日,屯門區受不明氣體侵襲並造成至少11人不適送院,有人質疑警方大興行動基地氣體洩漏所致。雖然警方當日已否認曾於屯門使用催淚氣體或試用任何不明氣體,但當晚仍有不少市民上街抗議,最終演變成示威衝突。警方處理不公,引起居民再次上街抗議[2]

香港理工大學校園遊行

過百名香港理工大學的畢業生、學生於下午2時30分舉行「快閃校園畢業典禮」校園遊行。旨在要求政府落實五大訴求及抗議校長滕錦光於畢業禮上拒絕與戴黑色口罩的畢業生握手而表達不滿並希望藉此聲援該校58位於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中被捕的學生。多名參加者戴上「V煞」面具及高舉「五」手勢,由百步梯集合並遊行到行政大樓。隊頭有人手持「黑紫荊」和「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也有兩名示威者打扮成小熊維尼。遊行期間,有參加者呼籲其他畢業生加入,在場不少畢業生亦有呼叫口號。 [3]

屯門衝突

包圍大興行動基地

有網民於網上號召居民再次到大興行動基地抗議,要求警方交代不明氣體來源及批評警方28日晚的驅散行動,向屋苑平台及走廊發射催淚彈,影響民居及寵物。晚上8時半,多名屯門居民於大興行動基地外集結,居民聚集並聯署要求警方交代不明氣體的來源。約九時,撐警人士石房有到場,率領其他撐警人士指罵聚集人士,高叫口號。其後,警察高舉藍旗,要求現場所有人士離開。撐警人士離開時,與示威者對罵[2]

衝突升級

晚上九時半,有黑衣人拆下路邊鐵欄,放在馬路中央堵路。大批防暴警察及「速龍小隊」到場,制服多人在地上。警方又到附近屋苑,在大堂內查問部分人[4]。衝突期間中,在良德街有一間食肆,店內有穿黑衣的年輕人。一批防暴警想進入店舖,兩名店舖職員拒絕並指警察無搜查令,雙方理論。其後警方增援,有另一批防暴警察到場,撲跌兩人並將其鎖上索帶[5]另有警員於無搜查令的情況下,擅進行動基地附近的私人屋苑及商場(包括兆軒苑逸生閣、建生邨商場),並要求住客長時間下跪及對其搜身,期間不少人被警員呼喝[6]

有大律師認為是次警方要求居民「跪地」的做法不妥當,不尋常,可能會令居民感到「尊嚴」受損。他認為警方在處理疑犯或罪犯時,應給予對方尊嚴,直言「坐監都要畀尊嚴啦」。市民只係爭取返應有權利或尊嚴,應盡量在不阻礙警方執法情況下,嘗試要求尋找律師。[7]若市民向警方提出要求後被拒,市民亦可記下警員的容貌或其編號,即使警員沒有編號或蒙面,市民亦可記下警員特徵,例如警員身高、外型、服飾、裝備、面形及眼睛等,「你越多資料,稍後時間就一定可以識別到佢嘅身份」。[7]

爭議

有律師表示,衝突中至少有73人被捕。而警方處理屯門衝突期間的做法備受質疑,包括擅進民居,根據《基本法》,香港居民的私人財產受到保障,惟警察無視守則,於無搜查令下擅進私人地方,令人質疑警方已無視法例[8]。有大律師指警方在私人地方執法有一定限制,警方必須符合一定原則才可進入屋苑範圍,例如已「執行職務」、「接獲線報」或「有人報案」,又或者已確認犯法人士進入屋苑範圍,或是得到保安人員同意等。[7]

被捕,提堂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