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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區: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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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區'''({{jpn|j=特別区|hg=とくべつく|rm=tokubetsu ku|f=y}})是[[日本]]的[[日本行政區劃|行政區劃]]之一,置於[[都道府縣]]之下,與[[市町村]]同為第三級行政區劃,但屬於{{link-ja|特別地方公共團體|特別地方公共団体}},[[地方分權|自治權限]]較市町村為高。目前該建制專指[[東京都區部]](東京23區)
'''特別區'''({{jpn|j=特別区|hg=とくべつく|rm=tokubetsu ku|f=y}})是[[日本]]的[[日本行政區劃|行政區劃]]之一,置於[[都道府縣]]之下,與[[市町村]]同為第三級行政區劃,但屬於{{link-ja|特別地方公共團體|特別地方公共団体}},[[地方分權|自治權限]]較市町村為高、低於[[政令指定都市]]。目前該建制專指[[東京都區部]]。


該建制依1947年施行的《{{link-ja|地方自治法 (日本)|地方自治法|地方自治法}}》成立以來,僅有[[東京都]]設置,即東京都區部由原[[東京市]]拆分而來。除了[[都]]之外,道府縣自2012年起可依照{{link-ja|大都市地域設置特別區相關法律|大都市地域における特別区の設置に関する法律|專法}},在人口達200萬的[[大都市]]區域,經當地民眾[[公民投票|公投]]同意後設置特別區,但目前未有設置之案例;2015年曾有將[[大阪市]]拆分為數個特別區的[[大阪市特別區設置公投]],但最後以些微差距否決
該建制依1947年施行的《{{link-ja|地方自治法 (日本)|地方自治法|地方自治法}}》成立以來,允許[[都]]設置,因此只有[[東京都]]設置特別區,即東京都區部(東京23區),由原[[東京市]]拆分而來。自2012年起,特別區設置的適用範圍擴大,[[都道府縣|道府縣]]可依照{{link-ja|大都市地域設置特別區相關法律|大都市地域における特別区の設置に関する法律|專法}},在人口達200萬的[[大都市]]區域設置特別區,但目前未有成功設置之案例。


== 概說 ==
== 概說 ==
目前日本以「[[區]]」為名的行政區劃,包括了[[政令指定都市]]的「{{link-ja|行政區 (日本)|行政区|行政區}}」、以及[[東京都區部|東京都屬下的特別區]]。特別區雖然以「區」為名,其實擁有類似其他國家[[自治市]]等級的行政地位,與[[東京都廳|都政府]]之間並不是完全的上下從屬關係,而是擁有非常高度的自治權,因應這定位,為-{}-解決都與區之間縱向、或各特別區之間橫向的聯絡與協調問題,還設置有{{link-ja|都區協議會|都区協議会}}這類的機關處理相關事務。
目前日本以「[[區]]」為名的行政區劃,包括了[[政令指定都市]]的「{{link-ja|行政區 (日本)|行政区|行政區}}」、以及[[東京都區部|東京都屬下的特別區]]。特別區雖然以「區」為名,其實擁有類似其他國家[[自治市]]等級的行政地位,與[[東京都廳|都政府]]之間並不是完全的上下從屬關係,而是擁有非常高度的自治權,因應這定位,為-{}-解決都與區之間縱向、或各特別區之間橫向的聯絡與協調問題,還設置有{{link-ja|都區協議會|都区協議会}}這類的機關處理相關事務。


特別區與[[政令指定都市]]的行政權限類似,唯為確保[[大都市]]的行政一體性,如[[供水|上]][[下水道]]、[[警視廳|警察]]、{{link-ja|東京消防廳|東京消防庁|消防}}等事務,仍由都政府負責。特別區的行政首長為區長,[[民意機關]]為區議會,區長與區議會議員都是由該區居民[[直接選舉|直選]]產生。但其他國家或地區而言,「區」的高級官員未必都是可以直選。
特別區與[[政令指定都市]]的行政權限類似,唯為確保[[大都市]]的行政一體性,如[[供水|上]][[下水道]]、[[警視廳|警察]]、{{link-ja|東京消防廳|東京消防庁|消防}}等事務,仍由都政府負責。特別區的行政首長為區長,[[民意機關]]為區議會,區長與區議會議員都是由該區居民[[直接選舉|直選]]產生。但其他國家或地區而言,「區」的高級官員未必都是可以直選。


===關於道府縣設置特別區===
在2012年以前,根據《{{link-ja|地方自治法 (日本)|地方自治法|地方自治法}}》,特別區是針對「都」行政區設置的行政區劃,並不是特別為[[東京]]而設的,但由於目前只有東京一個「都」,因此也只有東京有特別區存在。[[大阪市]]曾在2010年開始討論與比鄰的[[堺市]]一起拆為特別區並讓上級區劃[[大阪府]]改制為「都」即[[大阪都構想]]。促使[[日本國會]]於2012年通過{{link-ja|大都市地域設置特別區相關法律|大都市地域における特別区の設置に関する法律|專法}},規定人口多於200萬人口的大都市,亦可視情形設立特別區,使特別區不再限制於都。在大阪府及堺市無意改制下,2015年由大阪市單獨舉辦的[[大阪市特別區設置公投]]中大阪市拆為特別區的提案遭到否決,不過仍有部分政黨繼續推動合併
在2012年以前,根據《{{link-ja|地方自治法 (日本)|地方自治法|地方自治法}}》,特別區是針對「都」此類行政區設置的行政區劃,並不是特別為[[東京]]而設的,但由於只有東京一個「都」,因此也只有東京有特別區存在。[[大阪市]]曾在2010年開始討論與比鄰的[[堺市]]一起拆為特別區並讓上級區劃[[大阪府]]改制為「都」即[[大阪都構想]]。大阪都構想雖未成功實現,但促使[[日本國會]]於2012年通過{{link-ja|大都市地域設置特別區相關法律|大都市地域における特別区の設置に関する法律}},規定人口多於200萬人口的大都市區域,只要經當地民眾[[公民投票|公投]]同意,亦可撤除原有的[[市町村]]、設立由[[都道府縣|道府縣]]直轄的特別區,使特別區不再限制於都。


上述專法通過後,大阪市於2015年在大阪府及堺市無意改制下,單獨舉辦了[[大阪市特別區設置公投|特別區設置公投]],計畫將大阪市拆分為數個特別區,但最後以些微差距否決。
根據2012年通過的新法,目前可以建立特別區的都道府縣為[[北海道]]([[札幌市]]及其周邊都市)、[[埼玉縣]]([[埼玉市]]及其周邊都市)、[[千葉縣]]([[千葉市]]及其周邊都市)、[[神奈川縣]](僅[[橫濱市]],或橫濱市與[[川崎市]],或橫濱市、川崎市及其周邊都市)、[[愛知縣]](僅[[名古屋市]],或名古屋市及其周邊市),[[京都府]]([[京都市]]及其周邊都市)、[[大阪府]]([[大阪市]],或大阪市與[[堺市]],或大阪市、堺市及其周邊都市)、[[兵庫縣]]([[神戶市]]及其周邊都市)、[[福岡縣]]([[福岡市]]及其周邊都市)。但除了曾提出特別區設置公投的大阪市之外,上述地方自治體尚無設置特別區的構想。

根據上述專法,目前可以建立特別區的都道府縣如下。但除了曾提出改制公投的大阪市之外,這些地方自治體尚無設置特別區的構想。

* [[北海道]] - [[札幌市]]及其周邊都市
* [[埼玉縣]] - [[埼玉市]]及其周邊都市
* [[千葉縣]] - [[千葉市]]及其周邊都市
* [[神奈川縣]] - 僅[[橫濱市]],或橫濱市與[[川崎市]],或橫濱市、川崎市及其周邊都市
* [[愛知縣]] - 僅[[名古屋市]],或名古屋市及其周邊都市
* [[京都府]] - [[京都市]]及其周邊都市
* 大阪府 - 大阪市,或大阪市與堺市,或大阪市、堺市及其周邊都市
* [[兵庫縣]] - [[神戶市]]及其周邊都市
* [[福岡縣]] - [[福岡市]]及其周邊都市


== 外語譯名 ==
== 外語譯名 ==

2020年4月21日 (二) 18:40的版本

特別區(日语:特別区とくべつく tokubetsu ku */?)是日本行政區劃之一,置於都道府縣之下,與市町村同為第三級行政區劃,但屬於特別地方公共團體日语特別地方公共団体自治權限較市町村為高、低於政令指定都市。目前該建制專指東京都區部

該建制依1947年施行的《地方自治法》成立以來,原僅允許設置,因此只有東京都設置特別區,即東京都區部(東京23區),由原東京市拆分而來。自2012年起,特別區設置的適用範圍擴大,道府縣可依照專法日语大都市地域における特別区の設置に関する法律,在人口達200萬的大都市區域設置特別區,但目前未有成功設置之案例。

概說

目前日本以「」為名的行政區劃,包括了政令指定都市的「行政區」、以及東京都屬下的特別區。特別區雖然以「區」為名,其實擁有類似其他國家自治市等級的行政地位,與都政府之間並不是完全的上下從屬關係,而是擁有非常高度的自治權,因應這定位,為了解決都與區之間縱向、或各特別區之間橫向的聯絡與協調問題,還設置有都區協議會日语都区協議会這類的機關處理相關事務。

特別區與政令指定都市的行政權限類似,唯為確保大都市的行政一體性,如下水道警察消防等事務,仍由都政府負責。特別區的行政首長為區長,民意機關為區議會,區長與區議會議員都是由該區居民直選產生。但其他國家或地區而言,「區」的高級官員未必都是可以直選。

關於道府縣設置特別區

在2012年以前,根據《地方自治法》,特別區是針對「都」此類行政區設置的行政區劃,並不是特別為東京而設的,但由於只有東京一個「都」,因此也只有東京有特別區存在。大阪市曾在2010年開始討論與比鄰的堺市一起拆為特別區並讓上級區劃大阪府改制為「都」,即大阪都構想。大阪都構想雖未成功實現,但促使日本國會於2012年通過《大都市地域設置特別區相關法律日语大都市地域における特別区の設置に関する法律》,規定人口多於200萬人口的大都市區域,只要經當地民眾公投同意,亦可撤除原有的市町村、設立由道府縣直轄的特別區,使特別區不再限制於都。

上述專法通過後,大阪市於2015年在大阪府及堺市無意改制下,單獨舉辦了特別區設置公投,計畫將大阪市拆分為數個特別區,但最後以些微差距否決。

根據上述專法,目前可以建立特別區的都道府縣如下。但除了曾提出改制公投的大阪市之外,這些地方自治體尚無設置特別區的構想。

外語譯名

特別區的正式英語譯稱為「Ward」(建制區英语Ward (electoral subdivision)),或者加上「特別」兩字而成「Special Ward」;但為了符合其高度自治的行政地位,東京都自2007年起,將各特別區改譯為「City」()。

參考資料

參見

外部鏈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