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忠 (臺灣):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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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主張「台獨」,反對統一。但僅是「差異說」台獨,亦即兩岸差異減少也贊成統一,目前已不主張台獨。見2002年3月6日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文章「統獨都不是我們的聖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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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和『獨』都不是我們的『聖經』,都不是必然的,不是說一定要『統』,也不是說一定要『獨』。哪一種方式對台灣人民比較有利,我們就選擇哪一種。因此,我個人主張民進黨的『台獨』公投黨綱應予修正或廢除。」李文忠坦率地說,「我講這樣的話,對於有些台灣人包括那些支持我的選民來講是一種背叛。」李文忠還談到,民進黨的中青代「立委」成員中,有他這樣看法的人不在少數,但願意講出來的人卻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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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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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5日 (二) 07:29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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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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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台灣)政治人士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58年6月20日 |
籍贯 | 台灣南投 |
政党 | 民主進步黨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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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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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忠(1958年6月20日—),中華民國(台灣)政治人物,曾經代表民主進步黨任職立法委員。2006年11月13日,與同黨立委林濁水同時宣佈辭去立委一職。一般預測李文忠此舉在於打擊2006年12月份民進黨的北高市長選情,進而逼迫陳水扁總統下台,以謀取新潮流在民進黨的主導權(高達宏〈林濁水辭立委--正視綠豆(鬥)仔的動作 〉),唯此時民進黨內早已解散派系,故並不可信。由於時有批判黨內的言論,被深綠媒體和地下電台點名扭曲為「十一寇」。[來源請求]
主要經歷
1981年就讀台灣大學外文系三年級時,因成績不及格遭校方予以退學處分。後重新考入台大政治系,就讀期間加入黨外編聯會,曾任《關懷》、《蓬萊島》、《新潮流》等雜誌編輯、許榮淑助理等職。1985年5月因要求普選台大代聯會主席,遭校方予以留校察看處分。1986年因在台灣大學校園推動普選而被校方退學,此即台灣學運史上有名的「李文忠事件」或稱「五一一事件」。之後參與勞工、環保、「無住屋」等社會運動。1991年任立法委員盧修一、省議員周慧瑛聯合服務處主任,12月當選第2屆國大代表。1996年3月當選第3屆國大代表。1996年任國家發展會議委員。1997年任民進黨國大黨團幹事長,蘇貞昌競選台北縣長板橋後援會總干事,台北縣政府機要秘書。1998年任台北縣政府顧問。1998年12月、2001年12月連任第4、5屆區域立委,並任立法院國際委員會召集人。2004年曾與羅文嘉、陳其邁等發起「民進黨新文化論述」。2004年12月當選第6屆區域立委。政黨任職:中學時期曾加入國民黨。1988年3月加入民進黨。屬民進黨新潮流系大將。 社團任職:1989年任台灣勞工運動支援會執行幹事。全國自主勞工聯盟主任。
政治主張
早期主張「台獨」,反對統一。但僅是「差異說」台獨,亦即兩岸差異減少也贊成統一,目前已不主張台獨。見2002年3月6日接受香港文匯報專訪文章「統獨都不是我們的聖經」:
:「『統』和『獨』都不是我們的『聖經』,都不是必然的,不是說一定要『統』,也不是說一定要『獨』。哪一種方式對台灣人民比較有利,我們就選擇哪一種。因此,我個人主張民進黨的『台獨』公投黨綱應予修正或廢除。」李文忠坦率地說,「我講這樣的話,對於有些台灣人包括那些支持我的選民來講是一種背叛。」李文忠還談到,民進黨的中青代「立委」成員中,有他這樣看法的人不在少數,但願意講出來的人卻不多。
對國防政策頗有研究,曾主持過民進黨中央政策會多項相關政策課題的研究。為了民親合作曾經提出廢除民進黨「台獨黨綱」。
家庭情況
- 妻:陳德愉
- 子:李昆穎、李昆憲、李明理
外部連結
語錄
- 我的憂慮,是身為一位民進黨員的憂慮,身為台灣民主路途中一份子的憂慮。(〈一位民進黨員的憂慮〉,台灣《蘋果日報》2007年5月18日《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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