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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昌: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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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昌'''({{bd|1926年|8月12日|2011年|6月22日|catIdx=Ma马克昌}}),男,[[河南]][[西华县|西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学家]]。<ref name="他曾为林彪集团主犯辩护 法学泰斗马克昌辞世" />
'''马克昌'''({{bd|1926年|8月12日|2011年|6月22日|catIdx=Ma马克昌}}),男,[[河南省|河南]][[西华县|西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法学家]]。<ref name="他曾为林彪集团主犯辩护 法学泰斗马克昌辞世" />


== 生平 ==
== 生平 ==
马克昌1950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后考入[[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班,师从[[苏联]]刑法学家[[贝斯特洛娃]],研究方向为[[刑法学]]研究。1952年,马克昌毕业后,返回武汉大学任教,担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与人大[[高铭暄]]教授并称为中国刑法学界的“[[北高南马]]”。<ref name="">{{cite web| url=http://www.hb.xinhuanet.com/zhuanti/2011-06/24/content_23106862.htm| title="北高"痛悼"南马"——刑法学界 一颗巨星陨落| publisher=楚天都市报| accessdate=2013-08-13| deadurl=yes|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20514045036/http://www.hb.xinhuanet.com/zhuanti/2011-06/24/content_23106862.htm| archivedate=2012-05-14}}</ref>1956年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起草工作,因要求尽快制定刑法的主张被划为[[右派分子]],投入湖北省[[蕲春县]][[八里湖农场]]接受劳动改造。1979年后开始[[武汉大学]]法律系的重建工作。1986年,武汉大学法学院成立,任首任院长。
马克昌1950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系]],后考入[[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班,师从[[苏联]]刑法学家[[贝斯特洛娃]],研究方向为[[刑法学]]研究。1952年,马克昌毕业后,返回武汉大学任教,担任法学院教授、[[博士導師|博士生导师]],与人大[[高铭暄]]教授并称为中国刑法学界的“[[北高南马]]”。<ref name="">{{cite web| url=http://www.hb.xinhuanet.com/zhuanti/2011-06/24/content_23106862.htm| title="北高"痛悼"南马"——刑法学界 一颗巨星陨落| publisher=楚天都市报| accessdate=2013-08-13| deadurl=yes| archiveurl=https://web.archive.org/web/20120514045036/http://www.hb.xinhuanet.com/zhuanti/2011-06/24/content_23106862.htm| archivedate=2012-05-14}}</ref>1956年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起草工作,因要求尽快制定刑法的主张被划为[[右派分子]],投入湖北省[[蕲春县]][[八里湖农场]]接受劳动改造。1979年后开始[[武汉大学]]法律系的重建工作。1986年,武汉大学法学院成立,任首任院长。


1977年,马克昌受委托担任[[文化大革命]]主犯之一[[吴法宪]]的[[辩护人]],1997年又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修订工作。<ref name="他曾为林彪集团主犯辩护 法学泰斗马克昌辞世" />
1977年,马克昌受委托担任[[文化大革命]]主犯之一[[吴法宪]]的[[辩护人]],1997年又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修订工作。<ref name="他曾为林彪集团主犯辩护 法学泰斗马克昌辞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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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名学生==
== 著名学生==
* [[张军 (中纪委副书记)|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
* [[张军 (1956年)|张军]]([[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
* [[熊选国]]([[司法部]]副部长)
* [[熊选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部]]副部长)
* [[贾宇]](现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
* [[贾宇]](现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任西北政法大学校长)
* [[黎宏]](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 [[黎宏]](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2020年7月22日 (三) 03:51的版本

马克昌
性别
出生(1926-08-12)1926年8月12日
 中華民國河南省周口市
逝世2011年6月22日(2011歲—06—22)(84歲)
 中国湖北省武汉市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党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马克昌(1926年8月12日—2011年6月22日),男,河南西华人,中国法学家[1]

生平

马克昌1950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系,后考入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班,师从苏联刑法学家贝斯特洛娃,研究方向为刑法学研究。1952年,马克昌毕业后,返回武汉大学任教,担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与人大高铭暄教授并称为中国刑法学界的“北高南马”。[2]1956年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起草工作,因要求尽快制定刑法的主张被划为右派分子,投入湖北省蕲春县八里湖农场接受劳动改造。1979年后开始武汉大学法律系的重建工作。1986年,武汉大学法学院成立,任首任院长。

1977年,马克昌受委托担任文化大革命主犯之一吴法宪辩护人,1997年又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修订工作。[1]

2011年6月22日因病医治无效,在武汉大学人民医院逝世,享年85岁。[1]

著名学生

参考

  1. ^ 1.0 1.1 1.2 他曾为林彪集团主犯辩护 法学泰斗马克昌辞世. 新华网. [2013-08-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14). 
  2. ^ "北高"痛悼"南马"——刑法学界 一颗巨星陨落. 楚天都市报. [2013-08-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