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辰洲: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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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辰洲'''{{BD|1946年|9月13日|1987年|5月14日|C蔡}},十信理事主席[[蔡萬春]]之子,有輕微[[小兒麻痹]],[[淡江大學]]文理學院畢業,任國泰塑膠公司營業員、國鼎塑膠公司總經理、來來百貨公司董事長等職。陳藤枝是他的妻子。[[1957年]]蔡萬春因大量投資土地,引起十信資金流動困難,於是發起“一元開戶”運動,十信存款在短短數月內突破一億元,使臺北十信成為全國75家的信用合作社中,規模最大與營業量最多的單位。[[1979年]]蔡萬春中風退休,產業交由[[蔡辰男]]、蔡辰洲掌管。 |
'''蔡辰洲'''{{BD|1946年|9月13日|1987年|5月14日|C蔡}},十信理事主席[[蔡萬春]]之子,有輕微[[小兒麻痹]],[[淡江大學]]文理學院畢業,任國泰塑膠公司營業員、國鼎塑膠公司總經理、來來百貨公司董事長等職。陳藤枝是他的妻子。[[1957年]]蔡萬春因大量投資土地,引起十信資金流動困難,於是發起“一元開戶”運動,十信存款在短短數月內突破一億元,使臺北十信成為全國75家的信用合作社中,規模最大與營業量最多的單位。[[1979年]]蔡萬春中風退休,產業交由[[蔡辰男]]、蔡辰洲掌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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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辰洲通过萧政之介紹拜[[王昇]]为乾爹,由王昇、[[蒋彦土]]介绍加入国民党。[[1982年]]蔡辰洲以高票當選增額立法委員,在[[立法院]]組成「十三兄弟」派系,成员包括刘松藩、王金平、洪玉钦、谢生富、李宗仁、李友吉、林联辉、蔡胜邦、吴梓及萧瑞征等,来来香格里拉大饭店17楼俱乐部为活动大本营,經常邀宴財經官員,利用人頭貸款,1984年5月立法院审议「银行法修正案」,十三兄弟联手通過草案,准许信托公司动用短期信托资金。而且向官方遊說合作社理監事可無限制連選連任,以及信託公司可承辦銀行業務等,蔡辰洲也將大量資金投入房地產事業。1985年,蔡辰洲被[[台北地檢署]]以違反[[票據法]]收押,累計刑期達670年,這是台灣金融史上最著名的“[[十信案]]”。十信案發生後,蔡辰洲悄悄將他豢養的七隻大丹狗悉數放生,1987年3月蔡辰洲因病至醫院診斷,4月因病重送至台大醫院診斷,法務部看不懂「代償不全」診斷書,不准蔡辰洲保外就醫,[[1987年]]5月12日始獲得保外就醫,主動辦理出院返家。蔡辰洲最後在判刑前夕,於[[1987年]]5月14日因[[肝硬化]]併發細胞癌病故於[[國泰醫院]]。台灣民間普遍傳言,蔡辰洲假死脫罪。 |
蔡辰洲通过萧政之介紹拜[[王昇]]为乾爹,由王昇、[[蒋彦土]]介绍加入国民党。[[1982年]]蔡辰洲以高票當選增額立法委員,在[[立法院]]組成「十三兄弟」派系,成员包括[[刘松藩]]、[[王金平]]、[[洪玉钦]]、[[谢生富]]、[[李宗仁]]、李友吉、林联辉、蔡胜邦、吴梓及萧瑞征等,来来香格里拉大饭店17楼俱乐部为活动大本营,經常邀宴財經官員,利用人頭貸款,1984年5月立法院审议「银行法修正案」,十三兄弟联手通過草案,准许信托公司动用短期信托资金。而且向官方遊說合作社理監事可無限制連選連任,以及信託公司可承辦銀行業務等,蔡辰洲也將大量資金投入房地產事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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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蔡辰洲被[[台北地檢署]]以違反[[票據法]]收押,累計刑期達670年,這是台灣金融史上最著名的“[[十信案]]”。十信案發生後,蔡辰洲悄悄將他豢養的七隻[[大丹狗]]悉數放生,1987年3月蔡辰洲因病至醫院診斷,4月因病重送至台大醫院診斷,法務部看不懂「代償不全」診斷書,不准蔡辰洲保外就醫,[[1987年]]5月12日始獲得保外就醫,主動辦理出院返家。蔡辰洲最後在判刑前夕,於[[1987年]]5月14日因[[肝硬化]]併發細胞癌病故於[[國泰醫院]]。台灣民間普遍傳言,蔡辰洲假死脫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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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7日 (五) 02:53的版本
蔡辰洲(1946年9月13日—1987年5月14日),十信理事主席蔡萬春之子,有輕微小兒麻痹,淡江大學文理學院畢業,任國泰塑膠公司營業員、國鼎塑膠公司總經理、來來百貨公司董事長等職。陳藤枝是他的妻子。1957年蔡萬春因大量投資土地,引起十信資金流動困難,於是發起“一元開戶”運動,十信存款在短短數月內突破一億元,使臺北十信成為全國75家的信用合作社中,規模最大與營業量最多的單位。1979年蔡萬春中風退休,產業交由蔡辰男、蔡辰洲掌管。
蔡辰洲通过萧政之介紹拜王昇为乾爹,由王昇、蒋彦土介绍加入国民党。1982年蔡辰洲以高票當選增額立法委員,在立法院組成「十三兄弟」派系,成员包括刘松藩、王金平、洪玉钦、谢生富、李宗仁、李友吉、林联辉、蔡胜邦、吴梓及萧瑞征等,来来香格里拉大饭店17楼俱乐部为活动大本营,經常邀宴財經官員,利用人頭貸款,1984年5月立法院审议「银行法修正案」,十三兄弟联手通過草案,准许信托公司动用短期信托资金。而且向官方遊說合作社理監事可無限制連選連任,以及信託公司可承辦銀行業務等,蔡辰洲也將大量資金投入房地產事業。
1985年,蔡辰洲被台北地檢署以違反票據法收押,累計刑期達670年,這是台灣金融史上最著名的“十信案”。十信案發生後,蔡辰洲悄悄將他豢養的七隻大丹狗悉數放生,1987年3月蔡辰洲因病至醫院診斷,4月因病重送至台大醫院診斷,法務部看不懂「代償不全」診斷書,不准蔡辰洲保外就醫,1987年5月12日始獲得保外就醫,主動辦理出院返家。蔡辰洲最後在判刑前夕,於1987年5月14日因肝硬化併發細胞癌病故於國泰醫院。台灣民間普遍傳言,蔡辰洲假死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