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琬: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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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琬'''({{bd|1624年||1691年||W汪}})字苕文,號鈍翁,江蘇長洲(今蘇州市)人。清初散文家。學者稱堯峰先生。 |
'''汪琬'''({{bd|1624年||1691年||W汪}})字苕文,號鈍翁,江蘇長洲(今蘇州市)人。明末清初散文家。學者稱堯峰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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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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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於世宦之家,曾參與復社事。順治十二年(1655)進士,康熙時為翰林院編修。康熙曾稱讚他:“嘗與近臣論本朝文學砥行之儒,首稱數先生。”(李元度《國朝先正事略》),歷任戶部主事、刑部郎中。與[[侯方域]]、[[魏禧]]合稱清初散文“三大家”。其散文疏暢條達,論文要求明於辭義,合乎經旨,所谓“扬之欲其高,敛之欲其深”(《答陈霭公书二》),論者以為其文風深受[[歐陽修]]的影響,而近於南宋諸家。計東認為“若其文章,溯宋而唐。明理卓絕,似[[李翱|李習之]]﹔簡潔有氣,似[[柳宗元|柳子厚]]”。代表作有《陈处士墓表》、《尧峰山庄记》、《绮里诗选序》、《江天一传》、《书沈通明事》等。康熙十八年 |
生於世宦之家,曾參與[[復社]]事。順治十二年(1655)進士,康熙時為翰林院編修。康熙曾稱讚他:“嘗與近臣論本朝文學砥行之儒,首稱數先生。”(李元度《國朝先正事略》),歷任戶部主事、刑部郎中。與[[侯方域]]、[[魏禧]]合稱明末清初散文“三大家”。其散文疏暢條達,論文要求明於辭義,合乎經旨,所谓“扬之欲其高,敛之欲其深”(《答陈霭公书二》),論者以為其文風深受[[歐陽修]]的影響,而近於[[南宋]]諸家。計東認為“若其文章,溯宋而唐。明理卓絕,似[[李翱|李習之]]﹔簡潔有氣,似[[柳宗元|柳子厚]]”。代表作有《陈处士墓表》、《尧峰山庄记》、《绮里诗选序》、《江天一传》、《书沈通明事》等。康熙十八年(1679年),召試博學鴻詞科,授翰林院編修,預修《[[明史]]》,在館六十餘日。乞病歸。晚年結廬太湖之堯峰山,閉戶撰述,不問世事。汪琬亦能詩,但成就不及文。著有《钝翁类稿》,晚年自订为《尧峰文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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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4日 (五) 12:45的版本
汪琬(1624年—1691年)字苕文,號鈍翁,江蘇長洲(今蘇州市)人。明末清初散文家。學者稱堯峰先生。
生平
生於世宦之家,曾參與復社事。順治十二年(1655)進士,康熙時為翰林院編修。康熙曾稱讚他:“嘗與近臣論本朝文學砥行之儒,首稱數先生。”(李元度《國朝先正事略》),歷任戶部主事、刑部郎中。與侯方域、魏禧合稱明末清初散文“三大家”。其散文疏暢條達,論文要求明於辭義,合乎經旨,所谓“扬之欲其高,敛之欲其深”(《答陈霭公书二》),論者以為其文風深受歐陽修的影響,而近於南宋諸家。計東認為“若其文章,溯宋而唐。明理卓絕,似李習之﹔簡潔有氣,似柳子厚”。代表作有《陈处士墓表》、《尧峰山庄记》、《绮里诗选序》、《江天一传》、《书沈通明事》等。康熙十八年(1679年),召試博學鴻詞科,授翰林院編修,預修《明史》,在館六十餘日。乞病歸。晚年結廬太湖之堯峰山,閉戶撰述,不問世事。汪琬亦能詩,但成就不及文。著有《钝翁类稿》,晚年自订为《尧峰文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