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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臺中市第二選舉區立法委員陳柏惟罷免案: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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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罷免人:​1979年起高雄市因升格直轄市而不再隸屬臺灣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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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7日 (二) 03:43的版本

第十屆立法委員(臺中市第二選舉區)陳柏惟罷免案
2021年10月23日

投票制度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同意票數需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罷免通過
第十屆立法委員(臺中市第二選舉區)陳柏惟罷免案
 中華民國——2021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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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屆立法委員(臺中市第二選舉區)陳柏惟罷免案,簡稱刪Q案,為中華民國臺中市第二選舉區(包含沙鹿區龍井區大肚區烏日區霧峰區)擔任第10屆立法委員陳柏惟台灣基進黨籍)被「刪Q總部」代表龍井區區民楊文元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程序進行之罷免案

本次罷免案已宣告成立,原定於2021年8月28日進行投票。但由於2019冠狀病毒病臺灣疫情影響,延期至2021年10月23日進行投票[1][2]

背景

被罷免人

政黨 台灣基進 台灣基進
姓名 陳柏惟
陳柏惟
學歷
經歷
出生地  中華民國臺灣高雄市
1985年7月10日(35歲)

規則

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條第一項,罷免投票的通過門檻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兩條件[4]

  1. 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
  2. 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

罷免案日程

日期 事項
2021年7月2日 罷免案成立
2021年7月13日前 被罷免人提出答辯書
2021年7月13日 發布罷免公告
2021年8月8日 投票人名冊編造完成
2021年10月13日至10月22日 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
2021年10月19日前 公告罷免投票人人數
2021年10月23日 投票、開票
2021年10月29日前 審定罷免投票結果
2021年10月29日 公告罷免投票結果

罷免理由與答辯及涉及議題

中央選舉委員會於7月13日發布罷免公告,公佈罷免理由書及答辯書[5]

罷免領銜人楊文元於2月8日赴中選會提交提議書時,提出罷免「4大理由」[6],並在罷免理由書將其重新總結為四點:

  1. 無心地方服務,承諾政見一再跳票(台中火力發電廠台中市空氣議題、與於台灣各地廣設服務處)
  2. 無心監督民意所託,背離選區民意(贊成進口美國豬肉、對大麻與社會議題態度)
  3. 發言荒腔走板,失格、失言新聞頻傳(針對立法院質詢與Facebook發文)
  4. 面對反對聲音,經常使用暴力及恐嚇言論(追打吳怡玎、揚言提告周克琦等事件)

而陳柏惟則在罷免答辯書中,以「做台灣的工,走台灣的路」為題,強調出席率100%與立法院提案、接受民眾陳情件數。

電視說明會

連署結果

個數 占選舉人數%
選舉人數 291,122 100.00
第一階段罷免提案門檻人數 2,912 1.00
合格數 3,744 85.93 1.29
不合格數 613 14.07 0.21
總提案人數 4,357 100.00 1.50
第二階段罷免連署門檻人數 29,113 10.00
合格數 27,270 84.18 9.37
不合格數 5,126 15.82 1.76
連署人數 32,396 100.00 11.13
相差 1,843
補連署合格數 8,803 3.02
補連署不合格數 2,780 0.95
補連署數 11,583 3.98
總合格數 36,073 12.39
總連署人數 43,979 100.00 15.10
結果 罷免案成立

投票結果

第三階段罷免投票結果
個數 占選舉人數%
選舉人數 291,122 100.00
門檻票數 72,781 25.00
同意票數
不同意票數
有效票數
無效票數
總投票數 100.00
結果 '

參見

参考文獻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