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應元 (明朝):修订间差异
外观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无编辑摘要 |
无编辑摘要 标签:手工回退 已被回退 |
||
第13行: | 第13行: | ||
| 字號 = 字文宗,號仁齋 |
| 字號 = 字文宗,號仁齋 |
||
| 諡號 = |
| 諡號 = |
||
| 出生日期 = 嘉靖十年(1531年) |
| 出生日期 = 嘉靖十年(1531年) |
||
| 出生地點 = |
| 出生地點 = |
||
| 逝世日期 = 萬曆十二年(1584年) |
| 逝世日期 = 萬曆十二年(1584年) |
||
| 逝世地點 = |
| 逝世地點 = |
||
| 墓葬 = |
| 墓葬 = |
||
| 配偶 = |
| 配偶 = |
||
| 親屬 = |
|||
| 親屬 = (子)思職(县丞)、思聘(指挥佥事) |
|||
| 出身 = |
| 出身 = |
||
* |
* 陝西鄉試第六十一名舉人 |
||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
||
| 經歷 = |
| 經歷 = |
||
| 著作 = |
| 著作 = |
||
}} |
}} |
||
'''赵应元'''({{bd|1531年||1584年|catIdx=Z趙}}),[[表字|字]]'''文宗''',[[号]]'''仁斋''',[[陝西]] |
'''赵应元'''({{bd|1531年||1584年|catIdx=Z趙}}),[[表字|字]]'''文宗''',[[号]]'''仁斋''',[[陝西]][[涇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
||
== 生平 == |
== 生平 == |
||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登乙丑科進士,授[[四川]][[华阳县]][[知县]]。补[[河南]][[郏县]][[知县]],官至[[御史]],[[巡按]][[湖广]]。[[张居正]]父喪,[[湖廣]]官员畢至,唯独应元不至,[[张居正]]心中不悅。[[都御史]]陈玠順张居正意,[[彈劾]]赵应元<ref>《萬曆野獲編》卷十九</ref>。赵应元被迫棄官還鄉。 |
|||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陕西乡试第六十一名,四十四年(1565年)登乙丑科会试二百十九名,廷试三甲三十九名進士,户部观政,本年六月授[[四川]][[华阳县]][[知县]],丁忧。隆慶三年(1569年)復补[[河南]][[郏县]][[知县]],五年(1571年)八月考选浙江道[[御史]],六年十一月差巡按辽东,万历元年(1573年)八月丁忧。四年六月復除河南道御史,八月差[[巡按]][[湖广]]。[[张居正]]父喪,[[湖廣]]官员畢至,唯独应元不至,[[张居正]]心中不悅。[[都御史]][[陈炌]]順张居正意,[[彈劾]]赵应元<ref>《萬曆野獲編》卷十九</ref><ref>《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七十五》:万历六年五月,都御史陈炌题巡按御史赵应元差满出境之后,忽尔称病乞休,诈托规避,甚失台规,亟宜罢黜,以为欺肆之戒。 上曰御史差满依限赴京,考察回道,宪禁甚严。近来托病回籍殊为蔑法,赵应元革职为民。今后有仍前故犯的照例行。于是户部浙江司员外[[王用汲]]奏臣读邸报见大学士张居正一本内,叙葬父之时,巡抚湖广都御史[[陈瑞]]、抚治郧阳都御史[[徐学谟]]及地方司道等官毕来会葬之情,独巡按御史赵应元奏内不见叙及。夫抚臣千里来临,足以荣亲,固居正之所深嘉。按臣特秉风裁,不为私交,亦必居正之所甚重。臣窃为台中有人庆矣。未几赵应元患病乞休疏入,掌院都御史陈炌遂以托病欺罔参之。夫疾病人所时有,内臣得以病告,自 祖宗朝至 陛下今日,概不绝其向用之途。今在廷小大臣工其曾经告病者何限,如近日巡按广西御史陆万钟等皆奉差方回中途,遽以病告,与应元一体也,何不论其托病,而卒听吏部题覆乎。 陛下试举以诘陈炌,将谁为欺乎?谁为不欺乎? 陛下但见炌之论劾,谓应元恣肆任情,巧为趋避,即罢斥之,有馀辜也。至其意之所从来,不为其事而为其人,不为此事而为他事。 陛下安得而知之。孟子曰长君之恶其罪小,逢君之恶其罪大。臣谓逢君之恶其罪小,逢相之恶其罪大。今之时则逢君之人少,而逢相之人多。若炌者,又其彰明较著也。 陛下之圣,柰何不日取大小章疏私自省览,然后宣副辅臣俾得□确可否施行,不然万一时移势改,有一憸人居鼎轴之地,亦循今日故事,而悉以委之,则政柄下移,极重难返,何所不至。臣非不知应元之斥已奉 明旨,但见群情汹汹,率与臣同,而卒惧辅臣威,无敢怀忠以入告,故不避斧钺之诛,效其枉瞽。得旨: 祖宗宪制,御史不法,都御史得指实参治。赵应元托疾乞休,蔑视法纪,朕特黜之。这厮乃敢逞肆浮辞,越职妄奏,好生怀奸,比党挠乱国是,本当重处,姑从轻革了职为民,再有这等的,并这厮重治不饶。亡何,炌疏辩乞罢斥。 上曰:近法纪纵弛,朝廷但一加振饬,憸邪辈以不便己私,即为无端捏谤,百计挠阻,殊为蠹政。卿正已执法,朕所鉴知。妄言的已处分了,宜安心供职,不准辞。</ref>。万历六年(1578年)五月,赵应元被迫棄官還鄉。 |
|||
[[張居正]]卒後,經 |
[[張居正]]卒後,經[[孫繼先 (隆慶進士)|孫繼先]]舉薦,恢復官職<ref>《明史》(卷229):孫繼先 ,字胤甫,盂人。隆慶五年進士。居正既敗,繼先請召吳中行、趙用賢、艾穆、沈思孝、鄒元標幷及余懋學、趙應元、傅應禎、朱鴻謨、孟一脈、王用汲。又薦魏學曾、宋纁、張岳、毛綱、胡執禮、王錫爵、賈三近、溫純、曹科、陳有年、朱光宇、趙參魯等諸人。既坐謫,終南京吏部主事。</ref>,升[[南京]][[大理寺]]右寺丞,卒于任上。 |
||
== 家族 == |
== 家族 == |
||
曾祖父[[趙銳]];祖父[[趙卿]];父[[趙嘉行]],七品散官 |
曾祖父[[趙銳]];祖父[[趙卿]];父[[趙嘉行]],七品散官。前母董氏;劉氏<ref>{{Cite book|title=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author=龚延明主编|publisher=宁波出版社|year=2016|isbn=978-7-5526-2320-8|location=宁波|pages=|quote=《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ref>。 |
||
==参考文献== |
==参考文献== |
2022年4月1日 (五) 11:10的版本
趙應元 | |
---|---|
大明南京大理寺右寺丞 | |
籍貫 | 陝西涇陽縣 |
字號 | 字文宗,號仁齋 |
出生 | 嘉靖十年(1531年) |
逝世 | 萬曆十二年(1584年) |
出身 | |
|
赵应元(1531年—1584年),字文宗,号仁斋,陝西涇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登乙丑科進士,授四川华阳县知县。补河南郏县知县,官至御史,巡按湖广。张居正父喪,湖廣官员畢至,唯独应元不至,张居正心中不悅。都御史陈玠順张居正意,彈劾赵应元[1]。赵应元被迫棄官還鄉。
張居正卒後,經孫繼先舉薦,恢復官職[2],升南京大理寺右寺丞,卒于任上。
家族
曾祖父趙銳;祖父趙卿;父趙嘉行,七品散官。前母董氏;劉氏[3]。
参考文献
- ^ 《萬曆野獲編》卷十九
- ^ 《明史》(卷229):孫繼先 ,字胤甫,盂人。隆慶五年進士。居正既敗,繼先請召吳中行、趙用賢、艾穆、沈思孝、鄒元標幷及余懋學、趙應元、傅應禎、朱鴻謨、孟一脈、王用汲。又薦魏學曾、宋纁、張岳、毛綱、胡執禮、王錫爵、賈三近、溫純、曹科、陳有年、朱光宇、趙參魯等諸人。既坐謫,終南京吏部主事。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登科錄》
官衔 | ||
---|---|---|
前任: 楊躍川 |
明朝郟縣知縣 隆慶年間-萬曆年間 |
繼任: 許樂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