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戎克船:修订间差异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Offdare留言 | 贡献
第6行: 第6行:
==詞考==
==詞考==


日文漢字「戎克」為[[馬來語]]「'''dgong'''」或「'''jong'''」的音譯;也有說法是音譯自[[葡萄牙文]]「'''junco'''」(意為衝鋒)。德文「Dschunke」發音很像囧克二字。[[史學家]][[朱維幹]]考查證據,是由[[閩南語]]「䑸」或「艚」字轉音而來。<ref name="湯">{{cite book|author=湯|title=《大航海時代的台灣》|publisher=貓頭鷹|location=|isbn=957-469-748-7|pages=30、31|first=錦台|year=2001|language=zh-tw}}</ref>
「戎克船」並不是中國人對這這種船的稱呼,而是源自鄰近國家。日文漢字「戎克」為[[馬來語]]「'''dgong'''」或「'''jong'''」的音譯;也有說法是音譯自[[葡萄牙文]]「'''junco'''」(意為衝鋒)。德文「Dschunke」發音很像囧克二字。[[史學家]][[朱維幹]]考查證據,是由[[閩南語]]「䑸」或「艚」字轉音而來。<ref name="湯">{{cite book|author=湯|title=《大航海時代的台灣》|publisher=貓頭鷹|location=|isbn=957-469-748-7|pages=30、31|first=錦台|year=2001|language=zh-tw}}</ref>


戎克船在各處稱呼不同,也會隨著船隻大小改變稱呼,例如在台灣淡水地區便有:斛船(載量千石以上)、小船(載量百石至千石)、翻身(載量百石以下)等紀錄。<ref name=":0">{{Cite book|title=《台灣的海洋歷史文化》|last=戴|first=寶村|publisher=玉山社|year=2011|isbn=9789866789946|location=台北市|pages=|language=zh-tw}}</ref>{{Rp|95-96}}
戎克船在各處稱呼不同,也會隨著船隻大小改變稱呼,例如在台灣淡水地區便有:斛船(載量千石以上)、小船(載量百石至千石)、翻身(載量百石以下)等紀錄。<ref name=":0">{{Cite book|title=《台灣的海洋歷史文化》|last=戴|first=寶村|publisher=玉山社|year=2011|isbn=9789866789946|location=台北市|pages=|language=zh-tw}}</ref>{{Rp|95-96}}

2022年4月4日 (一) 02:27的版本

香港一艘於現代建造的戎克船。
1880年停泊於廣州的戎克船。

戎克船,又稱為「」,中國古帆船的一種。

詞考

「戎克船」並不是中國人對這這種船的稱呼,而是源自鄰近國家。日文漢字「戎克」為馬來語dgong」或「jong」的音譯;也有說法是音譯自葡萄牙文junco」(意為衝鋒)。德文「Dschunke」發音很像囧克二字。史學家朱維幹考查證據,是由閩南語「䑸」或「艚」字轉音而來。[1]

戎克船在各處稱呼不同,也會隨著船隻大小改變稱呼,例如在台灣淡水地區便有:斛船(載量千石以上)、小船(載量百石至千石)、翻身(載量百石以下)等紀錄。[2]:95-96

記載

曾任葡萄牙駐果亞(Goa)大主教Don Very Vincente da Fonseca的書記或文書人員的林斯豪頓(Jan Huygen van Linschoten)回到荷蘭後,於1595年完成《東印度水路誌》,隔年由阿姆斯特丹出版商Cornelis Claesz.出版。共有三編,上編《航海記》、中編《水路誌》及下編《見聞》,為荷蘭拓展貿易的指南。當中曾描繪16世紀航行於亞洲海域的中國戎克船。[3]

清代海船

清代用於航行的船隻,主要為戎克船(帆船)。其中台灣島由於經濟需求使然,且東西向河流不利南北陸路運輸,不論是台灣西部沿海或者橫洋至福建、浙江交易等,皆非常仰賴海運,故航海事業特別發達。[2]:94-95

當時清政府為了管制船舶,對於船身上漆的顏色皆有所規定,舉凡船艙至樑頭部分一律塗飾紅漆,船艏需刻該船隻的州縣名,帆蓬需標註船戶的姓名以及州縣名。此外,不同顏色的船身也象徵不同的地域,例如「綠頭船」為福建船、「紅頭船」為廣東船、「白底船」為台灣船,「烏槽船」則來自寧波。[2]:95

清代船運組織

根據1890年代的紀錄,載量千石的帆船(戎克船)一艘,製造成本約二千兩,因航運業風險高,單人財力通常難以獨自經營,在福建地區往往採「合股整船」的經營方式,當時合股股東的人數平均為2.26人,且採用這種方式經營的船主,很大比例也身兼股東一職。清代沿海航行的戎克船人員,工作人數大約在二十人至三十人之間,其職稱與工作內容,茲舉台灣為例:[2]:96-98

清代台灣船舶人員組織
職稱 職責
出海 負責雇用舵工、舵水人,購買糧食,辦理進出港手續,備妥船照與厘金稅單
財副 專門負責金錢出納與帳簿登記,帳簿包括:日清簿、貨清簿、艙口總簿等。
舵工 航行職務的指揮者,監督舵水人的工作狀況
舵水人 大繚 負責操舵、調整帆蓬
亞班 負責桅索、滑車
頭碇 負責投碇、收碇與保管
押工 負責舢舨船的保管與維修
艙口 負責監理貨物裝卸
總舖 負責炊事
水手 各類雜役

參見

參考

  1. ^ 湯, 錦台. 《大航海時代的台灣》. 貓頭鷹. 2001: 30、31. ISBN 957-469-748-7 (中文(臺灣)). 
  2. ^ 2.0 2.1 2.2 2.3 戴, 寶村. 《台灣的海洋歷史文化》. 台北市: 玉山社. 2011. ISBN 9789866789946 (中文(臺灣)). 
  3. ^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斯土斯民-臺灣的故事:西方人描繪16世紀航行於亞洲海域的中國戎克船. 斯土斯民展品列表 - 斯土斯民-臺灣的故事.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2018-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