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kiProject talk:歌手和演员:修订间差异
→客棧升格可能涉及演戲形象的虛構編輯手冊議案告知: 新章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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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手冊影響範圍可不限於演繹者,可跨傳媒塑造形象關聯系列課題,產生連續影響,期待不吝協同參與,可調動和活躍多方維基人和維基計劃間的互助互利,以補足本地維基參與計劃的系統偏好運作可能遺留的不足之處。謝閱。--[[User:Longway22|約克客]]([[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3:31 (UTC) |
該手冊影響範圍可不限於演繹者,可跨傳媒塑造形象關聯系列課題,產生連續影響,期待不吝協同參與,可調動和活躍多方維基人和維基計劃間的互助互利,以補足本地維基參與計劃的系統偏好運作可能遺留的不足之處。謝閱。--[[User:Longway22|約克客]]([[User talk:Longway22|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3:31 (U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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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像组合页面有没有必要增加官方未认证的成员定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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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好多条目都有组合成员的定位,但是每个人的唯粉通常因为定位吵架,有没有必要禁止在偶像组合页面加入'''非官方的成员担当'''--[[User:Clinex19|Clinex19]]([[User talk:Clinex19|留言]]) 2022年7月28日 (四) 13:13 (UTC) |
2022年7月28日 (四) 13:13的版本
电影专题 | (获评专题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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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专题 | (获评专题級、不适用重要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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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专题 | (获评专题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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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明星藝人的外部連結
from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我想應該要有個規則,因為最近看見有些人把其他人(放)的網址移去,然後放上其他(可能是他們自己的)的網址,但是我看過其實2個網站也差不多,都是歌迷/影迷網,所以我想外部連結那裡最好只放官方網站會好些。Cheese 02:33 2006年10月18日 (UTC)
- 同意,只放官方网页,不放追星网页--Wing 13:41 2006年10月18日 (UTC)
模板可否先統一,目前類似的模板多到不知怎麼用了。
先前我沒有注意到有這專題,既然看到了就提一下模板的狀況。
現在藝人/歌手/演員的模板有好幾個:
這幾個模板用途都很類似,站在資源有效運用的立場上,我很希望這些模板能夠統一起來,這樣在專題推動的進度上會有很大的改善。--David Jackson(talk) 05:32 2006年11月3日 (UTC)
- 早兩天我將Template:藝人一口氣更新了,參考幾乎所有現行的類似模版,並加以整合。你看看效果如何?--妙詩人 Happy Musician(來聊聊天~) 2007年6月28日 (四) 11:57 (UTC)
- (:)回應:感謝您協助整合,看起來的確很不錯,不過有個小建議:模板名稱可否改成英文,可避免簡繁轉換所產生的問題。(不過我也拖太久才回應...)—David Jackson(留言) 2009年12月9日 (三) 01:21 (UTC)
藝人的錄影紀錄
可不可以刪除阿? 我碰到幾個熱情的fans 害我們彼此都在徹回
--Zenk0113(留言) 2015年2月1日 (日) 04:48 (UTC)
- 哪個藝人?若是頻繁的撤回的話,可申請全保護或半保護該條目。--首醫女張德㊣ ☎劄記 2015年2月1日 (日) 06:33 (UTC)
像是張景嵐陳妍希第一次被撤回我就在對方的討論區留言了! 完全不理我...冏! 如果超過三次我就申請保護了!Zenk0113(留言) 2015年2月1日 (日) 10:44 (UTC)
- 歡迎至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提議整頓隱藏模板對隱藏細節內容表示意見。—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 2015年2月1日 (日) 10:57 (UTC)
- 如果有這種相關處理的方針指引,這樣是可以直接請求管理員對這條目做保護的,因為通常這情況的fans都不會是單打獨鬥,所以光用破壞處理應該行不通。此外,用「{{hideh}}{{hidef}}」這種參數將錄影紀錄隱藏,據fans的習性而言,通常他們不會接受的,所以編輯戰勢必會持續地。總言之,是fans習性根本與維基百科無法相融,而非是我們去反過來配合他們,倒建議制定專門對付fans的破壞處理比較直接有效,重點是如何認定是fans以及破壞處理效用光靠保護與封禁所帶來的後遺症(條目保護使其它ip跟著遭殃、封禁對浮動ip使用者不同人造成冤枉的被封禁)。--114.26.149.142(留言) 2015年2月2日 (一) 13:30 (UTC)
- 如果是過於瑣碎的內容,請他們另外架粉絲專用的網站去寫,條目用外部連結或參考資料的方式連到第三方網站即可。請他們在條目內寫重點就好了,過於瑣碎的內容,請他們把他們收集的內容搬家。-P1ayer(留言) 2015年2月4日 (三) 08:47 (UTC)
請問用戶Zenk0113是管理員嗎?為何可以大量刪除大家的維基紀錄
請問管理員,藝人的錄影宣傳活動紀錄不能再維基顯示嗎?連隱藏顯示都不行嗎? 如果有明確的規定,請告知,畢竟維基是大家的心血紀錄而來的,怎能讓不是管理員的人一鍵刪掉大家的心血,麻煩請裁示,謝謝。 Chunchun602(留言) 2015年2月3日 (二) 22:54 (UTC)
- 第一个问题,不是;第二个,参考WP:NOT等方针;附属一,可以查看历史记录;附属二,可以询问处理者的想法。——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5年2月4日 (三) 00:38 (UTC)
- 拜託一下!講話請厚道一點! 請你來連結來這邊是討論共識! 不是讓你在這邊情緒性發言的! 然後請往上看,我丟出來的討論問題 藝人的錄影紀錄要不要刪除! Zenk0113(留言) 2015年2月4日 (三) 04:31 (UTC)
任何人可移去不符合內容方針的內容。—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 2015年2月4日 (三) 07:13 (UTC)
推薦將專題名更改為"藝人"
在維基百科藝人裡有說到包含歌手、演員、模特兒、節目主持人、舞者、音樂人、播音員、配音員,因此個人認為改名為"藝人"會比較簡潔。--十二傳說(留言) 2015年3月21日 (六) 15:27 (UTC)
- 投個支持。雖然應該沒什麼人在這。—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 2015年4月7日 (二) 07:38 (UTC)
感觉大体上差不多。不过,这个分类更简短概要,我还是偏向于支持的。 ——Giggle2005(留言) 2015年4月16日 (四) 11:01 (UTC)
- 支持,簡短扼要! Zenk0113(留言) 2016年4月21日 (四) 00:09 (UTC)
建议讨论一下艺人条目的导言规范
不少知名国外艺人的条目导言部分充斥过多溢美之词。这些辞藻虽可能有据可查。但按理说,维基百科中任何人物的导言部分都应该精简扼要,方便读者阅读。不应该对某些职业的名人有特殊优待。在导言部分堆砌过多的称号、奖项,毫无意义。导言写得简短并不代表对艺人成就的贬低吧。没有人说简历长的人就一定更有才华。艺人的价值更应从其作品中体现,而不是过多的评论和描述。对一个艺人感兴趣的读者自然会先从接触他的作品开始真正了解这个人,也就是重点需要先知道属于什么风格以及有什么最出名的作品,判断是否是自己所需的信息,而不是看一大堆宣传性缺乏实质内容的东西。在导言里能用一句话说清楚的意思,为什么要写成一段话?重要性不一定只能靠这样来体现吧。数理学者类的人物条目导言就都做得很简约,我觉得艺人类条目也应该向这个崇尚简约的方向靠齐。当然,这可能和理科学者崇尚简约的性格有点关系。有的编辑者以外文维基百科的内容作标准参考,我觉得也是不合适的。外文维基也存在这样的问题,人物的家庭背景、经济公司签约情况都出现在导言部分,有的条目导言有一半的篇幅都在堆积奖项、近况信息,实在是主次不分。维基百科毕竟不是明星个人成就大搜罗或跟踪报道的地方,尤其是把这些东西写在导言部分。
我觉得艺人条目的导言部分一定要交代清楚主要艺术风格、代表作和活跃时期。但从不少知名艺人条目的内容来看,做得还很不好。一开头就说是大明星,很有名很有名,结果导言都写完几段了,连列举多几个不同时期的代表作这样重要的工作都没有做。 ——Giggle2005(留言) 2015年4月16日 (四) 11:01 (UTC)
很多条目的用词规范问题似乎从来都没有人管
比如“某某大型见面会/循环演唱会分多少场,每一场在哪里举办,有多少人参加,赚了多少门票”不应该出现在正文里。还有就是“专辑大卖”、“狂卖xx份”、“空降”、“惊人成绩”、“空前xx”等等这类花哨词语应该集中清理一下。维基百科的文风应该符合严肃出版物的标准,不能带这么重的宣传味道。销量数字本身是不带有感情的。对该艺人无感、只希望了解其人的基本信息的读者,给他写再多这类有倾向性的文字都是不会提起他的兴趣,也是无谓的。不知道谁有时间整顿一下。 ——Giggle2005(留言) 2015年4月16日 (四) 11:01 (UTC)
- 主要是因為這個專題沒怎麼在運作,看參加人數才一位就知道了...正常來說是專題參加者制定好條目規範後,常常去巡相關的條目,並給新人或是非專題參加者格式上的指導;但是在專題沒什麼運作下,專題頁就是擺好看的,沒什麼用處...--Liaon98 我是廢物 2015年4月16日 (四) 11:06 (UTC)
- 和電視劇專題一樣,是真的沒有人管。先能改名再說吧,現在談論其他容易一堆阻礙。目前僅能個別以WP:NOTDIARY、WP:NOPRICES、WP:WORDS、WP:PEACOCK、WP:LEAD(上面的導言規範)去規勸。—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 2015年4月16日 (四) 14:02 (UTC)
关于模板合并
Template:Infobox musical artist → Template:藝人:{{Infobox musical artist}}与{{藝人}}有不少相同之处,且{{藝人}}功能更为全面。建议将{{Infobox musical artist}}并入{{藝人}},可在将旧有页面转至新模板之后再将{{Infobox musical artist}}重定向至{{藝人}}。--Dabao qian(留言) 2015年6月29日 (一) 08:51 (UTC)
關於示例頁面Template:Entertainer
請注意,當前該頁面所列內容僅為本人個人觀點,未必代表大部分編輯者的立場,不想用的話不用就是了。個人感覺這個示例頁面百度氣息還是很濃,如果覺得不對的可以再修改。--Dabao qian(留言) 2016年3月4日 (五) 11:08 (UTC)
藝人的錄影紀錄 可否刪除?
- 過去的討論2015.02-錄影紀錄。目前處理藝人的錄影紀錄處理 僅針對沒有來源的流水帳! 如果刪掉當下有熱情粉絲使用還原,我也會到對方的對話頁留下我的留言跟看法,除此之外,有沒有建議啥適合的處理方式呢? 常常碰到熱情的粉絲不願刪除資料 造成編輯戰往往返返! Zenk0113(留言) 2016年4月18日 (一) 06:45 (UTC)
- 你的意思是要清理类似陳妍希#影視作品的内容吗?Bluedeck 2016年4月19日 (二) 04:23 (UTC)
- 不是! 單純上節目或是上電台的錄影紀錄!(目前被我清理過的大概都是沒來源或是流水帳的)!! 以陳研希的條目為例,我是不會去動它的! F(x)影視作品列表這個條目為例,我就會刪掉綜藝節目的嘉賓出演及電台的嘉賓出演! (很多韓國藝人的條目喜歡用嘉賓演出這個詞,大概就是綜藝節目的來賓的意思)Zenk0113(留言) 2016年4月19日 (二) 11:18 (UTC)
- 明白了。就是作为嘉宾出席过的节目的列表。这部分内容即使有来源,也属于细碎的数据。没有来源的部分应可直接删去。Bluedeck 2016年4月20日 (三) 03:05 (UTC)
- @Bluedeck:他指的是「參與錄影節目的通告紀錄」,臺灣有關的例子也不少,比如:嚴立婷、張艾亞、舒子晨、康茵茵、米可白、錢柏渝、邵庭、陳珮騏、陳為民、夏克立、胡彥斌……等許多條目所列錄影紀錄。像這方面的問題,比較適用於Wikipedia:格式手冊/瑣碎章節討論,通常會選擇Category:需要清理的內容瑣碎條目方式去處理。--114.26.136.9(留言) 2016年4月24日 (日) 20:00 (UTC)
- @Zenk0113:閣下跟幾位愛好者在使用者talk頁吵架還不如請他們來此發表意見吧--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4月29日 (五) 11:54 (UTC)
- 都有提醒了! 包括從來不願意給還原理由的用戶們! 第一次還原那些細項無來源內容的時後都會告知! 同樣的事,去年也有做過一次!不過成效就.....大部分熱情的粉絲不會回應你 只會不斷退回!好一點就來跟你說有多辛苦了!然後講一些沒有邏輯的話! 很少碰到有人願意跟你討論方針的熱情者! Zenk0113(留言) 2016年4月30日 (六) 05:30 (UTC)
- @Zenk0113:關於還原理由,提供一些觀點供您參考。關於綜藝節目與電台節目,首先,只要官方或官方社群網站上有相關公告、連結,即可作為充足的來源,這點我們應該已有共識;其次,藝人做為嘉賓或固定嘉賓是否算是細項流水帳的問題,我認為須先釐清「偶像」在藝人中的特殊位置。
根據「日本偶像」條目(由於沒有韓國偶像或偶像的條目,所以以與韓文最接近的日文做參考),「偶像」是「用來稱呼那些藝術家或藝能人、搞笑藝人以外的演藝人物」,偶像並非如歌手或演員般以音樂作品或戲劇作品為主,偶像是無法像歌手和演員一樣只靠出版作品而大紅成功的,積極曝光、與粉絲互動的活動是偶像重要且必要的工作,錄製節目、粉絲簽售會等活動也是偶像的主要工作,透過這些工作的大量曝光,偶像將收穫更多粉絲,在偶像圈佔穩位置,可以說這些工作就組成了偶像演藝生涯重要的一部份,並深刻影響了偶像的成功與否。 因此我認為,在偶像的條目中,記錄參與過的節目或見面會的錄製時間與節目名稱做成列表是沒問題的(當然可以以隱藏的方式使頁面易於閱讀),所謂細項流水帳應該是包含過細的節目內容(如上面您提供的維基方針:體育競賽的「得分紀錄」),這些紀錄如歌曲作品之於歌手、戲劇作品之於演員一樣,是演員的生涯記錄。對大眾來說,歌曲作品是認識歌手的主要管道,至於偶像,除了音樂或影視作品外,各種節目也是認識偶像的主要管道。
望您了解偶像的特殊性,不要輕易這些紀錄視為「單純上節目或是上電台的錄影紀錄」,以歌手或演員的經營模式去理解錄影記錄的意義,並在尚未與其他使用者達成共識前輕易將記錄抹除。如需要參考偶像百科頁面的記錄方式,可參看日本知名偶像AKB48跟英國知名偶像一世代的條目,可看見錄影節目對偶像的意義,與其他非偶像類藝人的不同。--—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40.119.96.41(對話|貢獻)於2016年6月7日 (二) 03:22加入。
綜藝節目是否不應該放在明星條目呢?
大家討論一下 Taiwanno1best(留言) 2016年9月1日 (四) 11:21 (UTC)
- 兩個很常移除這類內容的使用者出來表示一下移除原因吧:@Zenk0113、Softyu:--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9月3日 (六) 01:20 (UTC)
韓文及英文維基百科均對此內容作保留處理 同時其它類似條目也對類似內容均作保留處理,這在一定程度上是在各語言維基存在共識的,而且已翻譯條目忠於原語言條目也是必要的 個人建議作保留處理以避免牽扯到維基百科以外的矛盾不同藝人粉絲之間的矛盾 OnceTwiceTW(留言) 2016年9月5日 (一) 00:44 (UTC)
- 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而不是韩文维基百科或英文维基百科,其他语言的处理方式与这里并无直接关系,而且在日文维基百科里单次嘉宾出演一般是删除处理,并不存在所谓各语言共识,另外即使是翻译条目首先要遵守的也是翻译后语种维基百科的方针,而且维基百科也显然不是解决粉丝矛盾的地方--找来源好麻烦※肯定帮不到你 2016年9月5日 (一) 12:50 (UTC)
(&)建議:韩文及英文维基百科均对此内容作保留处理,同时其它类似条目也对类似内容均作保留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在各语言维基存在共识的,而且已翻译条目忠于原语言条目也是必要的,个人建议作保留处理以避免牵扯到维基百科以外的矛盾(不同艺人粉丝之间的矛盾)--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3日 (六) 11:15 (UTC)
- (!)意見:首先WP:FAN悬挂了{{Essay}}模板,因此WP:FAN并不是方针或指引,且WP:FAN内有以下描述内容:
也就是说不应该以“存在爱好者内容”这个理由本身而删除相关内容,按照WP:FAN对爱好者内容的描述(内容很差、没有维基化、不中立、无来源或包含原创研究)对比得出,一般来说,被判定为爱好者内容的条目通常会被提请移除,但并不该是移除的实际理由。相反,“爱好者内容”一词通常是用来简称那些被一到多位编者认定的非百科、违反可供查证和中立性、具有原创研究的内容。
1.内容可读性良好;
2.已维基化;
3.无非中立内容;
4.来源充足,且可供查证;
5.无原创研究
根据以上核对应保留相关内容。--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3日 (六) 12:02 (UTC)- 他們不是引用WP:FAN吧,好像都是用WP:NOT;WP:FAN實際上是一個延伸包含WP:NOT、WP:OR等方針的論述--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9月3日 (六) 12:58 (UTC)
- 即便是引用WP:NOT,但“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信息收集处”的标准也比较模糊,没有可以证明这些信息是不经筛选或无用的,在WP:NOT的“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信息收集处”部分有写:
即:过度统计清单。漫长而庞大的统计清册混淆读者并降低条目的可读性和整洁。此外,条目应该包含足够的说明文字把统计数据所蕴含的来龙去脉介绍给一般读者。在某些情况这可能是必要的(例如2012年美国总统选举全国民意调查),可以考虑使用表格来提升冗长数据列表的可读性。而在主条目2012年美国总统选举不需要这么做,略去过度的统计和简要概括必要的数据。
1.可以用表格代替过度的统计数据,而有争议相关内容就是使用表格提升可读性的;
2.“而在主条目2012年美国总统选举不需要这么做”这句话的言外之意就是可以为相关内容单独建立一个条目用来记录
还有虽然WP:NOT有写“在某些情况(记录这些信息)这可能是必要的”但他们无法证明这些内容就一定是不必要的,而且就我个人的查阅方式会认为这些信息是存在价值的(客观想法,非主观)。--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3日 (六) 13:28 (UTC)- 沒錯,因為方針指引一直都是概括性質,沒有寫清,所以這種編輯戰才一再上演,這也是我總是只在討論頁講我覺得該移除,但從來不動手的原因。WP:NOT除了你講的那條外,還有WP:NOTDIARY提到就算有來源,一個球員也不是每一場比賽都要列入。以一位藝人的演藝生涯宏觀來看,他去的某次來賓場次幾乎是無關緊要的瑣事吧?正如一位職業球員一生打了上百場比賽,也不會每場都列吧?乔布斯出場的新品發表會很多,也多有新聞報導,但也不是每個記者會都有實質意義。另外現在S大移除的內容只涉及「作為來賓」,TWICE主持的並無移除--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9月3日 (六) 13:36 (UTC)
- 还是有区别的,比如一位球员虽然参加过上百场比赛,但终归也只是比赛,做出的也只有踢球这一件事情,而综艺节目作为嘉宾出演:
1.所谓的“嘉宾”在大部分情况下其实是“主角”,因此不应只作为一般理解的嘉宾(不重要的)来看待,所以其重要性应该与专辑、电视剧、电影、固定主持综艺并列;
2.综艺节目是没有定式的,就像我上面反驳阁下球员足球比赛的例子一样,足球比赛是有固定公式的,而不同的综艺节目所呈现的内容都是大有不同的,即便是同样的综艺节目也会呈现出不同的内容,发布会虽然发布的产品各不相同,但其目的也仅是发布产品,而出演综艺节目不仅仅是出演综艺这么简单,会出现要进行什么等等的疑问
因此这个章节是存在关注度并且有必要保留的。--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3日 (六) 14:16 (UTC)
- 还是有区别的,比如一位球员虽然参加过上百场比赛,但终归也只是比赛,做出的也只有踢球这一件事情,而综艺节目作为嘉宾出演:
- 沒錯,因為方針指引一直都是概括性質,沒有寫清,所以這種編輯戰才一再上演,這也是我總是只在討論頁講我覺得該移除,但從來不動手的原因。WP:NOT除了你講的那條外,還有WP:NOTDIARY提到就算有來源,一個球員也不是每一場比賽都要列入。以一位藝人的演藝生涯宏觀來看,他去的某次來賓場次幾乎是無關緊要的瑣事吧?正如一位職業球員一生打了上百場比賽,也不會每場都列吧?乔布斯出場的新品發表會很多,也多有新聞報導,但也不是每個記者會都有實質意義。另外現在S大移除的內容只涉及「作為來賓」,TWICE主持的並無移除--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9月3日 (六) 13:36 (UTC)
- 即便是引用WP:NOT,但“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信息收集处”的标准也比较模糊,没有可以证明这些信息是不经筛选或无用的,在WP:NOT的“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信息收集处”部分有写:
- 他們不是引用WP:FAN吧,好像都是用WP:NOT;WP:FAN實際上是一個延伸包含WP:NOT、WP:OR等方針的論述--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9月3日 (六) 12:58 (UTC)
- (=)中立:閣下這麼說是可以讓人信服的,但是照目前此條目編輯狀況愛好者的成份應該是居多的,也因為此問題導致有部份編輯者惡意挑起編輯戰甚至於多個討論頁惡言相向及破壞其他相關條目,個人認為此類的編輯者已經完全搞不清楚維基百科設置的目的,好吧...好像有點題外話了,能認同閣下的觀點,但是部分編輯者仍不太清楚編輯規則是我持中立的主要原因。-- Joshua Zhan 2016年9月3日 (六) 19:43 (UTC)
- 感谢阁下给予认同,关于阁下的主要担心的几个问题我个人认为:
一.引言部分、“生涯与音乐事业”及“成员资料”章节看上去并无太大问题,第一个章节描述了演艺生涯,第二个则罗列了主体的个人信息,而后面的章节则将各个不同类型的“作品”进行了表格化罗列,这也是主要的争议点,这就牵扯到条目所对应的主体是否有必要记录这些重要(支持者)/琐碎(反对者)的内容,根据对条目主体的了解:
1.条目主体是歌手,所以有必要保留音乐作品部分内容;
2.条目主体不仅仅是歌手,是一个组合,而在韩国关于组合团体的定位是:能够在歌手、演员和演艺(综艺)人之间三栖发展的艺人团体,因此其音乐作品、戏剧作品、综艺作品都有必要保留,而作为嘉宾出演的综艺作品我上面以及解释过了,其重要的应与前三者并列
综上所述这些章节内容作为条目主体是重要的部分,所以有必要保留且是并非爱好者内容;
二.关于此类编辑者应该先给予引导,让其了解维基百科的方针与指引并文明友善讨论问题(我认为他们不是不了解维基百科设置的目的,而是词穷争不过对方就直接。。 囧rz...),如果仍有多次屡教不改的编辑者固执己见应给予适当的封禁处罚,但不建议对条目进行页面保护,尤其是全保护,这对一个信息更新频繁的条目是不利的
以上。--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4日 (日) 01:22 (UTC)
- 感谢阁下给予认同,关于阁下的主要担心的几个问题我个人认为:
(!)意見:首先并无一定程度上是在各语言维基存在共识的这种说法,在日文维基里单次出演的罗列一般都是删除的命运,而且同样在英文维基,en:Exo videography一项也是在讨论之后删除了单次出演的部分,对于艺人出演综艺节目的无意义罗列,个人是不支持写进主条目的--找来源好麻烦※肯定帮不到你 2016年9月5日 (一) 13:08 (UTC)
- 按照我上面对争议相关内容的阐述,即便是不写入主条目也有必要写入主条目的相关条目(如列表),而韩文维基条目就是将相关内容写入在TWICE音乐作品外活动列表条目的(相对应的中文条目是TWICE媒體作品列表),所以既然阁下说相关内容不适合写入主条目,我是否可以理解为可以写入上面我所提及的非主条目列表条目,可不明白阁下为何同样在TWICE媒體作品列表条目也删除了相关内容,我认为阁下的编辑有矫枉过正之嫌。--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5日 (一) 14:46 (UTC)
- 您在上边对嘉宾的阐述我不能苟同,艺人在作为嘉宾参加节目时,可能是节目主角占了整集篇幅,也有可能只是坐在一旁一句台词没有,将两者并列显然不合常理,而对于综艺节目的出演,个人的观点是单次的出演只在该综艺条目部分记载就可以,而且您也说了,综艺节目的看点在于发生了什么,这在综艺条目本身去记载显然更加合理,而对于多次接近常规出演的节目(比如TWICE作为艺人评审多次参加蒙面歌王)就可以在参与录制的成员(单人出演)或者组合条目(多人出演)进行整合性的记载(实际上在日文维基或者部分AKB48等日本偶像组合成员条目就是这么做的),而对于特别突出的表现也可以在人物正文中详细描述,这样也可以减少表格的使用(我个人感觉一堆表格列出来会给人一种无从下手的感觉)
- 另外,并不是说韩文维基怎样中文维基就要怎样,各个语种的维基百科是相互独立的--找来源好麻烦※肯定帮不到你 2016年9月5日 (一) 15:13 (UTC)
- 但某些查阅者可能只想要了解条目主体的信息,对综艺节目其它的部分(指嘉宾)不感兴趣,如果这样调整将大大增加这些查阅者查阅的困难程度(且部分综艺条目未翻译,甚至原语言维基都没有建立对应条目,也就是说对于这些没有条目的节目来说这个条目成为了唯一记载的节目信息的地方,删除相关内容相当于“选择性记录”),而且仅在综艺类条目记录这些信息会对综艺类条目的关注度有影响(单向链接),并且单向的链接不利于查阅者的知识拓展。--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5日 (一) 15:46 (UTC)
- (=)中立:但是編輯規則都是一致的,兩者仍屬維基百科,雖然我不能認同部分編輯者搞不清楚維基百科方針或是惡意挑起編輯戰,但是稍微看了一下Softyu閣下的編輯紀錄,都是在尚未討論下直接移除,我想這也都是我們需要檢討的地方。稍早稍微研究了下,其實各個方針指引沒有寫清楚,像是閣下及我常用的WP:FAN,他的界定是沒有維基化、不中立、沒有標來源或包含原創研究,如要用這個理由移除綜藝章節也有點差強人意,而WP:NOT#INFO及WP:NOTDIARY亦是,Jerre Jiang已做說明,我就不再多做解釋了。-- Joshua Zhan 2016年9月5日 (一) 16:09 (UTC)
- 您在上边对嘉宾的阐述我不能苟同,艺人在作为嘉宾参加节目时,可能是节目主角占了整集篇幅,也有可能只是坐在一旁一句台词没有,将两者并列显然不合常理,而对于综艺节目的出演,个人的观点是单次的出演只在该综艺条目部分记载就可以,而且您也说了,综艺节目的看点在于发生了什么,这在综艺条目本身去记载显然更加合理,而对于多次接近常规出演的节目(比如TWICE作为艺人评审多次参加蒙面歌王)就可以在参与录制的成员(单人出演)或者组合条目(多人出演)进行整合性的记载(实际上在日文维基或者部分AKB48等日本偶像组合成员条目就是这么做的),而对于特别突出的表现也可以在人物正文中详细描述,这样也可以减少表格的使用(我个人感觉一堆表格列出来会给人一种无从下手的感觉)
- 對於綜藝節目我有一個很簡單的標準。班底的話收錄,嘉賓什麼的全不收錄,就是這樣。—AT 2016年9月5日 (一) 15:50 (UTC)
- 试问AT大,阁下标准以何作为支撑,并且对我上面我所叙述的观点有什么看法?--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5日 (一) 16:04 (UTC)
- 個人標準。綜藝節目之多之廣相信大家都很清楚,要完全或大部份收錄並不現實,加上出道愈久或領域愈闊(例如國際巨星),那是不是要鉅細無遺地記錄他們出席過的綜藝節目?而且,也不可能替全部以嘉賓身份參與的綜藝提供可供查證的來源,換言之就算列出也沒有公信力,而且冗長,不符合百科寫作風格。班底的話會是主要構成部份,而且多有來源證實,較合情理。—AT 2016年9月5日 (一) 16:15 (UTC)
- 个人认为艺人的知名度与参演综艺节目的次数并没有太大的关联度(甚至有可能成反比),关于可供查证的来源实际上大部分条目的相关内容已经提供了一部分甚至大部分,即便是没有列出来源的内容在此类条目内大部分也都是真实的信息(只是没补充来源,几乎不会存在内容造假等问题),关于冗长问题实际上相关条目的字节数并不高(3万左右),且表格已折叠处理,对查阅者的阅读感几乎不会造成影响,即便不适宜写入主条目也应当写入其对应的列表条目,个人认为写入列表条目是适宜维基百科的写作风格的,且这对列表条目的关注度也能起到正面作用,如果列表条目内容空洞无人查阅还有什么单独存在的价值。--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6日 (二) 00:19 (UTC)
- 摺疊處理其實並不是好的做法,維基採WP:摘要格式(好啦這東西英文維基做指引好久了中文維基一直沒跟進),好的條目實際上是各章各段都很精要,更細節但重要的東西拆出子條目來寫,(對主條目過細,但對子條目來說不是過細而是精要),而同樣細節但不重要的東西就不該寫;因此除了WP:條目長度(好啦這東西也是英文維基做指引好久了中文維基一直沒跟進)中講的特例外,條目不該寫長,寫長只有兩個原因,一個是列了太多不重要的東西但是拆不出去(因為不重要、沒關注度),二是寫了很多重要的細節但忘了拆分。回到摺疊話題,連主編自己都覺得自己寫得東西不是每個人都想看,而把它遮起來,那麼這個長條目會長的原因肯定就不是剛剛說的後者了,這也是為什麼之前有維基人寫了WP:隱藏元素這個論述(當然此論述爭議很大之前吵過滿多次)。--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9月6日 (二) 01:00 (UTC)
- 关于摘要格式在条目原语言条目就是已经采用的,但因为在中文维基百科未达成共识(WP:摘要格式内也悬挂了{{guideline-en}}模板),而条目的编者很大可能只是用了中文维基百科的“惯例”将所有内容都整合到主条目而已,而并不是阁下所说的“自己都觉得自己写得东西不是每个人都想看”,且这个说法太过于主观;我提及的列表条目就是主条目拆分出来的子条目而非不重要的或没有关注度,至于阁下所说的不重要的细节不该写就又将问题带回到的原点,关于这个问题我上面已经做了详尽的说明就不再重述了,至于使用隱藏元素的问题和前面的问题是一样的,只是中文维基百科的“惯例”而已,且与上面的问题有很大的关联度,因为没有拆分条目,导致页面过于冗长,所以用折叠的方式缩减页面长度以方便查阅者快速定位到要查找的内容,至于中文维基百科是否有必要采用WP:摘要格式和WP:隱藏元素涉及面太大,且不在此次讨论问题的范畴内。--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6日 (二) 01:47 (UTC)
- 摺疊處理其實並不是好的做法,維基採WP:摘要格式(好啦這東西英文維基做指引好久了中文維基一直沒跟進),好的條目實際上是各章各段都很精要,更細節但重要的東西拆出子條目來寫,(對主條目過細,但對子條目來說不是過細而是精要),而同樣細節但不重要的東西就不該寫;因此除了WP:條目長度(好啦這東西也是英文維基做指引好久了中文維基一直沒跟進)中講的特例外,條目不該寫長,寫長只有兩個原因,一個是列了太多不重要的東西但是拆不出去(因為不重要、沒關注度),二是寫了很多重要的細節但忘了拆分。回到摺疊話題,連主編自己都覺得自己寫得東西不是每個人都想看,而把它遮起來,那麼這個長條目會長的原因肯定就不是剛剛說的後者了,這也是為什麼之前有維基人寫了WP:隱藏元素這個論述(當然此論述爭議很大之前吵過滿多次)。--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9月6日 (二) 01:00 (UTC)
- 个人认为艺人的知名度与参演综艺节目的次数并没有太大的关联度(甚至有可能成反比),关于可供查证的来源实际上大部分条目的相关内容已经提供了一部分甚至大部分,即便是没有列出来源的内容在此类条目内大部分也都是真实的信息(只是没补充来源,几乎不会存在内容造假等问题),关于冗长问题实际上相关条目的字节数并不高(3万左右),且表格已折叠处理,对查阅者的阅读感几乎不会造成影响,即便不适宜写入主条目也应当写入其对应的列表条目,个人认为写入列表条目是适宜维基百科的写作风格的,且这对列表条目的关注度也能起到正面作用,如果列表条目内容空洞无人查阅还有什么单独存在的价值。--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6日 (二) 00:19 (UTC)
- 個人標準。綜藝節目之多之廣相信大家都很清楚,要完全或大部份收錄並不現實,加上出道愈久或領域愈闊(例如國際巨星),那是不是要鉅細無遺地記錄他們出席過的綜藝節目?而且,也不可能替全部以嘉賓身份參與的綜藝提供可供查證的來源,換言之就算列出也沒有公信力,而且冗長,不符合百科寫作風格。班底的話會是主要構成部份,而且多有來源證實,較合情理。—AT 2016年9月5日 (一) 16:15 (UTC)
- 试问AT大,阁下标准以何作为支撑,并且对我上面我所叙述的观点有什么看法?--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5日 (一) 16:04 (UTC)
- 我認為可以把該偶像是主角的綜藝放在專頁,但如果其綜藝的重點不在該個偶像,請刪除以避免成為愛好者網站。-Taiwanno1best(留言) 2016年9月6日 (二) 10:57 (UTC)
- 虽然有人说韩文维基是韩文维基,中文维基是中文维基,但不同语言的维基百科的指引与方针都是大致相同的,韩文维基百科同样也有WP:NOT,但对应条目的章节并没有因为违反WP:NOT删除,甚至模板都没有悬挂,且大部分类似条目相关内容均没有被删除,既然条目是从韩文维基翻译过来的,韩文相关条目都没有讨论相关问题(或没有歧义),为何中文维基要先挑起这个事情呢,所谓的爱好者的评判标准各有不同,阁下认为相关内容是爱好者内容,而本人却不这么认为(相关论述我上面已经阐述),在各方都没有达成共识的情况下,Softyu阁下没有提前讨论就做了删除编辑,之后则衍生出数十轮编辑战,并导致增加了新的破坏者,这种做法难道就没有欠妥吗,既然产生了数十轮编辑战难道就不应该先停止编辑战行为让对方将内容重新将内容写回去并进行讨论吗,并且最后的页面保护也存在倾向性嫌疑(多次都是将保护页面锁定在删除内容后的版本)。--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6日 (二) 12:25 (UTC)
- 上面用户举的是韩文维基百科的例子,可是我也在上面举了英文维基百科删除过度细项内容的例子,而且twice的中文版创建时间早于韩文版(surprise),不存在翻译的问题(硬要说翻译看wikidata也是翻自英文版,可是又没挂翻译模板),相关内容在互助客栈也已经由User:Zenk0113主导进行过几轮讨论(虽然也没有结论orz),并不是没有讨论过。另外根据维基百科:保护方针,只要管理员保护的版本不违反方针就没错。(欠妥与否这种行为我自己还是no comment比较好)--找来源好麻烦※肯定帮不到你 2016年9月6日 (二) 13:11 (UTC)
- 如果是由阁下说条目是按照由英文条目翻译,那现在英文维基的对应条目也保留了相关内容并没有删除,还有既然阁下说已经进行过几轮讨论但未果,那么就说明讨论未达成共识,在这种前提下应该按照先入为主的惯例,既然一开始就有的内容就不应该删除(在无共识的前提下不应该再次挑起争端)。--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6日 (二) 13:45 (UTC)
- 首先英文维基删没删和中文维基留不留真的一点关系都没有,其次英文维基并不是保留未删而是无人提删,而且在WP:共识里并没有关于先入为主的规定,貌似也没有这样的方针或者共识--找来源好麻烦※肯定帮不到你 2016年9月6日 (二) 14:00 (UTC)
- 我也不是说一定有关系,只是阁下上面提了一下我我就随便回应一下而已,至于共识阁下说没有先入为主的规定,那试问阁下,在持续编辑战,讨论几轮都无果的情况下难道不应该保持克制并尽量回避争议部分吗,像阁下这样在没有共识的情况下再次将争议内容删除,然后又出现编辑战,这样循环往复是永远解决不了问题的。--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6日 (二) 14:20 (UTC)
- 首先英文维基删没删和中文维基留不留真的一点关系都没有,其次英文维基并不是保留未删而是无人提删,而且在WP:共识里并没有关于先入为主的规定,貌似也没有这样的方针或者共识--找来源好麻烦※肯定帮不到你 2016年9月6日 (二) 14:00 (UTC)
- 如果是由阁下说条目是按照由英文条目翻译,那现在英文维基的对应条目也保留了相关内容并没有删除,还有既然阁下说已经进行过几轮讨论但未果,那么就说明讨论未达成共识,在这种前提下应该按照先入为主的惯例,既然一开始就有的内容就不应该删除(在无共识的前提下不应该再次挑起争端)。--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6日 (二) 13:45 (UTC)
- 上面用户举的是韩文维基百科的例子,可是我也在上面举了英文维基百科删除过度细项内容的例子,而且twice的中文版创建时间早于韩文版(surprise),不存在翻译的问题(硬要说翻译看wikidata也是翻自英文版,可是又没挂翻译模板),相关内容在互助客栈也已经由User:Zenk0113主导进行过几轮讨论(虽然也没有结论orz),并不是没有讨论过。另外根据维基百科:保护方针,只要管理员保护的版本不违反方针就没错。(欠妥与否这种行为我自己还是no comment比较好)--找来源好麻烦※肯定帮不到你 2016年9月6日 (二) 13:11 (UTC)
- 虽然有人说韩文维基是韩文维基,中文维基是中文维基,但不同语言的维基百科的指引与方针都是大致相同的,韩文维基百科同样也有WP:NOT,但对应条目的章节并没有因为违反WP:NOT删除,甚至模板都没有悬挂,且大部分类似条目相关内容均没有被删除,既然条目是从韩文维基翻译过来的,韩文相关条目都没有讨论相关问题(或没有歧义),为何中文维基要先挑起这个事情呢,所谓的爱好者的评判标准各有不同,阁下认为相关内容是爱好者内容,而本人却不这么认为(相关论述我上面已经阐述),在各方都没有达成共识的情况下,Softyu阁下没有提前讨论就做了删除编辑,之后则衍生出数十轮编辑战,并导致增加了新的破坏者,这种做法难道就没有欠妥吗,既然产生了数十轮编辑战难道就不应该先停止编辑战行为让对方将内容重新将内容写回去并进行讨论吗,并且最后的页面保护也存在倾向性嫌疑(多次都是将保护页面锁定在删除内容后的版本)。--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6日 (二) 12:25 (UTC)
- 這樣的話,加入綜藝涉及的是冗長的問題而不是愛好者網站的問題?可以這樣說嗎?Taiwanno1best(留言) 2016年9月6日 (二) 15:41 (UTC)
- 這整個是環環相扣的,愛好者內容會造成條目冗長(因為他們無法分拆成獨立條目),但如上面J大講的,現在的問題就在它到底是不是愛好者內容。--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9月6日 (二) 20:08 (UTC)
- @Taiwanno1best、Liaon98:首先要使用WP:FAN理由移除綜藝節目章節,個人認為理據不足,再次強調他的界定是沒有維基化、不中立、沒有標來源或包含原創研究,依照這幾點就已經不行再說綜藝章節屬於愛好者內容,因為都不符合,再者WP:NOT#INFO裡面的過度統計清單有說明可以考慮使用表格來提升冗長資料列表的可讀性,這也是為什麼我使用這個依據移除TWICE綜藝章節後仍被其他編輯者還原但不再進行移除只使用模板提醒編輯者的原因,而WP:NOTDIARY上面也已清楚說明,我也不再多廢話,另外的爭議點是,沒有共識尚未進行討論的情況一再強行移除及一再回退有爭議的內容,這也似乎違反了Wikipedia:修改、回退、討論循環一再的這種行為會被視作編輯戰,雖然我不斷強調我無法認同部分編輯者搞不清楚維基百科方針被移除了內容就惡意挑起其他條目的編輯戰及在討論頁惡言相向,但是反覆的移除及回退只會導致惡性循環,從而累積更多的破壞者,受影響的就不再只是明星類型的條目,相信在這次事件爆發後,大家都知道多少條目引發了編輯戰甚至出現了多個傀儡進行破壞,這不是大家所樂見的。-- Joshua Zhan 2016年9月6日 (二) 20:41 (UTC)
- 我現在會處理的就是沒來源的錄影條目(EX節目 廣播)或是大堆頭演唱會(EX跨年晚會)的內容,至於怎樣的演藝活動算流水帳或是細節大家還沒定義就是。所以像固定班底或是專屬節目之類雖然沒來源還是會留住(但是就不會有人主動補上來源了)。其實像廣告或是封面拍攝我還蠻想刪掉了! 不過還沒共識就算了,我目前只會這樣處理就是。這些刪除我都一定會去對方的留言頁提醒告知理由,如果熱情的粉絲還是要跟我反覆退回1-2次,我就會申請保護了!另外,如果熱情的粉絲願意找一下來源,我也不會堅持要刪除了! 我最近比較忙,所以也沒很常在處理這方面的編輯就是! Zenk0113(留言) 2016年9月7日 (三) 03:05 (UTC)
- 首先中文维基百科自治,与英文维基、韩文维基无关,中文维基百科上的条目要遵守的规则与其是否翻译自其它维基无关。请不要再引用外文维基的规范或惯例,这些内容我自动忽略。
- 关于主题,通告艺人上通告就是他们的职责,像沈玉琳、小甜甜等,一个月可能上好几次,累计下来自出道上几百次节目总有的,是否都要罗列?从个人角度,我有时候查资料,这些信息会用到。但是从维基百科规则出发,它们没有参考来源,导致页面过长加载变慢,很像爱好者内容。我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有没有艺人百科之类的可以容纳这些资料?--Gqqnb(留言) 2016年9月13日 (二) 01:56 (UTC)
- 就之前另一位跟著打編輯戰的使用者講法,是有藝人相關wikia的,我覺得wikia跟維基百科互相分工是滿不錯的;但感覺華人圈對wiki的印象就是只知道維基百科,什麼東西都要往維基百科塞,這些wikia跟自架wiki就顯得很孤獨寂寞--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9月14日 (三) 10:36 (UTC)
大家可以讨论问题,但是不许打编辑战。--Antigng(留言) 2016年9月14日 (三) 09:36 (UTC)
@Softyu:对阁下继续进行编辑战的行为表示遗憾,希望阁下能尊重其他与阁下意见向左的人的意见,以更加和谐保守的方法解决问题,而且删除内容本身就是丝毫不具备建设性的做法。--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14日 (三) 10:24 (UTC)
- @Softyu:希望你能尊重討論結果
基於這議題所造成的大量編輯戰,希望大家能投票表示,盡快達成共識-Taiwanno1best(留言) 2016年9月15日 (四) 12:25 (UTC)
整理論點
- 重新再整理一下論點:
- 上過綜藝節目就要加進條目顯然是違反WP:NOT。不可能一個藝人上了數百次,甚至千次節目,然後全部鉅細無遺地寫進條目,維基不是WP:愛好者頁面。
- 不是所有上過的節目都能夠有來源證實,可能違反WP:可供查證。
- 媒體活動列表什麼的我覺得本身是否有需要存在也成問題,不過先不說,暫且將這些綜藝節目放進去,那是不是其他條目的主頁面,例如藝人和組合等就完全不放非班底的綜藝節目,如果是這樣的話,我願意作出讓步,將所有非班底的綜藝節目全部先轉移至媒體活動列表再說。
- 長長的表格或列點也不是一篇好條目應該有,大家看一下藝人的FAGA就大概明白我的意思。
- 我自己也是有寫藝人條目,很明白大家想詳細展述關於藝人的一切,但是不同於電視劇、電影和專輯等等,綜藝節目可以上的次數幾乎是數不了那麼多,如果上節目本身是為了宣傳自己的作品的話,在有來源的情況下也可以完全轉移至相關作品的條目(音樂節目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而不需要無限地塞進主頁面,兩三年的話可能好像看起來不太多,十年二十年又怎麼辦?還是要拼命去塞嗎?我希望大家明白不是什麼都寫就是好條目,扼要地寫才是。—AT 2016年9月20日 (二) 18:37 (UTC)
- 感谢AT阁下整理论点,关于这些问题我个人的观点是:
- 关于我对WP:NOT和WP:FAN的理解与阁下有所不同,上面我已经阐述过了就不再复述了;
- 来源问题只需要补充来源就可以(并不是没有来源,只是没写来源而已);
- 这个我认同,而且部分条目的主条目和列表条目的内容都是有所重复,参考其他语言维基百科也是将章节内容完全移至列表条目的(前面有讨论到WP:摘要格式的,但因为WP:摘要格式没有共识,所以才出现混编的情况);
- 这个我认为只是认知和关注度(非关注度指引)的问题,如果按照我的认知(保留非班底的综艺)那我就会认为这段内容符合FAGA,如果按照阁下的认知(不保留非班底的综艺)那么删除相关内容显然更容易达到FAGA的标准,所以问题的重点还是阁下或我的观点有没有共识性,关注度是因为中文维基FAGA的中心貌似并不在演艺类条目上,被提FAGA的演艺类条目本身就比较少。
- 再者阁下说转移到相关作品的条目,但大部分相关作品没有单独的条目所以也没办法转移。还有阁下认为时间久了会过于冗长,但维基百科不是维基新闻,不能因为冗长就删除以前的内容,而且也不能因为怕以后冗长就提前删除相关内容(而且有点为图省事的感觉),如果怕主条目冗长完全可以使用WP:摘要格式,很多列表冗长的条目都使用WP:摘要格式进行了拆分。--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21日 (三) 01:42 (UTC)
- 沒有單獨的條目就創一個啊,既然部分用戶也有能力寫得那麼細,把這些細項全部集起來放進一個列表內也不成問題。—AT 2016年9月21日 (三) 02:05 (UTC)
- 呃,相关条目至少有几十个,工作量貌似比较大,我会抽空拆分列表,还希望Softyu阁下不要再插手就好(题外话,Softyu阁下昨天刚刚把近十个包括我本人写的参考资料、二手来源充足的公交线路条目挂了{{notability}}模板,就阁下的编辑记录来看并不常编辑此类条目,在这里我只想说我对事不对人,再者这些艺人条目没有一个是我主写的,我只是在发表我的观点,希望阁下好自为之)。--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21日 (三) 02:37 (UTC)
- 我只是在翻看昨天的存废讨论时发现有公交线路的条目被提存废,对比之下觉得某市公交线路这些条目内多数或者说绝大多数来源并没有构成有效充分的对某一线路的介绍所以才提的关注度,反正挂满三十天我会去提存废让大家讨论就是了如果各方得出共识我当然不会乱改,不过上次讨论暂停时只是两边自说自话,我并不认为那是所谓的“共识”----找来源好麻烦※肯定帮不到你 2016年9月21日 (三) 15:15 (UTC)
- 都是複製貼上而已,有共識的話,大家一齊做很好辦。與此同時,媒體作品列表以外再加入非班底綜藝節目便應該禁止。—AT 2016年9月21日 (三) 02:41 (UTC)
- 刚刚分拆了一个Red Velvet条目,还望大家帮忙一起拆分其他的条目,至于争议的源头TWICE因为全保护无法编辑,还有再次重申拆分了以后就不要继续在列表条目进行删除争议内容了。--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21日 (三) 03:31 (UTC)
- 呃,相关条目至少有几十个,工作量貌似比较大,我会抽空拆分列表,还希望Softyu阁下不要再插手就好(题外话,Softyu阁下昨天刚刚把近十个包括我本人写的参考资料、二手来源充足的公交线路条目挂了{{notability}}模板,就阁下的编辑记录来看并不常编辑此类条目,在这里我只想说我对事不对人,再者这些艺人条目没有一个是我主写的,我只是在发表我的观点,希望阁下好自为之)。--Jerre Jiang 讨论 2016年9月21日 (三) 02:37 (UTC)
- 以下為我的論點:
- 我的想法與AT大一樣,我認為這些流水帳就是NOT中所謂的「日記」,不再贅述。
- 這個實際上有些問題,若是單單要證明上過節目這件事,根據可供查證方針來說,沒有要證明觀點只是要證明事實時,電視節目本身就可當來源(就像電影、ACG條目的劇情段落,不用附來源,因為電影或ACG本身就是來源),所以用沒來源刪除或有來源保留感覺很是奇怪;AT大是否說是要WP:獨立第三方來源?
- 雖然爭議內容統一到一個頁面去比較好處理,但是爭議仍未解決,而且還是以直接開新的頁面來處理,群起效尤之下,反而變成像是在「就地合法」。花時間搬運這些內容到新頁面,還不如把這些時間花在搬到藝人wikia上。
- Datou大似乎誤解AT大的意思,他是指GA/FA都是用文字段落來敘述,每個被提到的出場,都有相應的文字段落解說,以表示這個出場對其人生有意義,而非羅列一堆出場,讀者卻不知道這些出場的意義,這只會顯得像是資料庫而違反WP:NOT。另外Datou大似乎對WP:摘要格式有些誤會,不是條目長了就可以依「摘要格式」分拆;我上面也說了,分拆出的東西必須符合維基百科收錄規則,不然應該是把長條目清理縮減,而不是分拆。而現下的爭議就是這些內容該不該收,都還沒結果就直接說依摘要格式來拆,這反而違反摘要格式本身的意思。--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9月21日 (三) 12:56 (UTC)
- 雖然,設立列表來收納這些內容並不是最好的方法,但是如果可以解決現在收錄標準不清的問題,我願意先讓一步,然後再說。至少現在雙方都得出不應在列表條目以外增添非班底綜藝節目的共識,個人認為這是一個好開始,這應該比現在雙方在各處激戰要好得多。—AT 2016年9月21日 (三) 15:46 (UTC)
- 沒有單獨的條目就創一個啊,既然部分用戶也有能力寫得那麼細,把這些細項全部集起來放進一個列表內也不成問題。—AT 2016年9月21日 (三) 02:05 (UTC)
- 感谢AT阁下整理论点,关于这些问题我个人的观点是:
關於藝人條目應該是用本名還藝名的問題
參見User_talk:Owennson#關於潤娥。很多時候,藝名比本名要常用得多,根據命名常規,個人認為應該悉數移至較常用名。以討論中提到潤娥為例子,潤娥搜索結果結果超過70萬,反觀林潤妸只有不足1萬,差異非常明顯。其他語種也是使用較常用的藝名多於本名,當然如果本名比藝名常用的話,便移至本名,重要的是哪個常用。最後希望得出共識,是否有需要將藝人條目悉數移至常用名,請求得到社群的意見,謝謝。—AT 2016年9月27日 (二) 07:51 (UTC)
- (+)同意:取了藝名就是希望大家能盡量叫她這個名字,不然何必取藝名?她是藝人不是嗎?尤其當藝名確實比本名常用時,更是應該稱呼藝名。話說回來,AT君怎會用日文google來搜尋(她不是韓國人嗎?)?AT君知道有{{google}}模板嗎?-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6年9月27日 (二) 09:29 (UTC)
- 因為人在日本。不過不太影響搜尋結果。google模板還是第一次知道啊,謝謝告知。—AT 2016年9月27日 (二) 09:33 (UTC)
- 只是有一堆人連本名也破壞而已。很明顯地連參考資料的連結都沒去點一下就胡改一通。太妍(本名金泰耎,不停被改成「金太妍」或「金泰妍」,就「妍」字而言更應改成「姸」)、Sunny(本名李純揆,較少被破壞)、潤娥(本名林潤妸,只見台灣人強行改成「林潤娥」,倒不見有人改成「允兒」的)、徐玄(本名徐朱玄,這個被大陸用戶破壞成「徐賢」比較多)的條目都有類似問題。--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 2016年9月27日 (二) 09:44 (UTC)
- 破壞可以通過保護和封禁解決,但是這與標題使用常用名沒有衝突。—AT 2016年9月27日 (二) 09:53 (UTC)
- 似乎用藝名比較適合,但本名可寫入條目首段。這樣如何?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28日 (三) 02:58 (UTC)
- 如果是公開資訊,理應添加。—AT 2016年9月28日 (三) 03:03 (UTC)
- 似乎用藝名比較適合,但本名可寫入條目首段。這樣如何?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9月28日 (三) 02:58 (UTC)
- 破壞可以通過保護和封禁解決,但是這與標題使用常用名沒有衝突。—AT 2016年9月27日 (二) 09:53 (UTC)
- 只是有一堆人連本名也破壞而已。很明顯地連參考資料的連結都沒去點一下就胡改一通。太妍(本名金泰耎,不停被改成「金太妍」或「金泰妍」,就「妍」字而言更應改成「姸」)、Sunny(本名李純揆,較少被破壞)、潤娥(本名林潤妸,只見台灣人強行改成「林潤娥」,倒不見有人改成「允兒」的)、徐玄(本名徐朱玄,這個被大陸用戶破壞成「徐賢」比較多)的條目都有類似問題。--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 2016年9月27日 (二) 09:44 (UTC)
- 因為人在日本。不過不太影響搜尋結果。google模板還是第一次知道啊,謝謝告知。—AT 2016年9月27日 (二) 09:33 (UTC)
- (!)意見:还有张艺兴也是一样。由于万恶的中国广电总局在作祟,所以内地媒体只能以本名「张艺兴」来称呼他。不知道中国大陆以外是什么情况,是用Lay的多还是用张艺兴的多?--Dabao qian(留言) 2016年9月28日 (三) 14:23 (UTC)
要不要限制一下{{艺人}}系列模版“昵称”、“绰号”参数的使用
巡查RC的时候,经常能看到新用户们在艺人条目的这两个参数上充分发挥他们的创造力。注意到在信息框中加来源的人十分鲜见,严格来说随意添加昵称和绰号可能会构成生者传记方针中提到的“无来源或少来源的争议内容”。这些搜索结果是zhwp的所有条目中,“昵称”或“绰号”参数中超过两项的条目。可以看到,其中有很多值得商榷。林振强中的“傻强”,算无来源的负面内容吧?何炅中的“游戏王、老大”,绰号可能不需要唯一性,但这种实在是太平凡了,说不定某些学校每个寝室都有一个“老大”;“搜证王”,Google了一下,这似乎是单一事件中产生的绰号,真的有必要收入百科全书吗?柯受良中的“亚洲第一飞人”,有违中立了吧?薛之谦中的“我薛、我谦”,这是爱好者网页吗?以上例子是想说明,这类参数很容易被不明真相的萌新加入不适当的内容;考虑到这类参数的百科性不高,我认为废除都不为过,不废除也得规范一下什么样的昵称可以加入。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3月22日 (三) 03:37 (UTC)
- (!)意見:早就有规范,须为经常出现在新闻媒体上的昵称或绰号方可加入。所以参数本身并没有问题,问题出在使用者身上。--Dabao qian(留言) 2017年3月22日 (三) 09:23 (UTC)
- 在有可靠来源的情况下,加入这个参数没有问题。问题是使用参数的编者并不留意这一点。新建艺人条目的确实新手居多,除了“昵称”,还会加进“三围”、“体重”之类不存在的参数。还有没弄清模板使用方法,不完整地复制粘贴其他条目源码导致的错误。--Tiger(留言)DDL是第一生产力 2017年3月22日 (三) 12:36 (UTC)
- (:)回應: 的确,使用这个模板的大多数都是IP用户,而且很多都不会去看模板文档,而是直接从既有条目复制现有模板再清空模板内容后使用,所以才会造成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关键是这个模板早就加入了检测未知参数的功能,如果有编者往里面加入不存在的参数的话,在预览时会出现红字提示的。IP用户和新用户在保存编辑之前都是要强制预览的,可是他们根本就不会去留意那些红字。对于这个问题,一是要多点人手去清理那几个追踪分类,使得既有条目中不再含有不受支持的参数。二是下大力气推广可视化编辑器,艺人模板现已全面支持可视化编辑器,用它生成出来的模板不会出现这些问题。--Dabao qian(留言) 2017年3月22日 (三) 12:58 (UTC)
- 對參數暫時沒什麼意見,但柯受良中寫亞洲第一飛人是沒有違反中立的,很多來源都可以支持。--KRF(留言) 2017年3月22日 (三) 13:47 (UTC)
- 谢谢提醒,已划去那句。还是那句话,infobox里加来源的真是少之又少……不过得承认我吐槽了这么多也想不到好办法。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3月26日 (日) 15:10 (UTC)
- 很多人infobox里不加来源是因為內文的相同事項已有來源。-游蛇脫殼/克勞棣 2017年3月26日 (日) 17:02 (UTC)
- 建议直接取消本参数。如果真的是很重要的昵称(如“周董”),应当在内文提及。—Chiefwei(论 - 历) 2017年4月2日 (日) 07:02 (UTC)
- (:)回應 :问题是管用吗?想写的用户肯定会找别的参数来替代(比如“别名”),还有就是谁来清理遗留参数?--Dabao qian(留言) 2017年4月2日 (日) 14:28 (UTC)
藝人活躍年代
{{藝人}}
模板有個「活躍年代」的參數。請問如果一個團體或藝人宣告舉辦了最後一場演唱會(演唱會名稱有「最終」的字眼),但沒有宣告引退、解散,之後再也沒有出歌、演唱會和活動。請問這樣算是終止活躍嗎?因為目前有編輯戰認為沒有宣布引退跟解散,仍算是「活躍」;但實際上舉辦過「最終」演唱會,也不再有活動,我認為已終止活躍。請問這個參數該如何填--Liaon98 我是廢物 2018年2月1日 (四) 07:17 (UTC)- 没可靠来源断言就别改,“最终”可能有多种情况和不同理解(万一开的是“xxxx年xxx最终演唱会”,或者转领域等情况)。有宣布可以附加来源并写截至所在年。一整年没活动再改。--YFdyh000(留言) 2018年2月1日 (四) 08:02 (UTC)
- 最終演唱會後距今已一年半以上,沒有新活動,團員也都已經各數不同公司。類似情況像是5566,同樣分屬不同公司後就不再活動,條目也是先標為不活躍,直到5566幾年前合體出來亮相一陣子,才又另外標了新的活躍區間(但中間仍視為不活躍)。--Liaon98 我是廢物 2018年2月1日 (四) 08:17 (UTC)
- 我會以最後一個作品為主。後來偶爾參加個五月天演場會或是復出演場會或合體主持節目也不算活耀吧? 一堆團體也是打著單飛不解散的名稱,我也會不會列入活耀。Zenk0113(留言) 2018年2月1日 (四) 08:58 (UTC)
- 如果一整年没有可靠来源(有效)报道,我会认为该年起不再活跃。有间断的表达可能不太美观,而且/如果无来源表述。如果不时小出现一下,空缺标注(xxxx年-)或许是个迁就法。---YFdyh000(留言) 2018年2月1日 (四) 14:38 (UTC)
請問藝人非重大緣由請假是否歸屬瑣碎內容
請問藝人非重大意外傷害而請假一天是否有必要收錄在條目內?Hjh474閣下似乎堅持生病請假需收錄,我個人認為過於瑣碎不宜收錄——Jaovei(留言) 2019年12月28日 (六) 18:25 (UTC)
多處提問。將於原處回應。--Hjh474(留言) 2019年12月28日 (六) 18:37 (UTC)
同一問題可不必客棧升格可能涉及演戲形象的虛構編輯手冊議案告知
謹打擾諸位,現虛構編輯指南正處在可能升格階段,是以可能由電遊專案方面活躍編輯加速推進編輯規程化,翻譯、審閱和交換意見可能均有需補足之處,尤其本專案了解形象演繹者同好,同時適宜協調並帶動社區和社羣內更多討論:
該手冊影響範圍可不限於演繹者,可跨傳媒塑造形象關聯系列課題,產生連續影響,期待不吝協同參與,可調動和活躍多方維基人和維基計劃間的互助互利,以補足本地維基參與計劃的系統偏好運作可能遺留的不足之處。謝閱。--約克客(留言) 2022年6月7日 (二) 13:31 (UTC)
偶像组合页面有没有必要增加官方未认证的成员定位
看到好多条目都有组合成员的定位,但是每个人的唯粉通常因为定位吵架,有没有必要禁止在偶像组合页面加入非官方的成员担当--Clinex19(留言) 2022年7月28日 (四) 13:1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