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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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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WP:COMMONNAME|常用名称]]优先于[[NC:NFM|名从主人]],中文维基下部分国家/地区条目均未遵循此方针而采用[[NC:NFM|名从主人]]优先于[[WP:COMMONNAME|常用名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名中国)、[[中华民国]](常用名台湾)、[[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常用名为朝鲜)、[[大韩民国]](常用名韩国)、[[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似乎常用名为阿联酋)。尽管大部分国家/地区命名确实有遵守,如[[美国]](官方名称美利坚合众国)、[[香港]](官方名称香港特别行政区)、[[德国]](官方名称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东德]](官方名称德意志民主共和国)。
由于[[WP:COMMONNAME|常用名称]]优先于[[NC:NFM|名从主人]],中文维基下部分国家/地区条目均未遵循此方针而采用[[NC:NFM|名从主人]]优先于[[WP:COMMONNAME|常用名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名中国)、[[中华民国]](常用名台湾)、[[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常用名为朝鲜)、[[大韩民国]](常用名韩国)、[[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似乎常用名为阿联酋)。尽管大部分国家/地区命名确实有遵守,如[[美国]](官方名称美利坚合众国)、[[香港]](官方名称香港特别行政区)、[[德国]](官方名称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东德]](官方名称德意志民主共和国)。
我想发起如下讨论:以上这些未采用[[WP:COMMONNAME|WP:常用名称]]条目命名是否适用[[WP:NC|命名常规]]中其他方针?或者之前有共识将这些条目命名作为例外处理?如没有,社群是否认为应该修改上述条目命名?另外,作为参考,英维中上述条目除阿联酋外均使用常用名称:[[:en:China|China]], [[:en:Taiwan|Taiwan]], [[:en:North Korea|North Korea]], [[:en:South Korea|South Korea]];英维的命名规则([[:en:WP:NC|Wikipedia:Article titles]])与中维接近。
我想发起如下讨论:以上这些未采用[[WP:COMMONNAME|WP:常用名称]]条目命名是否适用[[WP:NC|命名常规]]中其他方针?或者之前有共识将这些条目命名作为例外处理?如没有,社群是否认为应该修改上述条目命名?另外,作为参考,英维中上述条目除阿联酋外均使用常用名称:[[:en:China|China]], [[:en:Taiwan|Taiwan]], [[:en:North Korea|North Korea]], [[:en:South Korea|South Korea]];英维的命名规则([[:en:WP:NC|Wikipedia:Article titles]])与中维接近。另外,英维中国与台湾条目的讨论页也有记录更名讨论历史,亦可作为参考
--[[User:Xsx107|Xsx107]]([[User talk:Xsx107|留言]]) 2022年9月29日 (四) 13:57 (UTC)
--[[User:Xsx107|Xsx107]]([[User talk:Xsx107|留言]]) 2022年9月29日 (四) 13:57 (UTC)



2022年9月29日 (四) 16:06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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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經濟、貿易與公司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歷史與地理

Talk:島嶼國家 § 建議把「相對的概念是『內陸國家』」改成「相關的概念是『內陸國家』」

建議把引言的「相對的概念是『內陸國家』」改成「相關的概念是『內陸國家』」。

因為「相對」一詞很容易被讀者理解為「相反」,而「相反」又容易被理解為互斥,然而島嶼國家與內陸國家並不是互斥的概念。

邏輯上一個國家可以同時是島嶼國家與內陸國家。比方長野縣如果是一個國家,那麼它就是一個島嶼國家(因為它全部的國土都位於本州島上),而它也是內陸國家(因為它完全沒有海岸線)。

雖然目前世界上尚無兼為兩者的國家,但邏輯不容混淆,維基不應暗示或誤導讀者這兩類國家是互斥的,所以我認為行文應作更改。(內陸國家的引言也應把「相對」改成「相關」,但為避免重複討論內容,就不在那裡發起討論了)---游蛇脫殼/克勞 2024年11月10日 (日) 13:32 (UTC)

Talk:太平洋島國 § 请求将本条目恢复到之前稳定的版本


我注意到在向史公哲曰于10天前开始大幅删减本条目的内容之前本条目的内容已有一年多都保持稳定,期间并没有人对本条目的内容提出大幅删减的意见。

向史公哲曰在发起第一条大规模删减编辑时留下这段编辑摘要:

“也不知道是谁胡编的,我只能告诉你:在中国大陆,太平洋岛国的研究范围不包括新西兰,包括巴布亚新几内亚。另外这个注释太自以为是了,觉得自己比prc的大洋洲研究者要聪明,令人忍俊不禁。最后,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我认为条目编者没有资格质疑译名。”

很明显,向君是以PRC的定义为标准来编辑的,但维基百科是全世界中文用户的百科,不是百度百科,况且我们都知道维基百科在中国大陆是被禁的,大多数中文维基的用户都不是中国内地的用户,维基百科向来没有以中国内地的定义为唯一标准这一说。

另外他说“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这完全颠倒了黑白。首先,该条目是从作风严谨的德语维基翻译过来,其所描述的区域其实跟地质学人文地理学里的Remote Oceania区差不多,属于大洋洲海洋性岛屿聚集的区域,跟大陆地壳覆盖的Australia-New Guinea区完全不一样,这在外文维基上已有大量学术资料支持,并非原创研究。其次,新西兰的两个联系国也是主权国家,并没有被原条目忽略。再者,原条目对该区域的国家、境外属地和境内领土(即普通的一级行政区)有着精准的划分,并没有所谓的把自治政区划为属地的问题,反倒是向君明显搞不太明白后两者的差别。

也就是说,从向君的第一条编辑开始,他的方向就是错的,既没有尊重原作者的既有贡献,也没有对条目进行改良,只是凭一己之见就认为该条目无价值,因此肆无忌惮地进行删减,将好好的一个条目删减成只有两句话的小作品。目前该条目除了列举了十几个大洋洲的国家外无任何有用的资料,着实可惜。

当然,在通过跟向史公哲曰在各种讨论页交流后,我相信他并不是恶意删除本条目的大量内容,只是他并没有对原条目各位编辑的贡献给与足够的重视,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在没有充分了解原条目内容的情况下对条目进行了大幅删减。我请求将本条目恢复到之前稳定的版本。

链接: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5%A4%AA%E5%B9%B3%E6%B4%8B%E5%B3%B6%E5%9C%8B&oldid=85075246 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1:53 (UTC)

Talk:汉族 § 汉族名人图组问题

近日,Leoshuo于汉族条目进行了一笔争议性的重大改动:他在原编者被封禁的时候,立即将原有的赵孟頫(唯一的元代汉人和画家代表)和蔡伦(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100名人排行榜中的第7名)换成了岳飞和史可法这两位具有民族主义意识形态色彩的武将,打破了图组的选人平衡,过于倾斜军政人物。 我虽是一位新用户,但也认为Leoshuo的改动有不妥之处,于是便恢复了稳定版本内容。但Leoshuo仍旧不带任何理由,违反中立方针恢复了争议性编辑。经本人查明,此人曾因为具有民族主义色彩的扰乱性编辑,获得两次警告,并曾被封禁3日。 根据WP:CAUTIOUS的说法,“应谨慎作出重大改动。请在重大修改前先在条目讨论页得出共识,以避免出现编辑战。不同编辑对如何改善条目的看法或有不同。如您决定大胆作出修改,则应在讨论页详细解释。”;根据WP:BRD的说法,““修改、回退、讨论循环”是维基百科上达成共识的一种方法。”所以我便发起此次讨论,力求能够解决问题。--一心扫尽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 2024年12月7日 (六) 05:28 (UTC)

Talk:乡 (波兰) § 行政单位的译名

关于波兰第三级行政区划单位,从现有的中文及英文条目来看,应该译为“市镇”更好。诚然中国外交部使用“乡”的名称,但这层行政区划单位有三种类型:城镇乡、城镇乡村结合乡和乡村乡,听起来怪别扭的!况且县级市也是一个“乡”!但如果称为“市镇”的话就明了了。市镇有三种类型:城镇型市镇、城乡结合型市镇、乡村型市镇。而县级市既是一个县,也是一个市镇。

欧洲(至少是欧盟)各国的基层政权单位都应该译为“市镇”,因为在欧盟文件各语言互译里都会采取英文municipality在各语言里对应的单词(参见之前Talk:希腊行政区划里的讨论)。类似的讨论还有Talk:乌克兰行政区划Talk:丹麦市镇Talk:市鎮 (亞美尼亞)Talk:市鎮 (格魯吉亞)。中文来源里至少《欧洲时报》采用“波兰市镇”的说法

波兰有近2500个市镇,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市镇都有自己的条目。另外还牵涉到分类等。因此影响范围很广,希望能在社群内取得共识后统一更新。--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12月10日 (二) 20:12 (UTC)

Talk:喀尔巴阡山省 § 译名

两本地名词典给出的译名是“喀尔巴阡山麓省”。新华社历史资料库里没有信息。但此译名确实使用度不高。现条目名有绝对高的常用度,且中国外交部也在使用。另外新华社及央视网也使用“喀尔巴阡省”,但总体用法不多。请社群讨论一下条目名该采用那个译名。--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12月11日 (三) 09:30 (UTC)

Talk:西里西亚省 § 译名

两本地名词典给出的译名都是“希隆斯克省”,在网上找到一份应该是地图出版社出版的地图也是用此译名。谷歌搜索比“西里西亚省”少,但“西里西亚省”有可能包括历史上相关地名的结果。个人觉得应该根据译写导则的精神来采用根据该国官方的标准地名的译名。另外这个讨论结果也适用于下西里西亞省 (波蘭),就不再另外提出来讨论。@BigBullfrog @Kethyga--万水千山留言) 2024年12月11日 (三) 23:26 (UTC)

Talk:朴正熙遇刺案 § 征求意见

请求评级--Gaolezhe留言) 2024年12月25日 (三) 11:39 (UTC)

Talk:均質區 § 请求协助评级
--Gaolezhe留言) 2024年12月25日 (三) 12:08 (UTC)
Talk:中印边境战争 § 请求评级
--Gaolezhe留言) 2024年12月25日 (三) 13:39 (UTC)
Talk:中美建交公报 § 公报第四条中文引用应该使用原文

该公报有中英两个正式版本,两个版本均由双方签字,均有效力。中英文版本应该使用原文。而中文原文是(来自美国AIT):“ 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美国虽然现在不同意这种写法但也尊重了原文。

这也是中国政府公开的版本。但目前本词条写成:“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认识到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这就篡改引用原文了。

至于其争议,自然可放在后文讨论而非篡改引用原文。--Sohardtohavename留言) 2024年12月30日 (一) 23:32 (UTC)

Template talk:朝鮮半島的民族 § 關於朝鮮民族的分支

目前我打算放上,但有其他用户表示疑虑的地方:

朝鲜民族分支[1][2]

其實我還找到了其他資料,但是由於客觀上的問題沒放上來。

参照了以上有关朝鲜半岛各地朝鲜族在基因上差异[1][2]的资料,以及考虑到朝鲜半岛各地朝鲜族在語言上文化上(以及)等方面的大同小异後,我才放上去的,并非突然的就原创认为說 不同方言 or 不同地区 的朝鲜族就是不同的朝鲜族支系。--Nkywvuong留言) 2025年1月3日 (五) 04:25 (UTC)

語言及語言學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數學、科學與科技

Talk:护理学 § 合併請求:護理人員合併到此

目前正在翻譯護理人員條目,但發現英文維基百科的Nursing對應本條目。此外,護理人員和護理學兩者的內容高度重疊,甚至可以說護理人員就是護理學主體,因此建議直接合併。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12月21日 (六) 03:20 (UTC)

媒體、藝術與建築

Talk:Lolly Talk § 厂牌

Herbertman认为天作創意官網提及只是Lolly Talk推廣發行代理,並不從屬其唱片公司;CD封面及包裝只提及由Lolly Management Limited All right reserved。可是根据各大音乐平台,如Apple Music、Spotify等,显示版权℗ 2024 Daymaker Creatives Limited,应该是经过授权才正式出版。照这种说法,但应该依靠于可靠第三方来源的支持。@ScarsnevergoawayMilkypineTw dramaDabao qian特克斯特2001:D08:2932:155D:1806:8A18:4128:5BEC留言) 2024年11月10日 (日) 08:05 (UTC)

Talk:智寶國際開發 § 提議將REMOW拆出此條目,改置於集英社之下

如題,根據去年的公開資料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集英社持股48.5%,基本可以肯定雖然集英社不是股東,但對REMOW而言,集英社有遠比智寶的影響力,故建議將智寶國際開發#REMOW一節切過去集英社條目。--SunAfterRain 2024年12月23日 (一) 04:50 (UTC)

政治、政府與法律

Talk:太平洋島國 § 请求将本条目恢复到之前稳定的版本


我注意到在向史公哲曰于10天前开始大幅删减本条目的内容之前本条目的内容已有一年多都保持稳定,期间并没有人对本条目的内容提出大幅删减的意见。

向史公哲曰在发起第一条大规模删减编辑时留下这段编辑摘要:

“也不知道是谁胡编的,我只能告诉你:在中国大陆,太平洋岛国的研究范围不包括新西兰,包括巴布亚新几内亚。另外这个注释太自以为是了,觉得自己比prc的大洋洲研究者要聪明,令人忍俊不禁。最后,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我认为条目编者没有资格质疑译名。”

很明显,向君是以PRC的定义为标准来编辑的,但维基百科是全世界中文用户的百科,不是百度百科,况且我们都知道维基百科在中国大陆是被禁的,大多数中文维基的用户都不是中国内地的用户,维基百科向来没有以中国内地的定义为唯一标准这一说。

另外他说“这个条目充斥大量原创研究,包括将自治政区划为属地,刻意忽略了新西兰的联系邦”,这完全颠倒了黑白。首先,该条目是从作风严谨的德语维基翻译过来,其所描述的区域其实跟地质学人文地理学里的Remote Oceania区差不多,属于大洋洲海洋性岛屿聚集的区域,跟大陆地壳覆盖的Australia-New Guinea区完全不一样,这在外文维基上已有大量学术资料支持,并非原创研究。其次,新西兰的两个联系国也是主权国家,并没有被原条目忽略。再者,原条目对该区域的国家、境外属地和境内领土(即普通的一级行政区)有着精准的划分,并没有所谓的把自治政区划为属地的问题,反倒是向君明显搞不太明白后两者的差别。

也就是说,从向君的第一条编辑开始,他的方向就是错的,既没有尊重原作者的既有贡献,也没有对条目进行改良,只是凭一己之见就认为该条目无价值,因此肆无忌惮地进行删减,将好好的一个条目删减成只有两句话的小作品。目前该条目除了列举了十几个大洋洲的国家外无任何有用的资料,着实可惜。

当然,在通过跟向史公哲曰在各种讨论页交流后,我相信他并不是恶意删除本条目的大量内容,只是他并没有对原条目各位编辑的贡献给与足够的重视,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在没有充分了解原条目内容的情况下对条目进行了大幅删减。我请求将本条目恢复到之前稳定的版本。

链接:https://zh.wikipedia.org/zhwiki/w/index.php?title=%E5%A4%AA%E5%B9%B3%E6%B4%8B%E5%B3%B6%E5%9C%8B&oldid=85075246 N. Mortimer留言) 2024年12月3日 (二) 11:53 (UTC)

Talk:中印边境战争 § 请求评级
--Gaolezhe留言) 2024年12月25日 (三) 13:39 (UTC)
Talk:西藏和平解放 § 关于本条目之命名问题

为避免再发生移动战、编辑战、回退战,现烦请对条目之名称有建议之人士可在此提出观点。
目前有如下可能的候选名称:

  • 西藏和平解放
  • 人民解放军进藏
  • 中国吞并西藏

各位可根据自己支持的命名进行商议,若有其他可能的名称可用(~)補充来标记。--花开夜留言) 2024年12月30日 (一) 06:46 (UTC)

Talk:中美建交公报 § 公报第四条中文引用应该使用原文

该公报有中英两个正式版本,两个版本均由双方签字,均有效力。中英文版本应该使用原文。而中文原文是(来自美国AIT):“ 美利堅合眾國政府承認中國的立場,即只有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美国虽然现在不同意这种写法但也尊重了原文。

这也是中国政府公开的版本。但目前本词条写成:“美利坚合众国政府认识到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这就篡改引用原文了。

至于其争议,自然可放在后文讨论而非篡改引用原文。--Sohardtohavename留言) 2024年12月30日 (一) 23:32 (UTC)

宗教與哲學

目前此主題無正在討論的議題 社會、體育運動與文化

Talk:小沈阳 § 关于繁体“小沈陽”

有资料可以证明“小沈阳”的繁体是“小沈陽”吗,我记得他曾经在歌中唱过“沈是沈阳的沈哪,阳是沈阳的阳”。参见Wikipedia:字词转换/修复请求/存档/2017年5月#小瀋陽。--杰里毛斯留言) 2024年11月29日 (五) 08:28 (UTC)

Talk:中国新闻周刊 § “周刊”与“週刊”
以繁体模式浏览本条目,基本使用“周刊”,但也有一处“週刊”,似应统一用词。查繁体來源发现“《中國新聞周刊》”[1][2]与“《中國新聞週刊》”[3][4][5]都有使用,其中陆委会虽然使用“中國新聞週刊”与“鏡週刊”,但也用了“《商業周刊》”,卓越新闻奖基金会使用“中國新聞周刊”,却也使用“《時代》週刊”。应以哪个写法为准?——杰里毛斯留言) 2024年12月20日 (五) 02:29 (UTC)

四十二億九千四百九十六萬七千二百九十五邊形,根據日文維基的說法,這是最大的奇數可作圖多邊形(如果費馬質數是有限個,僅有3、 5、 17、 257、 65537則以上命題成立)OEISA045544,也就是說這是最大的奇數,擁有一定的特殊性,前幾個奇數可作圖多邊形也都有收錄。所以中文維基該不該收錄四十二億九千四百九十六萬七千二百九十五邊形?因為有數個語言版本維基百科有此條目(d:Q50378871)不確定該不該建立所以來客棧徵求社群共識。-- 今晚 我想來點 [雪菲🐉蛋糕🎂] 配 [娜娜奇🐰鮮果茶☕](☎️·☘️2022年6月24日 (五) 03:29 (UTC)[回复]

這條目如果按照目前站內所有的準則難道收錄不了?--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24日 (五) 03:57 (UTC)[回复]
如果打算建立,別忘了把這段對話放入條目討論頁,萬一被AFD還能供管理員參考。--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2年6月24日 (五) 04:56 (UTC)[回复]
几何形状有专门的关注度标准吧?Wikipedia:關注度_(幾何圖形)。如果能按照这个过,那显然问题不大,如果过不了就麻烦,就得好好考虑怎么论证了。--快乐的老鼠宝宝留言2022年6月24日 (五) 19:46 (UTC)[回复]
應該還是可以,不過根據下面的討論,用幾何圖形關注度來論證可能有點勉強…-- 今晚 我想來點 [雪菲🐉蛋糕🎂] 配 [娜娜奇🐰鮮果茶☕](☎️·☘️2022年8月18日 (四) 03:14 (UTC)[回复]
可以收錄--葉又嘉留言2022年6月24日 (五) 04:44 (UTC)[回复]
请先查证至少一笔可靠来源的有效介绍。日文版没来源,[6]我不确定出版方是谁。写在4294967295中比较简单,单独创建的需求不明显。--YFdyh000留言2022年6月24日 (五) 04:54 (UTC)[回复]
不一定要用通用關注度指引啊(用來源)可以用專題關注度標準-- 今晚 我想來點 [雪菲🐉蛋糕🎂] 配 [娜娜奇🐰鮮果茶☕](☎️·☘️2022年7月19日 (二) 06:04 (UTC)[回复]
這條目超讚,可以收錄,若被送至AFD,我就在那邊投保留--飛馬🎠🎈 2022年6月24日 (五) 12:00 (UTC)[回复]
(!)意見:找到的書[7](p.140,可作图多边形#与杨辉三角的联系已有引用)[8](p.245)衹在介紹可作圖多邊形時提及此為目前所知的最多邊的可作圖正奇數邊形,百科也在可作圖多邊形條目介紹即可,未找到足夠來源支撐一篇獨立條目。——留言2022年6月25日 (六) 00:42 (UTC)[回复]
(~)補充:在下理解,前幾個奇數可作圖多邊形可以收錄,是因為曾有數學家專門研究(例如實際作圖),且作圖的事跡廣為流傳(二手來源)。但是對於4294967295邊形,沒有找到專門的介紹,衹是在討論可作圖多邊形時提及。——留言2022年6月25日 (六) 00:53 (UTC)[回复]
(:)回應你提的「需要來源有效介紹」是通用關注度指引,而單一幾何形狀有自己的關注度指引—— Wikipedia:關注度_(幾何圖形)#單一形狀的關注度,其要求是要有2個特別的不相關性質(以WP:17GON判定),一個特別的性質我認為「最大的奇數可做圖多邊形」已足夠特別,但就算這個性質符合標準,還需要一個符合標準的性質,感覺就是會有,因此感覺說不定有機會可以收錄。—- 今晚 我想來點 [雪菲🐉蛋糕🎂] 配 [娜娜奇🐰鮮果茶☕](☎️·☘️2022年6月25日 (六) 12:39 (UTC)[回复]
(:)回應:未查到來源討論其他性質。——留言2022年6月25日 (六) 13:49 (UTC)[回复]
這個多邊形麻煩的點就是它要呈現出來比一百萬邊形還要困難,基本上不會有人去畫它吧,硬要找「畫出它方法論」的來源是不太可能的吧。4294967295這個數字也不常見,所以也不會像一千邊形被哲學家拿來做思想實驗……—- 今晚 我想來點 [雪菲🐉蛋糕🎂] 配 [娜娜奇🐰鮮果茶☕](☎️·☘️2022年6月25日 (六) 12:45 (UTC)[回复]
(!)意見:雖然是題外話,但竊以為「最大的奇數可做圖多邊形」這個名稱有多處不合理,應稱為「已知的 邊數最大的奇數邊可作圖多邊形」才對。
  1. 費馬質數是否只有5個仍是未解決的數學問題,所以僅是「已知的」或「已確認的」
  2. 這裡的「最大」顯然不是指面積最大或周長最大,也不是指內角和最大或對角線的數量最大(雖然它在這兩方面的確也是最大的),而是「邊的數量」(可簡稱「邊數」)最大,所以要寫明是「邊數」最大,而不是其他東西
  3. 多邊形是「幾何圖形」,不是「數」,所以有「奇數(費馬)偽質數」,卻沒有「奇數多邊形」(就算有也是積非成是的誤稱),根據吾人想表達的意思,應該叫「奇數邊多邊形」(意思是其「邊數」是奇數的多邊形,而不是這個多邊形本身是奇數)
  4. 尺規作圖,不是尺規做圖,做、作在此不能通用;而維基百科有可作圖多邊形,卻無可做圖多邊形
以上。請不吝指教,謝謝!-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6月27日 (一) 18:27 (UTC)[回复]
(+)支持收錄。閣下自己也說了,這是(已知)最大的奇數可作圖多邊形,這不就是所謂的有收錄價值之條目嗎?--哥吉拉君有話要說嗎?2022年7月1日 (五) 08:33 (UTC)[回复]
這種圖世界上有沒有人畫得出來?如果畫不出來還是別收錄了吧?那麼多邊形怎麼可能畫得出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7月4日 (一) 13:57 (UTC)[回复]
画的画不出来不是收录与否的决定因素吧,正六百胞体也画不出来,难得不能收录吗--Yinyue200留言2022年7月8日 (五) 06:51 (UTC)[回复]
(...) 吐槽真的很好奇畫不出圖的條目怎麼就不能收錄了?若是如此,那麼大於六百邊形的條目是不是都不符合?--哥吉拉君對於你維的公信風波表示一點也不意外想知道第三次世界大戰會怎麼發生嗎?2022年7月23日 (六) 09:47 (UTC)[回复]
@Yinyue200A2569875上面那個正六百胞體舉例並沒有很恰當,所謂畫不出來是指連圖像都做不出來。那如果堅持要放上去就放吧,但是前人Xayahrainie43是不是該解封?這點你們是不是要問問看AT的意見?表示有人推翻了Xayahrainie43,可能從正當封鎖變成誤封了。喔對了還有一個意見,會不會未來像是圓周率那樣,3的後面小數點一直出現無限數字,這種邊形還會有新紀錄?難說喔。--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7月8日 (五) 12:01 (UTC)[回复]
  • @Z7504(※)注意 Xayahrainie43被永久封禁的理由與此條目完全無關,從LTA:X43更能看出他是大範圍亂搞,就算這個條目的建立是沒問題的,其他亂搞還是存在的,故就算這個頁面可以建立,也不意味著LTA:X43的封禁是誤封,因為他真的亂搞太多條目了,可以說是對維基百科造成重大損害。他被永封是因為長期濫用傀儡。所以你舉的例子更差了,也不必問AT了,因為截至2022年6月為止,X43仍持續濫用傀儡,持續有傀儡被CU出來,濫用那麼多年了,差不多也無期徒刑了,因此毫無解封可能,請不要把本條目的建立與否跟他扯上關係,完全八竿子打不著,兩馬子事,而且還離題了。—- 今晚 我想來點 [雪菲🐉蛋糕🎂] 配 [娜娜奇🐰鮮果茶☕](☎️·☘️2022年7月8日 (五) 12:29 (UTC)[回复]
這樣你要寫就寫吧,估計沒有問題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7月8日 (五) 13:22 (UTC)[回复]
存在性證明本來就不以「把那個存在的東西找出來」為必要條件,就好像判定一個超巨大整數是合數也可以不必找出它的任何一個質因數。所以「畫不出來」不是否定的理由。-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7月8日 (五) 15:29 (UTC)[回复]
在下同意U:HTinC23所言。-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8月24日 (三) 12:44 (UTC)[回复]
還是那句話,(+)支持,前提是請好好寫,不要只寫那麼一小坨小小作品。--哥吉拉君對於你維的公信風波表示一點也不意外想知道第三次世界大戰會怎麼發生嗎?2022年8月31日 (三) 11:17 (UTC)[回复]

(±)合併可作图多边形,没有独立的关注度--苞米(☎)💴 2022年8月25日 (四) 06:28 (UTC)[回复]

真是厲害啊,這種東西也能討論一個多月還沒有結論,要不要收錄很難決定嗎?那走存廢算了吧。如同余苑綺一樣嘛,這就是現在維基百科獨裁社群:「Parkinson's Law」。請問說這個獨裁社群提刪標準、收錄標準不一有錯嗎從這裡就可以得知,獨裁社群這種做法就是退步,還敢不承認事實然後說擾亂?真是大笑話。--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8月28日 (日) 22:02 (UTC)[回复]
收錄標準不一又如何?要求一個成員不斷流動的社群對不同主題的條目秉持一貫的標準,就如同要求河水不斷流動的河水水位一直維持在固定的位置,本來就是不合理的。說這是獨裁才是個笑話。-KRF留言2022年8月31日 (三) 12:12 (UTC)[回复]
過了三個禮拜了,到底要不要收錄?為什麼說這個獨裁社群「收錄標準不一」卻還要被反諷說就是不合理的?是不是有問題啊?這獨裁社群就是不會承認「收錄條目標準不一」的事實嘛,獨裁的東西。還是這條目讓機器人公認收錄算了吧(不討論最終就是被機器人存檔),懶得再講什麼了。要不要收錄有那麼難決定?--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9月20日 (二) 18:04 (UTC)[回复]
從人數來看,認為可以收錄的人數較多,但問題是目前不知道怎麼妥善處理HTinC23提出的合理異議,所以這樣是什麼共識我也看不懂,可能要請管理員協助總結共識。-- 今晚 我想來點 [雪菲🐉蛋糕🎂] 配 [娜娜奇🐰鮮果茶☕](☎️·☘️2022年9月26日 (一) 07:07 (UTC)[回复]

小作品三千位元組判定矛盾問題

有些小作品大約2000+位元組,但有可能因為來源存檔機器人存個檔就超過3000一點點,就被機器人移除小作品模板。我認為這是很有問題的。因為條目並沒有任何實質的內容增加,只是「來源存檔」表示文獻來源也沒有增加,因此他仍然應該要評定為小作品,但卻又被機器人認為不是小作品,例如康威多面體原本是低於3000的小作品就因來源存檔機器人存檔來源後變成超過3000然後被機器人刪去小作品模板,由於沒有實質內容變更,也沒有新增新的來源,因此我認為這樣的操作十分不妥,它應該仍屬於小作品。更極端的例子還有加上小作品模板前可能2990位元組,加上後變成3001位元組,那麼他就又會被機器人移除小作品模板,可是移除回去又會低於3000是小作品。我覺得我們應該檢討小作品的判定標準,不然真的很矛盾,尤其是這種臨界狀況。-- 今晚 我想來點 [雪菲🐉蛋糕🎂] 配 [娜娜奇🐰鮮果茶☕](☎️·☘️2022年6月25日 (六) 12:18 (UTC)[回复]

机器人加小作品模板没问题,但是移除小作品模板肯定是有问题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6月25日 (六) 12:43 (UTC)[回复]
所以把那个机器人任务停掉?持续很久了。以及,移除掉的要不要加回来……--YFdyh000留言2022年6月25日 (六) 14:16 (UTC)[回复]
我也覺得需要停掉。—- 今晚 我想來點 [雪菲🐉蛋糕🎂] 配 [娜娜奇🐰鮮果茶☕](☎️·☘️2022年7月8日 (五) 08:42 (UTC)[回复]
帮忙@Jimmy Xu我也支持停掉任务。--QiuLiming1清理小作品 留言2022年6月28日 (二) 05:26 (UTC)[回复]
可考虑修改移除小作品模板的门槛,例如大于4000字节(或者3500字节)再移除小作品模板。--Ceba robot留言2022年6月29日 (三) 17:08 (UTC)[回复]
啊,补充说明一下,上面指的是提高机器人溢出小作品模板的门槛,而不更改小作品判定标准。这样的话,机器人不会主动移除位于边界范围的小作品模板,应该能够解决这一问题。--Ceba robot留言2022年6月29日 (三) 17:10 (UTC)[回复]
我想这作用有限,比如有时小作品条目会被新增上千字节的信息框源码。--YFdyh000留言2022年6月29日 (三) 17:32 (UTC)[回复]
有没有可能大于4000字节但正文还少于200字呢?--QiuLiming1清理小作品 留言2022年6月29日 (三) 17:51 (UTC)[回复]
我给个例子,NGC 4091条目明显超过3000字节,但也算小作品吧。--QiuLiming1清理小作品 留言2022年6月30日 (四) 02:51 (UTC)[回复]
算是吧。-- 今晚 我想來點 [雪菲🐉蛋糕🎂] 配 [娜娜奇🐰鮮果茶☕](☎️·☘️2022年8月7日 (日) 16:46 (UTC)[回复]
bot判断的一直是正文超过200字,康威多面體早就超过了。所以分类才一直都没有清空,只加入infobox或是存档来源都不会有直接影响的。
但既然标准现在有问题,我就先停掉了。对bot有意见请直接找操作者反映。--Jimmy Xu 2022年7月8日 (五) 18:36 (UTC)[回复]
英维有一个DYK检查脚本,有计算正文字数的功能,就是en:User:Shubinator/DYKcheck.js里面的function calculateProse(doc, visible) ,不知道能不能给机器人用这个脚本。--——🦝Procyon rolandae Luo, 2022 「我々は堅く同志小林の血路に沿って前進し握手するのだ」留言贡献 2022年8月26日 (五) 00:28 (UTC)[回复]
试了一下,效果海星,代码可读性也还可以,但是有些地方要作一下本地化。--——🦝Procyon rolandae Luo, 2022 「我々は堅く同志小林の血路に沿って前進し握手するのだ」留言贡献 2022年8月26日 (五) 15:06 (UTC)[回复]
Parkinson's Law」,反正就是一種很有爭議的判定問題。如果機器人判定都停掉至少一個多月了,請問還要討論什麼?「是否為一個小作品」真的是一個正常讀者在查資料的時候會想知道的嗎?假如都知道字數顯有爭議,以後就應該廢除小作品或小小作品這種矛盾制度,且en版的計算字數腳本也就不應再拿來用zh版使用啊。到底怎麼了呢?這是一個正常寫條目應該要有的討論嗎?那就真的不值得鼓勵未來的人來寫維基百科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8月26日 (五) 16:04 (UTC)[回复]
為什麼en版的計算字數腳本不應該拿來中文維基用?質量評級明明就很好。-- 今晚 我想來點 [雪菲🐉蛋糕🎂] 配 [娜娜奇🐰鮮果茶☕](☎️·☘️2022年9月5日 (一) 09:36 (UTC)[回复]
會講這種話的顯然完全沒有在看小作品或小小作品在字數標準計算就很有爭議這一點,想必不用再置評了。質量評級,還不包含是否有亂評級等參數存在喔!並不是位元組越多評級就是越好的,這道理就像寫作文一樣,條目也不是寫越多質量就越好。--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9月7日 (三) 01:46 (UTC)[回复]
所以到底要不要解決問題?又粗體又紅字的是故意要找人吵架?-- 今晚 我想來點 [雪菲🐉蛋糕🎂] 配 [娜娜奇🐰鮮果茶☕](☎️·☘️2022年9月14日 (三) 03:49 (UTC)[回复]
都已經知道字數計算標準是個很有爭議的東西,直接廢除字數計算的標準就可以了,有這麼難嗎?這種東西也有討論至少幾個月的必要嗎?真是看笑話了,日食和月食那邊就已經講過這種就叫做「標準的刻板印象」、「字數標準缺乏共識」了。以後乾脆把「小作品」和「小小作品」合併就好了,因為沒有字數計算的必要性嘛,一旦計算就是有爭議,要不然幹嘛停止機器人?發神經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9月15日 (四) 20:00 (UTC)[回复]

統一編年分類頁面之命名格式

通過:
通過。此共識將登載於Wikipedia:分類頁面命名一致性決議,感謝User:YumetoUser:Easterlies等各位支持,也歡迎一起搬移,我想到的相關分類都列在討論串中,執行上如有問題可於下方討論。--迴廊彼端留言2022年8月14日 (日) 10:13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目前編年分類主要有兩種命名方法,「各年」(較符合中文語法,如「21世紀各年澳大利亞」)與「依年份劃分的」(命名疑似承襲自英文之「by year」,如「依年份劃分的21世紀澳大利亞」),意義完全等同。由於編年分類頁面多採用模板自動分類,因此分類命名格式之歧異造成編者很大的維護困擾;許多分類頁面更因此必須要同時加上兩個實際上重複的母分類以保正確分類,徒增混淆。因此,建議統一編年分類頁面之命名格式,並寫入分類頁面命名一致性決議頁面以供遵循。我個人建議統一採用前者,即從「各年」而棄「依年份劃分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7月24日 (日) 10:26 (UTC)[回复]

(+)支持,希望之後可以把Category:依年份分類下面子分類全部統一。--迴廊彼端留言2022年7月24日 (日) 11:54 (UTC)[回复]
還有一些用「編年史」的,如Category:上海编年史Category:纳粹德国编年史,建議一併劃一為「各年」。--紺野夢人 2022年7月25日 (一) 00:45 (UTC)[回复]
(+)傾向支持,Yumeto的提議大致可行,如果是「地名+編年史」形式直接改成「各年地名」即可,像是「上海編年史」改成「各年上海」;比較麻煩是有卡到時間的,「纳粹德国编年史」改「各年納粹德國」還通順,「中華民國臺灣時期編年史」要改「中華民國各年臺灣」或者「各年中華民國臺灣」?相關搜尋結果列於後方[9][10]。--迴廊彼端留言2022年7月25日 (一) 02:28 (UTC)[回复]
此外「各年份台灣體育」這種也希望統一精簡成「各年台灣體育」,補上搜尋結果[11]。--迴廊彼端留言2022年7月25日 (一) 02:28 (UTC)[回复]
“各年份xx”(如Category:各年份音樂)类是否也统一至“各年xx”?--东风留言2022年7月25日 (一) 07:18 (UTC)[回复]
User:Easterlies您提的就是我的想法,初步搜尋「各年OO」的分類(不含各年代、各年份)有1101個,把178個「各年份OO」統一過來比較快速而且文字簡潔[12]。這樣清理唯一會遇到的問題是Category:各年體育Category:各年份體育,我認為直接合併、連結到定義較寬廣的[13](英文維基Category:Sports by year)即可,畢竟sport跟sports在中文很難翻出差別,英維似乎也沒有其他這樣把各年單複數分開的分類。--迴廊彼端留言2022年7月25日 (一) 09:43 (UTC)[回复]
Category:各年份各國體育Category:各年各国体育則應調整語序,變成「各年各國體育」跟「各國各年體育」,我們可以建立共識規定兩分類哪個要收納1900年某國體育、1900年各國體育,在其他類似狀況比照辦理。--迴廊彼端留言2022年7月25日 (一) 09:57 (UTC)[回复]
還有這種「每年OO」的也希望一起改為「各年OO」。--迴廊彼端留言2022年7月25日 (一) 14:00 (UTC)[回复]
一部份的「历年OO」「歷年OO」。--迴廊彼端留言2022年7月25日 (一) 14:11 (UTC)[回复]
這次打算先處理比較沒有疑慮的部分,所以涉及範圍界定問題的「編年史」相關分類應會擱置(但請不要就直接建立各年分類來「取代」,這樣只會徒增混亂!)。可以直接處理的有「各年份(分)」、「每年」、「歷年」等相關分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7月26日 (二) 18:46 (UTC)[回复]

多日無新意見,試擬決議如下:「為統一命名格式、便利維護工作,凡以年份為單位之分類,當取『各年』為其頁面標題前綴;若有特殊例外,可經社群討論豁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8月7日 (日) 13:11 (UTC)[回复]

按照Wikipedia:共识#非方針指引相關提案簡易規定:「該提案並不涉及方針指引等規定的客棧討論,並有提案人以外的至少3人或所有參與討論者(以較少者為準)同意可免去相關提案的公示程序,且無人反對如此為之,該提案可在取得共識後或首條提出應免去公示程序之留言的3日後(以較晚者為準)立即執行。」除了我自己先(+)支持外,邀請上面有參與討論的User:YumetoUser:Easterlies決議可否於3日後立即執行。--迴廊彼端留言2022年8月9日 (二) 11:20 (UTC)[回复]
支持。--紺野夢人 2022年8月9日 (二) 12:32 (UTC)[回复]
+1--东风留言2022年8月10日 (三) 00:13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此次決議的執行細節

如果執行上有疑義的話可在這邊討論,例如比較棘手的Category:各年份各國體育Category:各年各國體育這種分類。--迴廊彼端留言2022年8月14日 (日) 10:13 (UTC)[回复]

經查,有些「歷年」分類不宜強行替換成「各年」,建議暫行擱置相關分類。——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8月14日 (日) 11:46 (UTC)[回复]
不太赞同“编年史”分类名称的修改。理由如上。--Yinyue200留言2022年8月28日 (日) 13:19 (UTC)[回复]
或許試試看用“年別”、“國別”的字眼來解決?以何者是劃分側重點使用。又,前者可以用總字彙之。Category:各年份各國體育換成Category:總各年各國體育Category:各年各國體育換成Category:年別各國體育Cherjau留言2022年9月11日 (日) 09:01 (UTC)[回复]
年別、國別我覺得挺好,不過「Category:總各年各國體育」的總各年我覺得不太通順。--迴廊彼端留言2022年9月12日 (一) 16:55 (UTC)[回复]
其實就是總匯,只是我自己覺得一總字應該可以解決了。Cherjau留言2022年9月14日 (三) 15:45 (UTC)[回复]
聽起來還是有一點怪怪的。之後再想想有什麼用詞好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9月28日 (三) 18:03 (UTC)[回复]

研究如何有序轉移雲硬碟連結至其他可靠來源

根據共識([14]),個人雲端硬碟分享的連結必須移除,因無法證明誰寫的及是使用者生成內容,像個人網站一樣。唯現時有約1200條條目使用Google drive連結,有約33條條目使用OneDrive 連結,部分條目更依賴雲硬碟連結以符合可供查證的要求。

現希望各專業領域的編輯者研究如何有序轉移雲硬碟連結來源至其他可靠來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2年8月31日 (三) 16:42 (UTC)[回复]

參考:
使用Google Drive的條目
使用OneDrive 的條目--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2年8月31日 (三) 16:47 (UTC)[回复]
我先抱怨一下,閣下當時總結的來源形式和平常的通俗用法有啥不同嗎?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8月31日 (三) 17:25 (UTC)[回复]
國家或地區 認證 銷量
澳大利亞(澳大利亞唱片業協會[3] 白金 70,000
后者目前剩余3个巴士线条目。前者,初步的资料整理供参考。对于ref提供的网址是文献传递作用,但无法辨识真实性或者已经失效的,建议酌情加挂{{查证请求}}和移除网址。移除网址可在编辑摘要或讨论页中注明。脚注或陈述不可靠或者非收录范围的建议移除。脚注明显不可靠但内容可能真实,也可仅保留内容,使之变为无来源状态。--YFdyh000留言2022年8月31日 (三) 21:38 (UTC)[回复]
>1200條條目使用Google drive,請問如何發起動員令調整來源,畢竟一人之力沒法完成。--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08:37 (UTC)[回复]
没有那么多,条目使用的不重复的Google drive网址有650条左右,其中无法访问或明显不可靠的或可直接移除网址或整个ref。--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17:31 (UTC)[回复]
  • 已清理几十例失效,详见我今日的编辑记录。记录目前遇到的两例疑难:
    • 这个及某些网址,是缅甸2014年人口普查相关的来源,网盘文件已无法访问。部分能找到原始来源PDF和查证,我做了替换。但也有部分数据/地区名称查不到相符。检查中发现译自外文维基条目,所涉包括英文条目和无英文的条目,理想状况是一起替换掉,我替换清理了一些英文条目,但其他语言中可能很多、很麻烦。如孟塔没有英文条目、脚注已被译作中文、数据来源尚未查到。
    • 杨仲恩条目,来源不明确的一手语音和照片。部分已失效。
--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23:04 (UTC)[回复]
无法访问的我已基本清理。现剩下500余个可访问网址(部分存在于多个条目),望各位看看和提议处理意见。大致有,编者提供的文献pdf或图像,编者对某些场景的截图/翻录,编者转存的媒体音视频,编者对当事人的采访作来源,校刊(来源及可靠性含糊),机构内部文件等。部分网址是章节中的外链而非脚注。另外,我觉得现在是时候加入滥用过滤器(警告)-不可靠来源,是否“阻止”不确定,也可阻止并引导将此类来源列于条目讨论页。--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日 (五) 19:25 (UTC)[回复]
我在WP:RFAF提出加入abusefilter warning超過半個月,唯管理員「不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2年9月3日 (六) 07:29 (UTC)[回复]
@HK5201314我吐槽一下,我問你的問題你也沒回答我...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9月4日 (日) 03:12 (UTC)[回复]
當然有不同,所以需提請管理員修改cite web參數。--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2年9月4日 (日) 15:12 (UTC)[回复]
我說的不單只是外觀,而是這方法到底有什麼是目前Wikipedia:列明来源做不到的?「可於下列網站查閱:」有|quote=可以展示,|publisher=、|work=也有提供發布者資訊。用先前提及的澳大利亞來源舉例,閣下提案不用管理員修改cite web參數也能呈現。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9月4日 (日) 16:53 (UTC)[回复]
閣下提案:「ARIA Accreditations 2021. 可於下列網站查閱:Australian 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原先用法:「ARIA Accreditations 2021. Australian 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可於Australian 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網站查閱 
@Milkypine
是存檔及確保來源真確性的問題。引用下方原先用法,缺點是無法確定相關文件是否真的可以從網站下載,在現有模版下編輯者容許可以上傳聲稱來自相關機構的內部文件或透過非公開方式獲取的文件而不須詳細申報。--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2年9月7日 (三) 13:57 (UTC)[回复]
@HK5201314那新方法就能驗證相關文件是否真的可以從網站下載嗎?urlproved欄僅列出獲取相關文件的網站連結,但這連結要到甚麼程度,沒講,套用到上述案例就是我給你官網連結,接著自己想辦法找到dropbox文件。再來是最大問題,urlproved怎麼發出警告?閣下沒講urlproved該根據哪個參數做出反應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9月7日 (三) 15:16 (UTC)[回复]
@Milkypine
1.現時cite web 模版沒有要求編輯者標示資訊可在網站內的某一段落某一位置找到。
2.請問你有沒有更好的方法對文件作出 版權/著作權 申報?相關做法只是減少對編輯者的不便。理論上可以黑名單處理,要求編輯者下載文件後使用WP:上传功能上傳至wiki並作出版權/著作權 申報。
3.可以對雲硬碟/云盤連結作出反應--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2年9月7日 (三) 15:53 (UTC)[回复]
要求編輯的叫做方針和指引,不是模板。而我會說閣下的urlproved提案無法對雲硬碟/云盤連結作出反應,是因為壓根就沒有提urlproved該對誰反應,你覺得有反應完全是因為黑名單擋著。至於文件作出 版權/著作權 申報這點,先不吐槽這段名字敘述彷彿要編輯當版權蟑螂申報別人作品,現實維基中羅列publisher、work、via、author等參數還不夠嗎?你要的不是版權/著作權申報,而是如何找到該文件。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9月8日 (四) 02:03 (UTC)[回复]
1.cite web模版的相關指引是WP:CITE,相關指引指出「維基百科所有的內容都應該可供查證。」「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採納可靠的已經出版的來源」
2.有部分編輯者透過雲硬碟連結上載未經發佈或可能經過修改的文件,然後引用相關文件作來源。
3.透過更新模版,可以讓讀者了解相關文件是否準確及是否可供查證。若是只有 「publisher、work、via、author」,這些資料無法讓讀者知道how to get this document by internet.
4. WP:FUC有十點要求,不見得有版權蟑螂的問題。WP:NAP負責檢查新條目/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16:51 (UTC)[回复]
編輯附上publisher、work、via、author等資訊是加強展示其符合可靠的已經出版的來源,就算不寫,僅是連結也符合可供查證。告訴讀者怎麼獲取文件雖然音樂條目常做,但就算不說也符合「維基百科所有的內容都應該可供查證」,我想你也不會覺得讀者沒有引用實體書籍就要編輯告訴怎麼買或怎麼借吧。擔憂雲端的部分既然維基已經禁止也就不用理會,但雲端連結上面可以看到發布者(至少google和dropbox會有)。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9月11日 (日) 17:11 (UTC)[回复]
不过功能貌似受限。参看美国—阿富汗关系的英维条目en:Afghanistan–United States relations就用Scribd,要看Afghan-US Strategic Pact (Full Text)全文就得订阅付费。--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 2022年9月1日 (四) 09:39 (UTC)[回复]
@Beta Lohman(-)反对
現在提出的是移除一切存放在寄存網站的文件。然而,你説的是其中一個寄存網站的例子,是需要移除。--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09:59 (UTC)[回复]
(:)回應:所以是移除一切使用网盘的网站?标题的感觉是转移到其他可用的备份网站。看来我的理解犯了错误,很抱歉。那全部移除就可,问题便可以得到解决。--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 2022年9月1日 (四) 10:07 (UTC)[回复]
我刚刚想到另一个新方法。--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 2022年9月1日 (四) 10:09 (UTC)[回复]
“转移”的确不准确,“替换”更明确一些。所涉问题是,网盘之文件的来历不可靠,很多无法查证。--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17:34 (UTC)[回复]
类似的,在南投縣鄉道列表条目注意到,疑似原创的Google用户地图、Google电子表格。搜索前缀来看分别有百余条。如果Special:链接搜索/https://docs.google.com/,2500条(所有名字空间),真就任重道远了 捂脸WP:OR。如果是官方发布,请务必将原始网页、公开获取方式载明。私下取得之文件的公开和引用颇有争议,不建议。--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23:48 (UTC)[回复]
我個人倒是比較好奇為什麼會有人用雲端硬碟當作參考資料來源?——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9月19日 (一) 16:36 (UTC)[回复]
该议题中我发过的资料整理,看一下应该能了解有哪几种情况。一例相关讨论。--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19日 (一) 18:46 (UTC)[回复]

参考資料

  1. ^ 1.0 1.1 Living DNA and Eupedia (编). Korea Regional DNA Project. [2025-01-02] (英语). 
  2. ^ 2.0 2.1 Jungeun Kim, Sungwon Jeon, Jae-Pil Choi, Asta Blazyte, Yeonsu Jeon, Jong-Il Kim, Jun Ohashi, Katsushi Tokunaga, Sumio Sugano, Suthat Fucharoen, Fahd Al-Mulla, Jong Bhak. The Origin and Composition of Korean Ethnicity Analyzed by Ancient and Present-Day Genome Sequences. Genome Biology and Evolution. 2020, 12 (5): 553–565 (英语). 
  3. ^ ARIA Accreditations 2021. Australian 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2021-08-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01) (英语). 

關於阿富汗埃米爾是否符合主權君主之定義

如題,最近有IP君將海巴图拉·阿洪扎达列進現任主權君主列表,但其是否為「君主」一事仍有爭議,因此前來這裡尋求共識。--MısakaM1koto 悼自由 2022年9月2日 (五) 02:36 (UTC)[回复]

塔利班的政府建制是酋长国和埃米尔,埃米尔应该可以视为君主。--not a User:不慎言行非法师魔女—I am an ugly duckling. 2022年9月3日 (六) 14:18 (UTC)[回复]
但神學士政權目前未獲多數國家承認,其元首是否屬於主權國家之君主有待商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9月11日 (日) 16:45 (UTC)[回复]
“国际法上对于主权国家是否一定要它国承认有两种不同的看法。宣告说(英语:declarative theory)主张它国是否承认不影响主权国家的存在,《蒙得维的亚国家权利义务公约》就采用此种主张;构成说(英语:constitutive theory)则主张它国承认是主权国家的必要条件。”似乎按宣告说则海阿已经是主权君主了--有困扰的话,就让魔女用魔法帮你排忧吧! 2022年9月14日 (三) 04:57 (UTC)[回复]
其实更大的问题是,阿富汗“埃米尔”是否是“君主”的头衔。如同伊斯兰教国家的很多头衔一样,埃米尔虽然现在是很多国家的世袭君主头衔,但一开始并不是世袭君主,而是军事指挥官。对于伊斯兰教而言,存在“信士的长官”的头衔(可以认为是“教长”),而其中的长官则是埃米尔。考虑到塔利班的背景,这里的埃米尔可能指“教长”而不是“酋长”。--TBG TBG Best and Greatest 2022年9月22日 (四) 08:11 (UTC)[回复]
@藏骨集团要是有憲法之類的基本法能夠參考,或許就能確定政體了,但我不確定神學士政權是否有制定這種文件。另外,很高興看到您回歸貢獻維基百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9月22日 (四) 11:09 (UTC)[回复]

建議改名:“東京地方裁判所”→“东京地方法院”

東京地方裁判所” → “东京地方法院”:汉语名称叫“法院”,根据命名常规,应当使用常用名称。--侧耳倾听 2014年5月10日 (六) 20:37 (UTC)[回复]

(+)支持,裁判所让我想到中世纪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4年5月11日 (日) 07:18 (UTC)[回复]
(-)反对,「東京地方法院」是網上誤傳,日本根本沒有東京地方法院,正確名稱是「東京地方裁判所」--太刻薄留言2014年5月13日 (二) 05:46 (UTC)[回复]
(:)回應 没有误传,本来“裁判所”对应的中文就是“法院”,“东京地方法院”就是它的中文常用名称,大部分的新闻报道等资料也是如此表述的。--侧耳倾听 2014年5月13日 (二) 06:02 (UTC)[回复]
(+)支持,应该使用中文,中文中没有“裁判所”一词。--Aronlee90留言2018年7月13日 (五) 15:20 (UTC)[回复]
(+)支持,“裁判所”为日本语中文的翻译为“法院”。根据中文维基命名常规NC:USECHINESE和有关来源[19][20][21],该条目应改名为“东京地方法院”!反对意见无根据。Lvhis留言2022年9月1日 (四) 23:48 (UTC)[回复]
(&)建議:應移至互助客棧:條目探討進行討論,此討論以涉及所有有關裁判所條目移動。赤羽蒼玄留言2022年9月2日 (五) 00:29 (UTC)[回复]
(:)回應 先解决这个条目再说。其他条目也要遵循中文维基命名常规NC:USECHINESELvhis留言) 2022年9月3日 (六) 00:20 (UTC
(-)反对:裁判所不一定僅限於日文使用。關於日本司法機關(如最高裁判所東京地方裁判所……等)命名。@Kethyga@Lvhis@AT@Sanmosa@Yumeto@Suicasmo@SickManWP
改稱「法院」
學術單位:
政府單位:
中華民國總統府〈針對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就漢生病(痲瘋病)患要求賠償訴訟,判決25名台灣原告勝訴一事,總統表達欣慰之意〉[22]
中国政府网〈东京地方法院驳回侵华日军遗弃毒气弹受害者诉求〉[23]
其他法學單位:
其他非法學單位:
新华社〈日本法院判决东电4名前高管就福岛事故作出巨额赔偿〉[24]
日本共同社〈详讯2:东京法院判东电前高管向公司赔偿13万亿日元〉[25]
日经中文网〈东京法院认定戈恩是瞒报薪酬案件的主犯〉[26]
德国之声〈慰安妇索赔案东京法院回避事实〉[27]
英国广播公司〈福岛核泄漏事故:日本法院判东电前高管赔偿900多亿美元〉[28]
沿用「裁判所」
學術單位:
中央研究院《日本1952年到2015年民事訴訟的實證描述與解釋》(日本台灣交流協會資助)[29]、《警察勤務轄區與賄賂罪的職務上行為--日本最高裁判所平成17年3月11日判決解說與借鏡》[30]
國家教育研究院〈四日市哮喘訴訟〉[31]、〈類似高中生潑糞的暴力事件在日本也層出不窮〉[32]
國立政治大學《日本國最高裁判所之研究》[33]
國立臺灣大學《家庭裁判所之研究》[34]、《論日本家庭裁判所》[35]、《國家重建脈絡下的司法回應:分析日本最高裁判所內閣令第325號案》[36]、《概述日本家庭裁判所近況-並述及在吾國成立家事法庭之私見》[37]
國立東華大學《論國民法官制度下之第二審死刑量刑審查:日本法的借鏡與反思》[38]
中國政法大學《日本憲法學上的憲法裁判論及其在兩岸之影響》[39]
政府單位:
日本最高裁判所〈面向无法接受调停或裁定等确定的抚养费支付的人〉[40]及〈家事案件指南适用于利用家事裁定及家事调停的人〉[41]
中華民國總統府〈總統接見韓國前憲法裁判所所長尹永哲〉[42]
司法院《東京地方裁判所請求確認選舉權判決譯介與省思》[43]、《日本最高裁判所及各級法院實務運作實況》[44]、《日本裁判所對特許廳商標處分之審查-以商標審決取消訴訟為中心》[45]、《日本最高裁判所實務運作-以刑事訴訟案件死刑辯論為中心》[46]、《日治時期法院制度》[47]、《日本最高裁判所關於大阪泉南石綿國賠判決譯介》[48]、《司法研究年報第26輯第15篇日本智慧權裁判所調查官制度之研究》[49]、《如何提高我國最高法院法律審之功能-以日本最高裁判所判例有關事實摘取之研究為中心》[50]、《家事調查官相關制度》[51]、《臺灣司法的源流與演進》[52]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日本戰後司法改革有關裁判所組織架構變遷之研究》[53]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淺談日本最高裁判所「個別意見公開制度」──以刑事領域中「防止冤罪」之功能為例》[54]
立法院《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 院總第 887 號 政府提案第14717號之1301》[55]
中華民國法務部《日本檢察及法科大學院制度考察報告》[56]、《韓、日司法官訓練制度考察報告》[57]、《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與檢察審查會制度之日本考察》[58]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司法官進用制度之比較法研究——以日本為中心》[59]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國家/地方政府基本資料〉[60]
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本處呼籲國人赴日求職應慎選合法人力資源仲介公司〉[61]
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那霸分處〈駐地基本資料〉[62]
中華民國教育部〈混合裁判〉[63]、〈參觀〉[64]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法學》[6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周强会见日本最高裁判所长官寺田逸郎〉[66]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朝鲜国家概况〉[67]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日本国大使馆〈公证申办须知〉[68]
中國駐名古屋總領事館〈申请离婚〉[69]
中國法制出版社《中國民事訴訟法制百年進程(清末時期‧第一卷)》[70]
其他法學單位:
全國律師聯合會《日本最高裁判所制度之研究》[71]
司法改革基金會《日本裁判員制度的施行與課題──制度介紹與三年回顧檢討義》[72]、《東京地裁旁聽記》[73]、《氣骨之判決》[74]
法操Follaw《【他山之石】買電視不看也要收費?--NHK強制收費問題》[75]
其他非法學單位:
中央社〈疫情延燒 日本離婚調解擬全程採視訊方式〉[76]、〈日本人倫悲劇 疑母親棄養導致17歲兄虐死6歲妹〉[77]
自由時報〈日版MeToo/性侵不起訴 民事判賠 還女記者公道〉[78]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二二八與校園:事件中的建國中學〉[79]
凤凰网〈你也许不服,但江歌案凶手可能不会死刑〉[80]
新浪网〈江歌案11日开庭 江母:刑案结束对陈世峰提起民诉〉[81]
央視網〈代理律师: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12月31日开庭宣判〉[82]
澎湃新聞〈江歌案宣判·特稿|致命邂逅〉[83]
曾樸孽海花》〈第十六回〉、〈第二八回〉
日本經濟新聞〈日本男星山口達也酒駕被罰35萬日元〉[84]、〈收購日企接"包袱":一半海水一半火焰〉
BBC〈日本媒体呼吁中国尊重日本司法程序〉[85]
FRI〈協助戈恩逃離日本 美國籍泰勒父子認罪〉[86]

[87]

--赤羽蒼玄留言2022年9月4日 (日) 08:02 (UTC)[回复]
(:)回應 你举的例子只能说明有些地方没有把日语翻译成中文,不能作为在中文维基违反命名常规NC:USECHINESE的理由。下面用户Kethyga给了更多的来源,包括日本媒体的中文版。如果你是来自日本的维基编辑参与者,在中文维基条目命名问题上注意不要违反维基方针中立观点WP:NPOVHOW,“东京地方法院”已完全是“可查证的可靠来源中找到的常见中文名称”。Lvhis留言2022年9月3日 (六) 00:43 (UTC)[回复]
(:)回應 此處使用裁判所並非未翻譯,是因法學用語中裁判所是指日本戰前內地及戰後時期的司法制度,法院是指日本戰前外地的司法制度;且此條目是法學相關條目,要稱名稱錯誤應舉法學相關來源,而非以傳媒來源來指正法學及法務來源。--赤羽蒼玄留言2022年9月3日 (六) 05:43 (UTC)[回复]
(:)回應 你的这种说法仍然是日本语中的解释,缺乏中文语言翻译解释可靠来源的支持,而且没有任何中文维基规则的支持。再重复一次:如果你是来自日本的维基编辑参与者,在中文维基条目命名问题上注意不要违反维基方针中立观点WP:NPOVHOW,另外注意在条目命名上这种违反维基方针中立的观点POV是否有利益冲突的问题(见WP:CONFLICT)。在中文维基就要遵守中文维基的方针和规矩。Lvhis留言2022年9月3日 (六) 19:03 (UTC)[回复]
(:)回應《日本戰後司法改革有關裁判所組織架構變遷之研究》中便有相關名詞的翻譯及使用,且該書除了是官方司法部門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出品,更是國立臺灣大學天主教輔仁大學等大學課程指定用書,表該詞彙在官方及學術等機構皆屬中文使用詞。--赤羽蒼玄留言2022年9月3日 (六) 19:47 (UTC)[回复]
(:)回應 日本在二战战败之前,作为日本帝国具有日本本土和海外殖民地,在日本本土称法院用的是纯日本语“裁判所”,而在海外殖民地,如台湾,可能的原因之一是部分地适应当地的原有语言习惯(中文语言)把当地的法院称为“法院”。日本二战战败之后,已经没有海外殖民地,只剩本土,你提的理由已不存在,已经过时,而且无意义。回到中文维基命名常规NC:USECHINESE和维基方针中立观点有关条目命名的WP:NPOVHOW,“东京地方法院”即是中文名称,而且足够常见。你所谓的“法學用語”既不是常见的依据,更不是中文的。即使是中文的“东京地方法院”和日文的“東京地方裁判所”都有中文机构使用,在中文维基条目命名时,中文的优先!在中文维基条目命名时坚持POV并有Wikipedia:利益衝突之嫌,对中文维基的编辑来说是非建设性的!--Lvhis留言2022年9月5日 (一) 01:32 (UTC)[回复]
(+)支持,应该是有足够的可靠中文来源使用东京地方法院,新华社[88][89]、日本共同社[90]日经中文网[91]德国之声[92]英国广播公司[93]、政府部门[94]等。--Kethyga留言2022年9月2日 (五) 00:39 (UTC)[回复]
关于非传媒来源,中国大陆读秀里的著作类查到“东京地方法院”2695条,“东京地方裁判所“398”条。也没有明显看出法学类的只用“裁判所。”--Kethyga留言2022年9月4日 (日) 03:00 (UTC)[回复]
(:)回應當中是否有明顯繁簡差異,如果有應採繁簡轉換,且同時也需討論裁判所一詞的使用,如最高裁判所等。--赤羽蒼玄留言2022年9月4日 (日) 06:13 (UTC)[回复]
繁体文献似乎没有比较统一的专著检索入口。Google Books以繁體東京地方法院檢索結果,見 [95],也很难说港台学界更倾向于“東京地方裁判所”。--Kethyga留言2022年9月4日 (日) 06:59 (UTC)[回复]
謝謝您 Kethyga您做的各种来源的搜索查找工作!结果已经很显而易见:名称“东京地方法院”不仅是中文的,而且是常见常用的!Lvhis留言2022年9月6日 (二) 02:51 (UTC)[回复]
(!)意見我認為該議題已需至互助客棧討論,而非在以單一條目討論結果推及各條目。--赤羽蒼玄留言2022年9月4日 (日) 06:38 (UTC)[回复]
(:)回應并且(※)注意:你以断章并且改动讨论题目的方式把有关讨论移到此处,很不诚实、很不礼貌!行为有点恶劣!现在我先把原有关讨论和正确排版以及题目完整地恢复到这里。Lvhis留言2022年9月5日 (一) 00:54 (UTC)[回复]
除了不应该断章不应该改动题目,还应该通知原有的发起者参与者@Whisper of the heart、@蘇州宇文宙武、@Aronlee90。--Lvhis留言2022年9月12日 (一) 00:20 (UTC)[回复]

个人感觉:“裁判所”是“法院”在日语中的写法、同义词。正文中写两者都对,有时取决于强调其作用还是取特定单位之专有名称。条目名方面,使用中文、常用称呼更好,如“東京地方裁判所(日语:東京地方裁判所)是日本地方裁判所之一”改为“東京地方法院(日语:東京地方裁判所)是日本地方法院之一”似乎不错,最高裁判所改为日本最高法院也未尝不可(暂未了解使用率;有文献《日本最高法院法官之國民審查制度及啟示》如此称呼)。有编者提出的法学用语中日本的“法院”与“裁判所”概念有别,仍需探究是否普适,以及该如何表述,如正文阐明是否更佳。(...) 吐槽 有时无需过分追求原词原字来达成本义,很多地区词转换就是这样,知道是同个事物即可。--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4日 (日) 08:52 (UTC)[回复]
关于U:赤羽蒼玄提出法學用語中“法院是指日本戰前外地的司法制度”,我目前认为这是日本语中的用语习惯(因为裁判所法),并非法学界、中文语境中的注意事项。日本智慧財產專業法院以及專利侵權和專利無效爭訟制度【在「東京高等裁判所」(譯成中文為「東京高等法院」)】。【裁判所(法院)】-日本辩护士(律师)联合会。日本的法院(裁判所)-大江洋平法律事務所。法院は最高法院である大法院(日本の最高裁判所に当たる)……。是同义词、专有词的关系,仅是特定语境(日语)下要用特定的习惯性/规范性称呼,这种情况并不少见,译者无需照搬。--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4日 (日) 09:12 (UTC)[回复]
(:)回應 基本同意您的意见!“裁判所”是纯日文,有哪个中文是官方语言的地方把“法院”称为“裁判所”?大概没有。查《日汉字典》日语“裁判所”翻成中文就是“法院”或“法庭”。“东京地方法院”即是中文名称,而且足够常见,即使中文的“东京地方法院”和日文的“東京地方裁判所”都有中文机构/媒体使用,在中文维基条目命名时,中文的优先。--Lvhis留言2022年9月5日 (一) 01:48 (UTC)[回复]
又及:@YFdyh000 阁下您的意见根据我的理解,您是(+)支持将命名改为中文的“东京地方法院”的,我仅在此明确一下。谢谢。--Lvhis留言2022年9月6日 (二) 03:01 (UTC)[回复]
Talk:最高裁判所以前也类似的讨论,我认为可能源于日中汉字同源,导致了将日文汉字和用词直接引用到中文环境中,成为了中文用语。所以不存在“翻译”问题,因为被直接借用了。按照这种情况的话,按照命名常规的话,优先挑选常用的。——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9月4日 (日) 09:19 (UTC)[回复]
日本外務省」、「外務省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可以作為參照。--Mosowai留言2022年9月6日 (二) 02:16 (UTC)[回复]
無必要,本身是全漢字,也不會產生誤解。厚生勞動省也沒有叫做日本衛生勞工部。--Uranus1781留言2022年9月6日 (二) 11:25 (UTC)[回复]
同一意見,不認為有切實必要去變更熟知日文化中文為所謂規範中文。--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6日 (二) 11:38 (UTC)[回复]
这要看哪个是中文下常用名称,而不是原文汉字且无误解即可沿用。--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6日 (二) 16:06 (UTC)[回复]
我在第一次看到“裁判所”这个名称时,以为是与足球裁判相关的机构。所谓不会产生误解,完全是会几句日语的人所放的屁。->>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9月6日 (二) 22:44 (UTC)[回复]
依據WP:CIVIL有關「客觀的編輯態度」及WP:POV,本地編輯應著重於改進避免擴大可能限於地域中心之單一偏好,議案適宜以提升維基目標內容多元化質素為己任,「常用度」之理解迥異於個別討論方面呈現之問題,亦需要同好多加留意審視。--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7日 (三) 00:34 (UTC)[回复]
(:)回應 @Ohtashinichiro/Vocal&Guitar 根据我的理解您是(+)支持将命名改为中文的“东京地方法院”,我仅在此明确一下。另外,用户 @Mosowai举的“外務省”的例子在此没有参照意义,用户 @Longway22/約克客好像不了解中文维基的命名常规NC:USECHINESE,该常规是此讨论所必须的和基础的。Lvhis留言2022年9月7日 (三) 18:59 (UTC)[回复]
这不是也不存在命名地域中心的问题,而是牵涉WP:命名的多项命名原则。上面讨论中也指出并非特定地点偏好称其为“法院”。--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7日 (三) 00:50 (UTC)[回复]
漢語中的日語借詞,情况不一,各借词在各地认可度不一。高原站 (日本)是否、难道该称本名高原駅/高原驿,也是不产生误解的汉字。(...) 吐槽 道之驛又是否该称“道駅”,更多元化和贴近本源,且在中文非正式语境中常见,唯不符“使用中文”。如果没有良好收录在词典,仅凭汉字,恐怕难以认定属于中文。--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7日 (三) 01:10 (UTC)[回复]
(:)回應 @Longway22/約克客,在命名问题上首先要熟知中文维基命名常规NC:USECHINESE,在此谈及WP:POV时,要特别了解具体方针WP:NPOVHOWLvhis留言2022年9月7日 (三) 18:59 (UTC)[回复]
關於我發現教育《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混合裁判〉條目中使用如此解釋「以外人加入本國裁判所擔任裁判官,對於裁判的民刑訴訟案件,不論其為外國人與外國人、外國人與本國人、本國人與本國人的訴訟,均有裁判的權力,其法典及制裁等由締約各國混合頒訂,稱為『混合裁判』。」。[96]--赤羽蒼玄留言2022年9月7日 (三) 05:45 (UTC)[回复]
(:)回應 你找出来的这个解释非常不常用,没有广泛意义!不要回避中文维基命名常规NC:USECHINESE和重要方针WP:NPOVHOW!由于我提到你涉嫌有利益冲突(WP:CONFLICT)还有你的违反维基讨论页指引的行为,你的意见已经没有意义。Lvhis留言2022年9月7日 (三) 18:32 (UTC)[回复]
(:)回應原來準備反方資料就需利益迴避,要不文學者編生物學,化學者編歷史學,又是否要派出所改為捕快衙門,生物改為官品、社會學改為群學、邏輯改為名學、動員令改為動兵令、玉子燒改為雞蛋煎。且我準備的資料皆是司法、法務、學術、法學相關部門及組織,卻可稱是資料方資料瑕疵所以不算數,十分令人莞爾。--赤羽蒼玄留言2022年9月7日 (三) 19:11 (UTC)[回复]
这似乎就是一例日语借词,使用率似乎很低,且只是单纯提及证明中文里偶有出现“本国裁判所”用法。"混合裁判" site:tw[97][98]。如果要凭此证明常用,《最高行政法院判例》中“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也能用。但这种用法有地域和语境的局限性,我不认同这是常用的中文,也无关日本法院/裁判所的常用写法。--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7日 (三) 20:06 (UTC)[回复]
回應上方併有關不當之指稱,社區審視時應同時(※)注意WP:WORLDVIEW有關列明,即該議案基礎本身及部分觀點等是否也有一定的「地域和語境的局限性」,例如強調中文與否是否也會造成一定局限意義?認為不宜迴避本地處境本身可能具有之瑕疵,需要慎重對待不同背景表述等之理解偏差,維持本地構築之包容度&廣度。--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08:57 (UTC)[回复]
@Longway22/約克客:在讨论中文维基条目命名时,最重要的和要(※)注意的常规和方针是NC:USECHINESEWP:NPOVHOW!有常用常见的中文“东京地方法院”不用,偏用日语汉字“東京地方裁判所”,在中文维基命名中是最大的POV!这种POV在中文维基命名中是不可接受的!上面 @YFdyh000解释的也非常对。Lvhis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22:45 (UTC)[回复]
請閣下控制發言措辭,本編不期望在此指出閣下之繁複留言可能正非適切且和恰當、或尤為需要引用其他單獨向閣下作出勸告。並請其他編輯自由參與討論及友善共議。--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10日 (六) 10:14 (UTC)[回复]
这里讨论的是中文维基条目命名问题,阁下曲解了维基有关方针,你引的WP:WORLDVIEW是"中文維基百科的內容方針",(※)注意:是內容方針,即使其中提到条目命名,也明确说明“条目的命名仍應該採用中文可靠来源中最常使用的名称”。这里讨论的是条目命名,应该遵循和使用的是维基百科的五大支柱之一的WP:NPOV中的《达到中立》(WP:NPOVHOW),其特别列出《条目命名》并指向主页面Wikipedia:命名常规,表明“应使用在可查证的可靠来源中找到的常见中文名称”,(※)注意:常见中文名称。在Wikipedia:命名常规中,特有一节《使用中文》(NC:USECHINESE),言明“在中文维基百科,条目的标题通常是中文标题”。如果阁下在这里有关条目命名是否该采用中文“东京地方法院”的讨论中愿认真正确地遵循和应用最恰当的维基有关方针及常规,我自然不必反复提及这些重要且恰当且必须的有关方针及常规了。--Lvhis留言2022年9月10日 (六) 23:43 (UTC)[回复]
(※)注意請留言各位注意必要留言適切考慮處理認知差異及圍繞有關爭議本身,切勿為訴諸或單一重複乃至僅使議題本身被規避,歡迎其他編輯或利用者們善於發現並提出更多具價值的觀點和疑問。--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10日 (六) 10:19 (UTC)[回复]
请阁下(※)注意在讨论留言中不要规避该议题有关条目命名是否该采用中文“东京地方法院”时所应该遵循和使用的最恰当的维基有关方针及常规,如我上述留言所述。--Lvhis留言2022年9月10日 (六) 23:50 (UTC)[回复]
@Wildcursive對於使用「裁判所」或「法院」暫且不予置評,但直接沿用「裁判所」並不算名從主人,名從主人要求提供中文名稱,然而「裁判所」在此並不是中文,因為它唸作「さいばんしょ 、saibansho」,而不是「cáipànsuǒ」。漢字並不一定是中文。-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9月13日 (二) 23:12 (UTC)[回复]
非常赞同您的解释!这个条目的命名,根据最适用的中文维基有关条目命名的方针和常规WP:NPOVHOWNC:USECHINESE,以及有关维基人所作的有关来源搜索,“东京地方法院”是常见常用的正确的中文命名。上面那个用户WildCursive不理解中文命名的“名從主人”,而且留言中有明显违反维基方针WP:BIAS POLITICS和指引MOS:两岸的POV用语。--Lvhis留言2022年9月14日 (三) 00:24 (UTC)[回复]
Lvhis閣下正在無視所有與閣下立足不相合之意見,且正可能孤立引用方針無視整體精神與不同平衡意見,請閣下正視相應意見並撤銷有關移動提案--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15日 (四) 01:12 (UTC)[回复]
用户Longway22/約克客请(※)注意,目前该命名移动讨论仍在进行中,你有什么权利要求撤销该移动请求??且不说迄今支持移动的参与讨论者居多数,其支持的意见都完全符合相关的中文维基的方针和命名常规。恰恰是你无视这些合理的意见,回避重要的关键的中文维基的方针和命名常规,曲解与命名问题并非直接相关的方针,有时搬弄与本讨论内容无关的词藻。奉劝阁下端正参与维基讨论的态度,如果对中文维基有关命名的方针和常规不熟悉,请虚心学习熟悉。另外,本讨论仍在进行中,阁下不要在有关条目做破坏性编辑,也不要到其他用户讨论页进行骚扰。--Lvhis留言2022年9月16日 (五) 00:20 (UTC)[回复]
反對lvhis之無理指控,並請諸議案參與人或閱者(※)注意,本案情況在此,遺憾認為,不同編輯意見於合理規程內與lvhis主導議案之溝通正處於無效情況,個人並已作出多番勸諭和告誡,以準備對其正無視議案各不同意見而繁複拒絕合作並可能正觸及WP:OWNER、不利社區編輯協作之潛在問題,預備既定程序之檢視考慮。
而基於該案之意見可見、相應提請並未達成適切之共識條件,議案應予以撤銷,在此宣告,其他參與人等是否有異,謹候。--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16日 (五) 09:54 (UTC)[回复]
踴躍參與討論如果算觸及WP:OWNER,那閣下的作法不也一樣?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9月16日 (五) 11:26 (UTC)[回复]
@Longway22/約克客,好大的口气!你有什么资格“在此宣告”??讨论还在进行中,赞成改名为“东京地方法院”的不仅占多数,且理由合情合理合乎最贴切的中文维基的方针命名常规等等规则,你害怕了?你的做法恰是典型的违反WP:OWNER!--Lvhis留言2022年9月17日 (六) 02:28 (UTC)[回复]
諸君共鑑,見12接近相應UTC時間之記錄。--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16日 (五) 12:26 (UTC)[回复]
@Longway22/約克客,维基人Milkypine/窝法乙烷质问你问到点子上了,你答非所问。你有什么资格禁止此讨论、撤销此“議案(借你用词)”??!!你的这种行为恰是把此条目或此条目之名视为己有,阻挠广泛和踊跃的讨论,典型的违反WP:OWNER,可谓俗话“贼喊捉贼”!!你的破坏行为已导致对你的警告升级!讨论中有不同意见不妨碍形成共识,好好学习有关中文维基的方针指南常规等等规则,理顺你的逻辑。--Lvhis留言2022年9月17日 (六) 02:20 (UTC)[回复]
諮詢前曾監視之管理意見,可認為lv閣下如已述,議案之已超出提案人單獨申請移動範疇、但其未能合理處理之,即時提請相應程序作出單獨檢視。周知。--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17日 (六) 02:59 (UTC)[回复]
"管理意見"?是哪个管理员的意见吗?如是,哪个管理员?报上名来,维基的管理员没有凌驾维基方针指南的权利,不能滥权;如果参与了移动讨论或争论,就不能在有关讨论和条目移动中行使管理员权限,仅是普通维基编者。Or,还是你捏造出来个"管理意見"?你现在的行为已是十足的破坏,已举报你的破坏。--Lvhis留言2022年9月17日 (六) 17:05 (UTC)[回复]
看它的陳述方式,這文章該不會是寫給剛剛歸化日本籍的華裔日本人看的吧!?若是,說穿了就是日本人寫給日本人看的文章,對於中文圈沒太大參考價值;若不是,這兩篇文章是透過哪些內連,從首頁連到的呢?它原本打算寫給什麼族群看呢?-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9月21日 (三) 06:57 (UTC)[回复]
請避免系統性偏見。--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21日 (三) 07:51 (UTC)[回复]
@Longway22君:敢問偏見何在?-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9月22日 (四) 18:11 (UTC)[回复]
另外,「常用名稱」優先於「名從主人」。-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9月21日 (三) 07:01 (UTC)[回复]
如果說「常用名稱優先於名從主人」,那查爾斯三世應移動至查理三世、Facebook應移動至臉書、內閣總理大臣移動至日本首相,此理由與阿米巴傑利蠑螈何異。--赤羽蒼玄留言2022年9月21日 (三) 08:54 (UTC)[回复]
  1. 如果您认为该方式属官方且正当,该网站中文结果中地方裁判所+家庭裁判所,总计约3条。但地方法院 site:courts.go.jp也有三四条,如[104]。数量较少,译本官方性、代表性是否有限。
  2. 以子站知的財産高等裁判所来说,其中文页面标题图像logo和全部内容,均是“知识产权高等法院”,恐怕更加官方、名从主人,无法再官方。中文文献对译法认可,人民法院报PDF)、[105][106]名古屋国际知识产权法人
  3. 日本国驻华大使馆-日本国宪法(暂译),只提法院而未记裁判所,也可印证是日本官方认可译法之一。
  4. 所以,优先使用原名而非译名,只因原文均为汉字(日本汉字)?NC:USECHINESE并不是“使用汉字”。“裁判所”是否足够中文和常用,仍可商议,但“法院”在此景中是对应译法和同义词我想无需质疑。
--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1日 (三) 13:24 (UTC)[回复]
我想再次提醒和强调这个讨论是关于具体条目《建議改名:“東京地方裁判所”→“东京地方法院”》,首先应聚焦于此,先解决这个条目命名问题。已列出的证据明确显示“东京地方法院”是日语“東京地方裁判所”常见的正确的中文译名,即便是用Google翻译,立刻翻译出来的中文是“东京地方法院”,Google翻译看似是机器翻译的结果,但这种专用名词的翻译其背后是大量人工的对有关资料的搜集和归纳。用户@赤羽蒼玄为了把问题搞复杂,阻挠该条目正确地移动使用正确的中文命名,列出的理由和例子很多与“東京地方裁判所”→“东京地方法院”没有直接关系。就拿他刚举的“日本最高裁判所”網站提供的中文版中的一份文件的例子,首先这是“日本最高裁判所”而不是本条目的“東京地方裁判所”,再者更重要的是,“日本最高裁判所”網站的中文翻译对于中文语言来说没有权威性,或是中文功底不行没能正确地完全翻译过来,或是如@游蛇脫殼/克勞棣阁下所说 “是日本人寫給日本人看的文章,對於中文圈沒太大參考價值”,@YFdyh000阁下列出的四点理由更加充分了,中文为母语的文献如“人民法院报”的翻译才是最权威最官方的中文译名。我之前提到过用户@赤羽蒼玄在该条目(或该类条目)命名上可能有利益冲突,如果是来自日本的用户,母语是日语,在中文维基条目命名中极力坚持用日语,包括做出违反维基讨论页规则的行为(把该讨论移动在此客栈时断章、改题目,结果会误导其他参与者),就不足为怪了;但有利益冲突,就应该回避,拒不回避,其意见只能视为“无意义”。--Lvhis留言2022年9月22日 (四) 02:12 (UTC)[回复]
如果說人民法院報的翻譯是權威且官方的,那我也可以說司法院的翻譯是權威且官方的,何況就最高檢察署於最高法院《檢察官刑事大法庭言詞辯論意旨書》〈110年度台抗大字第489號〉[107]、〈109年度台上大字第4243號〉[108]及〈108年度台上大字第4349號〉[109]等皆有使用,故想藉抹他人為所謂的「日本份子」來剷除異己的意圖是不成立的,且此處為維基百科非南京少拿那套先扣「精日」再說的邏輯來進行討論。
。--赤羽蒼玄留言2022年9月22日 (四) 04:40 (UTC)[回复]
首先,你的行为及你的用户名不能排除你有利益冲突的问题,你至今都没解释检讨你违反维基讨论页规则的劣行,再写一遍:维基讨论页规则,少离题扯什么“南京”。第二,你只热衷于举一些个例,完全躲避中文维基百科有关条目命名的常规和方针,@Kethyga阁下给的检索的结果,@YFdyh000阁下给的检索结果,我提到的Google翻译的结果,都坚实地证实了“东京地方法院”是常用常见正确翻译过来的中文专用名词,就是一些日本媒体面对广泛的中文读者也正确地翻译成“东京地方法院”。你举的个例,极大多数都是局限在某个曾是日本殖民地的地域,有历史原因受日语影响重,中文的翻译不准确,相对于正确翻译过来的“东京地方法院”,这种直接用日本汉字的用法不常用不常见,按照中文维基百科有关条目命名的常规和方针,就不能采用你举的个例;坚持采用你举的个例直接用日本汉字而顽固否定常见常用的中文译名的作法,更是违反维基五大支柱之一NPOV,“以某个地域为中心”的表现。你的有利益冲突的意见视为“无意义”本可不回复,现仍然回复了你。--Lvhis留言2022年9月23日 (五) 19:37 (UTC)[回复]

(!)意見:不反对更名,但如更名应在正文中指出裁判所一译法为别称(而非仅指出“裁判所”是日语)(如“又称……”“又译……”句式)。在此阐述几点意见和理由:

  • “法院”一词更利于一般常人理解且其与“裁判所”同义。至于赤羽苍玄所指日语中二者区别,窃以为过于琐碎不足以影响条目整体命名,在相关的条目正文中表述即可。
  • 大众传媒选用一般常人更易理解的“法院”一词不足为怪,学术界对“裁判所”虽多有使用,但法院一词用量似乎更多。(虽然我个人平日翻译日本法及案例时会采用“裁判所”一词)
    在中国知网以“东京地方法院”和“东京地方裁判所”关键字、全文模式查找中文期刊后,前者结果3962条,后者结果为1703条。专在法学核心刊物中全文查找前述关键字结果亦为“东京地方法院”为多。惟须注意虽然前者结果为多但差距并非悬殊。
  • 窃以为不能言“裁判所”是纯粹日文。汉字文化圈由于共用汉字之特征而导致其内部语言互相翻译(如中日、中韩互译)时会体现与圈内外语言互译时(如中英互译)不同的特点和译法。日译中直接照抄汉字的零翻译现象并不少见。例如日本现任首相岸田文雄在非汉字文化圈国家会以其发音转记,英语为Kishida Fumio;而中文会直接照搬汉字而不进行发音转记。先前有编者提出的厚生劳动省,其不译作日本卫生福利劳动部亦是同理。在中文中使用“岸田文雄”和“厚生劳动省”时,此二词均为中文。不涉及日语主宾谓语序及汉字意义有别时(如“安全維持”应译作“维护安全”而非“安全维持”),零翻译不能称为错误。( π )题外话:试再举一例,日本的“株式会社”一词通常亦采零翻译处理且尊重原文本来的前置或后置。例如株式会社小学馆并不翻译成“小学馆股份有限公司”。而此例与“裁判所”相似的是,对于一般民众而言“株式会社”一词并不常见/常用。
    “裁判”在中文语境中除运动体育赛事中之裁判外,法院所作出的裁判之裁判一义亦非常常见(例如中国的裁判文书网)。而“所”表示某机构或场所亦为中文常用义。亦即,不能认为“东京地方裁判所”是错误翻译而暗指“东京地方法院”是唯一正确翻译。
    如果诸位编者认同此意见,使用“裁判所”还是“法院”便不再是使用中文的问题。而依使用常用名称,使用“法院”是符合原则的。
  • 紧接上一点,虽然WP:ENWP!,但WP:ENWIKISAIDGOOD。日韩维基对于法院和裁判所的处理是可以参考的。正如先前已有编者指出,日维对于中国法院仍沿用“法院”一词,韩语维基对日本法院仍使用“裁判所”一词,这一点可供参考。
  • 诸位编者指出的各用例中,除传媒文本外,各用例能在多大程度上代表官方,还请各位编者再行审视。虽然根据之前我的论述,这一点并不算太重要。
    例如前述人民法院报之“法院”用例,该文为国家法官学院的胡云红的文章投稿,人民法院报不过为刊载刊物。而台湾检察机关之辩论意旨书亦为个人作品,其如何用词正如我更喜欢用“裁判所”一般,是个人偏好而无太多参考价值。日驻华大使馆之宪法暂译文本、日本最高裁之手册文本、日本知产高裁中文官网之官方性质我个人较为认同。
  • ( π )题外话:纵览全文个人难以认为赤羽苍玄阁下的言论具有利益冲突,我认为其意见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如果仅以用户之用户名偏日式、了解日本情况并坚持自身论点而认为其具有利益冲突则我难以认同,如我忽视了其他要素还请指出。忽视论点本身的内容而指他人具有实际内容之发言无意义对我而言难以认同。--Teetrition留言2022年9月24日 (六) 06:24 (UTC)[回复]
(+)贊成。明确一下,我对更名总体来说是{{弱支持}},仅是明确和反驳某些观点和理据以免结论有误。讨论应尽量避免诉诸人身。--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4日 (六) 12:37 (UTC)[回复]
对于@Teetrition阁下和@YFdyh000阁下二位有关非命名内容的意见我非常理解。用户@赤羽蒼玄把此讨论从条目讨论页移到这里时,断章,擅自把前面讨论发起者、支持命名移动者的意见都删掉,擅改讨论题目,让人看起来该讨论是他发起的,很不诚实也非常不礼貌,误导客栈这里的参与者,正是WP:TPG中“不能接受的行為”“別人的意見”所指的违规行为,根源是严重的POV。
@Teetrition阁下有关此条目命名的检索结果、分析是很有建设性的。虽然我对阁下的“使用‘裁判所’还是‘法院’便不再是使用中文的问题。而依使用常用名称,使用‘法院’是符合原则的。”中的“不再是使用中文的问题”有保留意见,但结论似是殊途同归,即,使用“东京地方法院”是符合原则的;改名后正文中有关叙述,也基本同意阁下的建议。@YFdyh000阁下多次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对此讨论非常有益,在下对二位表示感谢。--Lvhis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00:33 (UTC)[回复]
(※)注意quote@Teetrition閣下之表述一個是日韓維基對於法院和裁判所的處理是可以參考的,同時傾向參考駐華大使館之憲法暫譯文本、日本最高裁之手冊文本、日本知產高裁中文官網之為相應對照文本——含赤羽蒼玄所提交之最高裁判所相關中文指引版本(見討論記錄上)之地方裁判所及憲法裁判法院等表述,即仍合乎有關本案共識需求之合併考慮各種個案及衡平文明區別之、避免地域中心之立論方向。--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00:46 (UTC)[回复]
(※)注意 再次提醒和强调这个讨论是关于具体条目《建議改名:“東京地方裁判所”→“东京地方法院”》,首先应聚焦于此,先解决这个条目命名问题,问题一个一个的解决,不应失焦。另外,你可能漏读了前面的一些意见:@Kethyga阁下给的检索的结果,@YFdyh000阁下给的检索结果,我提到的Google翻译的结果,再加上@Teetrition阁下检索的结果,都坚实地证实了“东京地方法院”是常用常见的中文专用名词,就是一些日本媒体面对广泛的中文读者也正确地翻译成“东京地方法院”。撇开符合中文维基百科有关条目命名的常规要求的“常用常见”,片面举一些大多数是局限在某个曾是日本殖民地的地域的个例,有历史原因受日语影响重,直接沿用日语汉字,相对于完全正确翻译为中文的“东京地方法院”,不常用不常见,反复坚持这些个例,无视“常用常见”的中文专有名词,恰是“以某个地域为中心”。
还要提一下你捏造“管理意见”的前科;现在讨论条目命名,应紧扣中文维基百科有关条目命名的常规NC:USECHINESENC:COMMON,也不要失焦。--Lvhis留言2022年9月26日 (一) 03:32 (UTC)[回复]
重申反對Lvhis相關指稱之可能抵觸既已前聲之相關說明。建議其他編輯繼續盡可能及補充共議,完備議程之共識形成。--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26日 (一) 12:32 (UTC)[回复]
你所谓的“前聲之相關說明”是什么?用白话说出来,不要搬弄词藻。你之前干扰阻挠讨论,属破坏行为,切勿再犯。你给@克勞棣阁下空泛泛地甩了一句“請避免系統性偏見”,人家问你“敢問偏見何在?”你还没回答呢。--Lvhis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19:00 (UTC)[回复]

補充(!)意見:個人重新檢視華文司法建制變遷之如清末新政&立憲運動,察延續之

  • 刑部法部時有關官制設立之草案、已有以裁判所指稱司法機構之表明:

...謹案各國所謂司法獨立機關者爲裁判所而非司法部者...

——閣部院(法部)官制草案,1907年
  • 大理院之奏章有關上奏審判權限釐定辦法,其內既以裁判所指稱司法機構之:

...其裁判所之等級大都分之爲四英美德法諸國均取四級裁判所

——大理院,光緖三十二年(1907)九月二十日
  • 及至中華民國後,不同專家論說等亦多番使用「裁判所」之,如周鯁生論及領事裁判權事務、比照

埃及混合裁判所英语Mixed Courts of Egypt會審公廨間異同等內多用該定語之——其他採用裁判所表述各筆內容之人等,有錢智修湯象龍等之,不謹枚舉。——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01:57 (UTC)[回复]

(!)意見 整理古籍及法条之“裁判所”用法虽有助益,但我有疑问,这是否是中文维基条目所需的现代标准汉语中通行和常用的用法。如有现代词典之解释和推荐,或许更有帮助。裁判所作别名看来不成问题,但作主名称的常用度目前有争议。--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12:16 (UTC)[回复]
議案認為首要一個爭議點事實上是否存有所謂中文與否之,而需注意有關上述補充之時間段嚴格意義上均在二十世紀以降,相信足以判讀。而常用度問題如上引述其他幾位閣下之意見,可一併個人補充之作進一步判讀。--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13:14 (UTC)[回复]
(!)意見:再提醒一下Google翻译(即Google线上辞典)的结果:日文“東京地方裁判所”→ 中文“东京地方法院”,就连一些日本媒体的中文版也译成中文“东京地方法院”,你还提出一个“是否存有所謂中文與否之”如此离谱的问题!加上多人检索的结果,“东京地方法院”比直接沿用日本汉字的“東京地方裁判所”常用。--Lvhis留言2022年9月26日 (一) 04:02 (UTC)[回复]
閣下之說明前後已恰恰反映出如議案所示、及閣下開案初既已表示之爭議核心。其他參與人或閱者等有否補正共識形成之意見?議案仍需與各異議達成適當共識點之。--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26日 (一) 12:37 (UTC)[回复]
这个讨论不是本编开的,是@Whisper of the heart/侧耳倾听阁下开的,本编只是重新激活接续而已。讨论至此,多人检索的结果,“东京地方法院”比直接沿用日本汉字的“東京地方裁判所”常用,仅从这个角度已完全符合中文维基百科有关条目命名的常规NC:COMMON,你的留言也没有提出证据推翻多人检索的结果。共识的形成参见维基百科:共识,讨论中请持建设性态度,不要为了反对而反对。--Lvhis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19:16 (UTC)[回复]

{{二十四史}}大侧栏模板十分影响阅读,是否有必要存在?

初期討論

如题。Fire Ice 2022年9月6日 (二) 03:59 (UTC)[回复]

史記為例,目前的模板嚴重干擾閱讀條目內容,應該進行清理。--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6日 (二) 08:07 (UTC)[回复]
至少应该精简一下。--Kcx36留言2022年9月6日 (二) 10:06 (UTC)[回复]
先把作者在哪個朝代註解掉試試?--Anghualee留言2022年9月6日 (二) 11:32 (UTC)[回复]
應該可以加入壓縮模板處理吧,不同讀者基於需要自由選擇參數,相信可以衡平好收錄內容和可讀選擇間偏差。--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6日 (二) 11:36 (UTC)[回复]
建议转为二十四史条目中的表格。--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6日 (二) 16:00 (UTC)[回复]
需要保留。但是這個模板只有百幾個字,是怎樣做到什麼都錯還臭長的--Ghren🐦🕛 2022年9月6日 (二) 16:30 (UTC)[回复]
做成页底导航?--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9月7日 (三) 02:17 (UTC)[回复]
「今本卷數」欄位不用留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9月7日 (三) 02:18 (UTC)[回复]
已將模板大略做了整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9月7日 (三) 02:57 (UTC)[回复]
看到这个话题,立马想到这个条目:中華民國歷史。虽不是模板,但《二十四史》的模板跟它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了。--Luningmeng留言2022年9月7日 (三) 13:06 (UTC)[回复]
已將年表改置於下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9月7日 (三) 16:09 (UTC)[回复]
為何作者用在現今學界已經很少使用的清譯名「托克托」,百衲本及中華點校本均為「脫脫」。模板「範圍」部分感覺有點多餘,與書名重複。至於模板嚴重干擾閱讀,看歷史記錄,在2021年5月11日以前,模板還很正常,在松照庵追加作者之後,模板就變味了。--D留言2022年9月7日 (三) 15:15 (UTC)[回复]
我看到條目寫「清代以後改譯托克托」就被誤導了,現已改回「脫脫」;「範圍」欄位(也就是原本的「朝代」)至少還有提供一些資訊,另外某些書籍所涉及之範圍並不好直接看出。在除去一些臃腫之格式設定以後,此模板之篇幅及大小已大致回復過往之樣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9月7日 (三) 16:03 (UTC)[回复]
Pktlaurence君表示「即使那些編輯是後來才加上去的,也一定有他的價值所在」,回退了我的編輯。——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9月8日 (四) 02:01 (UTC)[回复]
支持使用閣下的編輯版本,辛苦了。--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8日 (四) 02:53 (UTC)[回复]
個人覺得朝代跟卷數都是必須的。不應為了可讀性而犧牲資訊,畢竟維基百科最重要的參數應該就是資訊本身。但閣下改正脫脫譯名之類的小修正還是感激的。Write to§Comte de £orenzo 2022年9月8日 (四) 04:34 (UTC)[回复]
我認為卷數是瑣碎細節,至個別條目查詢即可;至於範圍(朝代)個人則不置可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9月8日 (四) 16:06 (UTC)[回复]
同U:Ericliu1912意見。卷數是瑣碎細節,在二十四史的各條目中敘述即可。{{二十四史}}作為導航模板,主要目的是讓讀者可以連到相關條目進一步閱讀。維基百科是一部寫給讀者看的百科全書,可讀性就算不是最重要也是非常重要的元素,並且卷數資訊都留在各條目中可以查閱,並沒有犧牲資訊的問題。--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08:29 (UTC)[回复]
時序、書名、作者必須要有,範圍、卷數可有可無,看各位的意見。--D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08:50 (UTC)[回复]
時序、書名、作者必須要有,範圍、卷數沒必要。--Kolyma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17:03 (UTC)[回复]
現在模板又變回跟以前一樣臃腫的樣子了。究竟社群有無打算確定模板欄位,還給讀者一個清爽的閱讀空間?——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9月16日 (五) 11:26 (UTC)[回复]
算了啦,要爛就給他爛,操煩自己幹嘛。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9月16日 (五) 11:37 (UTC)[回复]
建議在DEMONBANE 2022年9月8日OnionBulb 2022年9月12日這兩個版本之中,選一個作為本次討論的共識,公示之後比較不會再被改回臃腫的模樣。--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16日 (五) 14:04 (UTC)[回复]
为什么这两个版本都保留了卷数这一信息?Fire Ice 2022年9月17日 (六) 17:02 (UTC)[回复]
其實我比較想用Ericliu1912 2022年9月8日的版本,但是U:Pktlaurence認為卷數是必須的,所以U:Eric Liu妥協之後,成為DEMONBANE 2022年9月8日這個版本。--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17日 (六) 17:23 (UTC)[回复]
基本支持Eric无卷数版。Fire Ice 2022年9月17日 (六) 23:06 (UTC)[回复]

提議以Ericliu1912 2022年9月8日的無卷數版本作為本次討論的共識,若三日後無人反對,即進入公示期。--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18日 (日) 02:30 (UTC)[回复]

三日似不符合规则,得等一周。Fire Ice 2022年9月18日 (日) 02:43 (UTC)[回复]
好,一週沒問題。--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18日 (日) 02:56 (UTC)[回复]
列表標題和總標題傾向採用DEMONBANE版本,可以整合Ericliu1912版本。--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18日 (日) 02:48 (UTC)[回复]
个人建议在条目中写列表(表格)、列明来源,摒弃该模板。二十四史来源太少了,内容也不够全面清晰。--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18日 (日) 09:40 (UTC)[回复]

@Fire-and-IceLongway22首先確認一下,是否保留「今本卷數」欄位?--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18日 (日) 09:01 (UTC)[回复]

反对保留。Fire Ice 2022年9月18日 (日) 09:35 (UTC)[回复]
意見暫時要看整合效果而定。--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18日 (日) 11:57 (UTC)[回复]

感謝各位的意見,由於初期討論出現非常多元的意見及選項,接下來我將試著依逐項意見提出討論,期待最後達成共識。--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18日 (日) 10:31 (UTC)[回复]

第一案:廢除模板:二十四史

建議人為U:YFdyh000,意見如下:

  1. 建议转为二十四史条目中的表格。
  2. 在条目中写列表(表格)、列明来源,摒弃该模板。二十四史来源太少了,内容也不够全面清晰。

請社群針對「廢除模板:二十四史」發表意見。--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18日 (日) 10:31 (UTC)[回复]

簡短而言,並不贊成。--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18日 (日) 11:56 (UTC)[回复]
個人是建議保留模板並在條目增加一個列表章節,模板二十四史不就是收錄多個相關連結的群組模板,要那麼多資訊幹嘛,內容應該簡單化,避兔腫漲,欄位保留序次、書名、作者即可,書名和作者所屬朝代也可以省略。在條目二十四史增加一個列表的章節,內容以全面清晰為主。--D留言2022年9月20日 (二) 13:12 (UTC)[回复]
废除我亦认为可以接受。Fire Ice 2022年9月20日 (二) 15:24 (UTC)[回复]
(-)反对廢除模板。另外,作者所屬之朝代或許亦可保留。其他意見大致同DEMONBANE閣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9月20日 (二) 17:30 (UTC)[回复]
第一案結論:暫時擱置

目前第一案支持者2位,反對者3位,現階段社群對「廢除模板:二十四史」無共識,因此暫時擱置第一案,先討論下一案。--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22日 (四) 14:08 (UTC)[回复]

第二案:改為頁底導航模板

建議人U:Shizhao,意見如下:

做成頁底導航?

建議人U:Baomi,意見如下:

建議把同類索引類的模板都改成橫式的,放到正文底下。

請社群針對「模板:二十四史改為頁底導航模板」發表意見。--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22日 (四) 14:08 (UTC)[回复]

我搬运了Template:民族主义Template:Nationalism,一个侧边一个底部,条目也不影响,本质上这个侧边栏不仅影响阅读还很丑,问题丑不是杀人的理由。----Cat on the Mars 2022年9月22日 (四) 14:22 (UTC)[回复]
sidebar似乎不能在mobile上面显示,如果要改建议改成navbox。----Cat on the Mars 2022年9月22日 (四) 14:38 (UTC)[回复]
目前样式,作为页底导航似过窄。Fire Ice 2022年9月22日 (四) 16:33 (UTC)[回复]
做了一個頁底導航模板示例,請參閱。--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23日 (五) 02:48 (UTC)[回复]
是否可以排序化,對比回側欄版本好像壓縮感有點強。--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00:47 (UTC)[回复]
不好意思我不太明白,可否提供一個有排序化的頁底導航模板以供參考?--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14:20 (UTC)[回复]
誠如所述之。--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26日 (一) 12:38 (UTC)[回复]
個人偏愛頁底導航模板。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9月24日 (六) 06:33 (UTC)[回复]
這個頁底模板可以。--D留言2022年9月26日 (一) 10:02 (UTC)[回复]
似乎可行。不過,新增導航模板,無涉保留原側邊欄模板與否。此外,二者提供之資訊亦有差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9月26日 (一) 17:23 (UTC)[回复]

(&)建議

  • 提議採用以下作法:
  1. 模板:二十四史改成頁底導航模板示例的樣式,不保留側邊欄模板。
  2. 二十四史建立一個章節,放入DEMONBANE 2022年9月8日版本的表格。
請問閣下的意見是就算新建立頁底導航模板,也要保留原本模板:二十四史的側邊欄模板嗎?以史記為例,閣下的意見是否是在條目開頭看到右側有側邊欄模板,在條目底部也看到頁底導航模板?--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13:28 (UTC)[回复]
個人認為這樣做沒有大礙。我相信表格與導航模板作用不同、可以並存。另外,其他不少主題也都是這樣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9月28日 (三) 18:00 (UTC)[回复]
好的我瞭解了,那就再等兩天收集更多社群成員的意見之後,再來研究如何進一步調整。--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29日 (四) 03:39 (UTC)[回复]

反脱离联邦法的突然合并与争议

事情有点复杂,反脱离联邦法曾经在讨论页有过不小的争论,都是围绕在该法是否存在的问题。然後零醇突然说他找到了什麽环球时报的来源,接着大改页面,还指挥其他编辑将反脱离联邦法反脱离联邦决议合并。条目甚至还未经过讨论就这样做了,目前苞米已经将内容都写在一起,这个与原先2篇独立分开的条目完全不同,合并内容後甚至出现条目结论互相矛盾的情况。

不好意思,我直说我的看法。零醇这只帐号很有问题,包括之前有被人举报疑似使用傀儡的纪录,而且编辑习惯倾向大量删改政治条目(见Talk:中國的最後警告),又不经常讨论甚至拒绝讨论。这个条目的政治争议也是过於复杂,在此时此刻突然合并,而且也有被简繁破坏可疑迹象。所以我提交社群裁决2篇条目到底是该合并还是分拆。我稍後提出意见。--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 2022年9月8日 (四) 15:17 (UTC)[回复]

  • (!)意見:关于是否合并问题。反脱离联邦法(Anti-Secession Act)和反脱离联邦决议(Anti-Secession Resolutions)在英文的语境根本不一样,前者用谷歌搜索更是找不到资料,因为这是某北大教授自创的英文新词(如1984的新语);後者才是南北战争期间纽约州议会短暂出台的决议,而且还不具备联邦法律的效力,意义等同于官方声明。内容合并後,读者根本将两者当作同一回事。被错误引用的部份,法律上的解释都是用中文来看,反脱离联邦法看起来就是凭空创造出来的新词。英文没有的。--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 2022年9月8日 (四) 15:36 (UTC)[回复]
  • 是比较复杂的两个概念,不知道为什么要写在一起。合并后,对应英文条目也不太对应,以及条目内容中立性令人担忧,可能未秉持中立观点。“某北大教授自创”似乎为原创研究,人大代表周洪宇提出倒是有来源,且不排除有更早文献如此表述。“Anti-Secession Act”的存在性和性质问题,可以在条目中阐述,但正文中驳斥则全无必要、来源有限、有违POV,可能涉及史观问题,称为法律/法案的中国大陆文献来源不算少,用英文来源去总结它是决议不是法案、效力有限等,容易原创研究,相当编者总结去推翻二手来源。--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05:15 (UTC)[回复]
    这就是一个模糊地带的问题了。某北大教授是饶戈平,他在接受《国际先驱导报》的采访时提出了一个叫「Anti-Secession Act」的名词,但是这个名词在英文可以说是无中生有。再说端传媒等其他媒体也说《反脱离联邦法》不存在,这样既不是联邦法律,然後又与那个纽约州的立法机构的反脱离联邦决议混淆。交互影响之下等于帮助中国政府的正面宣传。另外史观问题,我不知道阁下所指什麽。--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 2022年9月9日 (五) 06:21 (UTC)[回复]
    条目中之前断言说“首次”提议,但现有来源能否支撑这点,会否其他人提出和出版过该说法而不是首次、只是引用,如有可能则应指明断言来历。除“端传媒”,是否还有可靠来源质疑,我看到的其他几篇文章来源不算可靠。历史观问题,即便查证一手来源确立不存在法案而只有决议(未确定是否会原创研究),是否该分别陈列两种说法(A称、B称),而不是用后来的反驳来批判前者的说法,条目不是“对xxx的批评”;以及是否是修辞问题和理解差异,因为一些中国大陆文献称该法案/决议有法律效力和产生作用(应综述列明正向和反向来源),以及中国大陆有“关于xxx的决定”之文化,称和理解为“法(Act)”可能是误称沿袭,但指同一事物,断言阐述“不存在”可能有违中立。--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06:30 (UTC)[回复]
看日誌,現在「反脱离联邦法」8月5日之前的編輯記錄已經合併到「反脱离联邦决议」。
個人看到的資料,更多是感覺中文媒體其實都在說同一件事情,可能傳播過程中翻譯或者專家知識不足導致一定誤傳。那麼反過來看英文的資料如何,《紐約時報》中報道《反分裂國家法》時提到,也有轉述溫家寶的言論「He said the United States Congress had passed similar resolutions in 1861 with the intent to stave off civil war」(中文原文:记者先生,你可以翻开1861年贵国制定的两部反分裂法,不也是同样的内容吗?)([110]),起碼外國人都知道「两部反分裂法」是指resolutions。--Nostalgiacn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15:07 (UTC)[回复]
应该是起码纽约时报的美国人知道,而不是外国人。这样说好像全世界只有中国人和外国人。--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 2022年9月10日 (六) 04:04 (UTC)[回复]
查无8月5日。你是不是打错日期了?--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 2022年9月10日 (六) 04:06 (UTC)[回复]
合併日誌:[111],的確打錯「修訂版本至 2022年8月2日」。--Nostalgiacn留言2022年9月11日 (日) 00:40 (UTC)[回复]
那只是现场同传的用词(1:35:50),时报只是转述他的话有啥必要帮他改用词...---- ★WPTO★ 2022年9月10日 (六) 15:52 (UTC)[回复]
可倍速视频 1:24:45开始提问,1:29:35提到“两部反分裂法”。暂不确定指哪两部、是否存在。--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10日 (六) 20:18 (UTC)[回复]
在條目之前的GA評選,個人稍微谷歌了一下,回應過相關問題,找到的資料「內容反分裂的的法律,在1861年頒布的是……相關財產和奴隸」,當然不排除還有更多相關的法律,畢竟我不熟悉美國法律。--Nostalgiacn留言2022年9月11日 (日) 00:44 (UTC)[回复]
  • (!)意見:事以至此(一时想不到更好的成语)。我也并非完全反对合并,而是有几个问题需要由合并者解决。暂时性结论如下:
  1. 阅读後会看到温家宝的记者会回应,有这样一句:「记者先生,你可以翻开1861年贵国制定的两部反分裂法,不也是同样的内容吗?而且随后就发生了南北战争。我们不愿意出现这种情况。」两部反分裂法所指为何?读者会不会解读成两部法律正好是《反脱离联邦法》和《反脱离联邦决议》?
  2. 中方文献的引用资料貌似是给《反脱离联邦法》背书,其中也并未指明误译,就算真是翻译错误,考虑饶戈平身兼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法学专业背景,等同于为这个美国版反分裂法提供了权威依据。条目修辞怎麽解决?
  3. 英、日语版与中文版对应不上的问题。
以上是暂时结论。我的立场是如果合并方有办法解决这三项问题,那我甚至(+)支持合并;问题未获解决,甚至不能平衡条目的中立性与准确性,那我不但(-)反对合并而且支持分拆条目。--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 2022年9月10日 (六) 07:40 (UTC)[回复]
我用深度搜索(谷歌输入"Anti-Secession Act" 1861)找到唯一相关的英语文献。这本亚洲国际法年鉴简要概述了各国法律。我英语程度差,供各位判定是否可用。--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 2022年9月11日 (日) 10:47 (UTC)[回复]
用不上,Asian Yearbook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ume 12 (2005-2006),280页,引述温家宝总理发言。中文文字版。--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11日 (日) 11:07 (UTC)[回复]

(...) 吐槽如果饶戈平说的是卡申银矿那我们可能永远只能假设它存在,作为一个知名学者他的话又被知名政治人物引用,不管如何搜索你总是能在中文媒体上搜出报道来证实卡申银矿可能存在-- ★WPTO★ 2022年9月12日 (一) 01:08 (UTC)[回复]

  • (...) 吐槽 现有的关于线上历史档案中找不到的质疑观点,已找过多次以图反例,确实未找到“Anti-Secession Act”,但究竟是中国学者误称、误解、乱说,或是线上资料不全、多重因素,我仍难以断言。
  • WPTO说国会图书馆、美国法典中找不到,首先我确实没找到,目前看可能不存在字字相同且长期生效的“Anti-Secession Act”出现于历史文件。但已有的搜索方式是否真的足够全面。美国法典,有介绍称第一版“内容包括截至1925年12月7日的联邦几乎全部有效法律”,英文条目则称不含时效性法律,所以1861年的法律/决议未必包含在内。国会图书馆网站,也未必能搜到完整内容(OCR有误或数字化不完整等可能因素),例如Confiscation Acts(《没收法案》)我只能搜到修订和引用而未见立法文件(也可能我眼拙或方式有误)。
  • 该网页的链接文本将该决议记作“New York Anti-Secession Ordinance”(反脱离条例/法令),但也许是特例。
  • 如果回过头参考中文文献,有一些类似、相关,但字面表述不相同、或需仔细查证的事件阐述。
    • 有书籍(ISBN 978-7-307-19604-9,不太可靠)称“这一年,美国国会继纽约州议会之后通过《反联邦脱离法》,同意南方各州在不从事分裂国家活动的前提之下保留奴隶制”。环球时报2005年是称“1861年1月11日,纽约州议会通过《反联邦脱离法》,并很快获得美国总统批准。”“继《反联邦脱离法》之后,1861年3月,美国国会通过一项法案,同意南方各州保留奴隶制,但底线是它们决不能从事分裂国家的行动。”,细品后者,有介绍是州议会通过、总统批准(未能查证),但并未介绍此后情况。其中3月通过的法案,我认为是Corwin Amendment,国会批准但最终未生效的宪法修正案。前者书籍则似乎混淆了两者。所以“反联邦脱离法”的原名是什么,效力究竟如何(总统、国会是否批准,美国内战期间及后世效力),值得说明或探究,而非直接断言存在与否。目前找不到的“Act”,也许单纯是学者/笔者从“法”直译和误称,就如同某些文章可能将“征求意见稿”性质忽视省略,可能名称误译而找不到。2004年2月人民网文章,同样将Corwin Amendment称作“美国国会1861年3月通过的法案”。
    • 林肯传记文献对Corwin Amendment有记载“据我所知,一项宪法修正案已经在国会获得通过,虽然我还未看到这项修正案。”(林肯就职演说),另有文献称“1861年3月4日,这项决议经林肯同意后送给各州审批”,所以如果类推,说“决议”价值很低、仅等同官方声明,会否过于草率,会产生后续反应、法律效力(作前提条件)和历史价值。
    • 根据一些文献,1861年7月4日国会会议中,林肯的咨文强调“联邦不可分”,参众两院通过“关于战争目的的决议”。对应的应该是Crittenden–Johnson Resolution,其中提到7月25日几乎一致通过。这也不排除是“两部反分裂法”之一,此题中中文文献混用法案、决议及未生效法案,不止一两处。
--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14日 (三) 21:50 (UTC)[回复]

微修改

我再次查看了各方意见,统整出一个暂时的解决方案。为什麽是暂时的?因为条目在将来很有可能陷入编辑战。先做一点细微修改,接着我会去翻修日语版看看。--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 2022年9月14日 (三) 19:17 (UTC)[回复]

  • 提议改写第二段导言的措词,原文是:

现存措词

2005年,中国政府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饶戈平以“反脱离联邦法”的名称提及该决议[來源請求]。“反脱离联邦法”被认为是美国联邦政府在1861年对抗南方叛军时制定的统一法律。反分裂法制定后,各大中文媒体纷纷援引报导。

拟定措词

2005年,中国在制定反分裂法时借用纽约州的反脱离联邦决议。该决议在中国学术界也被视为一种联邦法律,中文媒体在事後也几乎以《反脱离联邦法》(Anti-Secession Act)称呼,但是也有媒体认为反脱离联邦法完全不存在。

--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 2022年9月14日 (三) 19:46 (UTC)[回复]

讨论是好的方向,但提议的措辞仍存一些疑点和问题,需要精进。“借用”决议是否有足够可靠的来源印证(目前可能是单一来源+编者研究),或者再优化措辞。“也被视为”方向赞成,但措辞程度和来源需要优化,实际是“《反脱离联邦法》”被许多中国文献认为、声称……(实际语句要优化+多加引用),有时也被称为/介绍为反脱离联邦决议。“也有媒体”建议设法明确,至少如“某年,xxx媒体文章指出”。考虑过“大改”条目以优化中立性和来源,但也是担心导致编辑战和无法达成一致而搁置。其他语言条目问题存在相同问题,建议中文条目弄好后再做修缮,建议参考已有讨论意见(含条目讨论页)。--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14日 (三) 20:10 (UTC)[回复]
目前中文条目仍存在一定争议。我会先从日语版开始修订,直接翻译可能就把问题带过去了;或者采用比较麻烦的方式,也就是日语版重写并和与中文版的叙述分开,要是可以也可以当作示范。--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 2022年9月15日 (四) 13:33 (UTC)[回复]
诶,我以为英文、日文条目是中文条目写成这样后译过去的,难道不是。参考英文或日文阐述改写中文条目,有一定门槛,恐怕很多编者要依赖机翻或重写。--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15日 (四) 13:50 (UTC)[回复]
英、日语版一开始都是从中文条目反脱离联邦法直译过去的。但是中文版在合并之後,出现前後语句自相矛盾的情况,所以我考虑先改写。--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 2022年9月15日 (四) 14:18 (UTC)[回复]
(~)補充:我的解决方案是改写(或重写)日语版,然後尽量找中英文献比较对照,避免中方文献形成的集体观点变成在帮助中国政府的宣传。然後中文版继续探讨,谨慎编辑,以免刚修改随後又被大改。最好同时准备两套办法。--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 2022年9月15日 (四) 14:26 (UTC)[回复]
导言的措词,我打算引用央视文章「美国法律中的反分裂内容」,这段话也有社科院的美国研究所研究员陶文钊提供佐证,解释该条例的定义。然而,这也有一个问题就是英维的可靠来源布告版貌似将CCTV网站列为不可靠来源,等于在英语维基不能当作一个来源引用。--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 2022年9月15日 (四) 13:44 (UTC)[回复]
所以,条目要重新拆分吗。中国文献会提及两种名称,纽约决议单独写可能有利于概念、美国背景和文献引用的清晰化,但关注度是否充足,写成小作品是否合适。--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15日 (四) 13:54 (UTC)[回复]
暂不拆分,因为先前就是分开撰写,结果就有编者合并又改写条目。为了避免再次发生移动与合并的争议,维持原样,虽然可能还是会发生编辑战。--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 2022年9月15日 (四) 14:22 (UTC)[回复]
@Longway22根据上方讨论的意见,YFdyh000建议不要加上断言,要不会有原创研究的问题。我的解法是现有内容是来源说什麽就写什麽。--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 2022年9月21日 (三) 08:44 (UTC)[回复]

两条反分裂法

國安局長叫民眾上街. 苹果新闻网. 2005-03-14. 
  • (~)補充,我已经找到了温家宝说的两条在1861年的反分裂法。
  1. 纽约州的反脱离联邦决议(Anti-Secession Resolutions of the New York Legislature)。
  2. 东田纳西州反分裂决议案(East Tennessee Anti-Secession Resolutions)。--贝塔洛曼外交公务箱 2022年9月21日 (三) 08:56 (UTC)[回复]
    這個參考資料中人大副委員長王兆國的提到「該法法律名稱和英文翻譯與美國南北戰爭前頒布的《反脫離聯邦法》(Anti-Secession Resolutions of the New York Legislature, 1861)完全一樣」,可以基本確認在官方層面的翻譯是將「 Resolutions」翻譯成「法」。--Nostalgiacn留言2022年9月21日 (三) 10:07 (UTC)[回复]
    可作参考,但是否只是观点而不足够证明原始意见?这似乎是笔者注而非“王兆國提到”。--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1日 (三) 12:43 (UTC)[回复]
    原文是「中國人大副委員長王兆國稍早對法案的說明指出,該法法律名稱和英文翻譯與美國南北戰爭前頒布的《反脫離聯邦法》(Anti-Secession Resolutions of the New York Legislature, 1861)完全一樣。」,我用「提到」代替「說明指出」沒區別吧?--Nostalgiacn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14:03 (UTC)[回复]
    我有点怀疑此处是蘋果新聞记者总结(综合自)和备注,而非“王兆国稍早对法案的说明”真的提到“Resolutions of”。加注“苹果新闻网称”能解决吗。国际先驱导报此后采访参议的饶戈平的文章中写作Act。2005年3月8日王兆国作关于《反分裂国家法(草案)》说明全文未见美国、英文,2005/03/14审议结果的报告也无。且该法与「反脫離聯邦法」完全一样的说法,似乎出自2005年3月7日的新华澳报(署名富权),中国台湾网、《反分裂国家法运行机制研究》等如此引用。--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15:59 (UTC)[回复]
  • (~)補充 关于法案(Act)性质。根据上文“新华澳报”提及的“《美國歷史簡介》一書”,在[115]找到该书的英文版及繁体中文版PDF。该书英文版尾页落款有“U.S. DEPARTMENT OF STATE”,中文版落款AIT。英文版38/68页,"By the end of 1865, almost all former Confederate states had held conventions to repeal the acts of secession and to abolish slavery,",中文版里译成“幾乎所有支持前南部邦聯的州都召開會議撤銷分裂並廢除奴隸制度”。虽然并不是反脱离法案、不是大写Act,但可以考虑这些脱离法案/决议的效力和称呼、英文是否也会将决议称作act。单词act本身多义,[116]有“法令,法案,条例,决议(书)”、[117]有“判决书;<旧>会议记录,公报”。中文文献记作“法”和Act,至多为不当译法和称呼。
  • 以及,有两本《美國歷史簡介》,AIT网站有记载,上文那本为《USA History in Brief》。另一本《An Outline of American History》的中译本相关页面记述为“每一個原屬南方邦聯的州,都適時召開了會議,取消了退出聯邦的法令,拒付戰債,並草擬了新的州憲法。”,与该页中的“法案”有所区分。--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16:58 (UTC)[回复]
    (!)意見引文補充相信可判讀相關性質可屬於act of state,是一種政治實體實施其權限行動之表現,考慮到untied states與各states間是有同等地位之關係、如slavery亦屬於當其時constitution之爭鋒焦點,有關acts應如actions、並不是表面法案性質之說辭,而為法理實施行動之稱謂——而以議會層面而定,此等actions應是立法活動之、非為單一文本之代稱,謹認為重新審訂相應記述時需處理好有關轉譯及細節問題。--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29日 (四) 02:14 (UTC)[回复]

是否應該在北京西站詞條裏邊新增始發以及過路車次?

我覺得應當在北京西站這個詞條新增始發以及過路車次,不然的話有些旅客和民衆查北京西站的話那就麻煩了,有些旅客和民衆實際上并不會查時刻表,必須需要通過維基百科過來查看始發以及過路車次(特別是喜歡鐵路的編輯)。--Sieats macedonia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11:28 (UTC)[回复]

WP:NOTGUIDE。真的有吗,有多少?可能作参考而进一步查证,仅按条目出行则很令人担忧,信息可能过时或者被破坏。Google倒是可能会抓取。--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11:54 (UTC)[回复]
倒是可以及時更新來解決這些問題。--Sieats macedonia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15:47 (UTC)[回复]
无法根本解决,关注的编者少=不会及时更新,编者多=编辑争议和错误增多。容易变动的交通信息,通常不是百科全书的收录范围。--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15:57 (UTC)[回复]
2001年10月1日,北京鐵路局開通了北京南往廣州北站的動車服務,車次為G11226,始發時間為每日1600,於2000到達廣州北站。2001年10月8日,相關車次因天雨路滑而延誤8分鐘開出。2001年10月9日,相關車次延誤5分鐘到達明城北站。2001年10月20日,因本車次沒有依時開出,明城西站……
這樣及時更新?--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16:16 (UTC)[回复]
如果我是中國北京旅客或民眾,我不會透過wiki查閱最新的時刻表。我會選擇透過12306查閱。wiki的更新不及12306快,況且中國網絡防火牆過濾了wiki,不見得可即時查閱最新資訊。--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2年9月9日 (五) 16:26 (UTC)[回复]
车迷会高潮,乘客没卵用。->>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9月10日 (六) 23:37 (UTC)[回复]
北京站詞條都有旅客列車目的地和過路列車,那為甚麽不應該北京西站的詞條也有呢?--Sieats macedonia留言2022年9月11日 (日) 07:13 (UTC)[回复]
WP:闯红灯。易包含原创研究内容。--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11日 (日) 07:47 (UTC)[回复]
但樓主是建議新增「時刻表」…--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2年9月11日 (日) 10:59 (UTC)[回复]
未必包含时刻,但即便是始发-终点,也很琐碎资料了。--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11日 (日) 11:08 (UTC)[回复]
我大概率覺得應該新增目的地,同時再加上車次。--Sieats macedonia留言2022年9月11日 (日) 11:42 (UTC)[回复]
这样的内容放到维基导游里应该比较有用-- ★WPTO★ 2022年9月12日 (一) 08:27 (UTC)[回复]
我覺得應該放在中文維基百科上才算比較好些,比如同樣是GA詞條的上海站瀋陽北站就有這些。--Sieats macedonia留言2022年9月13日 (二) 09:20 (UTC)[回复]
不认为这是好的主意;甚至认为这些有时刻表的条目应当删除。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铁路车站有关条目有时刻表吗?--  2022年9月23日 (五) 02:28 (UTC)[回复]
沈阳北站哪裡有時刻表?不論是現在還是剛當選GA的版本都沒有,另外上海才被嫌資料不穩定剃除GA,怎麼選他們當理由。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9月23日 (五) 02:44 (UTC)[回复]

是否应为生物分类系列模板设置240px的宽度。

最近注意到生物分类系列模板因为模板过宽而导致排版困难,尤其是其它图片与模板并排放置时。现提议将生物分类系列模板的宽度默认设置为240px。--——🦝英特浣熊耐尔 就一定要实现留言贡献 2022年9月12日 (一) 06:30 (UTC)[回复]

例如?--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12日 (一) 07:31 (UTC)[回复]
我稍后找一下--——🦝英特浣熊耐尔 就一定要实现留言贡献 2022年9月12日 (一) 10:26 (UTC)[回复]
例如:[118],经查是自英维翻译而来,并保留了英维的原始排版,但问题是英维的{{speciesbox}}(及其它同类模板)默认宽度为240px,中维的应该是400px,这样一来,左边是图片,右边是分类信息框,结果就是正文被严重挤压。--——🦝英特浣熊耐尔 就一定要实现留言贡献 2022年9月12日 (一) 14:02 (UTC)[回复]
我见过更离谱的,中间只有一个字的宽度。但是暂时找不到了--——🦝英特浣熊耐尔 就一定要实现留言贡献 2022年9月12日 (一) 14:31 (UTC)[回复]
我看到的两者排版基本一样,正文空间足够,信息框有width: 200px,来自Template:Taxobox/core。用图床发个截图?不登录账号或者换浏览器试试?--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12日 (一) 15:01 (UTC)[回复]
不是当前版本,是我发的那个版本。--——🦝英特浣熊耐尔 就一定要实现留言贡献 2022年9月12日 (一) 15:17 (UTC)[回复]
“由Huinculsaurus(讨论 | 贡献)在2021年5月29日 (六) 12:29编辑”与勺嘴鹬最新版本,在我这里基本没有区别,未见宽度异常。--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12日 (一) 16:26 (UTC)[回复]
外观描述那一章明显被右侧的模板和左侧的图片挤压了啊。--——🦝英特浣熊耐尔 就一定要实现留言贡献 2022年9月13日 (二) 01:05 (UTC)[回复]
可能与您的显示设备分辨率有关,或者与您的个人参数中设置的缩略图大小有关。另外,如其他人所言,最好给个截图,我这里也没看出来有什么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9月14日 (三) 02:31 (UTC)[回复]
https://picx.zhimg.com/80/v2-09fdec5b20df4cd4b250924b6787cab8_1440w.png
这里的文字明显被右侧的模板和左侧的图片挤压了,我之前还见过更离谱的,中间剩的空间每行只有一个字,但是暂时找不到那个条目了.--——🦝英特浣熊耐尔 就一定要实现留言贡献 2022年9月15日 (四) 04:45 (UTC)[回复]
Special:参数设置-外观-文件-小图片尺寸,从400px改回220px应该就行。成因未查。--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15日 (四) 07:24 (UTC)[回复]
看了截图,猜测还有一种可能是浏览器的页面缩放级别大于100%,且图片默认缩略图尺寸设置过大造成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9月16日 (五) 02:37 (UTC)[回复]
从截图来看,这显然不是信息框模板的问题,因为左侧那张“头部素描”图片并不在信息框之内,却同样存在过于宽大的问题。点开此历史页面的源码便能看到,那张“头部素描”图片并未设置宽度,故应显示为220px(维基百科的图片默认宽度),但截图中显示的宽度肯定不止220px,所以这是用户端的设置问题。实际上本地和英维的生物信息框均未指定图片默认尺寸,即默认显示为220px,与生物信息框配套使用的化石时期模板 {{phanerozoic 220px}}({{fossil range}} 的元模板)也是这个宽度。至于“240px”这个数据,出自生物信息框中使用的 IUCN 系列图片,但240px其实是这些图片的原始宽度,当这些图片被用在生物信息框中时,也都是默认显示为220px。--蕭漫留言2022年9月16日 (五) 16:38 (UTC)[回复]
原来如此,我一直以为是模板默认宽度的问题,感谢解惑。--——🦝英特浣熊耐尔 就一定要实现留言贡献 2022年9月18日 (日) 13:26 (UTC)[回复]
我之前将部分条目的信息框强制设为了240px,是否应当改回?--——🦝英特浣熊耐尔 就一定要实现留言贡献 2022年9月20日 (二) 05:02 (UTC)[回复]
没必要改回。不过“image(n)_width”这个参数已经弃用了,在模板中不会起到任何效果,如有条目使用了该参数确实应当移除,或者改用“image(n)_upright”。--蕭漫留言2022年9月21日 (三) 13:44 (UTC)[回复]
好的,谢谢。--——🦝英特浣熊耐尔 就一定要实现留言贡献 2022年9月22日 (四) 01:37 (UTC)[回复]

关于“关于A的作品”、“A相关作品”、“A题材作品”三种分类

近期在处理书籍著作相关的一些条目,发现分类分的并不太好,所以把这个疑问铺到客栈来:1. 是否应合并至一种译名下,以及合并到哪一种译名下? 2. 如果不合并,应尽量用哪种译名?--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2年9月12日 (一) 11:19 (UTC)[回复]

按照先前類似的討論(Category_talk:電影獲獎與提名列表:該用名單還是列表;作品名該不該加書名號),莫衷一是,先到先得。-KRF留言2022年9月12日 (一) 11:43 (UTC)[回复]
我想到WP:分類名稱#各主題作品及其轄下分類命名法,照該次決議要看A指的是什麼,某個題材一般用「OO題材作品」,題材如果是時間或地點用「OO背景作品」。--迴廊彼端留言2022年9月12日 (一) 16:55 (UTC)[回复]
Special:Diff/73528422--寒吉留言2022年9月16日 (五) 05:32 (UTC)[回复]
@寒吉所以现有没改名的其实是消极容忍?--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2年9月18日 (日) 20:10 (UTC)[回复]
@Tokisaki Kurumi:有看到沒改名的就幫忙移動,而不是質疑「消極容忍」,我今年移了大概7、80個,6月30日那天就移了60多個。--寒吉留言2022年9月19日 (一) 02:40 (UTC)[回复]
OK。--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2年9月19日 (一) 10:27 (UTC)[回复]
大家都想一步到位,但慢慢來也是檢查條目的好時機。 --窝法乙烷 儿法梦碎 2022年9月19日 (一) 10:44 (UTC)[回复]

关于现代君主逝世条目表述中立化:“驾崩”与“去世/逝世”

注意到伊丽莎白二世之死条目下存在“驾崩”“去世”混用之情况。驾崩一般而言是汉字文化圈中对君主去世的说法,英国君主逝世没有非常特殊的表述(如白金汉宫公报里使用“died”),使用“驾崩”未必合适,且考虑到读者中也存在反对君主制的进步派人士等因素,对生前评价普遍非负面的女王采用中性偏褒义的“逝世”可能相对合适,且可推至其余君主去世之情况。--Liang5276x留言2022年9月13日 (二) 02:21 (UTC)[回复]

支持對非中國歷史的君主使用中性的「逝世」代替「駕崩」。--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13日 (二) 03:24 (UTC)[回复]
是否有任何目前屬於大英國協的國家在政府的官方中文文件上對伊麗莎白二世的死亡使用駕崩?若無,則用逝世。-KRF留言2022年9月13日 (二) 03:45 (UTC)[回复]
「駕崩」用於非漢字文化圈君主有很多例子,並沒有錯,「駕崩」二字亦並不隱含支持君主制的意涵。不過「逝世」確實更符合百科全書的風格。「去世」用於君主似乎不如「逝世」禮貌。推薦使用「逝世」。--Mosowai留言2022年9月13日 (二) 03:53 (UTC)[回复]
似乎媒体称其“驾崩”的不算少[119][120][121][122][123]BBC中文也有一处,但基于MOS:华而不实、此处无特殊意义(如突发或引起关联事件),赞成统一称“逝世”。(...) 吐槽 想起(多次)被议的享寿、享年、得年等用词之争。--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13日 (二) 09:49 (UTC)[回复]
赞成“逝世”。非要附庸风雅的话建议用享国和践祚。[開玩笑的]--——🦝英特浣熊耐尔 就一定要实现留言贡献 2022年9月13日 (二) 22:55 (UTC)[回复]
但是我们不是媒体,各种百科全书中是否也是如此专门称呼君主逝世为“驾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9月14日 (三) 02:34 (UTC)[回复]
有,但用于外国君主大概不普遍。[124][125]。--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14日 (三) 08:33 (UTC)[回复]
可以按照常识判断,国外君主大部分都不符合「崩、薨、卒、死、殁」的礼教制度,应该忠于原文表述。----Cat on the Mars 2022年9月14日 (三) 09:09 (UTC)[回复]
本人作为生活在君主立宪制的一员,要求使用「逝世」。甚于中国的帝王制不予置评。Bagida520留言2022年9月15日 (四) 07:09 (UTC)[回复]
我觉得“驾崩”与“去世/逝世”均可,驾崩”本来就专指君主“去世/逝世”,无论汉字圈国家还是非汉字圈国家均存在反对君主制人士,因存在反对君主制人士就对“驾崩”与“去世/逝世”用词有所取舍理据不足。--Joker Twins留言2022年9月16日 (五) 14:57 (UTC)[回复]
还有一依据为海外无特殊表述(忠于原文问题),驾崩属于“二次创作”范畴。--Liang5276x留言2022年9月19日 (一) 07:00 (UTC)[回复]
那說那些非漢字文化圈的往生者「享耆壽」、「享嵩壽」又該怎麼辦?又,維基百科需不需要原則上完全禁止「年屆古稀」、「年逾不惑」、「弱冠少年」等用詞?-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9月16日 (五) 15:30 (UTC)[回复]
关于「享耆壽」、「享嵩壽」、「年屆古稀」、「年逾不惑」、「弱冠少年」等用词,一般情况下现代人物完全可以查验具体年龄,不必模糊用词估计大致年龄,若人物生卒年不甚详尽只能估计大致年龄的,则可以使用上述模糊用词描述年龄。--Joker Twins留言2022年9月16日 (五) 16:09 (UTC)[回复]
这次我看见有媒体使用 崩御 的--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22年9月18日 (日) 10:48 (UTC)[回复]
那是挪用了日本天皇的表述(日本使用“天皇陛下崩御”),也不符合普遍习惯。--Liang5276x留言2022年9月19日 (一) 07:02 (UTC)[回复]

效忠于 伊丽莎白二世

出动机器人巡逻一遍吧,不知道还有多少,都必须要改了(看了下英文版,都改了)。任何涉及英国军事相关的,应该是这方面的最大宗。--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22年9月15日 (四) 11:49 (UTC)[回复]

艦隊航空隊中文条目有而英文条目没有写,西澳大利亚总督似乎同样,英國皇家空軍写法不同,……。是否、哪些有必要加注。是否能和该改为调用模板/维基数据。--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15日 (四) 12:05 (UTC)[回复]
我昨天看到的是皇家海军预备役部队。--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22年9月16日 (五) 06:36 (UTC)[回复]
題外話:改了,搞不好過沒多久又要改......,好似1620年的明朝,一年三帝在位。-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9月16日 (五) 00:31 (UTC)[回复]
不如建立一個「當今英國君主」的模板,這樣需要改的時候改一個就好了。--Mosowai留言2022年9月16日 (五) 00:50 (UTC)[回复]
我估计应该不会吧,毕竟现代医学昌明,如果查理三世(还是用标准写法,前面都是查理一世二世,突然出来个查尔斯三世)有意禅让的话,直接发个声明跳过就完了(直接是威廉五世了,本来我以为会用乔治七世的),现在接下来要关注英联邦是不是真散伙,包括苏格兰的下一次公投,直接导致君主制终结(又变回英格兰及威尔士国王了。詹姆斯一世之后实际就共主了吧)。--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22年9月16日 (五) 06:42 (UTC)[回复]
@Red16君:我並不想唱衰英國,不過科學儘管很昌明,棺材依然是裝死人不裝老人,況且查爾斯顯然也已是老人了。世事如棋,再說吧!-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9月16日 (五) 15:21 (UTC)[回复]
若如是,那就是💊的节奏,一如当年的苏联...--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22年9月17日 (六) 09:05 (UTC)[回复]
赞成Mosowai创立“Template:现任英联邦王国君主”或“Template:Current British monarch”的建议(该模板具体采用何名可商议),模板内容格式为:
{{NoteTA
|G1=PoliticiansUK
}}
[[现任英联邦王国君主条目名称|君主尊号]]
现今模板内容应为:
{{NoteTA
|G1=PoliticiansUK
}}
[[查爾斯三世]]
将该模板置于需要之处,这样在英联邦王国君主发生变动时,只需更改模板内容即可,事半功倍。各国现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亦可建立类似模板,以达到相同目的和效果。--Joker Twins留言2022年9月16日 (五) 15:11 (UTC)[回复]
已代调代码格式。不应嵌套TA模板。--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16日 (五) 15:22 (UTC)[回复]
@YFdyh000 感谢您的贡献与帮助。--Joker Twins留言2022年9月16日 (五) 15:55 (UTC)[回复]
(?)疑問
(-)反对:上述提議毫無必要,何以不寫成「英國君主」?本來多數部隊也應該就是效忠於君主,而非君主「個人」。如此一來,無論是誰在位,都不用改來改去;建立多餘之模板,實屬畫蛇添足而已。希望各位運用常識。另外,拜託不要把什麼「建立各國現任國家元首及政府首腦模板」這種驚悚至極的提議真的付諸實施⋯⋯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9月26日 (一) 17:14 (UTC)[回复]
(▲)同上,NoteTA的「君主尊号」和「西澳大利亚总督」中的「以澳大利亚君主身份任命」本质上是重复的,在wikidata编辑的时候也是改成个人存在问题,应该对应是某国君主或国家元首。--Cat on the Mars 2022年9月27日 (二) 09:38 (UTC)[回复]
像是这类表达事物联系的改变,务必建立结构化数据,尤其是像infobox这类建议到wikidata统一修改,Template:Infobox person/wikidata已经支持wikidata修改,否则随着数据量越发庞大,数据间关系越发复杂,未来就不会使单单机器人所能够解决的问题,还会有补不完的技术债,这也是wikidata存在的意义之一。----Cat on the Mars 2022年9月27日 (二) 13:50 (UTC)[回复]
(▲)同上。我本來沒有意見,只是想確定這次討論的最後共識究竟是什麼;不過U:Ericliu1912的建議比較合理,直接寫「英國君主」勝過寫現任君主名號或是建立模板。--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14:19 (UTC)[回复]

朝鮮日治時期分類

可參閱Special:PermaLink/73693248#Re_2Special:PermaLink/73693318#電影Special:PermaLink/73694301#钉钉,整件事簡而言之,钉钉堅稱殖民地的事物在分類時不能劃分到殖民者的事物當中,可是實際上卻與他所言相反,例如(故意舉外語為例, → 代表母分類):

所以在Category:朝鮮日治時期電影作品的條目加上19XX年日本電影作品哪裡是破壞?(Special:Diff/73692905Special:Diff/73692914Special:Diff/73693005Special:Diff/73693072
Special:Diff/73693083Special:Diff/73693092Special:Diff/73693138Special:Diff/73693189
Special:Diff/73693202)--寒吉留言2022年9月16日 (五) 16:45 (UTC)[回复]

在下覺得這問題確實值得商榷,我不知該說钉钉對,還是閣下對,但是閣下的意見令我聯想到一個有點類似又不太類似的問題:〈在亞爾的臥室〉、〈奧維爾教堂〉、〈夜晚露天咖啡座〉、〈黃房子〉這些畫作除了列入Category:荷兰绘画作品,是否也應列入Category:法国绘画作品?-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9月16日 (五) 17:26 (UTC)[回复]
「XX(國)作品」在維基現時是以國籍來判定(en:Category:Works by nationality),除非梵谷是法國人,不然不應該列入Category:法國繪畫作品。--寒吉留言2022年9月16日 (五) 17:32 (UTC)[回复]
梵谷的確一生都不是法國人,但畫中這些建築物所在地點在畫作完成當時在法國境內,現在依然在法國境內,反倒朝鮮半島曾經是日本有效統治區域的一部份,但現在不是,印尼之於荷蘭也是一樣。我不知這該怎麼算?另外,Category:法国绘画作品的英語跨語言連結是en:Category:French paintings,而French可以指法國的、法語的、法國人的。-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9月16日 (五) 18:05 (UTC)[回复]
露西》有在臺灣取景就會變成臺灣電影嗎?當時朝鮮日治時期的人是不是屬於日本人(外地人),屬於的話作品劃分給日本就不該會有問題,印尼亦然。--寒吉留言2022年9月16日 (五) 18:27 (UTC)[回复]
分类:各国作品的中文、英文页面似乎都未定义分类方式(历史讨论未查),维基共享资源是“Works by country”,作品的nationality属性如何定义未必明确。按作者国籍,如果国籍曾变动取哪个,异常状态(无国籍等)又怎么办,可能通常只有按常识。如果作者出生在某小国,但一生都居住在外国,他的知名作品该归属哪国。如果作品是A国人受雇于B国,并为B国制作和设计,又究竟是哪国作品,挺复杂的。--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16日 (五) 18:40 (UTC)[回复]
所以放在Category:朝鮮日治時期電影作品的條目有不該放在Category:朝鮮日治時期電影作品嗎?Category:朝鮮日治時期電影作品劃分給Category:日本電影作品會有問題嗎?樓上們的回覆與本討論根本無關。--寒吉留言2022年9月16日 (五) 19:00 (UTC)[回复]
殖民地事物归入殖民者分类,感觉可能使分类体系过于复杂,殖民地很多,殖民地与本土文化也毕竟不同。Special:Diff/73692905为什么不是创建“1924年朝鲜電影作品”并归入分类:朝鲜日治时期电影作品?--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16日 (五) 19:09 (UTC)[回复]
您這樣的說法會導致有很多語言的維基百科的分類都會是錯的,甚至屬地也是。波多黎各都能派自己的籃球代表隊打國際賽,那Category:波多黎各籃球是會與美國本土籃球(Category:美國屬地籃球)有啥關聯。臺灣戰後時期本土拍攝的原住民電影,因為原住民在中華民國來臺以前就居住在此,所以《賽德克·巴萊》不該屬於Category:中華民國電影作品Category:1987年香港不該透過Category:1987年英国海外领土分在Category:1987年英国底下。就算我創了「1924年朝鮮電影作品」,「1924年朝鮮電影作品」的母分類還是會有「1924年日本電影作品」,還是您覺得釘釘只要在條目看分類時看不到「日本」兩字就好了。Special:Diff/71855811,這樣難道會是錯的嗎?--寒吉留言2022年9月16日 (五) 19:56 (UTC)[回复]
前面暂未看懂。分类的母分类更清晰和易于整理调整。难道英国殖民地之事物都要同时归入英国相关分类。--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16日 (五) 20:07 (UTC)[回复]
以Category:英屬香港××為例,該分類應同時為Category:英國××與Category:香港××的子分類,若該分類已創建則將條目歸入該分類即可,若該分類未創建則將條目同時歸入Category:英國××與Category:香港××,很清楚。--紺野夢人 2022年9月17日 (六) 00:19 (UTC)[回复]
可是真有這麼單純嗎?
Category:日本人 → Category:日本宗教人物 → Category:日本传教士‎ Category:台灣日治時期傳教士
所以身為台灣日治時期傳教士的馬偕馬雅各甘為霖蘭大衛都是日本人嗎?在下擔心連他們都不知道自己是「日本人」呢!尤其是馬偕,他同時是英國人、加拿大人、清國人、台灣人、日本人,這些身份他全都認同?-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9月17日 (六) 01:25 (UTC)[回复]
Category:中華民國傳教士 Category:在中华民国的基督教传教士_(1949年前) Category:在中华民国的外国人 (1949年前)
Category:中華民國傳教士 Category:台灣戰後時期傳教士 Category:台灣戰後時期美國籍傳教士 Category:在台灣的美國人
Category:效力中国足球俱乐部的球员的編輯歷史
很明顯台灣日治時期傳教士應改成日治時期在台的傳教士,台灣戰後時期傳教士改成戰後時期在台傳教士等等,母分類修改為Category:与中华民国相关的人物Category:臺灣相關人物等等。
美籍旅台的棒球運動員麥克·羅力只會歸為Category:台灣棒球相關運動員Category:中華職棒外籍球員Category:美國旅台棒球運動員 Category:台灣外籍棒球運動員 Category:台灣棒球相關運動員),並不會歸為Category:台灣棒球運動員。--寒吉留言2022年9月17日 (六) 03:18 (UTC)[回复]
en:Category:Association football players by nationality Category:各国足球运动员
en:Category:Association football players by country Category:在各國效力的足球運動員
然而Category:各国传教士 en:Category:Missionaries by nationality,所以應有Category:台灣日治時期傳教士Category:台灣日治時期在台的傳教士。--寒吉留言2022年9月17日 (六) 04:18 (UTC)[回复]
Category:臺灣人 Category:臺灣相關人物 Category:台灣
Category:台灣日治時期人物 Category:台灣日治時期相關人物 Category:台灣日治時期
麻煩不要再提出與本討論串無關的內容,本討論串是討論如Category:台灣日治時期人物是否歸入Category:日本人,而不是誰誰誰是否該歸入Category:台灣日治時期人物,請搞清楚討論範疇再發言,想討論梵谷是不是法國人等等問題請另開新的章節。--寒吉留言2022年9月17日 (六) 04:36 (UTC)[回复]
这两例有时尚可,但不完全一定。例,《澳洲奇谈》如果同时列入分类:1971年英國電影作品,更清晰还是更混乱。发现英文、法文条目还真这么做了,但原因感觉是英国电影人指导、澳洲原住民相关。fr:Le_Gang_des_BMX没有表述与英国相关,de:BMX-Bandits也不将其归入英国电影。仅凭被殖民就将事物全部、同时归入宗主国分类,会产生大量问题,比如是否同时加英国动作片、英国喜剧片等冗余分类。特定年份+国家的分类中加上父分类还勉强能讨论。--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17日 (六) 01:34 (UTC)[回复]
AFI判定此部電影的產地為澳英美,電影判定產地的基準通常是某國籍的人員是否達到一定比例,又或是電影的出資人士是某國籍等等。中華民國文化部 - 國產電影片及非國產電影片認定基準。而1971年的澳大利亞還是英國的殖民地嗎,不然與本討論無關--寒吉留言2022年9月17日 (六) 03:11 (UTC)[回复]
@寒吉:维基百科不是可靠资料来源,你不要老是哪里维基怎么样了,朝鲜半岛就得怎么样。日本的文学教课书把其占领朝鲜半岛期间朝鲜人的本土文学视为日本文学吗?连阿里郎这种朝鲜半岛本土的反日电影,也被你标记为日本XX年的电影,真是不清楚是否还有和你沟通的必要。钉钉留言2022年9月17日 (六) 12:20 (UTC)[回复]
這樣克勞棣和YFdyh000是不是也在把維基百科當可靠來源?你乾脆說方針版在把外語維基當可靠來源,引進外語維基的方針幹嘛,他們是不會自己寫方針喔。--寒吉留言2022年9月17日 (六) 14:43 (UTC)[回复]
朝鮮日治時期你想怎麼搞隨便你,我不在乎了。--寒吉留言2022年9月17日 (六) 16:30 (UTC)[回复]
只是举例说明在条目中直接并列宗主国的分类似乎不具合理性。--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18日 (日) 03:19 (UTC)[回复]
看不出來哪裡不具合理性。--寒吉留言2022年9月19日 (一) 03:15 (UTC)[回复]
@YFdyh000君:請問您是說“「只是举例说明在条目中直接并列宗主国的分类」似乎不具合理性”,還是“只是举例说明「在条目中直接并列宗主国的分类似乎不具合理性」”呢?-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9月19日 (一) 14:57 (UTC)[回复]
后者。--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19日 (一) 15:11 (UTC)[回复]
“日本占领朝鲜半岛期间朝鲜人的本土文学”当然算作日本文学,如果是为了这个问题来争议我觉得是毫无意义的。我认同在条目中没有必要列出宗主国的分类,但朝鮮日治時期的作品的分类‎显然必须加上日本对应作品的母分类。--BlackShadowG 沉痛哀悼女王陛下 2022年9月18日 (日) 14:06 (UTC)[回复]
这只是你个人的POV而已。你有可靠资料来源支持“日本占领朝鲜半岛期间朝鲜人的本土文学”被日本人视为日本文学吗?日本人连時調 (朝鮮)歌辞都不懂,何谈把这些视为日本文学? 钉钉留言2022年9月19日 (一) 12:03 (UTC)[回复]
@钉钉我能理解你日本人的身分,但(?)疑問日本人連時調 (朝鮮)、歌辭都不懂的這個說法除了你這位日本人的說明外,有其他任何來源支持?--Rastinition留言2022年9月19日 (一) 12:19 (UTC)[回复]
@Rastinition你是不是喝多了,语无伦次?钉钉留言2022年9月20日 (二) 12:20 (UTC)[回复]
@钉钉如果帳號钉钉是日本人,帳號钉钉的發言能當成第一手來源,如果帳號钉钉不是日本人,帳號钉钉無法提供來源支持時,帳號钉钉發表的意見沒有參考價值。為了假定钉钉沒有發表原創研究,假定帳號钉钉是日本人--Rastinition留言2022年9月20日 (二) 22:53 (UTC)[回复]
(~)補充2022年9月20日 (二) 22:53 (UTC)只針對2022年9月19日 (一) 12:03 (UTC)的內容,不針對其他時間點的發言--Rastinition留言2022年9月20日 (二) 22:54 (UTC)[回复]
在日本的领土上产生的文学就是日本的文学,如果这点也需要我来解释,那我很无语。--BlackShadowG 沉痛哀悼女王陛下 2022年9月19日 (一) 12:32 (UTC)[回复]
Special:Diff/73710168,結果就是不回答我這個。--寒吉留言2022年9月19日 (一) 12:57 (UTC)[回复]
日本并没有将其占领的朝鲜半岛和其它地区合法转变为自身领土,而是被美国和苏联武力赶出了朝鲜半岛。因此朝鲜半岛的本土文化事物,还是朝鲜半岛自身的文化事物,与日本没什么关系。钉钉留言2022年9月20日 (二) 12:20 (UTC)[回复]
日本在1910年至1945年就是实际统治了朝鲜半岛,将朝鲜半岛转为其领土,与是否“合法”没有任何关系。--BlackShadowG 沉痛哀悼女王陛下 2022年9月20日 (二) 12:29 (UTC)[回复]
Special:Diff/73710168https://www.eslite.com/product/1006148462551204 --寒吉留言2022年9月20日 (二) 15:24 (UTC)[回复]
@BlackShadowG君:我還是覺得這可能有爭議。所謂在日本的领土上产生的文学就是日本的文学,這有包括用諺文台語文、中文書寫的作品嗎?-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9月19日 (一) 14:57 (UTC)[回复]
當然,某國文學不等於某語言文學,某國的各語言文學都是該國文學,各國的某語言文學都是該語言文學。--紺野夢人 2022年9月19日 (一) 16:19 (UTC)[回复]
閣下這句話我完全贊同,然而台語算是日本的語言之一嗎?一個現代的日本人如果沒有經過特地學習,亦無註釋,能看懂「無亂開,無亂媠,毋願旋枝出牆圍」這句經典歌詞嗎?我懷疑。-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9月19日 (一) 21:01 (UTC)[回复]
假如劉克襄2022年在臺灣發表阿拉伯語詩作,難道僅因為作品是使用阿拉伯語創作就不屬於Category:臺灣戰後時期作品?--寒吉留言2022年9月20日 (二) 09:25 (UTC)[回复]
平心而論,我認為這樣的詩作勉強只屬於Category:臺灣戰後時期作品,但不屬於Category:臺灣戰後時期文學作品。阿拉伯語並不是《國家語言發展法》所定義的「國家語言」,也不是臺灣事實上的通用語言之一。-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9月20日 (二) 17:22 (UTC)[回复]
很不幸這是需要解釋的。--Ghren🐦🕖 2022年9月21日 (三) 11:31 (UTC)[回复]
我觉得有些多余,目前Category:1919年朝鮮半島電影作品已经是Category:1919年日本電影作品的子分类了,似乎没必要再往条目中加上Category:1919年日本電影作品。--BlackShadowG 沉痛哀悼女王陛下 2022年9月18日 (日) 13:56 (UTC)[回复]
原本沒有Category:1919年朝鮮半島電影作品(2022年9月17日建立),所以是加Category:1919年日本電影作品(2022年4月13日建立)。--寒吉留言2022年9月18日 (日) 14:08 (UTC)[回复]
在一般的情況下,頁面不應該被同時列入分類及其子分類。因此一個條目若加入了子分類Category:1919年朝鮮半島電影作品,就應該把母分類Category:1919年日本電影作品移除才對啊(如果前者真的無爭議地是後者的子分類)!這與哪個分類先建立無關,而是與分類的邏輯有關。-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9月19日 (一) 15:09 (UTC)[回复]
@克勞棣條目「義理的仇討」的分類在2022年4月13日的樣貌Category:1919年朝鮮半島電影作品2022年9月17日建立後條目「義理的仇討」的分類樣貌,我何時說過要在條目同時加上Category:1919年朝鮮半島電影作品Category:1919年日本電影作品。--寒吉留言2022年9月19日 (一) 15:18 (UTC)[回复]
那是敝人誤會了,抱歉!-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9月19日 (一) 15:25 (UTC)[回复]

對巴士路線條目禁止加入歷史圖片和以往使用車輛感到不解

根據過去多年的香港巴士路線的條目基本內容是有使用車輛的變遷和歷史圖片,不過近期卻被某用戶以“愛好者內容”而提出刪除。個人認為有部分用戶已經過份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將本來很基本,也不算太“愛好者內容”的內容也容不下,這樣的巴士路線條目還有意義嗎?值得留意的是歷史研究牽扯到原始檔案的收集,但是沒有用戶會研究這個問題。--Wpcpey留言2022年9月17日 (六) 02:52 (UTC)[回复]

關於九龍巴士條目的用車變遷,請參閱九龍巴士1A線的例子,或向@Fran1001hk請教。--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2年9月17日 (六) 03:47 (UTC)[回复]
個人認為要達到這個用車變遷的要求是非常難,也是不合情理,一般用戶不會花大量時間去做,相反要刪除卻是不需要1分鐘時間。--Wpcpey留言2022年9月17日 (六) 04:32 (UTC)[回复]
這樣的描寫手法,正正就要限制破壞者不能亂添一些沒有來源的資料。
如你無法按照wiki標準或沒有時間描寫條目,just quit wiki。
另外,希望各編輯者看看九龍巴士284線九龍巴士81C線 (樓主編輯的歷史記錄)與試圖衝上WP:GA九龍巴士1A線分別。--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2022年9月17日 (六) 04:49 (UTC)[回复]
First time? 方針指引又不是沒有規定可供查證性--1233 T / C 2022年9月17日 (六) 04:53 (UTC)[回复]
维基百科本來就是Internet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部分,特別是對讀者,很多網上資料查詢會以维基百科為先。另外,如果有了解Google排名的演算法,就會明白有些資料在维基百科以外發表,其實不容易找到。--Wpcpey留言2022年9月23日 (五) 13:43 (UTC)[回复]
还是将维基百科作专题内容空间了。限制收录的内容很多,很多专题资料可以由参考书、专业图册收录(整理一手资料),但百科全书不该收录,至少通用目的的百科全书不会过多收录专题向的内容。--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3日 (五) 13:51 (UTC)[回复]

我根据8月的讨论内容罗列了扩充该条目的几个点,希望各位编辑予以斧正补充。另:我认为原先讨论的表格应当恢复到最原始状态(或直接删除)。--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⑧⑦-PpORk討論貢獻)於2022年9月19日 (一) 00:28 (UTC+8) 加入。 —此條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于2022年9月20日 (二) 00:14 (UTC)之前加入的。[回复]

建议添加实质性内容,当前状态和草稿没有区别。--Liang5276x留言2022年9月29日 (四) 04:45 (UTC)[回复]

建議改名:青春期恋爱→未成年戀愛

條目原名為早戀,含有貶義,后移動為青春期恋爱,而後恢復原名,最後恢復現名,似乎均不合宜。早戀的涵義顯然廣於青春期戀愛,包括前青春期的戀愛。條目對應的英文維基百科為Puppy love,意爲童稚之愛,與青春期戀愛完全不對應——Talk:青春期恋爱#这个词的英文链接有严重的问题若要保留“青春期戀愛”,則要另立“兒童戀愛”和“嬰幼期戀愛”,顯然無此必要。條目幾乎全部内容通用未成年時期,改爲“未成年戀愛”最爲恰切。--神秘悟饭 2022年9月20日 (二) 10:48 (UTC)[回复]

  • 名称如果不满足广泛的可供查证,则是原创研究。中立的观点是介绍早恋/幼年恋爱的定义和各方观点,而不是名称上的政治正确。
  • “未成年恋爱”可能不合适,全球各地成年年龄不一、可能高于法定结婚年龄(例如墨西哥),结婚后的“恋爱”将被涵盖。
  • 该条目一定程度上需要重写。似乎,当前条目可以改回原名、改链en:Puppy_love_in_mainland_China,然后慢慢扩写。
--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0日 (二) 14:51 (UTC)[回复]
成年年齡不一不構成理由,一些地方法定婚齡早於成年,“成年”條目可成立,“婚齡”條目也可成立;
Puppy love in mainland China遠好於現連結,應當變更,但也不準確,應改爲Early love in mainland China,Early love据Puppy love條目出現在弗洛伊德的著作中,并非原創;
標題可改回原名早戀,但有關分析成因和支持理由的内容不宜改爲早戀。--神秘悟饭 2022年9月21日 (三) 00:35 (UTC)[回复]
方才查看WP:非原创研究,是屬内容方針:“在維基百科裡所谓原创研究或原创观念,指的是未发表的事实、争论、觀點、推论和想法;以及对已发表材料进行的未发表分析、综合或总结,并产生或暗示新的结论”,而行爲本身不屬於思想、事實或觀點等,所以有關行爲的條目的命名不適用WP:非原创研究。相反,WP:中立作爲基本規則沒有明定限於“事实、争论、觀點、推论和想法”、“分析、综合或总结”。--神秘悟饭 2022年9月21日 (三) 01:05 (UTC)[回复]
美国一部分州规定,如双方未成年(未达法定结婚年龄)须父母同意方可结婚。百度上找的,仅供参考——范博📧·🎤·✍🏽🇨🇳 2022年9月22日 (四) 11:26 (UTC)[回复]
似乎現無反對更名為“未成年恋爱”。--神秘悟饭 2022年9月26日 (一) 06:33 (UTC)[回复]
我建议等更多意见。应先在条目中注明别称和来源。--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6日 (一) 14:49 (UTC)[回复]
我又審視我的想法,發現三個名稱都不好。青春期戀愛在全世界與老年戀愛、離異者戀愛都屬於小課題,都沒有獨立的必要,都與一般的戀愛沒有實質差別;在中國大陸與前青春期都從屬於早戀,不必分離。早戀屬於特定名稱,較難指代普世的脫離時空屬性之普遍事態;指代中國大陸的特定概念,現有資訊又不足以成立一個條目,必然牽涉普世的正反論據。未成年戀愛中有些與一般的戀愛無實質差別,有些有實質差別(puppy love),前者沒有獨立條目的必要,後者不應與前者混合。--神秘悟饭 2022年9月26日 (一) 23:46 (UTC)[回复]
中国大陆早恋概念的现实来源甚多、影响广泛,评价也应该很多(但“可靠性”难定),肯定能写成独立条目。普世之概念肯定也有一些研究、文章,但可靠性、定义等方面不一,综合到一篇条目中也许会四不像,容易有原创研究成分和偏向。--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6日 (一) 23:55 (UTC)[回复]
中國大陸有關早戀的研究大多研究青春期/校園/未成年戀愛的爲什麽、利弊、如何解決,還是處在普世的事態之中,而且嚴肅的研究大多不以早戀爲名,以“青春期”等通用名稱為名的研究與外國并無實質差別(但研究水平更差)。真正專屬於早戀的詞源、社會風氣等方面的可靠研究尚未查到。--神秘悟饭 2022年9月27日 (二) 00:15 (UTC)[回复]
条目不需要从学术层面严格定义,分别引述一般、通用读本定义向读者介绍就行。词源、风气等应该能查到,但须小心避免原创总结。某读本的定义是无独立经济能力、法定婚龄前的恋爱。也有很多从实际影响角度的。如果条目兼顾全球各地的观念,将非常广阔、难以写好。“早恋”概念的科学性辨析,该文作者李阳的《青少年“早恋”概念的科学性辨析》也载于“中国心理学会发展心理学专业委员会、中国心理学会教育心理学专业委员会二〇〇六年度学术年会论文摘要集”,应该是很好的来源。--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01:25 (UTC)[回复]
李阳有兩篇文章幾乎雷同,《“早恋”概念的科学性辨析》發去《班主任之友》,《早恋概念的新认识》發去《中國性科學》;閣下提及的另一篇《青少年“早恋”概念的科学性辨析》在知網只有摘要和關鍵詞,僅僅為會議議程,沒有正文。而且前述兩篇文章關於词源的内容僅僅為斷言,沒有論證或脚注:“到了 60 ~ 80 年代,随着教育的普及和教育年限的延长,大学生谈恋爱被大多数人认为是不珍惜教育机会、没有理想的表现;中学生谈恋爱更是超前行为,同学侧目,老师干预,家长焦急”,前述文字還與2002年闵乐夫的《对“早恋”的再认识及教育对策》如出一轍:“60 ~ 80 年代的大学生谈恋爱被視为不珍惜教育机会、缺乏遠大理想;中学生谈恋爱更是超前行为,同学侧目,老师干预,家长焦急”。二者同樣沒有論證或脚注,可認定為前者抄襲後者。李阳論文品質極差,不應被引用。還有很多中國大陸早恋論文更像隨筆、勸諭文,難以采用。
不針對早恋的概念,針對早恋本身的闡述,普適於人類,支持和反對的論據不宜局限於中國大陸,現實狀況則可分國界。--神秘悟饭 2022年9月27日 (二) 04:06 (UTC)[回复]
视为综述暂引以为据,我觉得是可接受的。十分详细的论证分析,又是否可靠普世,多只是为观点得数据或出处,不过我不反对找一些出处和依据。“针对早恋本身的阐述,普适于人类”难以认同,古代/现代、各国/各地的观念和婚龄相差甚多,逐一列出可能很琐碎,又难有可靠综述,所以暂不赞成以全球为角度撰写。--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04:24 (UTC)[回复]

髒話列表存在嗎

網上衝浪發現一篇有趣的報道,想加到相關條目裡面。在髒話條目編輯時發現編輯警告{{Editnotices/Page/髒話}},警告提到「若要發表關於某一髒話的研究請新建獨立條目,並加入『 髒話列表』內」,找了一下,發現根本沒有髒話列表,連刪除記錄都沒有,所以這個警告是什麼意思,到底有沒有髒話列表。--Nostalgiacn留言2022年9月22日 (四) 06:08 (UTC)[回复]

也许指Category:髒話及相关条目、模板?该编辑警告的意思是,不要在“脏话”条目本身陈列脏话或者特定脏话之研究。
关于您提到的该来源,至多稍做提及,但不可引述(陈列)和参考(WP:REF)其中内容,因为这是媒体引述的“網路上流傳”,研究结论并不可靠,准确说是相当不可靠。且该内容与其说“脏话”相关,不如说侮辱罪相关,不过我没看到台湾该罪名的相关条目。--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2日 (四) 07:02 (UTC)[回复]
台灣是妨害名譽及信用罪一般叫公然侮辱罪。只是想以那個報道引出,髒話可能涉及的法律責任,報道提到歸納的列表是源於既有法律裁決文書的整理,理論上可以溯源找到對應的報道。--Nostalgiacn留言2022年9月22日 (四) 07:29 (UTC)[回复]
诸多单一法律案例总结出适合写入条目的观点,存在难度和原创风险,还不如找更好的来源。--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2日 (四) 07:34 (UTC)[回复]
雖然你說“網路上流傳”有問題,實際上,台灣有案件就以那個「網路上流傳的價目表」進行索賠(她遭辱罵依「罵人價目表」求償16萬),儘管沒有足額,也被判賠10萬。去搜索一下這個「網路上流傳」,報道和分析還是很多的。--Nostalgiacn留言2022年9月22日 (四) 07:43 (UTC)[回复]
若来源足够证明该表受到相当关注,而非一过性爆红,可能还行。建议单开章节,但不确定标题定什么。--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2日 (四) 08:15 (UTC)[回复]
我觉得没这样的麻烦,直接移除掉相关描述就是了。连条目都没有,当时写这句话的编辑没有考虑过这样的问题?——2022年9月23日 (五) 01:02 (UTC)

 接獲站外友人告知,這兩個條目的內容疑似調亂了。現在1->3而2->4,我認為應該出現了非常嚴重的翻譯問題,而這個問題是需要解決的。請求相關的專業人士參與討論。--1233 T / C 2022年9月22日 (四) 14:19 (UTC)[回复]

非专业人士,但基于术语在线,中英名称方面未看出错乱对调。建议补充理据细节。--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2日 (四) 15:47 (UTC)[回复]
杏仁應該對應Almond而扁桃應當和Apricot kernel對應。與此同時,認知的杏仁應當無山埃但扁桃可能有。--1233 T / C 2022年9月22日 (四) 16:06 (UTC)[回复]
[128] 规范用词:扁桃 英语名:almond。[129]“杏仁(英文名为apricot)和扁桃仁(英文为almond)”。[130] “生杏仁(即杏核內的種子)含致命的氰化物,即俗稱山埃”。是地区用词差异还是误解?--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2日 (四) 16:32 (UTC)[回复]
有可能是這樣,因為確實有可能是地區詞語的差異導致。--1233 T / C 2022年9月23日 (五) 15:28 (UTC)[回复]
从学名来看,对应条目叙述的实体是一致的,地区词差异做地区词转换即可。--——🦝英特浣熊耐尔 就一定要实现留言贡献 2022年9月26日 (一) 23:03 (UTC)[回复]

Wikipedia:地区词处理中,這句顯然已經不合時宜應該改了

Wikipedia:地区词处理中,可以看到一句:「判斷投票通過的一般依據是:在7天時間裡,總共獲得6名具備投票資格的維基人的支援,且反對票數不超過總票數的三分之一。」問題來了,現在都在積壓,候選頁面也沒什麼人關注的東西,而且哪來的至少6個維基人支援(支持)?根本連一個喊同意的都沒看到。所以這一句話應該改成:「判斷投票通過的一般依據是:社群在討論時多數決議同意採納」,且應該取消時間制度。要不然這候選頁面未來可以廢除了,7天內哪個提案可能會快速通過的?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就直接砍了吧。就連一個基本的單位用詞「米」和「公尺」,雖然是指相同的東西都叫做「100cm」,但是都可以討論至少7個月了,請問這頁面是否還有必要用「時間制度」?表示這個社群基本上對於字詞轉換平時就是非常漠不關心,上了首頁的所有條目都有可能懶的字詞轉換。如果真的確定沒什麼人還想要維護的話喔,這種7天制度就砍了吧?當然,這應該也是因為長年來受到「Parkinson's Law」的影響,因為維基百科在早期就沒有養成字詞轉換,也沒有關心字詞轉換,就是一種可有可無、模稜兩可的態度。對於這種「Parkinson's Law」的社群就懶得再說什麼了,意見要不要採用當然是問這個獨裁社群,要不就繼續放著擺爛就好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2年9月23日 (五) 09:40 (UTC)[回复]

说实话,繁简转换这一块经过多年的演化,我已经不是完全了解目前的繁简转换机制的运作细节了。我记得没错的话,7天之类的要求是较早时候MediaWiki:Conversiontable还作为主要维护手段的时候,后来似乎MediaWiki:Conversiontable不是主要维护手段后,就是现在这样了。另外,我现在最搞不清楚的就是MediaWiki:Conversiontable目前在转换系统中的地位到底是怎样的?还有就是各种转换语法都有何优劣,谁能给讲讲?最后,据我观察,大多数管理员都和我一样搞不清楚目前的繁简转换运作机制的细节,因此即使想帮忙处理,也无从下手(比如我也就是参与下讨论,最多也就是把明显不合适的提案关闭,应该处理的合理提案我就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弄才对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2年9月26日 (一) 03:03 (UTC)[回复]

大张伟的《陽光彩虹小白馬》

可不可以寫上《陽光彩虹小白馬》跟英文維基。美國不喜歡「內個」。[131]--219.92.42.254留言2022年9月24日 (六) 04:51 (UTC)[回复]

我先认真地回应一下。你给的那个网站,对这个《阳光彩虹小白马》这首歌只有顺带提及,因此构成不了创建条目所需的关注度要素。这个条目不论是在中文还是英文,都是可以预见的会被删除。好了,接下来是无关的话。你希望出现这个条目的动机就是「美国不喜欢“内个”」吗?请解释一下…… --MilkyDefer 2022年9月24日 (六) 06:39 (UTC)[回复]
该新闻是顺带提及。歌词“那个”同音争议,中国大陆“整活儿”剪辑视频较多,国际影响十分存疑,正式记载缺乏。其歌曲《我的果汁分你一半》有相同争议,故非单首歌曲。因此,写在大张伟条目里价值存疑,写单独条目更不太可能。分类:中国大陆网络文化列表分类:中国大陆网络恶搞文化无网络迷因列表,所以即便据来源,似乎也无处可写。黑鬼条目,不好说,该来源介绍歌曲的部分太少。--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4日 (六) 12:47 (UTC)[回复]

電影條目中的影評網站

會有這個疑問,是因為先前編輯電影相關條目時所想到的。目前大多數的電影條目引述電影評分網站,基本上都會採用爛番茄Metacritic這兩個公信力高的網站。

現在針對電影相關條目提供的電影評分網站,個人有以下疑問,懇請較資深的前輩解惑:

(1)如果是非歐美出品的其他國家電影,除了添加爛番茄Metacritic的評比數據以外,其他國家(例如:日本、中國大陸、韓國)是否有類似這兩個網站、較具公信力的影評網站的評分數據可寫入百科呢?

(2)承上題,要是指定條目電影作品在爛番茄Metacritic的評比數據從缺,還可以參考哪些影評網站的評分數據呢?

感謝解惑!--Nieve留言2022年9月24日 (六) 16:56 (UTC)[回复]

不建议直接引用易变动的网站评分,引述新闻介绍更靠谱——虽然经常有人去更新条目正文。豆瓣网大概是中国大陆影响最广的评分来源。网站榜单谨慎引用,如果榜单不易变动、曾被多次报道,再考虑作原始来源引用。--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4日 (六) 17:20 (UTC)[回复]
確實,很多網站很容易有評分浮動的跡象且沒有匯總媒評分數,我在編輯時很明顯感受到這點,謝謝提醒~~--Nieve留言2022年9月26日 (一) 08:48 (UTC)[回复]
烂番茄、Metacritic常被引述是在於媒評分數(及年末評選),其他地方的影評網站往往沒有匯總媒評分數,只有用戶評分,後者不太穩定、可靠。如樓上所説,若無媒評分數,直接援引媒體評論文章爲宜。--神秘悟饭 2022年9月25日 (日) 12:28 (UTC)[回复]
好的,這樣我在接下來編寫時就有較明確的方向了,謝謝!~~--Nieve留言2022年9月26日 (一) 08:49 (UTC)[回复]

全保护重定向{{left}}→{{str left}}与{{left2}}的问题

2012年时{{left}}被移动至{{str left}},且重定向被全保护,但目前该重定向的链入页面Special:链入页面/Template:Left无一不是日维、英维翻译条目误植(en:Template:left对应本地{{left2}}),不见{{str left}}使用的踪迹。是否可以将该名称移交,以避免未来更多的错误,并且与{{right}}的名称相对应? --David Xuang (contact me) 2022年9月25日 (日) 06:05 (UTC)[回复]

目前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22/09/27#Template:Left开启了提删。--David Xuang (contact me) 2022年9月27日 (二) 06:12 (UTC)[回复]

关于20大港澳台选区问题

20大台湾选区代表可能在二十大结束以后公布名单,港澳工委则永不公布名单,但仍然会在全体名单中一并公布。按计算共2300名代表,此前其他省市区等选区共选出2271人,则港澳台总人数应为2300-2271=29人,然而我利用Excel进行全体名单和各省市区名单的比对以后,仅能查出27人,是否是我哪里操作疏忽了?有没有人愿意重复核验一遍?(具体操作流程为:先将全体名单复制进Excel中,然后数据分列,再将现有二十大代表名单页面进行约30次简单编辑,即去除章节标题等无关内容并在相邻章节间的两个名字间加入一个顿号,然后再复制进Excel中,数据分列,然后将两组数据比对提取唯一项,最后再人工核验去除一些跨选区重名者等即可完成)--有困扰的话,就让魔女用魔法帮你排忧吧! 2022年9月26日 (一) 08:01 (UTC)[回复]

我又研究了一下,好像其他省市区选区共选出了2275人,但是为何无论怎么按分省数额相加数值都是2271人呢?--有困扰的话,就让魔女用魔法帮你排忧吧! 2022年9月26日 (一) 08:33 (UTC)[回复]
吧二十大代表条目去除无关顿号以后共计2236个顿号,2236+35=2271说明网页里确实只有2271个名字,按各省区市选出人数相加也只有2271个名字,但导入进Excel里就会有2275个名字,这怎么已经近乎灵异事件了?--有困扰的话,就让魔女用魔法帮你排忧吧! 2022年9月26日 (一) 08:42 (UTC)[回复]
已解决,我已查出问题,是之前有人自行编辑进去4个港澳选区的人,所以导致的--有困扰的话,就让魔女用魔法帮你排忧吧! 2022年9月26日 (一) 09:05 (UTC)[回复]

Artemis的zh-cn翻译是“阿耳忒弥斯”还是“阿尔忒弥斯”?

如题,似乎后者更常用?--忒有钱🌊塩水あります🐳留言2022年9月26日 (一) 11:20 (UTC)[回复]

参考消息网文章讲“尔”为误译。读秀网搜索中,"阿耳忒弥斯"约5000条,"阿尔忒弥斯"约3200条。--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6日 (一) 23:22 (UTC)[回复]
應使用官方譯名,可同時註明其他常用譯名。--Mosowai留言2022年9月26日 (一) 23:47 (UTC)[回复]
根据参考消息阿耳忒弥斯一词最早是古希腊-汉语翻译家罗念生翻译的,新华社、《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世界神话辞典》等沿用。--Kethyga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17:31 (UTC)[回复]
阿耳忒弥斯。--东风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11:07 (UTC)[回复]

Template:围棋殿堂

试着综合了一下。国家我没标,考虑过“(中)(韩)”、“(中国)(韩国)”等,但是否必要,或者用别的方式(如*)标注?“围棋殿堂”对外籍人士,有特别对待吗,没有就别标了。--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00:08 (UTC)[回复]
原本那樣真的不行。現在這樣還可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9月27日 (二) 01:43 (UTC)[回复]
建议你指出原本那样“真的不行”的理由。->>Vocal&Guitar->>留言 2022年9月27日 (二) 13:23 (UTC)[回复]
我想他说的“原本”是加上旗帜的版本,“现在”是我修改后的版本。--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22:43 (UTC)[回复]
是。我跟CaryCheng發言所指的情況是相反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9月28日 (三) 18:13 (UTC)[回复]
为什么要与{{GoNavbox}}统一,这个模板自己问题就很大:分组链接明度对比度只有1.16,远未及4.5的要求(WP:COLOR)。--David Xuang (contact me) 2022年9月27日 (二) 02:27 (UTC)[回复]
(+)支持Ericliu1912的版本。--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29日 (四) 03:44 (UTC)[回复]

關於戲集我要逆風去頁面爭議事件之定義

最近有用戶對以上戲集頁面應否添加爭議事件持不同意見, 為避免編輯戰, 前來這裡尋求共識。
今年三月劇組在青島租借某餐廳作用膳和休息的地方, 因為餐廳的監控視頻被盜取而泄露劇組演員及工作人員在餐廳內的畫面, 引來部分網友質疑劇組在青島頒布暫停堂食的防疫規定後在餐廳聚餐。 青島當局已於事件發生後次日進行調查,證實該餐廳當時已經停業不對外營業,劇組並沒有違規,商家已就監控內容被盜取而報警。基於事件根本就不存在爭議, 對劇組也沒有任何影響, 將它加入戲集頁面是無意義的
另外, 有關違反防疫規定應屬社會新聞, 中國大陸有各種有關防疫話題有很高的關注度, 但都與這劇/事件無關, 社會/時事新聞版亦沒有就此事報導。 所以事件的社會關注度根本不高。 由於劇組演員是明星藝人, 本身有很高的關注度 (任何花邊新聞都會吸引網友討論), 有娛樂新聞媒體和自媒體會譁眾取寵, 甚至用上網民微博截圖和擷取微博片段來發新聞, 這類消息來源不可靠。維基不是陳述網民對明星熱度話題而發表個人見解或分析的地方。
總結以上論點, 本人認為應該移除《我要逆風去》頁面的所謂"爭議事件" 。--Mayla Sing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04:44 (UTC)[回复]

从事件时长来说,有点像是琐事。但从事件关注度和剧集体量来说,条目中记录也不为过。“事件根本就不存在爭議, 對劇組也沒有任何影響”感觉不对,多地报道[132][133][134][135][136]、均以该剧剧组为标题,且多方回应、跟进报道,事件时间短可能不是无意义的理由。且仍有网友不接受回应,如[137],这不能算无影响吧,4月报道就有人提。发现龔俊条目中这事儿被移除近十次了,讨论页也未有结论,值得考虑如何处置。对人物的影响也许欠缺一个较好来源。--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07:34 (UTC)[回复]

这两段内容移动自Talk:粤语。这篇条目有不少内容值得认真讨论,故移动于此。--Eguersi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10:20 (UTC)[回复]

“北京话拼音”

粤语#名称段落里提到了一种新的拼音“北京话拼音”,这可能属于原创研究,我不晓得天底下竟然还有北京话拼音这种东西。不管是汉语还是其他什么语言,维基百科均不应当采用无关注度的、小众的、具有原创研究性质的转写方案。---Eguersi留言2022年9月24日 (六) 12:15 (UTC)[回复]

傳懋勳. 北京话的音位和拼音字母[J]. 中国语文, 1956, 5.
徐世荣. 普通话语音和北京土音的界限[J]. 语言教学与研究, 1979 (1): 7-22.
李焱. 《 英语官话合讲》(1865) 所载中国学者最早创制的北京官话拉丁化拼音系统研究[J]. Journal of Chinese Linguistics, 2021, 49(1): 253-285.--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00:13 (UTC)[回复]
@longway22请你直接了当的告诉我,你所列举的文献中的方案,是不是就是文中使用的北京话拼音的方案?既然是北京话拼音,是北京话的一种拉丁转写,你得指导它是哪套转写系统吧?得知道他的转写规则吧?而且你还要告诉我,诸如“北京话的音位和拼音字母”是不是明确定义了一种叫做“北京话拼音”的拼音方案,而且有足够的关注度。不然按照你的神奇逻辑,我现在就可以去生造一种粤语的拉丁化转写写文章里,毕竟你随便搜“粤语拼音”还一搜一大堆呢!只要文献里带粤语和拼音两个字就是不能删的理由呗!--Eguersi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10:27 (UTC)[回复]
恐有Whataboutism,請閣下合理整理可辨識之說辭。--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10:54 (UTC)[回复]
所以呢?北京话拼音是什么呢?是什么呢?是什么呢?如果它特指一套完整的转写方案,它依照什么样的转写规则?--Eguersi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11:55 (UTC)[回复]
我真的很难想象你靠这种思路会写出什么样的条目来。你就在搜索引擎中一搜,不管其内容说了啥,只要带有关键词的都成了你的论据?您太强了,我自愧弗如。--Eguersi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11:58 (UTC)[回复]
徐世荣的那份论文第一句话就已经说普通话和北京话不能画等号了。北京话拼音和普通话的拼音(即汉语拼音)又怎能画等号?--Ghren🐦🕙 2022年9月27日 (二) 14:58 (UTC)[回复]
編者似乎只是想說「北京官話的拼音」,即大陸的普通話拼音,即「漢語拼音」。「北京話拼音」的表述確實不嚴謹,易造成誤解,建議改為「普通話拼音」。--Mosowai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15:05 (UTC)[回复]
北京官話北京話是兩樣東西。--Ghren🐦🕑 2022年9月28日 (三) 06:39 (UTC)[回复]

冗余内容

本文的历史一段粤语#歷史有朱熹对广中时音的一句评论,这句话是否应该存在,或者说是否应当在历史这一章节?

语言是发展变化的,南宋时粤语的音系恐怕和现在不一样吧?朱熹本身也非音韵学家,他所言“四方多讹”“广中人声音尚好”仅仅是他对当时岭南汉语的评价,单靠这句话恐怕反映不了粤语音系、语法、词汇或者适用范围的演变。

如此一句话如果必须收录也得收录到古今名人对粤语的评价一段,放在历史一段究竟有什么作用呢?暗示粤语存古么?--Eguersi留言2022年9月24日 (六) 12:48 (UTC)[回复]

該評述是引自朱子语类,請注意勿限於個人、而應以文獻整體視之,其由嘉祐年間任沙縣(沙陽)縣主簿黎靖德採編,而
引唐贤清. 朱子语类副词研究[J]. 2003.——《朱子语类》是「汉语语法史中占有重要地位
引温端政. 建立《 朱子语类》 语汇研究理论框架——《< 朱子语类> 语汇研究》 序[J]. 语文建设, 2016 (10): 78-79.——(《朱子语类》)「不仅内容丰富,而且在语言上有许多特色,是语言的宝库。
引黄河. 中华本《 朱子语类》 小字注的相关问题[J]. 2013.——(《朱子语类》)是「朱熹門人弟子記錄的師生間進行學術討論的講學筆記......門人的記錄保存了大量口語材料,其中的部分語詞、句法保存了方言特點,得到學界的重視。從最早的《池錄》到《朱子語類》的形成,它經歷了從語錄體到語類體的體例轉變。」--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25日 (日) 00:23 (UTC)[回复]
不管朱子语类如何在汉语语法、在词汇上具有研究价值,但是大家研究的恐怕是《朱子语类》这本书的语法、词汇吧?这和朱子语类中内容的学术可信度有关吗?我随便还能找出好几个证明西游记或者三言二拍在方言研究上有重要价值的文章呢。如果你想引用朱子语类说明语言变迁也可以呀,你找如今研究朱子语类并且通过朱子语类证明粤语的音系或者语法或者使用范围发生什么变化的文章啊--Eguersi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10:34 (UTC)[回复]
對於閣下之斷言深感震驚,認為閣下之說法需要對等有足夠依據及辨識之述明、而非Whataboutism。--約克客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10:53 (UTC)[回复]
容我感慨一下,维基百科上想删去一点儿不着调的东西何其难也。--Eguersi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12:00 (UTC)[回复]
這句話可以寫在粵語歷史中,但是不應該放單單放在粵語這裏。--Ghren🐦🕙 2022年9月27日 (二) 14:44 (UTC)[回复]

快周刊條目問題

今天有用戶在快周刊條目內將「周」字全數替換為「週」,本人回退後,該用戶表示:「人家在封面明明寫『辶周』,你硬要用異體字『周』代替。」但經查,快周刊確實有使用「快周刊」為其雜誌名稱[138],因此想請問各位,如遇此狀況,條目內的「周」字該如何處理?--弟魯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14:18 (UTC)[回复]

WP:常用名稱,比較常用的那一個作為主條目,比較少用的做成重定向條目,條目內文依主條目名稱統一用字。--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14:25 (UTC)[回复]
然本人並不知道何者較為常用。--弟魯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14:40 (UTC)[回复]
這可真難辦了...不過,快周刊條目沒有任何參考來源,週刊本身又在2011年就停刊了,搞不好可以提存廢討論?--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15:41 (UTC)[回复]
兩種都有,從封面上的價格變化看起來,似乎沒辵字旁的是早期的版本,有辵字旁的是晚期的版本。--Kolyma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16:30 (UTC)[回复]
為何要使用出版時的名稱?連清議報這類在中維條目的標題也一樣用簡體,這要麽是手動轉換異體字,要麽是繁簡破壞。--🎋🍣 2022年9月29日 (四) 00:05 (UTC)[回复]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變更提案,已由CaryCheng留言)於2022年9月28日 (三) 09:53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复]

  • 抱歉,我想了想,發現原提案蠻蠢的,請忽視。
  • 實際測試條目標題及內文,在簡體介面下顯示的都是「快周刊」,在繁體介面下則依照原始碼呈現「快週刊」或是「快周刊」。
  • 建議作法:
  • 將晚期版本的「快週刊」視為常用名稱。
  • 加入以下原始碼:
{{noteTA
|T=zh-hans:快周刊; zh-hant:快週刊;
|1=zh-hans:快周刊; zh-hant:快週刊;
}}
先改變標題,再加上「==命名== 該雜誌是繁體字出版物,原文名稱本來是《快-{周}-刊》,後來改作《快-{週}-刊》。」一句,便搞定了。其實在第一次被回退之後,就在編輯摘要中點出了應該名從主人,更提供了用規則允許的方法增加簡體字的影響力的方案。--202.141.212.98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12:18 (UTC)[回复]
閣下沒看懂我的建議。不過沒關係,只要社群共識將晚期版本的「快週刊」視為常用名稱,採用閣下的做法也一樣。--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13:47 (UTC)[回复]
名从主人不需考虑简繁体吧?简体出版物被繁体用户创建后,条目名称和正文也要改成简体吗。所以这笔移动请求和更动,似乎更像WP:简繁替换,似乎字词转换就足够了。以及,目前来源可能不足以支撑“後來改作”,研究不显著的名称更动可能原创。即便找出是哪版开始变化而备注,也未必能彻底打消其他版本有无改变的疑虑。--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9日 (四) 01:01 (UTC)[回复]
而且出版物标题用字=名从主人+常用,并不严谨,某些出版物出于艺术需要会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或书法题字,而这些字形未必与标准或常用用法一致,应该同时参考正文等写法。公司名等被规范约束的专有名称类似,注册名称有时非常用名称。--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9日 (四) 01:17 (UTC)[回复]
該議題似乎與「台灣/臺灣」麻煩有點相似……--Mosowai留言2022年9月29日 (四) 03:08 (UTC)[回复]
在香港字形標準下,「周刊」和「週刊」都是正確的字形變體。似乎之前聽到過「維基百科不應轉換異體字」一說。--Mosowai留言2022年9月29日 (四) 03:12 (UTC)[回复]
  • 如同我前面提過的,「周刊」和「週刊」在簡體模式下都顯示為「周刊」,不會有問題;需要處理的是繁體模式下的顯示方式。
  • 贊同U:YFdyh000的意見,「快周刊」移動到「快週刊」是WP:简繁替换,所以我的提案是加入NoteTA模板實施地區詞轉換。
  • 若是社群共識同意將晚期版本的「快週刊」視為常用名稱,那加入NoteTA模板就可以解決本案的問題;若是社群共識不同意「快週刊」是常用名稱,那就要將條目內文的「週」改回「周」。--CaryCheng留言2022年9月29日 (四) 03:55 (UTC)[回复]

伊丽莎白二世的肖像

条目的肖像已经换了好几回,有以澳大利亚女王名义拍摄的官方肖像,1985年、2015年甚至2021年的都有,特此在此征询意见以达成共识。--WPCD-DTV俄乌战争 2022年9月27日 (二) 23:09 (UTC)[回复]

建議選用File:Elizabeth II greets NASA GSFC employees, May 8, 2007 edit.jpgFile:Queen Elizabeth II March 2015.jpgFile:Elizabeth II in Berlin 2015 (cropped).JPG--Mosowai留言2022年9月27日 (二) 23:35 (UTC)[回复]
我倒是認為可以比照英文維基百科,選用1959年攝製之肖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9月28日 (三) 18:10 (UTC)[回复]

分类:网络红人

分类:网络红人红人是否不中立,名人是否更好,比如中国大陆有争议的辛有志用“红人”是否合适?--Kethyga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14:35 (UTC)[回复]

(-)傾向反對:我覺得這四個字是一個整體,類似專有名詞,所以不能這樣逐字討論。起碼我只聽過「網紅」這個簡稱,沒聽過「網名」。臺灣地名人止關也沒有因為政治正確改名「漢人止關」。-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9月28日 (三) 21:31 (UTC)[回复]
而且我認為「紅人」是中立詞,不褒不貶,因此即使說一個負面人物是「紅人」,也無不妥。-游蛇脫殼/克勞 2022年9月28日 (三) 21:39 (UTC)[回复]
无需调整,常见词汇。红人未必属“名人”,很多爆红者仅有一时。名人定义也十分牵强含糊,比如可将网络虚拟人物视作网络名人,红人则通常指自然人。要改学术腔调可能是“互联网知名人物”等。--YFdyh000留言2022年9月28日 (三) 23:49 (UTC)[回复]

再提一次關於Запоріжжя的譯名的問題

關於Запоріжжя在台灣常用的譯名有札波羅結(維基在戰前的版本,可以當成常用譯名之一),札波羅熱(中央社的版本),請問一下那一種比較適合使用--Twistinez-Taiwaner留言2022年9月29日 (四) 03:27 (UTC)[回复]

中国大陆一般翻译为“扎波罗热”或“扎波罗什”,可考虑取共识“扎/札波罗热”。--Liang5276x留言2022年9月29日 (四) 04:42 (UTC)[回复]
我比較偏向札波羅結這個譯名,因為這是維基在戰前的版本,另外這些譯名應該來自俄語Запорожье,從烏克蘭語翻的譯名更雜。--Twistinez-Taiwaner留言2022年9月29日 (四) 04:55 (UTC)[回复]
比如札波利札,札波黎沙,扎波里日亞等等--Twistinez-Taiwaner留言2022年9月29日 (四) 04:57 (UTC)[回复]

部分国家/地区条目命名未遵循WP:常用名称

由于常用名称优先于名从主人,中文维基下部分国家/地区条目均未遵循此方针而采用名从主人优先于常用名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用名中国)、中华民国(常用名台湾)、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常用名为朝鲜)、大韩民国(常用名韩国)、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似乎常用名为阿联酋)。尽管大部分国家/地区命名确实有遵守,如美国(官方名称美利坚合众国)、香港(官方名称香港特别行政区)、德国(官方名称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东德(官方名称德意志民主共和国)。 我想发起如下讨论:以上这些未采用WP:常用名称条目命名是否适用命名常规中其他方针?或者之前有共识将这些条目命名作为例外处理?如没有,社群是否认为应该修改上述条目命名?另外,作为参考,英维中上述条目除阿联酋外均使用常用名称:China, Taiwan, North Korea, South Korea;英维的命名规则(Wikipedia:Article titles)与中维接近。另外,英维中国与台湾条目的讨论页也有记录更名讨论历史,亦可作为参考。 --Xsx107留言2022年9月29日 (四) 13:57 (UTC)[回复]

「常用名稱」與「通稱」並非相同概念。「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華民國」並非不常用。通稱可能會受到時代、地域、立場等因素影響,如「大陸」、「中共當局」、「北韓」、「南朝鮮」等。將包含大陸時期台灣時期中華民國條目改稱「台灣」明顯不妥。為了保持中立性,建議這幾個條目保持原名。維基百科關於兩岸四地用語的規則請參見MOS:兩岸。--Mosowai留言2022年9月29日 (四) 15:3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