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宇琦: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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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8日 (五) 17:46的版本
曾宇琦(16世紀—17世紀),字鍾玉,江西撫州府臨川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曾宇琦是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的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中會試副榜,授寧國知縣,陸任崇慶知州,當時白蓮教民作亂,陰謀和獄中囚犯和應,他察覺後秘密搜查獄內軍器,並緝拿為首作亂者,令州內安寧;流寇包圍成都,他奉命監督土司安董等人救援,事平後因功加一級,獲賜表裏。之後他陞任保寧同知,因父母去世服喪,赴闕補任安慶同知,不久辭官回鄉,與同鄉易應昌、傅朝佑十多人建立真率會,人稱「洛社耆英」。
兒子曾承右是崇禎三年舉人,曾孫曾鰲則是康熙二十三年舉人,而另一位曾孫曾鍈則是康熙五十六年舉人[1][2]。
引用
- ^ 1.0 1.1 同治《臨川縣志·卷四十一·人物》:曾宇琦,字鍾玉,萬厯甲午舉於鄉,以癸丑會副選寧國知縣,陸崇慶知州,會白蓮倡亂陰結獄因為應,宇琦覺之,密搜獄中軍器,緝首惡寘之法,一州以安;藺寇變起圍成都,奉檄督土司安董等救援,事平以功加一級賜表裏,陛保寧同知,丁艱復補安慶致政歸,與同鄉易應昌、傅朝佑十餘人為真率會,人以洛社耆英目之,子承右崇禎庚午舉人,曾孫鰲康熙甲子科舉人、鍈康熙丁酉科舉人。
- ^ 光緒《撫州府志·卷五十一》·人物志:曾宇琦,字鍾玉,臨川人,萬厯甲午舉於鄉,以癸丑會副選甯國知縣,陸崇慶知州,會白蓮倡亂陰結獄因為應,宇琦密搜獄中軍器,緝首惡置之法,一州以安;藺寇變起圍成都,奉檄督土司安董等救援,事平以功加一級賜表裏,陛保寗同知,丁艱復補安慶致政歸,與同鄉易應昌等為真率會,人以洛社耆英目之,子承右、曾孫鰲、鍈俱舉人。
參考文獻
- 同治《臨川縣志》·卷四十一·人物
- 光緒《撫州府志》·卷五十一·人物志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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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趙爾昌 |
明朝寧國縣知縣 萬曆年間 |
繼任: 李元紹 |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楊伯高
|
明朝崇慶州知州 天啟年間 |
未知 |
前任: 張翼軫 |
明朝保寧府同知 天啟年間 |
繼任: 胡大年 |
前任: 梅國棨 |
明朝安慶府同知 崇禎年間 |
繼任: 康良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