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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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1日 (二) 04:24的版本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Institute of Diplomacy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 MOFA(英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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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 |
基本信息 | |
機關類型 | 中央三級行政機關 |
所屬部門 | 中華民國外交部 |
授權法源 | 外交部組織法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組織法 |
主要官員 | |
院長 | 田中光 |
副院長 | 李新穎 |
主任秘書 | 丁志華 |
任命者 | 外交部長 |
組織編制 | |
內部單位 | 研究交流組 培訓規劃組 秘書室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2012年9月1日 |
前身機關 | 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 |
聯絡信息 | |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 |
地址 | 10691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一段280號 |
電話 | +886 2 2707-3441 |
網站 | www.mofa.gov.tw/idia |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是中華民國外交部所屬機構,簡稱外交學院,負責中央各部會駐外人員的職前教育及外交部的在職訓練,與外國外交學院及智庫學術交流。
沿革[1]
- 1969年1月,外交部成立「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訓練所」,借用國立清華大學月涵堂辦公,負責培育與訓練中華民國外交領事人員。首任所長吳南如。
- 1971年4月30日,立法院制定《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組織條例》。
- 1971年5月,外交領事人員訓練所更名為「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並由國立清華大學月涵堂遷回外交部大樓。
- 1977年7月,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遷至台北市仁愛路四段原菲律賓駐中華民國大使館。
- 2001年10月,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原地改建新大樓,暫遷至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二段185號(中央百世大樓)。2003年12月,新大樓完工,境向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設計及監造,中華工程承造。
- 2004年3月,外交部奉行政院核准設置「外交學院籌備小組」,《外交部外交學院組織條例草案》經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2004年6月9日,新大樓落成啟用,同時懸掛「外交領事人員講習所」與「外交學院籌備小組」銜牌。
- 2011年10月2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組織法》。
- 2012年9月1日,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掛牌成立。
組織架構
- 院長:由外交部政務次長或常務次長兼任。
- 副院長
- 主任秘書
- 高階回部辦事
- 研究交流組
- 培訓規劃組
- 秘書室
- 會計員
参见
參考資料
- 外交部組織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全國法規資料庫.民國 111 年 01 月 19 日
-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組織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全國法規資料庫.民國 100 年 11 月 14 日
-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處務規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全國法規資料庫. 民國 101 年 08 月 23 日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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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繁體中文)(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