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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婦: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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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婦'''({{lang-en|Kept Mistress of Foreigners}})、'''受保護婦女'''({{lang-en|Protected Women}})是[[人類學]]術語,為[[涉外婚姻]]及[[情婦]]的[[混成詞]],意指[[香港開埠初期歷史|香港開埠初期]]與外籍男子同居的華裔女子[[群體]]。涉外婚婦早在[[香港開埠初期歷史]]的文憲中出現,最廣為人知的是[[何東家族]]中,[[荷兰]]籍[[犹太人]](Charles Henry Maurice Bosman)與祖藉[[寶安縣]]的[[蜑家]]漁民女子[[施娣]](何東太夫人)誕下[[何東]];及1852年[[美國]]船長James Bridges Endicott與[[澳門]]蜑家[[鴉片]]商人[[吳亞嬌]](Ng Akew)同居。
'''涉外婚婦'''({{lang-en|Kept Mistress of Foreigners}})、'''受保護婦女'''({{lang-en|Protected Women}})是[[人類學]]術語,為[[涉外婚姻]]及[[情婦]]的[[混成詞]],意指[[香港開埠初期歷史|香港開埠初期]]與外籍男子[[同居]]的華裔女子[[群體]]。涉外婚婦早在[[香港開埠初期歷史]]的文憲中出現,最廣為人知的是[[何東家族]]中,[[荷兰]]籍[[犹太人]](Charles Henry Maurice Bosman)與祖藉[[寶安縣]]的[[蜑家]]漁民女子[[施娣]](何東太夫人)誕下[[何東]];及1852年[[美國]]船長James Bridges Endicott與[[澳門]]蜑家[[鴉片]]商人[[吳亞嬌]](Ng Akew)同居。


==詞源及歷史==
==詞源及歷史==

2024年3月4日 (一) 10:14的版本

涉外婚婦(英語:Kept Mistress of Foreigners)、受保護婦女(英語:Protected Women)是人類學術語,為涉外婚姻情婦混成詞,意指香港開埠初期與外籍男子同居的華裔女子群體。涉外婚婦早在香港開埠初期歷史的文憲中出現,最廣為人知的是何東家族中,荷兰犹太人(Charles Henry Maurice Bosman)與祖藉寶安縣蜑家漁民女子施娣(何東太夫人)誕下何東;及1852年美國船長James Bridges Endicott與澳門蜑家鴉片商人吳亞嬌(Ng Akew)同居。

詞源及歷史

鴉片戰爭香港開埠開始,歐洲裔與亞洲族裔(猶太裔、印度裔、巴斯裔、亞美尼亞裔、海外华裔)來港經商,不少男子離鄉背井多年,基於生理和心理需要,包養或保護一些华裔婦女。無論是華人還是歐籍人士,均對這一群婦女帶有歧視目光,她們和子女往往居住在華人社區和歐洲人社區以外。

於1860年在港島般咸道創辦的Diocesan Native Female Training School,非官方中文校名曰字樓女館,於1865年,一份由視學官歐德理博士輔政司史釗活(Frederick Stewart)函云:「1865年,當發現幾乎每個在那裡學過英文的女學生離校後都成為「涉外婚婦」,這所學校只好被迫暫停」。這是港英政府對當時「涉外婚婦」的社會情況一詞所記述的文件。

「涉外婚婦」曾於港島中環嘉咸街、吉士笠街、閣麟街、卑利街、樓梯街、伊利近街及史丹頓街擁有物業。1868年,有十名「涉外婚婦」買了在嘉咸街內地段第450號,以信託方式持有,顯示了這些在當時英屬香港被社會邊緣化的群體連結起來,互相扶持[1],而「涉外婚婦」所生的非婚生子女,亦被本地史學者稱為香港歐亞混血兒

1999年,香港本地史學者施其樂牧師(Carl Smith)為涉外婚婦及香港歐亞混血兒的香港早期歷史納入其著作《施其樂牧師資料集》中[2]

參考資料

另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