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智輝: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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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智輝出身屏東公務員家庭,為了接洽日本貿易而自學日文,並曾於1980年代左右,[[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到日本出差期間充當其司機及翻譯,之後入股前東家合夥創立「崇越貿易」([[崇越集團]]前身)<ref name=司機 />。 |
郭智輝出身屏東公務員家庭,為了接洽日本貿易而自學日文,並曾於1980年代左右,[[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到日本出差期間充當其司機及翻譯,之後入股前東家合夥創立「崇越貿易」([[崇越集團]]前身)<ref name=司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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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6日,卓榮泰公布預計任命郭智輝為[[卓榮泰內閣|新內閣]]的[[中華民國經濟部|經濟部]]部長<ref name=第3波內閣人事 />。由於崇越科技因在2005年底違反財報規定,郭智輝時任該公司董事長<ref>{{cite news|title=舊財報涉違法 崇越董座遭約談|newspaper=自由時報|author=林俊宏、范家瑜|url=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202524|date=2008-04-09}}</ref>,最終於2014年法院二審因違反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遭判決分別處3個有期徒刑{{noteTag|商業會計法的部份2件}},均緩刑5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6百萬元<ref>{{cite web|title=臺灣高等法院 101 年度金上重訴字第 56 號刑事判決|url=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HM,101%2c%e9%87%91%e4%b8%8a%e9%87%8d%e8%a8%b4%2c56%2c20140114%2c1|date=2014-01-14 |
2024年4月16日,卓榮泰公布預計任命郭智輝為[[卓榮泰內閣|新內閣]]的[[中華民國經濟部|經濟部]]部長<ref name=第3波內閣人事 />,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對此任命提出了批評指崇越集團在2005年曾違反證券交易法,也提及郭智輝在中國大陸的投資<ref>{{cite news |author=蔡晉宇、侯俐安、屈彥辰|title=曾違證交法判刑 郭智輝任經長惹議 |url=https://udn.com/news/story/124003/7903611 |access-date=2024-04-17 |work=聯合報 |date=2024-04-17}}</ref>。由於崇越科技因在2005年底違反財報規定,郭智輝時任該公司董事長<ref>{{cite news|title=舊財報涉違法 崇越董座遭約談|newspaper=自由時報|author=林俊宏、范家瑜|url=https://ec.ltn.com.tw/article/paper/202524|date=2008-04-09}}</ref>,最終於2014年法院二審因違反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遭判決分別處3個有期徒刑{{noteTag|商業會計法的部份2件}},均緩刑5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6百萬元<ref>{{cite web|title=臺灣高等法院 101 年度金上重訴字第 56 號刑事判決|url=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HM,101%2c%e9%87%91%e4%b8%8a%e9%87%8d%e8%a8%b4%2c56%2c20140114%2c1|date=2014-01-14}}</ref>。崇越發表聲明稱,這雖是公司同仁作業違反相關規定,但郭智輝為維護公司、股東及同事的權益而承擔懲處,而中國大陸投資僅涉及環保工程項目。<ref>{{Cite news|url=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3/7904716|title=觸證交法 準經長郭智輝:從不逃避 概括承受 感謝法官給予緩刑|work=聯合報|date=2024-04-17}}</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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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 |
== 參考資料 == |
2024年4月24日 (三) 13:29的版本
郭智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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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臺灣屏東縣 | 1953年2月7日
国籍 | 中華民國 |
配偶 | 黃玉鳳 |
郭智輝(1953年2月7日—),出身屏東縣的臺灣企業家,2024年4月獲候任行政院院長卓榮泰邀請,預計出任中華民國經濟部部長[1][2]。
經歷
郭智輝出身屏東公務員家庭,為了接洽日本貿易而自學日文,並曾於1980年代左右,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到日本出差期間充當其司機及翻譯,之後入股前東家合夥創立「崇越貿易」(崇越集團前身)[2]。
2024年4月16日,卓榮泰公布預計任命郭智輝為新內閣的經濟部部長[1],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對此任命提出了批評指崇越集團在2005年曾違反證券交易法,也提及郭智輝在中國大陸的投資[3]。由於崇越科技因在2005年底違反財報規定,郭智輝時任該公司董事長[4],最終於2014年法院二審因違反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遭判決分別處3個有期徒刑[註 1],均緩刑5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6百萬元[5]。崇越發表聲明稱,這雖是公司同仁作業違反相關規定,但郭智輝為維護公司、股東及同事的權益而承擔懲處,而中國大陸投資僅涉及環保工程項目。[6]
參考資料
- ^ 1.0 1.1 卓榮泰第3波內閣人事 經濟部長郭智輝、數位部長黃彥男. 中央社. 2024-04-16 [2024-04-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17).
- ^ 2.0 2.1 郭智輝掌經濟部 職涯超斜槓跨足養殖漁業、當過郭台銘司機跟翻譯. 中央社. 2024-04-16 [2024-04-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4-17).
- ^ 蔡晉宇、侯俐安、屈彥辰. 曾違證交法判刑 郭智輝任經長惹議. 聯合報. 2024-04-17 [2024-04-17].
- ^ 林俊宏、范家瑜. 舊財報涉違法 崇越董座遭約談. 自由時報. 2008-04-09.
- ^ 臺灣高等法院 101 年度金上重訴字第 56 號刑事判決. 2014-01-14.
- ^ 觸證交法 準經長郭智輝:從不逃避 概括承受 感謝法官給予緩刑. 聯合報. 2024-04-17.
備註
- ^ 商業會計法的部份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