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崇民: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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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崇民'''({{bd|1891年||1971年|7月29日}}),奉天开原人。原名恩浚,字健民,号崇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
'''高崇民'''({{bd|1891年||1971年|7月29日}}),奉天开原人。原名恩浚,字健民,号崇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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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6日 (一) 01:42的版本
高崇民(1891年—1971年7月29日),奉天开原人。原名恩浚,字健民,号崇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生平
1914年 毕业于奉天农林学堂,加入同盟会。
1919年 毕业于日本东京明治大学政治经济系,回国。
1924年 加入中国国民党。
1929年起 任奉天省农务会会长、东北边防司令长官张学良的秘书。
1931年9月 与阎宝航、杜重远等发起建立东北民众抗日救国会,任常务委员兼总务部副部长。
1933年9月 参与创建复东会,任秘书长。
1935年10月 参与西安事变,任张、杨两将军的政治参议机构设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参与起草了张杨联署的关于停止内战、抗日救国的八项主张。
1937年6月20日 参与建立东北救亡总会(简称“东总”),任主席团成员和负责组织部的工作。
1941年 加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
1946年3月 任安东省政府主席。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8月.被选为东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兼民政委
员会主任。
1948年8月 任东北人民政府副主席兼司法部部长。
1949年9月 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主要职务
东北人民政府副主席 | 1949.8.27 | 1953.1.14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 | 1949.10.1 | 1954.9.27 | |
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 1949.12.27 | 1971.7.29 | |
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东北分院院长 | 1950.4.11 | 1954.9.9 | |
东北行政委员会副主席 | 1953.1.23 | 1954.9.9 | |
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 1953.6.8 | 1971.7.29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 1954.12.25 | 1971.7.29 |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 1954.12.25 | 1971.7.29 |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 1965.1.5 | 1971.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