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本位: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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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0日 (五) 23:50的版本
金本位是一種金属货币制度。在金本位制下,或每單位的貨幣價值等同於若干重量的黃金(即货币含金量);當不同國家使用金本位時,國家之間的汇率由它们各自货币的含金量之比--金平价(Gold Parity)来决定。金本位制於19世紀中期開始盛行。
金本位制总共有三种实现形式,它们是: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金兑汇本位制,其中金币本位制最具有金本位制的代表性。
金币本位制
金币本位制将黄金铸币作为法定本位币,而银币则退居辅币地位,它的自由铸造和无限法偿能力受到限制。
而黄金作为本位币,就有了无限法偿能力,银行券可以自由兑换成金币。任何都可以向国家造币厂申请将其所有的黄金铸造成金币或将金币溶成金属块。黄金的输入和输出在国与国之间可以自由进行转移。金币本位制的统治地位长达100年,其间,它对资本主义的生产起到过一定的促进作用。然而,由于世界黄金产地分布不均匀,金币磨损等原因,金币本位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逐渐被金块本位制和金兑汇本位制所取代。
金块本位制及金兑汇本位制
在金块本位制中,可以兑换黄金的银行券代替了金币。任何人都可以将所持有的银行券兑换成等量的黄金,但是存在一个一般人达不到的最高兑换限额。这种制度可以部分解决黄金产量不足的问题和磨损所带来的消耗。
金兑汇本位制也称做虚金本位制。当一个国家实行这种货币制度时,需要将黄金存放在另一个国家,本国货币与之实行固定比例率,只有当此国货币兑换成黄金存放国的货币时,才能兑换成黄金,这是一种殖民地性质的货币制度。
上述两种货币制度在1970年代基本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