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伯仲: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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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7日 (六) 08:08的最新版本
卓伯仲是彰化縣出身的中國國民黨籍政治人物,前彰化縣縣長卓伯源的弟弟。國立台灣大學政治系碩士、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博士,[1]大學時期曾任國立臺灣大學學生代表大會副議長,1995年參選第七屆臺大學生會會長落選。2013年涉案遭起訴 [2]、2024年1月24日,侵占馬英九競選總統彰化經費案判刑2年10月定讞。
經歷
[编辑]相關案件
[编辑]環保袋案
[编辑]涉嫌利用其兄卓伯源是彰化縣縣長的權勢,對縣府承辦人員施壓,以圖利特定廠商,在卓伯仲指示下承辦採購的楊瑞美,為讓特定廠商得標,故意訂出嚴格的標準,想讓其他廠商知難而退。原本標案共有三家廠商投標,由秉辰公司得標。為讓秉辰公司棄標,先將環保袋數量從700萬個減為1萬個,再以樣品不符為由退回樣品;秉辰考量押標金可能遭收回,決定棄標。環保袋採購案重新開標,由敞盛公司得標,環保袋採購數量也增加,讓敞盛公司不當得利新台幣490多萬元。 。[2]
購屋廠商匯款事件
[编辑]卓伯仲購買台北市一戶捷運國宅,找堂哥卓哲毅當人頭,購屋款中有承包縣府標案廠商吳俊德350萬元匯款,隔年卓伯仲討不回房子,怒控堂哥侵占。廠商吳俊德認識卓伯仲前,從2001年到2007年,7年間在彰化的標案僅有632萬元新台币,認識卓之後短短4年間,光是承包月曆標案就高達5363萬元[3]
侵占競選經費案
[编辑]卓伯仲擔任馬英九、吳敦義競選第13任正副總統彰化縣總部執行總幹事期間挪用輔選經費新台幣1000萬元協助友人的公司周轉,並佯印製文宣以不實發票核銷800萬餘元,總計侵占輔選經費1800萬餘元。 台中高分院更二審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判處卓伯仲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10月。卓伯仲不服提起上訴,2024年1月24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4]
碩士論文
[编辑]碩士論文:政治文宣之理論與實踐—實例分析暨作品試作,指導教授許介鱗。[5]
參考資料
[编辑]- ^ 卓伯仲,彰化縣府官員聞聲喪膽的「卓博士」. 中時電子報. 2013-01-16 [2013-06-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5-19) (中文(臺灣)).
- ^ 2.0 2.1 :環保袋案 卓伯仲楊瑞美遭起訴. 中央通訊社. 102-05-30 [2013-05-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25) (中文(臺灣)).
- ^ 3.0 3.1 3.2 :縣長弟買屋 彰縣包商匯350萬. 蘋果日報. 2013-01-06 [2013-06-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中文(臺灣)).
- ^ 侵占馬英九競選總統經費 卓伯源胞弟判刑2年10月定讞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中央社,2024-1-29
- ^ 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歷屆博碩士論文一覽 http://ntupoli.s3.amazonaws.com/wp-content/uploads/2012/10/thesis_1011003.pdf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