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濟: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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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為[[優貢生]]。[[道光]]十一年(1831年),中式辛卯恩科[[順天府|順天]][[鄉試]]第一百七十四名[[舉人]]。十三年(1833年),中式癸巳科[[會試]]第四十七名、覆試一等第二名、[[殿試]]第二甲第二十八名[[進士出身]],選[[翰林院]][[庶吉士]],充[[國史館 (清朝)|國史館]]協修官。十五年(1835年)四月,翰林院[[散館]],列一等第九名,授官[[编修]],歷充國史館纂修官、翰林院奏辦院事、[[功臣館]]提調官、[[文淵閣]][[校理]]、[[日講起居注官]]。六月,升授翰林院[[侍講]]。十七年(1837年)十二月,轉任翰林院[[侍讀]]。十八年(1838年)十月,升翰林院[[侍講學士]]。十二月,奉旨派往祭奠[[喀爾喀蒙古]][[土謝圖汗部右翼左旗親王]][[車布登多爾濟]]。十九年(1839年)四月,轉任翰林院[[侍讀學士]],充[[咸安宮官學]]總裁。六月,充[[稽察左翼覺羅學]]。七月,充己亥科[[河南]]鄉試正考官。十二月,升[[詹事府]][[少詹事]]。二十三年(1843年)三月,大考翰詹,列二等第十三名,[[道光帝]]賞賜綢緞。八月,署理[[國子監]][[祭酒]]。九月,升授[[大理寺卿]]。十一月,充考試漢[[廕生]]閱卷大臣。二十四年(1844年)二月,充考試[[學正]][[學錄]]閱卷大臣。五月,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七月,充甲辰恩科順天鄉試[[監臨]]。八月,升[[盛京兵部侍郎]]。十月,調任[[兵部右侍郎]]。二十五年(1845年)二月,充各省舉人覆試閱卷大臣。兼授[[總管內務府大臣]][[鑲白旗蒙古]][[副都統]]、充[[管理清漪園事務大臣|管理清漪園等處官銀錢號事務]]、[[圓明園八旗內務府三旗護軍營總統大臣]],奉旨審理內務府官三倉案。七月,署理[[管理養心殿造辦處事務大臣]]。八月,充[[值年河道溝渠大臣]]。十月,充[[紫禁城值年大臣]]。十一月,充[[犧牲所值年大臣]]。十二月,總理[[清慕陵|龍泉峪陵寢]]工程。二十六年(1846年)二月,署理[[戶部左侍郎]]兼[[管理三庫事務大臣]]。五月,調任[[吏部右侍郎]]、[[正藍旗滿洲]]副都統、[[步軍營]][[右翼總兵]]。八月,充[[崇文門副監督]]、丙午科順天鄉試副考官。十月,充[[稽察京通十七倉大臣]]。二十七年(1847年)正月,署理戶部左侍郎兼管理三庫事務大臣。三月,充丁未科會試副總裁。四月,充新進士覆試閱卷大臣。五月,充大考翰詹閱卷大臣。十二月,署理管理三庫事務大臣。二十八年(1848年)正月,充[[經筵講官]]。二月,充[[總管圓明園事務大臣]]、[[總管暢春園事務大臣]]、[[惇郡王]]家務大臣。三月,署[[御茶膳房管理事務大臣]]。五月,奉派前往河南、[[江蘇]]、[[山東]]查辦 |
早年為[[優貢生]]。[[道光]]十一年(1831年),中式辛卯恩科[[順天府|順天]][[鄉試]]第一百七十四名[[舉人]]。十三年(1833年),中式癸巳科[[會試]]第四十七名、覆試一等第二名、[[殿試]]第二甲第二十八名[[進士出身]],選[[翰林院]][[庶吉士]],充[[國史館 (清朝)|國史館]]協修官。十五年(1835年)四月,翰林院[[散館]],列一等第九名,授官[[编修]],歷充國史館纂修官、翰林院奏辦院事、[[功臣館]]提調官、[[文淵閣]][[校理]]、[[日講起居注官]]。六月,升授翰林院[[侍講]]。十七年(1837年)十二月,轉任翰林院[[侍讀]]。十八年(1838年)十月,升翰林院[[侍講學士]]。十二月,奉旨派往祭奠[[喀爾喀蒙古]][[土謝圖汗部右翼左旗親王]][[車布登多爾濟]]。十九年(1839年)四月,轉任翰林院[[侍讀學士]],充[[咸安宮官學]]總裁。六月,充[[稽察左翼覺羅學]]。七月,充己亥科[[河南]]鄉試正考官。十二月,升[[詹事府]][[少詹事]]。二十三年(1843年)三月,大考翰詹,列二等第十三名,[[道光帝]]賞賜綢緞。八月,署理[[國子監]][[祭酒]]。九月,升授[[大理寺卿]]。十一月,充考試漢[[廕生]]閱卷大臣。二十四年(1844年)二月,充考試[[學正]][[學錄]]閱卷大臣。五月,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七月,充甲辰恩科順天鄉試[[監臨]]。八月,升[[盛京兵部侍郎]]。十月,調任[[兵部右侍郎]]。二十五年(1845年)二月,充各省舉人覆試閱卷大臣。兼授[[總管內務府大臣]][[鑲白旗蒙古]][[副都統]]、充[[管理清漪園事務大臣|管理清漪園等處官銀錢號事務]]、[[圓明園八旗內務府三旗護軍營總統大臣]],奉旨審理「內務府官三倉案」。七月,署理[[管理養心殿造辦處事務大臣]]。八月,充[[值年河道溝渠大臣]]。十月,充[[紫禁城值年大臣]]。十一月,充[[犧牲所值年大臣]]。十二月,總理[[清慕陵|龍泉峪陵寢]]工程。二十六年(1846年)二月,署理[[戶部左侍郎]]兼[[管理三庫事務大臣]]。五月,調任[[吏部右侍郎]]、[[正藍旗滿洲]]副都統、[[步軍營]][[右翼總兵]]。八月,充[[崇文門副監督]]、丙午科順天鄉試副考官。十月,充[[稽察京通十七倉大臣]]。二十七年(1847年)正月,署理戶部左侍郎兼管理三庫事務大臣。三月,充丁未科會試副總裁。四月,充新進士覆試閱卷大臣。五月,充大考翰詹閱卷大臣。十二月,署理管理三庫事務大臣。二十八年(1848年)正月,充[[經筵講官]]。二月,充[[總管圓明園事務大臣]]、[[總管暢春園事務大臣]]、[[惇郡王]]家務大臣。三月,署[[御茶膳房管理事務大臣]]。五月,奉派前往河南、[[江蘇]]、[[山東]]查辦事件。十二月,調[[戶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二十九年(1849年)二月,調[[正白旗護軍統領]]。三月,奉旨派審「鑲白旗蒙古章京案」。四月,奉派前往[[山西]]查辦事件。七月,充己酉科[[江南省|江南]]鄉試正考官。十一月,奉派前往[[清江浦]]查辦事件。三十年(1850年)二月,充[[實錄館]]副總裁。三月,調步軍營[[左翼總兵]],充[[稽察內七倉大臣]]。四月,充[[崇文門右翼監督]]、新進士覆試與[[朝考]]閱卷大臣。五月,充[[教習庶吉士]]。六月,充己酉科[[拔貢]]覆試閱卷大臣。七月,因「薛執中案」遭到革職。八月,賞給四品[[頂戴]]署理山西[[按察使]]。十月,調補山東按察使。[[咸豐]]元年(1851年)至次年,三次署理山東布政使。二年(1852年)十月,升[[奉天府]][[府尹]],因在按察使任內[[捐輸]]助餉,賞戴[[花翎]]。十二月,升授[[河東河道總督]]。三年(1853年)三月,調[[漕運總督]],帶兵赴揚州防剿[[太平天國]],兼管淮北鹽務。十一月,奉旨帶兵赴[[安徽]]防剿。十二月,調補[[安徽巡撫]]。五年(1855年),以攻克[[廬州府]]城,賞給一品頂戴、加[[太子少保]]。八年(1858年)六月,因長期駐守廬州無功,革去太子少保、一品頂戴,回京候旨簡用。九月,補[[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銜]]。十月,賞副都統銜充[[西寧辦事大臣]]。九年(1859年),因妥速辦理八個生番部落歸順事宜,上諭褒獎調度有方,賞還一品頂戴。十年(1860年),調補[[工部左侍郎]],兼[[正黃旗漢軍]]副都統,暫署[[陝甘總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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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 (一) 10:36的版本
福濟(满语: ᡠ ᠵᡳ,穆麟德轉寫:fuji,1811年—1875年),原名福克精阿,字春瀛,号元修,碧鲁氏。镶白旗满洲第五參領扎克孫佐領下人,清朝大臣、將領。。
生平
早年為優貢生。道光十一年(1831年),中式辛卯恩科順天鄉試第一百七十四名舉人。十三年(1833年),中式癸巳科會試第四十七名、覆試一等第二名、殿試第二甲第二十八名進士出身,選翰林院庶吉士,充國史館協修官。十五年(1835年)四月,翰林院散館,列一等第九名,授官编修,歷充國史館纂修官、翰林院奏辦院事、功臣館提調官、文淵閣校理、日講起居注官。六月,升授翰林院侍講。十七年(1837年)十二月,轉任翰林院侍讀。十八年(1838年)十月,升翰林院侍講學士。十二月,奉旨派往祭奠喀爾喀蒙古土謝圖汗部右翼左旗親王車布登多爾濟。十九年(1839年)四月,轉任翰林院侍讀學士,充咸安宮官學總裁。六月,充稽察左翼覺羅學。七月,充己亥科河南鄉試正考官。十二月,升詹事府少詹事。二十三年(1843年)三月,大考翰詹,列二等第十三名,道光帝賞賜綢緞。八月,署理國子監祭酒。九月,升授大理寺卿。十一月,充考試漢廕生閱卷大臣。二十四年(1844年)二月,充考試學正學錄閱卷大臣。五月,升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七月,充甲辰恩科順天鄉試監臨。八月,升盛京兵部侍郎。十月,調任兵部右侍郎。二十五年(1845年)二月,充各省舉人覆試閱卷大臣。兼授總管內務府大臣鑲白旗蒙古副都統、充管理清漪園等處官銀錢號事務、圓明園八旗內務府三旗護軍營總統大臣,奉旨審理「內務府官三倉案」。七月,署理管理養心殿造辦處事務大臣。八月,充值年河道溝渠大臣。十月,充紫禁城值年大臣。十一月,充犧牲所值年大臣。十二月,總理龍泉峪陵寢工程。二十六年(1846年)二月,署理戶部左侍郎兼管理三庫事務大臣。五月,調任吏部右侍郎、正藍旗滿洲副都統、步軍營右翼總兵。八月,充崇文門副監督、丙午科順天鄉試副考官。十月,充稽察京通十七倉大臣。二十七年(1847年)正月,署理戶部左侍郎兼管理三庫事務大臣。三月,充丁未科會試副總裁。四月,充新進士覆試閱卷大臣。五月,充大考翰詹閱卷大臣。十二月,署理管理三庫事務大臣。二十八年(1848年)正月,充經筵講官。二月,充總管圓明園事務大臣、總管暢春園事務大臣、惇郡王家務大臣。三月,署御茶膳房管理事務大臣。五月,奉派前往河南、江蘇、山東查辦事件。十二月,調戶部右侍郎兼管錢法堂事務。二十九年(1849年)二月,調正白旗護軍統領。三月,奉旨派審「鑲白旗蒙古章京案」。四月,奉派前往山西查辦事件。七月,充己酉科江南鄉試正考官。十一月,奉派前往清江浦查辦事件。三十年(1850年)二月,充實錄館副總裁。三月,調步軍營左翼總兵,充稽察內七倉大臣。四月,充崇文門右翼監督、新進士覆試與朝考閱卷大臣。五月,充教習庶吉士。六月,充己酉科拔貢覆試閱卷大臣。七月,因「薛執中案」遭到革職。八月,賞給四品頂戴署理山西按察使。十月,調補山東按察使。咸豐元年(1851年)至次年,三次署理山東布政使。二年(1852年)十月,升奉天府府尹,因在按察使任內捐輸助餉,賞戴花翎。十二月,升授河東河道總督。三年(1853年)三月,調漕運總督,帶兵赴揚州防剿太平天國,兼管淮北鹽務。十一月,奉旨帶兵赴安徽防剿。十二月,調補安徽巡撫。五年(1855年),以攻克廬州府城,賞給一品頂戴、加太子少保。八年(1858年)六月,因長期駐守廬州無功,革去太子少保、一品頂戴,回京候旨簡用。九月,補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銜。十月,賞副都統銜充西寧辦事大臣。九年(1859年),因妥速辦理八個生番部落歸順事宜,上諭褒獎調度有方,賞還一品頂戴。十年(1860年),調補工部左侍郎,兼正黃旗漢軍副都統,暫署陝甘總督。
家庭及关联
妻室
子女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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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愛新覺羅宗譜. : 11冊丙三第5882頁.
- 1811年出生
- 1875年逝世
- 道光十三年癸巳科進士
- 道光十一年辛卯恩科舉人
- 清朝翰林院庶吉士
- 清朝國史館協修官
- 清朝翰林院編修
- 清朝國史館纂修官
- 功臣館提調官
- 清朝翰林院侍講
- 文淵閣校理
- 日講起居注官
- 清朝翰林院侍讀
- 清朝翰林院侍講學士
- 清朝翰林院侍讀學士
- 咸安宮官學總裁
- 稽察覺羅學
- 清朝河南鄉試正考官
- 清朝詹事府少詹事
- 清朝大理寺卿
- 清朝左副都御史
- 盛京兵部侍郎
- 清朝兵部右侍郎
- 鑲白旗蒙古副都統
- 總管內務府大臣
- 清朝工部右侍郎
- 清朝殿試讀卷官
- 管理雍和宮事務大臣
- 教习庶吉士
- 管理咸安宮官學事務大臣
- 圓明園八旗內務府三旗護軍營總統大臣
- 值年河道溝渠大臣
- 紫禁城值年大臣
- 犧牲所值年大臣
- 管理三庫大臣
- 步軍營右翼總兵
- 清朝吏部右侍郎
- 正藍旗滿洲副都統
- 崇文門副監督
- 查倉大臣
- 清朝順天鄉試副考官
- 清朝會試副考官
- 管理武英殿事務大臣
- 清朝經筵講官
- 總管圓明園事務大臣
- 總管暢春園事務大臣
- 清朝戶部右侍郎
- 正白旗護軍統領
- 清朝江南鄉試正考官
- 清朝實錄館副總裁
- 步軍營左翼總兵
- 崇文門監督
- 清朝山西按察使
- 清朝山東按察使
- 清朝奉天府府尹
- 清朝東河總督
- 清朝漕運總督
- 清朝安徽巡撫
- 清朝太子少保
- 內閣學士
- 西寧辦事大臣
- 清朝工部左侍郎
- 正黃旗漢軍副都統
- 成都將軍
- 清朝雲貴總督
- 侍衛處一等侍衛
- 科布多辦事大臣
- 布倫托海辦事大臣
- 乌里雅苏台将军
- 碧魯氏
- 鑲白旗滿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