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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府淡水廳新莊縣丞: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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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府淡水廳新莊縣丞'''始設置為1790年。該官職隸屬於[[台灣道]]之[[台灣府]],為[[台灣清治時期]]的地方官員。新莊縣丞署台灣府之分派官員,掌管區域為大台北地區,也是清治時期此階段的大台北地區地方父母官。
'''台灣府淡水廳新莊縣丞'''始設置為1790年。該官職隸屬於[[台灣道]]之[[台灣府]],為[[台灣清治時期]]的地方官員。新莊縣丞署台灣府之分派官員,掌管區域為大台北地區,也是清治時期此階段的大台北地區地方父母官。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臺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臺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Category:台灣清治時期]]
[[Category:淡水廳新莊縣丞| ]]
[[Category:台灣清治時期官職]]

2008年11月27日 (四) 00:29的版本

台灣府淡水廳新莊縣丞始設置為1790年。該官職隸屬於台灣道台灣府,為台灣清治時期的地方官員。新莊縣丞署台灣府之分派官員,掌管區域為大台北地區,也是清治時期此階段的大台北地區地方父母官。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臺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