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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琬: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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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琬'''({{bd|1624年||1691年|catIdx=W汪}})字苕文,號鈍翁,江蘇長洲(今蘇州市)人。明末清初散文家。學者稱堯峰先生。
'''汪琬'''({{bd|1624年||1691年|catIdx=W汪}})字苕文,號鈍翁,江蘇長洲(今蘇州市)人。明末清初散文家。學者稱堯峰先生。


生於世宦之家,曾參與[[復社]]事。順治十二年(1655)進士,康熙時為翰林院編修。康熙曾稱讚他:“嘗與近臣論本朝文學砥行之儒,首稱數先生。”(李元度《國朝先正事略》),歷任戶部主事、刑部郎中。與[[侯方域]]、[[魏禧]]合稱明末清初散文“三大家”<ref>四庫提要說:「古文一脈,自明代膚濫於七子,(李夢陽,李攀龍等前後七子)纖佻於三袁,至啟、禎而極敝。國初風氣還淳,一時學者始復講唐宋以來之矩矱。而(汪)琬與魏禧、侯方域稱為最三。」</ref>。其散文疏暢條達,論文要求明於辭義,合乎經旨,所谓“扬之欲其高,敛之欲其深”(《答陈霭公书二》),論者以為其文風深受[[歐陽修]]的影響,而近於[[南宋]]諸家。計東認為“若其文章,溯宋而唐。明理卓絕,似[[李翱|李習之]];簡潔有氣,似[[柳宗元|柳子厚]]”。代表作有《陈处士墓表》、《尧峰山庄记》、《绮里诗选序》、《江天一传》、《书沈通明事》等。康熙十八年(1679年),召試博學鴻詞科,授翰林院編修,預修《[[明史]]》,在館六十餘日。乞病歸。晚年結廬太湖之堯峰山,閉戶撰述,不問世事。汪琬亦能詩,但成就不及文。著有《钝翁类稿》,晚年自订为《尧峰文钞》。
生於世宦之家,曾參與[[復社]]事。順治十二年(1655)進士,康熙時為翰林院編修。康熙曾稱讚他:“嘗與近臣論本朝文學砥行之儒,首稱數先生。”(李元度《國朝先正事略》),歷任戶部主事、刑部郎中。與[[侯方域]]、[[魏禧]]合稱明末清初散文“三大家”<ref>四庫提要說:「古文一脈,自明代膚濫於七子,(李夢陽,李攀龍等前後七子)纖佻於三袁,至啟、禎而極敝。國初風氣還淳,一時學者始復講唐宋以來之矩矱。而(汪)琬與魏禧、侯方域稱為最三。」</ref>,「然禧才縱橫,未歸於純粹,方域體兼華藻,惟琬學術最深,軌轍復正。」。其散文疏暢條達,論文要求明於辭義,合乎經旨,所谓“扬之欲其高,敛之欲其深”(《答陈霭公书二》),論者以為其文風深受[[歐陽修]]的影響,而近於[[南宋]]諸家。計東認為“若其文章,溯宋而唐。明理卓絕,似[[李翱|李習之]];簡潔有氣,似[[柳宗元|柳子厚]]”。代表作有《陈处士墓表》、《尧峰山庄记》、《绮里诗选序》、《江天一传》、《书沈通明事》等。康熙十八年(1679年),召試博學鴻詞科,授翰林院編修,預修《[[明史]]》,在館六十餘日。乞病歸。晚年結廬太湖之堯峰山,閉戶撰述,不問世事。汪琬亦能詩,但成就不及文。著有《钝翁类稿》,晚年自订为《尧峰文钞》。


==注釋==
==注釋==

2008年12月12日 (五) 11:49的版本

汪琬(1624年—1691年)字苕文,號鈍翁,江蘇長洲(今蘇州市)人。明末清初散文家。學者稱堯峰先生。

生於世宦之家,曾參與復社事。順治十二年(1655)進士,康熙時為翰林院編修。康熙曾稱讚他:“嘗與近臣論本朝文學砥行之儒,首稱數先生。”(李元度《國朝先正事略》),歷任戶部主事、刑部郎中。與侯方域魏禧合稱明末清初散文“三大家”[1],「然禧才縱橫,未歸於純粹,方域體兼華藻,惟琬學術最深,軌轍復正。」。其散文疏暢條達,論文要求明於辭義,合乎經旨,所谓“扬之欲其高,敛之欲其深”(《答陈霭公书二》),論者以為其文風深受歐陽修的影響,而近於南宋諸家。計東認為“若其文章,溯宋而唐。明理卓絕,似李習之;簡潔有氣,似柳子厚”。代表作有《陈处士墓表》、《尧峰山庄记》、《绮里诗选序》、《江天一传》、《书沈通明事》等。康熙十八年(1679年),召試博學鴻詞科,授翰林院編修,預修《明史》,在館六十餘日。乞病歸。晚年結廬太湖之堯峰山,閉戶撰述,不問世事。汪琬亦能詩,但成就不及文。著有《钝翁类稿》,晚年自订为《尧峰文钞》。

注釋

  1. ^ 四庫提要說:「古文一脈,自明代膚濫於七子,(李夢陽,李攀龍等前後七子)纖佻於三袁,至啟、禎而極敝。國初風氣還淳,一時學者始復講唐宋以來之矩矱。而(汪)琬與魏禧、侯方域稱為最三。」

參考書目

  • 汪琬:《汪氏族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