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啟大: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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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日 (一) 10:04的版本
謝啟大(1949年2月10日—[1]),前中華民國(台灣)政治人物,曾經代表中國新黨任職立法委員。因主張中國大陸與台灣必須统一,曾多次访问大陆。現居北京,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學歷
- 台北市立女子師範學院畢業(1967)
-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夜間部畢業(1975)
- 司法官訓練所18期(1980)
-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1984)
經歷
- 信義國小教師(1967)
- 吳興國小教師(1970)
- 宜蘭地方法院法官(1981)
- 新竹地方法院法官(1982)
- 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1991)
- 中華民國立法委員(新竹市)(1992)
- 中華民國立法委員(台中市)(1995)
- 中華民國立法委員(1998)
- 中華民國新黨主席(2001)
- 因誹謗案入監服刑[[(2003)
-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首席仲裁員」(2008)
誹謗官司
- 曾在2000年時,指控李登輝的太太曾文惠女士私運美金赴美國遭美國海關退運,因而被提告誹謗官司,一度離開台灣躲避風頭後,終回台灣服完刑期。並針對此事出書。(這批被謝啟大指稱的以麻繩捆綁的美金現鈔,經美國銀行在台灣的分行追認,使謝啟大難逃坐牢的命運)
相關著作
- 向歷史討個公道《謝啟大追蹤私運美鈔等弊案疑點》杜朝/著 [1]
参考
- ^ 访台湾知名人士谢启大. CCTV (中文(中国大陆)).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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