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弼時
The Honourable Sir Denys Roberts 羅弼時爵士閣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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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首席按察司 | |
任期 1979年—1988年 | |
前任 | 貝理士爵士 |
继任 | 楊鐵樑爵士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英国赫特福德郡聖奧爾本斯 | 1923年1月19日
拿督斯里羅弼時爵士,KBE,SPMB,QC(Dato Seri Paduka Sir Denys Tudor Emil Roberts,1923年1月19日—),英國殖民地官員及法官,1953年加入殖民地部,在尼亞薩蘭任皇室律師,1960年出任直布羅陀律政司,1962年調往香港出任法律政策專員,1966年出任律政司,1973年至1979年先後出任輔政司和布政司,是香港歷史上首位出任布政司的律政司。雖然未曾擔任過法官,但羅弼時爵士仍於1979年獲委任為香港首席按察司,是歷來首位香港布政司獲得委任。
羅弼時爵士是最後一位出任香港首席按察司的洋人。在1988年卸任後,他仍擔任百慕達上訴庭庭長、汶萊首席按察司和汶萊上訴庭庭長等職,他在2003年正式從司法界退休。羅弼時曾著有不少與司法和殖民地有關的著作,亦熱衷於木球運動。
生平
早年生涯
羅弼時在1923年1月19日生於英國赫特福德郡聖奧爾本斯,父親威廉·大衛·羅伯斯(William David Roberts)曾任職法律導師,母親是桃樂絲·伊莉莎伯·羅伯斯(Dorothy Elizabeth Roberts)。羅弼時早年入讀奧登漢姆學校(Aldenham School),1942年升讀牛津大學瓦德漢學院,主修法律,但未幾因第二次世界大戰綴學,並在1943年至1946年間服役於皇家砲兵隊(Royal Artillery),先後於法國、比利時、荷蘭和德國等地參與戰事,曾獲授上校軍階。他後來原訂調往駐守印度一帶,但因大戰結束而沒有成行。
大戰結束後,羅弼時在1946年離開軍隊,返回牛津大學繼續學業,並在1948年取得文學碩士學位,翌年取得文法學學士學位。在1984年,瓦德漢學院向他授予榮譽院士銜。
司法生涯
大學畢業後,羅弼時在林肯律師學院考獲執業大律師資格。他原本在倫敦執業,但在1953年投身殖民地部,前往英屬尼亞薩蘭(今馬拉威)擔任皇室律師,期間曾在1956年借調回倫敦的殖民地廳,為期三個月。在1960年,他出任直布羅陀律政司,兼任直布羅陀行政、立法兩局當然官守議員,同年取得直布羅陀御用大律師銜,以及獲英女皇頒OBE勳銜。不過,羅弼時在任僅兩年就被調離直布羅陀,據他在回憶錄中解釋,原因可能是在一次軍隊巡遊中,羅弼時當眾責備總督副官安排不周,因而開罪軍方和總督,結果成為他被撤換的伏筆。
在1962年,羅弼時獲調往香港出任法律政策專員(Solicitor-General),隨後在1964年獲得香港御用大律師銜。在1966年,他獲港督戴麟趾爵士委任為律政司,同時兼任行政、立法兩局當然官守議員,1970年獲頒CBE勳銜。羅弼時在1973年獲港督麥理浩爵士委任接替羅樂民爵士為輔政司,是香港歷史上罕有地以律政司填補輔政司的空缺。輔政司一職隨後在1976年更名為布政司,繼續由羅弼時出任。
在輔政司和布政司任內,羅弼時協助麥理浩推動多項政策,曾多次署任港督,又關注商貿發展,率團訪問美國和拉丁美洲等地以推廣貿易;此外,他曾在1979年主持調查金禧事件的後續風波。羅弼時在1975年獲英女皇伊利沙伯二世頒授KBE勳銜,成為爵士。在1979年,港督麥理浩委任羅弼時空降最高法院任首席按察司,是首位出任首席按察司的香港布政司。
除了出任香港首席按察司外,羅弼時亦在1978年當選林肯律師學院榮譽理事,1979年至2001年間還出任汶萊首席按察司,1984年獲汶萊皇室封為拿督。至於在香港最高法院首席按察司任內,羅弼時兩度出訪中國大陸,他首先在1983年單獨應邀出訪廣州、上海和北京,在1985年再與香港其他法官出訪北京和西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首位到訪的香港首席按察司。此外,羅弼時任內在1984年將最高法院院址由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遷往金鐘道38號新址。
不包括在1996年以暫委形式出任的鮑偉華爵士,羅弼時是香港歷史上最後一位擔任首席按察司的洋人。他在1988年卸任後,首席按察司一職由楊鐵樑爵士接替,楊鐵樑遂成為殖民地唯一一位出任首席按察司的華人。根據慣例,香港首席按察司卸任時,會一併卸任汶萊首席按察司一職,但楊鐵樑在1988年上任香港首席按察司時,卻只獲委任為汶萊上訴庭庭長,汶萊首席按察司一職繼續由羅弼時出任,至於香港首席按察司兼任汶萊首席按察司的做法,則在1993年正式廢止。卸任香港首席按察司後,羅弼時在1988年至1994年改任百慕達上訴庭庭長;2001年卸任汶萊首席按察司後,他在2002年至2003年出任汶萊上訴庭庭長。另外,在香港主權移交後,他在1997年起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香港法官,2003年正式從司法界引退。
晚年
退休以後,羅弼時返回英國諾福克郡開展退休生活。他在2006年出版回憶錄Another Disaster(《又一場災難》),記述他歷年在各殖民地的生活點滴。羅弼時爵士是麥理浩港督任內一眾三司官員(即布政司、財政司和律政司)當中,仍在世的唯一一位。
家庭
羅弼時爵士在1949年娶布蘭達·馬什(Brenda Marsh)為妻,兩人育有一子一女,但這段婚姻在1973年以離婚告終。在1985年,羅弼時另娶安娜·費安娜·多勒·亞歷山大(Anna Fiona Dollar Alexander)為妻,他與現任妻子育有一名兒子。
羅弼時熱衷於木球運動,1948年代表赫特福德郡參與小型郡際木球錦標賽(Minor Counties Championship),後來在1989年至1990年出任瑪麗勒本木球會(MCC)主席。羅弼時也是皇家英聯邦學會會員,亦熱衷寫作,著有不少與法律和殖民地有關的小品。
經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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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
殊勳
- O.B.E. (1960年)
- Q.C. (1960年,直布羅陀)
- Q.C. (1964年,香港)
- C.B.E. (1970年)
- K.B.E. (1975年)
- S.P.M.B. (1984年,汶萊)
- J.P. (官守)
榮譽院士
以他命名的事物
部份著作
- Smuggler's Circuit (1954年)
- (《走私犯同盟》)
- Beds and Roses (1956年)
- (《床與玫瑰》)
- The Elwood Wager (1958年)
- The Bones of the Wajingas (1960年)
- How to Dispense with Lawyers (1964年)
- (《如何與律師打交道》)
- Doing them Justice (1986年)
- (《伸張公義》)
- I'll Do Better Next Time (1995年)
- (《下次我會做好些》)
- Yes Sir But (2000年)
- (《遵命,不過》)
- Another Disaster (2006年)
- (《又一場災難》)
註:為方便讀者,以上中文書名皆由維基編輯自行翻譯,絕不是指這些著作備有中文譯本,讀者亦不應視以上譯名為中文版書名。
相關條目
參考資料
延伸閱讀
- 清洪著,《護法——金牙大狀回首昨天》,香港:天地圖書,2008年。ISBN 9789882119277
外部連結
- 立法局惜別辭,1978年8月16日
- 香港自1976年起任命法官的程序,立法會秘書處,2001年4月10日
- Dato Seri Paduka Sir Denys Tudor Emil Roberts, KCMG., SPMB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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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許楠 |
香港律政司 1966年-1973年 |
繼任: 何伯勵 |
前任: 羅樂民爵士 |
香港輔政司 1973年-1976年 |
繼任: 布政司 |
前任: 輔政司 |
香港布政司 1976年-1978年 |
繼任: 姬達爵士 |
司法职务 | ||
前任者: 貝理士爵士 |
香港首席按察司 1979年-1988年 |
繼任者: 楊鐵樑爵士 |
汶萊首席按察司 1979年-2001年 |
繼任者: 穆罕默德·薩義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