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喻
外观
明喻是用在直接比較兩個基本上不相同或有關的事物,並用「像」等作為連接詞,為一修辭手法。通常,一個第一個事物的外形、特性等會和第二個物體相似。[1][2]
结构
明喻的結構主要分為三部份:主體,指作者欲描述之主題;載體,指的是用來描述意義的憑借和喻詞,指可以表明本體、喻體的相似性之連接詞。
“ | 時間,就像海綿裡的水,只要願擠,總是還是有的。 | ” |
——出自魯迅《華蓋集·雜感》 |
這句魯迅於《華蓋集·雜感》中的句子便是一個例子。句中,時間被直接地和海綿裡的水作比較,其目的是用「海綿裡的水」的意義來比較「時間」,表達出「只要願擠,總是還是有的」的意思。而例中,「時間」是主體、「海綿裡的水」是載體,「像」則是喻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