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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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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安,原籍安徽桐城,日本京都帝國大學天文系理學士,德國達成工科大學航空工程學系畢業,特許工程師,德國布城工科大學航空工程研究所工學博士,曾任中華民國航空委員會飛機製造廠工程師,國立中央工業專科學校教授,四川省立重慶大學教授兼系主任、中華民國經濟部工業標準委員會委員。

經歷

是1946年來台灣擔任臺灣省立台南工業專科學校校長,並在其任內改制臺灣省立工學院[1]。曾經兼任台北工業職業學校台北科技大學前身)校長[2]

1951年,王石安在擔任台灣省立工學院(後來的成功大學)最高層級的領導人時,被控騙姦講師朱振雲,使朱氏羞愧,並導致朱氏在1951年8月8日跳日月潭自盡。事起,由朱振雲同學戴谷音及學生梅仁安共同向台南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義。

  • 在一審判決中,王石安遭宣判觸犯利用權勢姦淫罪,被判刑三年六個月,褫奪公權五年。
  • 但在二審判決時時,在訟師沈榮、胡倜群端木愷的協助下,以利用權勢姦淫罪為告訴乃論,朱振雲係單身一人在台灣,其兄朱振球.姊朱織雲.弟朱振乾等人皆在中國大陸中共控制區,縱使一時兩岸對峙阻隔,法律上認定仍有告訴人存在,戴某梅某二人不得代為興訟,致使法院作出不受理訴訟之判決,遂使王石安順利脫罪。[事見1951年台灣省台南市中華日報10月30日報載]

參見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