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國相
外观
林國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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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山西布政使司左參政 | |
籍貫 | 福建福州府閩縣軍籍 |
字號 | 字廷赞,号燮轩 |
出生 | 嘉靖二十九年庚戌十月十九日 |
逝世 | 萬曆三十一年癸卯十月二十四日 |
配偶 | 娶邹氏,封淑人 |
親屬 | 子林恒祐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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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國相(1550年—1603年),字廷贊,号燮轩,福建福州府閩縣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癸未進士,官至山西參政。
生平
萬曆七年(1579年)己卯科福建鄉試第八十三名舉人,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一百六十二名,二甲四十八名進士。大理寺觀政,十三年授户部主事,榷税崇文门。十七年升员外郎,本年升郎中,万历十八年(1590)担任广东惠州府知府。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卸任。[1],二十三年遷河东运使,三十年升山西左参政,分守河东。三十一年因病归省。行至桐庐,病重,堅持抵家,口不能言,目视父母而卒。年五十四歲。
家族
曾祖父林汝生;祖父石椿公林錋;父親慕椿公林謙。母許氏。具庆下。弟林國棟[2]。從弟林仕钊,舉人、贡士。
參考文獻
- ^ 《惠州府志》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十一年癸未科殿試登科錄》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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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孙光启 |
廣東惠州府知府 万历十八年(1590年)上任 |
繼任: 程有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