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雲欽
傅雲欽(1954年-,Fu, Yun-Kim),台灣律師、建國廣場負責人、台灣獨立的理論研究者及運動者。
簡歷
傅雲欽出生於台灣桃園縣,台灣大學法律學系畢業、法律研究所碩士班。1979年,他在中壢事件的辯護律師張德銘的法律事務所擔任法律助理。1982年,在江鵬堅、謝長廷等律師合辦的《世紀法律事務所》擔任法律助理。198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及格。1987年,律師高等考試及格。曾任蘇建和案被告蘇建和的偵查階段及第一審的辯護律師。
1993年,地下電台蔚為風潮時,傅雲欽開始在「全民電台」、「TNT寶島新聲電台」、「綠色和平電台」等電台主持節目,啟蒙臺灣意識。1995年,與林山田、葉國興、葉博文、卓榮德等人創立建國廣場(與建國會、建國黨不同,早於後二者),每星期六晚間在台北市政府大樓旁邊舉辦民眾講台宣揚台獨理念,連續一年多,共舉辦七十五場。
1996年,建國廣場因原負責人林山田轉往參與建國黨的創立,傅雲欽接任建國廣場負責人。
1997年,民進黨的陳水扁任職台北市長期間,台北市政府配合台北市議會醞釀通過台北市議員「自肥條款」時,傅雲欽率領民眾抗議,蛋洗台北市政府大樓與台北市議會大樓,使自肥案不能成案。2000年總統選舉前,傅雲欽撰文表示,陳水扁平時不關心台獨運動,選前臨時虛情假意請求獨派團體支持,可說平時不燒香,臨時抱「獨腳」,早晚會露出「馬腳」。
2001年11月29日下午,傅雲欽率領民眾到主張「一國兩制救台灣」的新黨立法委員候選人馮滬祥競選總部前抗議,當場宰殺道具豬公,調侃稱「一豬兩吃救台灣」。
政論
關於台灣的現狀,傳統獨派認為台灣有自己的政府、土地、人民,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所以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但傅雲欽不同意這種看法。他認為,台灣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被日本宣佈放棄後,又被中國以歸併的意思(不只有受降的意思)佔有,而台灣人民本身也同意,台灣就已屬於中國。後來,中共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建立,國民黨政權(中華民國政府)撤守台灣,兩岸分區而治(一個國家,但有二個政府、二部憲法、二個國號、二面國旗),迄今未變(見《中華民國憲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台灣目前只是處於事實上(de facto)獨立的狀態,只有自決權,還沒有主權,因此不是一個國家。台灣必須宣佈獨立(國際公法上的一種行使自決權的法律行為),才能達成法理上(de jure)獨立、擁有主權、成為國家。他分析,《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第1條只提到國家的客觀要件,而沒有提到國家的主觀要件,導致很多人把欠缺主觀要件的「事實上國家」(de facto state)誤認為國家,所以欠缺主觀要件的台灣被傳統獨派誤認是一個國家。他把自己定位為獨派中的「脫中獨立派」,「脫中」即「脫離中國」之意。
傅雲欽特別強調,「宣佈獨立」是足以改變台灣法律地位,使台灣從非國家變成國家的舉措。其性質是變法革命,其效果是台灣現行法律體系中有關「台灣屬於中國」的條文(《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前言、第九條、第11條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失其效力,而中國變成外國。由此觀之,李登輝、陳水扁於擔任中華民國總統時,曾分別宣稱「兩岸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台灣、中國,一邊一國」,只是在陳述假想的事實或是表達理想、意願而已,並沒有變法革命、改變現狀的意思及效果,台灣的法律體系中有關「台灣屬於中國」條文仍繼續有效。而且,李登輝、陳水扁也都隨後立即否認自己在搞台獨,強調自己繼續捍衛中華民國的立場。可見上述李登輝、陳水扁的宣稱不是宣佈獨立。
傳統獨派認為,主張台灣屬於中國,是陷台灣於險境;傳統獨派甚至舉辦「台灣主權地位國際研討會」,主張台灣已經有主權,台灣在法理上已經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傅雲欽駁稱,認定台灣屬於中國,是陳述事實,不是表達意願;面對「台灣人民沒有自己的國家」的殘酷事實,才會激發台灣人民「建國保台」的心防;傳統獨派讓一般民眾誤以為台灣已經是國家,有主權保護,以致鬆懈於建國大業,這才是陷台灣於險境。傅雲欽批評,傳統獨派舉辦「台灣主權地位國際研討會」,還請來了外國學者專家與會,但此類研討會的本質只不過是「請一些外國和尚來給膽小的台灣傳統獨派灌迷湯」而已。何況,美國政府離職官員如費浩偉(Harvey Feldman)、白樂崎(Natale H. Bellocchi)、譚慎格(John J. Tracik, Jr.)等人,在職時都堅守一個中國政策,離開美國政府後才在民進黨陳水扁執政時宣稱台灣已經是國家。在傅雲欽看來,費浩偉之流所言是別有用心(安撫、哄騙陳水扁,以免他衝動宣佈獨立),對於他們的言論,獨派只能「姑且聽之」,但不必感到高興,更不可輕信他們。
傅雲欽抨擊,傳統獨派為了在中華民國體制內撈選票、爭權奪利、吃香喝辣,刻意淡化台獨、迴避台獨,只敢公開主張民主、自由、人權等普世價值,不敢公開主張比這些普世價值更前衛的台獨(民進黨政客每年追思鄭南榕時,都只提到鄭南榕爭取言論自由、政治民主,而故意忽略鄭南榕的台獨理念,就是著例),長期累積的結果就是台獨前途渺茫;他說,這也證明:「⑴民主比台獨討人喜歡,台獨至今見不得人;連獨派本身都迴避,不願引以為榮。⑵傳統獨派說『台灣已獨立』,只是自欺欺人,他們的潛意識並不相信。」
傅雲欽對主張「台灣為美國屬地,一直由美國軍事佔領中」的「美屬論」非常反感。他說,「美屬論」者抓住《舊金山和約》等歷史文件中的隻字片語,作機械式的解讀、演繹,自以為「發現新大陸的新屬地」;其實,他們是瞎子摸象、以管窺天,忽視了其他歷史上重要的環節如中國的意思及作為、台灣人民的意思及作為,以及美國的意思及作為,其論述可說「閉門造車、異想天開、自摸自爽」而已,經不起考驗。
關於台獨的方法,傅雲欽認為,用民主的方法,充其量只能取得政權(如陳水扁執政八年),難以獨立建國。蓋民主的方法,如集會、討論、投票,是承平時期的制度;獨立建國則是驚天動地,戰雲密佈,甚至兵荒馬亂(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武力威脅)的非常狀態。除非有外力干涉(如聯合國維和部隊進駐),否則想用承平時期的公投或制憲,完成獨立建國的非常任務,簡直是緣木求魚。何況,「民不可與慮始,祇可與樂成」(出自《史記•商君列傳》);一般大眾大多不願冒險犯難,只想坐享其成。加上,台灣人民長期被外來政權統治,養成奴性,唯命是從,不知「出頭天,作主人」為何物。因此,縱使舉辦台獨的公投或制憲,台灣人民也會因怯於承擔後果,而不敢投贊成票。另外,傅雲欽認為,公投不能防禦國家面臨的危難,國家面臨危難時應該做的事情是拿起武器備戰而非公投,所以「防禦性公投」是異想天開的想法。
參酌公元前359年中國的秦孝公、1804年法國的拿破崙、1868年日本的明治天皇、1933年德國的希特勒等人合法執政之後,變法革命的先例,關於台灣獨立的方法,傅雲欽提出獨特的見解,即「執政革命論」。此論的重點是: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台獨運動需要茂才異等的的強人來領導。台獨強人領導台獨勢力,合法取得政權,掌握三軍之後,於適當的時機,出其不意,宣佈獨立,廢憲建國。宣佈獨立之際,為因應台灣內部舊勢力頑抗及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武力威脅的緊急狀態,可同時宣佈戒嚴。俟局勢穩定,危機解除之後,再解嚴,舉辦追認性的公投或新國家公職人員的大選。
傅雲欽堅信只要台灣人民有不惜一戰的決心,中國不會因台獨而動武。因為獨立不是對立,甚至對中國有利。中國沒有併吞台灣,只是少吃一塊肉而已。為了併吞台灣而動武,兩敗俱傷,中國也會失去一條腿。中國不可能為了吃一塊肉而失去一條腿。何況,美國一向堅持「台灣問題必須和平解決」。所謂「和平解決」就是:即使台獨,也反對中國動武。中國考慮到美國的立場,應會三思。
對陳水扁於其總統任內各項弊案(國務機要費案、扁家海外洗錢案等)發生後高唱台獨的行徑,傅雲欽嗤之以鼻。他認為,陳水扁是「不統不獨」、「可統可獨」的投機政客;他於弊案發生後高唱台獨,只不過把台獨當成工具在耍而已。他警告,如果繼續放任如陳水扁之流的投機政客耍弄台獨運動,台獨運動會被他們「帶衰」(台灣福佬話、客家話,「連累」之意)。他將那些盲目支持陳水扁的人稱為「扁蟲」,痛批:「扁蟲不滅,台獨無望。」
傅雲欽創用了一些有台獨意識的用語,如「中華民區總管」、「樂不思獨」、「我無奈生為中國人」、「台灣牛望台灣國對人彈琴」、「我爭故我在」、「求和不如備戰」、「一豬兩吃救台灣」、「敢哭敢跪,榮華富貴」、「選舉無師傅,用嘴騙就有」、「革命尚未成功,同志已在享受」、「含怒不投票」、「日久故鄉變他鄉」、「古今台外」、「哀莫大於心不死」、「客家病」等。
著作
- 弦歌不輟,至死方休
- 白色的圓環
- 杜文權君事略
- 電影「美麗人生」中好聽的船歌
- 介紹林金城編著「金山相褒歌《錄音-演講‧歌曲》
- 立委絕食,另類的楚門秀
- 台灣跟中國仲裁官司無從打起
- 建國廣場廣播電台停播前的吶喊《演講錄音》
- 陳水扁平時不燒香,臨時抱「獨」腳
- 阿扁不知無國恨,至今猶慶淪陷日
- 所謂「台灣主權屬於台灣人民」的錯誤
- 搞台獨,沒有好下場?
- 民進黨不排除統一,獨派不可寄望它
- 「建國電影院」節目講評過的367部影片列表
- 看謝長廷探訪史明的錄影有感
- 慶祝?建國?百年?
- 邦聯最適合兩岸嗎?
- 「執政革命」當然有風險
- 擁抱「一中憲法」,自作孽,勿怪人
- 不要太相信譚慎格這種人
- 怪哉,所謂「主權的確立」!
- 寄望民進黨新總管凍結憲法?別做夢!
- 評呂秀蓮發起「96共識推動聯盟」
- 民進黨也是台灣獨立建國的障礙
- 老台獨也搞不清楚ROC和PRC的關係
- 連結陳水扁或切割陳水扁
- 陳水扁與路易十六
- 一位被傳統獨派誤導的留學生
- 台灣屬於中國的理由
- 老兵已死,不是慢慢凋謝
- 台獨會被黑心政客喊衰
- 美國又說台灣不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
- 社運依附爛黨,沒有好下場
- 泛綠的四種貨色
- 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的領土不含台灣嗎?
- 馬總管「兩岸非兩國」的說法背離主流民意嗎?
- 親綠社團無恥,建國廣場不齒
- 宣佈獨立,宣佈戒嚴
- 含淚投票,政客偷笑
- 用害台的政策賄選,以防止馬英九當選,對嗎?
- 「宣佈獨立」和「宣示主權」不同
- 曹興誠的算盤
- 含淚投票和含淚不投票
- 曹長青吃西瓜偎大邊
- 2007年11月6日的白俄羅斯與謝長廷
- 葉菊蘭半斤,蔡同榮八兩
- 團結支持無骨投機的民進爛黨?
- 宣佈獨立會帶來災難嗎?
- 政客,你參加過國民黨嗎?
- 游錫堃被翻譯誤導,李登輝被美國說服
- 美國無情傷害台灣嗎?
- 蔣介石代盟軍佔領台灣嗎?
- 蔣介石拒絕留在聯合國嗎?
- 中國和美國是大笨國嗎?
- 美國官員韋德寧談話的真意
- 以「中國」為名,一家日本公司破產
- 入聯公投、台灣獨立與國家繼承
- 入聯公投與宣佈獨立
- 國際法院也不會認為台灣是國家
- 台灣生存空間越來越小的原因
- 所謂「美國應承認台灣國家現狀」的謬誤
- 中國企圖併吞一個國家嗎?
- 北京用打架來交朋友嗎?
- 「中華民國」已經不存在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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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蘇兩人到新加坡請鬼拿藥單
- 獨派不要怕內鬥,並要經得起內鬥
- 中國的反分裂法默認台灣事實獨立嗎?
- 別忽視二二八的戰鬥面
- 入聯公投牴觸中國的反分裂法嗎?
- PRC是從ROC分裂出去的新國家嗎?
- 美國對台軍售是干涉內政,但阻卻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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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佈獨立就是要片面改變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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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華民國」還在聯合國嗎?
- 台灣需要獨立宣言嗎?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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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暴、脅迫和「其他非法之方法」的關係
- 開羅宣言法律上不重要
- 用自決權對抗中國的主權
- 台灣的主權 ≠ 台灣有主權
- 不宣佈獨立就中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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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日本於戰後繼續統治台灣
- 陳總管誤解台灣關係法
- 台灣關係法和宣佈獨立
- 亂世需要梟雄,建國需要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