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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仰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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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仰杜

唐仰杜(1888年—1951年4月29日)[1],字露岩回族山东邹县人,生于四川成都中华民国政治人物。

生平

唐仰杜的父亲在清朝末年在四川省任知府,唐仰杜即生于四川成都。在京師译学館学习俄語後,他中举人,被授予学部七品京官。

中華民国成立後,他任山東省議会議員。1923年(民国12年)4月,他任山東省会市政厅总办。国民政府北伐期间济南事件发生,唐仰杜因有責任而辞職。此後,他一度任山東省政府主席韓復榘手下的北寧铁路局文書科長,不久便辞職。

中華民国臨時政府成立後的1938年(民国27年)3月,山東省公署(省長:馬良)成立,唐仰杜被任命为財政厅厅長。翌年1月,他继馬良之後任山東省省長[2],负责省内的治安強化及扫荡中国共産党的工作。

1940年(民国29年)3月,臨時政府同汪精卫南京国民政府合流,唐仰杜继续担任山東省省長。同年9月,他兼任華北政務委員会委員。翌年,日本方面认为其貢献很大,東條英機为他亲笔题赠感謝状。1945年(民国34年)2月,他改任華北政務委員会工務总署督办。同年中,他任全国经济委員会常務委員。

日本投降、汪精卫政权崩溃後,唐仰杜被蒋介石的国民政府在北平逮捕,押送南京。然而他没有被判刑,而是继续收监。中華人民共和国成立後,唐被移送济南,交山東省人民法院審理。1951年4月12日,唐以漢奸罪被判处死刑,4月29日執行。唐仰杜享年64岁。

注释

  1. ^ 『最新支那要人伝』、163頁作生于1889年。本条目则从「山東省情網」内「山東省省情資料庫」的生于1888年之说。
  2. ^ 『民国職官年表』、1125頁作馬良于1940年3月卸任省長,本条目则从「山東省情報資料庫」。

参考文献

  中華民国臨時政府
前任:
馬良
山東省長
1939年1月 - 1940年3月
繼任:
(汪精卫政权继续)
  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
前任:
(臨時政府继续)
山東省長
1940年3月 - 1945年2月
繼任:
楊毓珣
前任:
蘇体仁
華北政務委員会
工務总署督办
1945年2月 - 8月
繼任:
(废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