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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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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偿是指具有法定支付能力的货币

有限法償

有限法偿主要针对辅币而言,是指货币具有有限的法定支付能力。即在一次支付中,如果使用有限法偿货币支付的数额超过法定限额,受款人则有权拒绝接受。本位币一般都具有无限法偿能力。

無限法償

無限法償指某种货币具有无限的支付能力。普遍观念认为,一国的货币在一国内范围内自然拥有无限的合法支付能力。但事实上,一国货币的主币一般都具有无限法偿的能力,辅幣(一般即指硬币)則視各國規定而有不同狀況。若輔幣在超过一定支付限额后,其支付效力不被法律承认(收受人可拒收),則輔幣為有限法偿;反之若無限制,則為无限法偿。

各國各地法償地位

國家地區 有限法償 無限法償
中国 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1]
香港
  • 面額少於1元(1毫、2毫、5毫)硬幣,所支付的款額不超逾$2
  • 面額不少於1元(1元、2元、5元、10元)硬幣,所支付的款額不超逾$100[2]
臺灣 自從2007年起,公職人員選舉保證金之繳納不得以硬幣為之。[3] 中央銀行發行之貨幣為國幣,對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一切支付,具有法償效力。[4]
英国
  • 1便士及2便士硬幣,所支付的款額最多20便士
  • 5便士及10便士硬幣,所支付的款額最多5英鎊
  • 20便士及50便士硬幣,所支付的款額最多10英鎊
日本

一種面額的硬幣最多可使用二十枚[5]

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