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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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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是一种对为正义事业牺牲生命者的荣誉称号。

中華民國方面,一開始乃指稱參與推翻清朝統治而犧牲的革命家,如陸皓東史堅如秋瑾林覺民鄒容等。後來擴及北伐抗日戰爭國共戰爭等役的犧牲人士,如張自忠高志航薩師俊戴安瀾張靈甫黃百韜梁敦厚熊其佬邱清泉吉星文等將領。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1980年6月4日國務院發布的《革命烈士褒揚條例》,“革命烈士”称号由人民政府授予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壮烈牺牲”的人;获得革命烈士称号的,由民政部向其家属颁发《革命烈士证明书》。2011年7月20日,國務院第164次常務會議通過,《烈士褒揚條例》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2011年8月1日,《烈士褒扬条例》施行,《革命烈士褒揚條例》同時廢止,革命烈士称号改為“烈士”。《烈士褒揚條例

比照中華民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革命烈士的敬奉除了互相敵對立場的差異之外(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追认的朱瑞葉挺,中華民國政府認其為亂黨),在對於中國抗日戰爭的犧牲人員中,敬奉的對象是一樣的,如張自忠戴安瀾趙登禹等軍事將領。

不僅中國,世界各國(尤其以軍事鬥爭勝利而執政的政權)都有對建國先烈的尊稱,例如:法國會針對法國大革命時期推翻王政的人物而敬奉;大韓民國會紀念在抗日韓戰戰死的人士;美國則是尊奉獨立戰爭為對抗英軍而戰死的軍人、與南北戰爭聯邦軍方面的犧牲軍事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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