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辰洲
蔡辰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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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1屆立法委員 | |
任期 1983年2月1日—1985年2月9日 | |
选区 | 臺灣省增額選舉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46年9月13日 臺灣苗栗縣 |
逝世 | 1987年5月14日 臺灣臺北市國泰醫院 | (40歲)
国籍 | 中華民國 |
政党 | 中國國民黨 |
配偶 | 陳藤枝 |
父母 | 父蔡萬春 |
亲属 | 兄蔡辰男 |
学历 | |
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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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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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辰洲(1946年9月13日—1987年5月14日),臺灣苗栗縣竹南鎮人,妻子是陳藤枝。臺北市第十信用合作社理事主席蔡萬春之子,患有輕微小兒麻痹症,淡江文理學院(今 淡江大學)畢業,歷任國泰塑膠公司營業員、國鼎塑膠公司總經理、來來百貨公司董事長、立法委員等職。1985年十信案爆發,被判刑合計六百餘年。1987年癌症病卒。
簡介
1957年蔡萬春因大量投資土地,引起十信資金流動困難,於是發起“一元開戶”運動,十信存款在短短數月內突破一億元,使臺北十信成為全國75家的信用合作社中,規模最大與營業量最多的單位。1979年蔡萬春中風退休,產業交由蔡辰男、蔡辰洲掌管。
蔡辰洲通过蕭政之介紹拜王昇为義父,由王昇、蒋彦士介绍加入国民党,經當年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關中提名,1982年蔡辰洲以高票當選增額立法委員,在立法院組成「十三兄弟」派系,成员包括刘松藩、王金平、洪玉钦、谢生富、李宗正、李友吉、林联辉、蔡胜邦、吴梓及蕭瑞徵等,来来香格里拉大饭店17楼俱乐部为活动大本营,經常邀宴財經官員,利用人頭貸款,1984年5月立法院审议「银行法修正案」,十三兄弟联手通過草案,准许信托公司动用短期信托资金。而且向官方遊說合作社理監事可無限制連選連任,以及信託公司可承辦銀行業務等,蔡辰洲也將大量資金投入房地產事業。
1985年,蔡辰洲被台北地檢署以違反票據法收押,累計刑期達670年,這是台灣金融史上最著名的“十信案”。十信案發生後,蔡辰洲悄悄將他豢養的七隻大丹狗悉數放生,做好入獄準備。
1987年3月蔡辰洲因病至醫院診斷,4月因病重送至台大醫院診斷,法務部不理解「代償不全」診斷書,不准蔡辰洲保外就醫,1987年5月12日始獲得保外就醫,主動辦理出院返家。蔡辰洲最後在判刑前夕,於1987年5月14日因肝硬化併發細胞癌病故於國泰醫院。臺灣民間普遍傳言,蔡辰洲假死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