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七暴動
香港六七暴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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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革命的一部分 | |||
日期 | 1967年5月至12月 | ||
地點 | |||
目標 | 中國共產黨支持者企圖推翻港英政府,在香港實現共產主義 | ||
方法 | 遊行、抗議、示威、集會、罷工、縱火、炸彈襲擊、街頭駁火、濫殺軍警及平民 | ||
結果 | |||
衝突方 | |||
傷亡 | |||
死亡 | 51人 | ||
受傷 | 832人 | ||
逮捕 | 1,936人 |
六七暴動,亦稱1967年香港左派暴動(英語:Hong Kong 1967 leftist riots),是一場由香港左派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影響而對抗香港政府的暴動[1]。六七暴動從1967年5月6日開始,至同年12月基本結束,其由最初的工人运动、演變成後來的赤色恐怖主義及炸彈襲擊平民等行動。
在事件中,全體香港警察取消休假候命,並多次與左派示威者冲突,作出驅散、鎮壓及拘捕行動。期間有1,936人被檢控,832人受傷(212名警務人員在內),51人死亡(5名警察在事件中死亡;5名香港边境警察和1名来自中華人民共和国的共產黨民兵在边境冲突中死亡;左派示威者约20多人死亡;7名市民遭炸死[註 1];電台主持林彬被燒死)[2],死亡人數僅次於1956年雙十暴動。
其时正值中国大陆文化大革命的高潮,英国驻华代办处亦被红卫兵捣毁,英国驻沪处理侨务专员办事处一同受到冲击并被关闭。香港商業電台節目主持林彬在節目中批評左派的暴力行徑,數日後,其本人與堂弟被人投擲汽油彈燒死,被認為是該次暴動的標誌性事件[3][4]。
背景
二戰以後,支持共產主義的勢力在香港開始活動,親共人士開始成立工會及工聯會等組職[5]。
1950年代,隨著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大陸取得政權,大批未有前往台灣的中國國民黨的軍政人員南下香港活动[6],大量中国共產黨的政工人員也進入香港活动,造成香港左右兩派對立。左派即指香港親共人士,右派為香港親國民黨人士。香港政府同時壓制左右兩派,「兩派」均有不少人員被香港政府以「不受歡迎人物」名義遞解出境。
1960年代,不少市民经济上遭受挫折,社会贫富悬殊,以及港英高層和香港基層市民缺乏溝通,導致市民對政府的怨氣加深。1966年4月由於天星小輪的船票加價,引發九龍出現天星小輪加價騷動,惟當時左派未介入,左派亦在報章撰文支持港府平亂。
1966年5月,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毛澤東在中國發動文化大革命。負責港澳事務的華僑事務委員會主任廖承志在8月指示不要在香港發動文化大革命。但同年12月3日,澳門發生一二·三事件。澳葡政府最後接受澳門左派的要求,更一度提出即時交還澳門。香港左派分子到澳門祝賀,同時學習澳門左派的鬥爭經驗。在月中時,負責港澳事務的廖承志被紅衞兵奪權、批鬥,香港左派分子接受新的指示,開始推動更激烈的鬥爭方式。
暴動前的「政治工潮」
受澳門左派「一二·三事件」成功所影響,香港左派亦於1967年初藉勞資糾紛,製造多場「政治工潮」,企圖支配工廠之內部行政[7]。
南豐紗廠工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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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九的士風潮
1967年4月,多間的士公司均有左派司機發動怠工,威脅公司恢復聘用全數被開除的左派工人。其中港島「中央的士」及「上海的士」兩間受左派司機怠工影響,宣佈結業,並將車輛售予沒有怠工的非左派司機[8]。在4月19日《工商日報》及《新生晚報》記者於灣仔景隆街中央的士車廠門外採訪時,一度遭左派人士包圍、恫嚇及強搶菲林[9]。事後香港報業公會發表聲明,對兩名記者遭受恫嚇一事,表示至感遺憾,期間多份左派報章對香港報業公會之聲明表示抗議[10]。
另外,九龍中央的士亦受左派工人怠工影響,左派要求資方復用一名於1月被解僱的左派司機,後勞資雙方代表在勞工處調解下,資方同意復用該名司機,並要求遵守五項協議,包括準時上班等基本要求[11]。惟該名司機自4月27日復工不到一星期,於5月1日單方面向資方推翻協議,資方在別無選擇之下,宣佈於5月5日結業及賣車。
青洲英泥工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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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動經過
人造花廠工潮
1967年4月,位於新蒲崗大有街的香港人造花廠分廠發生勞資糾紛。當時工廠頒佈極為嚴苛的規定,包括損壞生產機器的工人不會发放工資、廠方不允許工人請假等。勞資雙方談判不果,廠方更在4月28日以「生意收縮」為由解僱92名包括勞方代表的工人,並關閉分廠的啤機部[12]:26-38[13]。
工潮在5月4日開始升级,部分工人強行入廠要求資方談判,左派工會介入,煽動工人在廠外張貼大字報及毛主席語錄。警察訓練分遣隊到場戒備,封鎖附近道路,有工人甚至阻止廠方出貨。5月6日,約150名工人在廠外集會,抗議資方解僱,並要求與資方談判,下午4時許廠方再度被在場工人阻止出貨,管工與示威工人發生肢體衝突,警方調停不果,局面更趨混亂,防暴隊採取行動,逮捕17名工人,過程中亦造成多名示威工人受傷。事後,左派港九樹膠塑膠總工會主席馮金水與兩名代表(梁乃發、林貴容)到黃大仙警署交涉,因被警方認出曾參與騷亂而被捕[12]。事件中共有21名工人及左派工會人員被捕,警方落案控以非法集會、非法毆打及恐嚇孔標罪名。
該21人於5月8日被解往北九龍裁判署提堂,其中一人(鄭馬運)於庭上認罪,判罰港幣100元,其餘20人(彭輝、鄧洪、梁乃發、曾儉、賴漢林、鄒松勝、黃業都、王庚寧、蕭劍輝、羅振宏、林貴容、鍾玉芳、古玉琴、麥明、游火運、張金亮、李勝、歐陽進強、馮金水、吳炳明)否認控罪。
港九樹膠塑膠總工會在5月7日晚上,舉行控訴大會,控訴事件是警方「有计划、有組織、有預謀的對我愛國工人和愛國同胞進行瘋狂的迫害」;同日下午,港九工會聯合會派出理事長楊光和摩托車業職工總會主席郭添海等人會見警務處處長提出「嚴重抗議」,警方代表因「案件進入司法程序」而不予回應[14],而報章《大公報》社論開始將事件政治化[12]。其後,親北京的報刊以「港英政府行為迫害民族,鎮壓群眾是野蠻的法西斯暴行」為名,鼓動「香港市民上街對抗」。
5月11日,香港工聯會和各行業工會派員前往新蒲崗人造塑膠料花廠慰問罷工的工人,工人囤駐在新蒲崗街道與警員發生流血衝突,警方派出由620多人組成的防暴隊以木製子彈開槍鎮壓,工人則以石頭和玻璃樽襲擊警員[需要較佳来源]。警方於12日到黃大仙徙置區搜捕暴動者,在警方與群眾衝突期間,一名在第26座二樓的13歲少年陳永祥遭硬物擊中死亡(左派稱於黃大仙徙置區第26座外被防暴隊打死[15];亦有說指是被群眾石塊擊中[12]。死因庭於同年10月裁定死於“橫禍”。)。鑑於事態嚴重,政府宣佈當晚9時半起在東九龍實施宵禁,所有警員取消休假並隨時候命。工聯會在5月12日召開緊急理事會議,宣佈成立「港九各業工人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同日事件持續,警方中午在東頭邨施放催淚彈驅散群眾,暴動至5月13日蔓延至黃大仙東頭徙置區和土瓜灣,大批群眾在街上聚集,放火燒車及黃大仙徙置區職員宿舍,又進入新區辦事處和學校製造事端。當局出動大批英軍和警員訓練分遣隊鎮壓,又將宵禁時間提前至傍晚18時開始,局勢至5月14日才稍為平息[16]:39-54。
5月16日,南九龍裁判署開審「5.6新蒲崗人造花廠工潮」非法集會案,及至5月17日續審當日,20名被告未依時到庭受審,被法庭下令通緝。部分被告於「6.23塑膠工會暴動」當日被捕。
5月18日,位於西環的總廠接受啤機部工友申請復工。
鬥委會成立及宣傳戰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副部長羅貴波在5月15日清晨召見英國駐華代辦霍普森爵士,遞交外交部的抗議聲明,把騷亂事件定性為「英國政府勾結美帝國主義反對中國的陰謀」,又指「港英當局利用人造花廠勞資糾紛,對中國居民和工人進行迫害」,要求英國政府責成港府接受工人和居民的正當要求、停止一切法西斯措施等5項條件。當日,有紅衛兵到北京的英國駐華代辦處門前示威,《人民日報》亦發表題為「香港英國當局必須懸崖勒馬」的評論員文章,重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立場[16]。
港督戴麟趾爵士在15日及18日兩度發表聲明,強調「維持和平與秩序,是香港絕大多數市民最懇切的願望」,港府將盡力促使本港恢復安寧。英國政府在18日亦發表聲明,強調警方行動已保持克制,將全力支持港府履行維持法律及秩序的責任[16]。
北京支持的消息對左派產生鼓舞,《文匯報》、《大公報》等報章廣泛報道,左派陣營更在16日於土瓜灣工聯會工人俱樂部舉行會議,成立「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成員有104人,而工聯會理事長楊光出任主任委員,通過對「港英政府法西斯迫害」的抗議書[16]。同日,在大陸政府組織下,北京40萬群眾遊行至英國駐華代辦處,而大陸國務院總理周恩來在遊行前曾指示外交部,表明遊行隊伍須格守「不衝、不進、不砸」[17]。
5月18日,中共北京市委举行各界人士支援香港斗争的十万人大会。以总理周恩来为首的中共中央领导人出席大会。由于副总理兼外长陈毅正在受批判,所以由副总理兼北京市革委員会副主任谢富治发表讲话。除了谴责港英当局的「法西斯暴行」,重申外交部声明中的几条要求外,他又宣布,「香港同胞学习,宣传,运用和捍卫毛泽东思想是他们绝对的、神圣的、不侵犯的权利。香港英国当局没有任何权利干预。」[18]
鬥委會在成立翌日,楊光、費彝民等17名鬥委會代表到港督府,要求向港督戴麟趾爵士呈交「反對港英法西斯暴行抗議書」被抗諸門外,眾人在港督府門外揮動《毛主席語錄》及高呼口號。同日,香港政府成立由副輔政司韓美洵(其後改由姬達出任)領導的宣傳委員會,專責發布新聞、製作短片、引導輿論、地區組織等政治宣傳工作,其他成員包括霍德、楊啟彥、麥理覺等[19]。
20日,港督府一度成為集體抗議示威的主要目標。港府重申要維持秩序,限制到港督府請願人數,抗議行動於是轉到中環花園道和皇后像廣場一帶。港九各地陸續有集會和示威,參加者除工人外,亦有學生及其他群眾,期間拱北行政府新聞處舊址(今長江集團大樓)播放歐西流行曲去鎮壓示威者。21日,暴動蔓延至中環並進一步惡化,警察訓練分遣隊發射催淚彈鎮壓。22日,中區的騷亂更加嚴重,示威者與警員發生流血衝突,167人被捕。暴動的工人及學生以左派報館、銀行、國貨公司、學校等為據點,出動示威,襲擊警員及行駛中的公共交通。防暴警察到場以催淚彈驅散後,示威群眾即迅速撤回據點,讓警員疲於奔命,當局最後要在香港島區實施宵禁,是香港島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首次宵禁。23日起,巴士、電車、煤氣公司、天星小輪等亦開始出現定時罷工,參與罷工的左派工人均獲左派工會發放鬥爭經費,作為生活津貼。
5.22花園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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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太古船塢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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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巿事件經過
同年6月3日及10日,《人民日報》刊登支持香港左派「反英抗暴」的社論。
6月6日,大埔十七村青少年及學生成立鬥委會。澳門一群和字頭三合會成員發表公開信,號召洪門兄弟團結同胞抗暴。
6月7日晚,天星小輪,油蔴地小輪和九龙仓三个機構的工人,联合举行「反迫害斗争大会」。同日广州100,000人集会声讨港英当局,海口,佛山等地也爆发群众游行[20]。
6月8日,防暴队进入工务局属下的电器机械厂镇压示威的工人。424个工人被捕,工人徐田波被捕后在警署拘留期間死亡,十二條肋骨斷裂,事後死因聆訊裁定他死於意外[21]。当日下午,防暴队又到中华煤气场,驱散示威工人,逮捕60名工人,工人黎松和曾明遇难。次日大公报发表社论,《暴行再升級了,抗暴也要再升級!》。同日香港政府搜查左派据点银都戏院。6月10日,政府机构与英资企业一万多人加入罢工的队伍。香港新華社社長梁威林,午夜發電報給戴麟趾爵士,為近日港府的一連串血腥鎮壓,提「最嚴重抗議」[22]。
6月11日接鄰大陸邊境的沙頭角舉行「反英抗暴示威」,群眾包圍警署,解放軍及民兵高度警戒。6月12日香港700艘漁船,共6,000漁民乘船到鹽田,參加深圳沙頭角之聲討大會。6月13日香港新華社社長梁威林發表談話,指中國人民有權居住香港,可以自由回國,但絕不容許當局以莫須有罪名將香港同胞遞解出境。同日兩萬漁民海上反暴遊行。防暴隊搜捕太古船塢職工宿舍,拘捕6名工人,事後通緝7人[22]。
6月15日銀都戲院被吊銷執照。6月18日,大陆試爆第一颗氢弹,香港左派大受鼓舞。6月19日維園維多利亞女皇像被潑漆油、塗標語[22]。
6月22日,香港十家大专学院成立「反迫害斗争委员会」,大专学生们在自己的学院里散发传单与标语。在英皇和皇仁两著名的官立英文书院,也先后出现许多传单和标语。同日左派工人各界为徐田波等三名遇難工人组成治丧委员会,要求港府交出三位工人的遗体[20][22]。
6月23日晚,军警到港九树胶塑料业总工会拘捕70余人,工人鄭自强襲擊兩名探員,期間被探員開槍自衛射殺[23]。工人邹松胜和罗进苟在被捕后送院治理期間死亡。次日的6月24日,左派工會發放鬥爭費,收買工人,發動「聯合大罷工」,約60,000名工人響應。政府及公共交通工具公司以強硬手段對付罷工,將曠工僱員即時解僱。而不參與罷工的工友,往往會遭到左派機構恐嚇,甚至襲擊。同日贊比亞共和國總統卡翁達在北京舉行的答謝宴,中國總理周恩來在宴會上發言表示:「香港的命運取決於香港的愛國同胞和七億中國人民,而絕不取決於一小撮英帝國主義者;中國人民決心根據形勢需要,給予香港愛國同胞以一切支援,直至勝利為止。」[22]
6月24日,沙頭角聯鄉會委員會為徐田波、黎松及曾明三名工人開追悼會,期間有左派分子及鄉民包圍警署,燒毀一輛裝甲車,防暴队进入鎮壓,其後聯鄉會部份委員(溫果行、李文有、吳帆等)潛入中國境內,逃避警方追緝[22]。
6月26日,中國外交部副部長羅貴波就23日警方搜捕樹膠工會、24日在沙頭角鎮壓左派向英方提出抗議。同日因威迫工人參與罷工而被逮捕的卲氏工人李安及王煜森被提上法庭時,已奄奄一息,無法站立,李安在送院途中死亡,王煜森傷重留醫,事後三名警務人員被捕。
6月27日,左派學校罷課一天。6月29日,左派發動聯合大罷市,副食品價格一度上漲。銅鑼灣的中國國貨公司,掛出遇難工人徐田波、黎松、曾明等黑白的大頭照面向路人[來源請求]。
6月28日,廣州海陸空三軍和群眾八萬人集會,声称準備給予香港同胞一切支援。
6月29日,6位遇難工人的家属举行记者招待会,向香港政府提出五项要求:「一、必须在一个星期内公布烈士死因;二、拨出永久坟场把烈士们安葬于同一个坟场内,并建筑纪念碑;三、不得阻挠港九各界同胞反对港英迫害斗争委员会为烈士举行葬礼的要求;四、交出并严惩杀人凶手;五、赔偿一切损失。烈士家属在会上指责港英当局不敢公布死因并企图毁尸灭迹阻挠家属领取烈士遗体进行安葬。」同日,宝安县集会游行抗议香港政府[20]。
7月2日,罷市停止。
沙頭角槍戰
7月8日上午10時,約300名中共民兵持輕重武器由中英街非法越境進入香港邊境禁區,並且包圍沙頭角警崗、集會示威,同時向警崗擲石及使用漁炮攻擊,警方首先以催淚彈及木彈驅散,然而未果。10時30分,當中約100名民兵使用機槍(或是衝鋒槍)攻擊警崗,雙方因而爆發槍戰[24]。其後被困警務人員子彈用盡,請求支援(對象包括駐守在1哩半外的駐港英軍)。由於救護車輛無法進入現場,各區均派遣一輛高馬型裝甲貨車趕赴現場,惟未進入現場時,輪胎均已經被民兵射穿,無法前進。駐港英軍抵達現場時,5名香港警務人員均已經殉職,12名警務人員在鎮壓時亦告受傷[24];中國方面則有1名民兵死亡、8名民兵受傷[25]。事發後,後遣駐港英軍駕駛裝甲車進入現場,有關部門又調派踞喀兵接替警察在沙頭角駐守,香港政府於同日下午6時宣佈在沙頭角實施宵禁,來往新界上水至沙頭角的九龍巴士20線(即後來的九龍巴士78K線)縮短服務至軍地。同年8月11日,香港政府宣佈香港邊境禁區全面封閉。
此時香港出現傳言指北京準備收回香港,中英双方互相抗议。
反英示威工人街头被射杀和土制炸彈襲擊
7月初後,衝突不斷升級,左派工人街头多次襲擊警務人員,香港警察开枪還擊,射杀任職搬运工人的郑浙波、马烈于,麦志华,何枫,余秀文等暴徒多人。7月16日,港九油漆总工会会员蔡南,朱日基被港英警察枪杀后,以斗委会、油漆工会为首,左派的行動進一步升級,開始以罐頭罐製造土製炸彈及珠江汽水的汽水瓶來製造燃燒彈襲擊警署,並以鏹水(鹽酸和硝酸的混合物)從高處襲擊經過的警車及公共交通,左派學校的實驗室成為土制炸彈的製作工場。港府則對左派還擊,首次出動英軍搜查左派工會。之後陸續派軍警搜查各左派“據點”,使用緊急法例權力,拘捕及關押部份工人运动领袖,將他們拘押在摩星嶺白屋的政治部囚室,部分人之後被遞解出境。7月12日,香港政府同時於港九兩地同時實施宵禁,是暴亂爆發兩個多月來的第一次。同日下午五時,大埔鄉事會會所首次發生土製炸彈爆炸[13]。
8月4日,政府出動訪港英軍航空母艦上的直昇機從天台降落,上下夾攻左派在北角的據點、位於英皇道與糖水道交界、大型國貨公司華豐國貨所在的僑冠大廈。競技神號航空母艦派出軍用直升機降落至僑冠大廈天台,軍警進入大廈逐家逐戶搜捕左派暴徒,主要目標之一為A座24樓4號室的學友社。當日英軍派出之直升機亦曾試圖降落至新都城大廈和明園大廈天台,惟該兩廈天台面積不足以讓直升機降落,軍警遂游繩而下。大搜捕之翌日,位於僑冠大廈之華豐國貨公司竟能照常營業。警隊在大廈內除搜出各式炸彈武器外,還發現有設備完善、包括有手術室的“戰地醫院”。警方在行動中拘捕漢華中學校長、「各界鬥委會」副主任委員黃建立及數名華豐工人,而培侨中学校长吴康民因在三号晚离开侨冠躲过被捕。警方撤走后,北角的左派青年学生集合于华丰国货公司前面示威抗议港府「捣乱民居」。在这次示威中,掩护青年学生的工人们,开始用假炸弹封锁要道阻拦军警,为九月的真假炸弹阵埋下伏线[需要較佳来源]。
8月9日,根據緊急法令,警隊封閉多間左派學校及發出煽動性言論的報社,包括《香港夜報》、《新午報》和《田豐日報》。8月15日,警察逮捕五名记者,其中2人为新华社记者,另外三人是《文汇报》与《大公报》记者。同日警察逮捕长城电影公司的影星傅奇和石慧夫妇,因他們在5月间曾经参加九龙英资青洲水泥厂外工人罢工的「慰问团」,以及参加港督府抗议示威,涉及当前暴動而被关入摩星岭集中营[需要較佳来源]。
暴徒为阻碍警察行动在街头摆放地雷阵,在港九各處鬧市放置真假炸彈[需要較佳来源]。炸彈上多數以大字寫有「同胞勿近」,電車、巴士、街道上都有發現。炸彈襲擊除了擾亂市民生活,導致人心惶惶外,更造成無辜死傷。一名7歲女童及其兩歲弟弟在北角被一包裝成禮物的土製炸彈炸死。負責拆除炸彈的警隊爆炸品處理課及英軍拆彈專家亦有死傷[26]。
紅衛兵火燒英國代辦處
8月19日中國政府將駐北京路透社記者格雷軟禁,報復香港判新华社记者薛平坐監,后来港督戴麟趾爵士將當時刑期最長的大公報記者黃澤的刑期由1971年2月減到去1969年12月,而當黃澤在12月2日放出之後兩日,北京才放返格雷。
8月20日下午中国外交部提议向英国政府提出限时照会,要求香港政府48小时内取消对三家香港报纸的出版禁令,释放19名被关押的驻港记者,否则一切后果由英国政府负责,并在报纸上公布[27]。8月22日下午48小时时间到,英國駐北京代辦處被紅衞兵放火燒毀,驻华代办被红卫兵殴打,並强迫其给毛澤東像下跪,被其拒绝[28][29]。
英国驻华代办处临时代办唐纳德·霍布森在给他夫人的信中是这样描述的:「当我们从地下室来到院子里时,院子里已有近5000人。有人抓住我的头发拖,揪住领带勒,用手中拿着的东西朝我们打来。不一会儿,我头上遭到重击的地方鲜血直流,被打得昏昏沉沉的……代办处的人不仅受到唾骂、挨踢,还被强迫向毛主席像鞠躬。后来警察干预,将我们撤离代办处大院。在向外走时,还有人不断撕扯我们的衣服。」[30]。
8月23日凌晨,周恩来总理紧急召见外事口造反派组织代表,强烈谴责这次违法行为,后来在1971年3月2日接见新任英国代办谭森时就这次事件向英方正式道歉[31]。
林彬之死
香港商業電台節目主持人林彬多次在節目內對鬥委會的目標和行為加以諷刺及攻击;並以《欲罷不能》為節目名稱,暗諷左派的罷工號召未能成功癱瘓香港,譴責左派暴徒為“无耻无良无能污秽邋遢下流贱格的港共分子”。当时左派有人写信打电话警告林彬,林彬在电台上说道﹕“左仔,尽管放马过来吧!”[32]8月24日,林彬離開窩打老道山寓所往商台上班,途中被人伏擊。兩名偽裝成修路工人的激进分子將林駕駛的汽車截停後,放火將林及其堂弟林光海燒至重傷,二人其後死於醫院[33]。林在救護車一度甦醒,並向妻子大喊:「左仔害死我咯!」林彬死后其家属被中華民國政府接往台湾,入祀臺灣的中華民國忠烈祠[34]。
林彬被殺後事發當天「地下鋤奸突擊隊」司令部發表公告,指事件是「向林逆作出民族紀律的處分,嚴厲懲罰,以示儆戒」。宣布林彬四大罪状:
- 通过电台散播仇视伟大祖国的言论;
- 勾结美英帝国主义,投靠蒋邦。
- 为港英推行奴化教育鸣锣开道;
- 污蔑爱国同胞是暴徒为港英当局的血腥镇压歌功颂德。
《大公報》在他遇害翌日以「地下突擊隊鋤奸 敗類林彬受重傷」為題,譴責他為「對於愛國同胞極盡污辱誣蔑之能事」、對殖民地政府「認賊作父」。該報又稱呼林彬為「林逆」,細數其「罪狀」,「此人一向在反華宣傳中充當爛頭蟀角色……他天天叫囂,用盡無恥無良低能邋遢下流賤格的語言,把祖國的革命群眾稱為暴民。」林彬被殺後,左派中有人匿名稱林彬為「民族敗類,港英走狗」;並稱仍會繼續「制裁其他敗類」。事件中無人被捕[35]。
《明報》社長查良鏞(金庸)面对“六七暴动”,金庸的态度一直很明朗,在報章內明確反對文革及六七暴動,所以,“汉奸”、“走狗”、“卖国贼”、“豺狼镛”等帽子漫天飞来,他面对的是左派四面八方的诅咒、辱骂。在香港一间国货公司的橱窗最显著的位置,还展出了左派眼中的“十大汉奸”,金庸被列为“头号汉奸”,谑称“豺狼镛”,有照片,有文字,图文并茂。
林彬被杀害后,金庸被列入左派分子暗杀的六人黑名单的第二位,其他五人包括立法局议员李福树、简悦强等。金庸家受到暗杀威胁。暗杀的阴影笼罩在金庸头上,他只好放下《明报》业务,带着家人到新加坡暂避,他自己说:“顺便到新加坡巡视业务,那边有张《新明日报》。”在他离港期间,报社业务由沈宝新负责,编务由总编辑梁小中主持,社评由梁小中、胡菊人执笔。期间,承印《明报》的印刷厂曾被捣乱,几百位左派分子还气势汹汹赶到南康大厦,准备对《明报》进行大破坏,警察及时赶到,《明报》才免于一劫。金庸回港後一路受香港政府特別保護直至20世纪70年代末[36]。
直至10月以前,真假炸彈未告平息。左派學校校園、門口、左派機構門口也都出現炸彈,炸弹风潮也波及左派自身。10月底,香港政府為提高市民信心及製造太平氣氛,推出香港節,以抗衡左派親中共的十一國慶及右派親國民黨的雙十國慶,左派以數百大小真假炸彈试图阻止市民參加。12月中旬,周恩來要求香港的左派停止炸彈風潮,持續8個月的左派暴亂和六七暴动結束。
部分警察死亡细节
警員杜雄光殉職
1967年10月13日晚,左派人士於香港灣仔告士打道178至180號(現在的華懋世紀廣場)馬路中心放置炸彈,警員杜雄光和見習督察史丹頓於晚上7時許前往現場處理,期間有10餘名市民從樓宇步出,警察即喝令他們離開現場,其間炸彈突然爆炸,杜雄光當場被炸至重傷,被送院後不治;另在現場的史丹頓及警目葉金有亦同被炸傷[37]。同日亦有一名乘搭電車的中學生於灣仔被投擲炸彈炸死。
杜雄光遺體於10月18日出殯,安葬於沙田大圍穀寮墳場。
1968年1月,死因裁判法庭裁定杜雄光“死於被一名或多名身份不詳人士謀殺”[38][39]。
高級督察麥基雲殉職
1967年11月5日,高級督察麥基雲駕駛電單車途經銅鑼灣怡和街時發現一可疑物體,當他把該可疑物體移走時,該物體突然爆炸,麥基雲當場被炸死,手腳亦遭炸斷。
荔枝角道炸彈襲擊
1967年11月8日晚,太子道近荔枝角道交界發生騷動,其間有人投擲炸彈襲擊警車,警方防暴隊開槍,當場擊斃兩名激进人士,其中一人手上仍握着炸彈(另有說法指該兩名激进人士遭自炸身亡),同時拘捕一名於馬路渠邊放置炸彈之人士(羅水欣)。
就在警方把羅水欣押上警車之際,該枚炸彈突然爆炸,導致至39人受傷,包括7名輔警,其中3名傷者(張雲、周雲英、文圖業)後來傷重不治,另有一名在二樓家中做功課的兒童遭炸盲右眼。
該事件造成5人死亡,包括遭警方擊斃的兩名左派分子和三名遭炸死的市民。涉嫌放置炸彈的羅水欣後被控三項謀殺罪,高等法院於翌年2月29日裁定三項誤殺罪名成立,判處羅水欣入獄12年。
石硤尾殺警案
1967年11月28日下午四時許,警員薛振鴻與另一名同袍於石硤尾一帶巡邏,期間薛曾於巴域街近石硤尾新區第七座處稍作停留,此時突有三名激进分子出現,薛振鴻遭激进分子從後襲擊,激进分子先把薛按在地上,然後以三角銼等利器向薛亂刺,激进分子於行动後數分鐘逃去無蹤,並搶走薛之配槍及六發子彈,薛倒臥於血泊之中,其左脅仍插有一把三角銼,送院後證實死亡。
錦田殺警案
1967年12月9日,警員李觀生與另一名同袍在錦田警崗附近一帶巡邏,在距警崗30米祠堂村口華昌米酒莊處遭兩名左派人士搶奪佩槍,左派人士向李連轟兩槍,李負傷步回警崗,撥打直線電話報警,後於警崗內失救傷重死亡。
警方及政治部連日行動中共拘捕30多名左派分子,懷疑與案件有關,包括疑兇羅倫、左派打石工會主席兼鬥委會成員劉三、鍾德及前警員蘇長壽等,被捕人士當中,有不少均與一左派武裝組織「新界戰鬥行動組」有關。
至於另一名疑兇何祥(又名何樹祥),警方相信該人為黑社會成員,與8月份尖沙咀一宗金鋪劫案有關,並於此宗殺警案中搶走警槍,案發後一直在逃,據說何祥在潛逃大陸期間,自行把兩把從死者及另一名警員手中奪得之警槍交予當地的武裝組織,使警方無法尋回有關失槍。
至1971年9月22日,何祥於爆竊上水滙豐銀行分行期間失手,其後在八鄉一間木屋被捕。最高法院於同年12月判處何祥死刑,至翌年3月獲港督麥理浩發落,改為25年有期徒刑。
部分工人死亡细节
大部分死难工人都被港英当局於和合石墳場安葬,直到1973年才被当年的暴動參與者重新合葬于一處金塔區。总共有16名死难工人被合葬:徐田波、黎松、邓自强、鄒松勝、羅進苟、李安、何楓、鄭浙波、馬烈、章集、盧漢彬、蔡惠南、余秀文、麥志華、蘇全及何瑞祺[40]
機械部工人徐田波死亡
防暴隊數百人在工務局機械部工人舉行抗議大會時衝入,發射催淚彈鎮壓,拘捕四百工人,6人被起诉,工人徐田波被捕後死于黃大仙警署,12條肋骨被打斷[15],死因庭裁定徐田波“死於意外”[41]政府發言人聲稱,徐田波於翌日凌晨仍然「看來良好」,至有病態表現時,看守警員召警方醫生到場檢查,後返魂乏術,其遺體於9日下午送抵九龍公眾殮房,又稱徐田波的死亡將會被左派「歪曲和利用」。而左派陣營則認定徐田波是於黃大仙警署羈留期間,遭警察活活打死的,徐田波與另外15名遇難工人合葬於和合石墳場[42]。
中華煤氣公司黎松、曾明遇难
防暴队在中華煤氣公司,從屋頂發射木彈、催淚彈然後衝入廠房,並拘捕數十人,工人黎松、曾明遇难。按左派媒體說法,警方搜捕期間,黎松被警察開槍射中,後跌落煤氣鼓隔氣水池內死亡[15];但按照《工商日報》說法,黎松和曾明因拒絕收受左派利益參與騷動,而被左派分子打死的[43]。死因庭裁定黎松“死於橫禍,中煤氣毒窒息身亡”。后合葬于和合石坟场。[22]
膠業工會事件邓自强、鄒松勝及羅進苟遇難
6月23日4名警察走近位於旺角廣東道的膠業工會樓下,撕下大字報及標語,此時突有廿餘名左派工人從樓上跑下,以手持的鐵枝、木棍及玻璃樽等襲擊探員,警察隨即拔槍連響20多發,兩名工人中彈,其中一人鄧自強送院後不治。膠業工會随后遭到逾百名防暴隊搜捕,在附近樓宇發射催淚彈。開動水龍頭對付催淚彈,到晚上9時45分攻入打傷工人及拘捕。2名洋警官亦重伤。警方拘捕了56人,期間鄒松勝及羅進苟於送院後死亡。[44][22]
邵氏工人李安遇难
1967年6月24日,警方於清水灣邵氏片場把王煜森和李安拘捕,兩人被送往黃大仙警署拘留,王、李兩人於6月26日被解往北九龍裁判署受審,李被控以藏有煽動性標語,內容大意為「邵氏資方與美英帝國主義聯合對付中國同胞,顯露其政治陰謀,為提出強烈抗議,邵氏片場……停工一天」,警方称李於“受審期間突然暈倒,於送院期間不治”。左派称李安及王煜森被提上法庭時,已無法站立,結果李安在送院途中死亡,王煜森傷重留醫[45][46]。左派称由法庭送院期間,右腎爆裂,傷重死亡[15]。在李安死後,有三名警務人員(張錦賢、陳文沾、張應其)隨後被捕,各人被控以謀殺李安及傷害王煜森身體,三警被裁定誤殺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入獄八年及六年。不过翌年1月上訴得直,當庭釋放。李安本人亦與徐田波等被左派陣營視為「烈士」,與另外15名遇難工人合葬於和合石墳場。
九塢勞聯工會書記何楓
7月14日警察攻入红磡宝其利街的九塢勞聯工會,冲突中書記何楓被打死,后下葬于和合石墳場。死者头部有枪伤,子弹贯穿两侧太阳穴,遗体曾被解剖[47]。
纱厂工人余秀文,冷气学徒熊兴泽被当街枪杀
7月16日纱厂工人余秀文行经荃湾沙咀道,被駐港英军警用密集的卡宾枪扫射,子弹穿过头部,重伤垂危,后经同胞送往荃湾工人医疗所,抢救无效死亡。同时,英軍又在荃湾众安街向一座楼宇的天台开枪,把一名示威者打死。
16日晚,“防暴队”向示威群众开枪射击,一名青年熊兴泽当场被击中,送医院后不治身死。西区裁判署于同年11月裁定死于“横祸”[48]。
搬運工人鄭浙波、馬烈遇害
7月9日傍晚,福建中學15歲學生許自朗於西環校舍門外派發文匯報及大公報出版的聯合號外,期間遭到防暴隊的拘捕、毆打,數名搬運工人見狀即上前干涉,发生冲突,有人以鐵鈎襲擊警員,在外圍的防暴隊向搬運工人開槍,其中鄭浙波及馬烈身中多槍,傷重死亡。事件中亦有一名警察林宝华殉職,另有一名搬運工人被捕。鄭浙波遇難後與另外15名遇難工人合葬於和合石墳場。西區裁判署於同年11月19日就鄭浙波及馬烈之死因展開研訊,至11月23日審結,裁定死於“合法槍殺”。李鴻發,搬運工人,被捕時43歲,六七暴動期間於西環福建中學門外的騷動事件中被捕,被判入獄四年半。1970年9月27日獲釋[47]殉职的林宝华警员编号編號9424,鄭浙波和馬烈被射殺後,最初報導於西區被左派群眾以鐵鈎刺死,但驗屍期間在身上發現彈孔,死因庭證實林為流彈所殺[49]。,裁定死於橫禍[50],按《香港左派鬥爭史》書中說法,林寶華的真正死因是被同僚槍擊,是港英心戰室的手段之一[51]。
東頭村示威何瑞祺遇害
8月29日,東頭村示威期間,冲突中機器工人何瑞祺被警察開槍射死[15],死因庭於同年10月裁定死於“合法槍殺”。
工人章集死亡
因參與罷工被解僱的工人章集,於8月30日與一群左派暴徒在深水埗街頭放置真假炸彈,後遭“防暴隊”槍傷,章集隨後被捕。在醫院留醫期間因肺炎在9月3日死亡,當局至9月5日方通知其家人到殮房認屍[52]。
国庆烟花事件盧漢彬遇难
10月1日,港府禁放煙花及鞭炮,左派人士決定沖擊該法令。有中國貨輪停泊在西環燃放煙花市民围观。警方出動船隻及直升機包圍中國貨輪;岸上則有數百防暴隊,冲突中開槍殺轮船起落工人盧漢彬、拘八十餘人,其遺體於10月4日運往和合石墳場下葬,至1973年與另外15名遇難工人遷葬至一個金塔段內。西區裁判署於翌年2月15日就盧漢彬之死因展開研訊,裁定“死於橫禍”[53]。
太古船塢華員職工會主席鄧全
鄧全於入獄生病,至12月20日被送往瑪麗醫院治理,延至12月29日凌晨不治,其葬禮於1970年1月3日舉行,遺體安葬於柴灣華人墳場。據1970年1月2日《大公報》刊載的一篇特稿指,鄧全曾於11月中於監獄醫院接受預防霍亂注射,由於當時一枝針咀會為獄方在多名囚犯身上使用,而當時院內有十多名黃疸病人,致鄧全感染黃疸病,因獄方未能妥善提供治療而歿。
影響
根據統計,六七暴動造成最少51人死亡,當中包括11名警務人員,一名駐港英軍拆彈專家及一名消防員死难。包括200名警務人員在內的802人受傷,1936人被檢控。暴動期間共發現8,074個懷疑炸彈,以及1,167個真炸彈[54]。
暴動期間同時造成經濟損失,使部分市民變賣财產離開香港,造成香港的第一波移民潮[55][56][57],许多生意人远走南洋。而李嘉诚、郭得胜、李兆基、郑裕彤都在地产领域开始低位买入。李嘉诚在香港北角购地兴建一座12层的工业大厦,起名“长江大厦”。郑裕彤联同其好友杨志云等逆势大量购入地产物业。经过此次投资的积累,使他们变成了香港地产界的“四大天王”[58]。
港英政府研究六六、六七兩次暴動成因後,察覺到有需要適量調整過時的管治策略。政府透過主動關心及改善一般市民民生,減少社會不公平現象,同時緩和市民不安情緒及與政府的對立。政府在暴動結束後一年,即1968年已著手修改勞工法例,大幅加強對勞工的保障。為改善與市民在地區層面上的溝通,進行首次地方行政改革,包括於1968年成立民政處(即今日的民政事務總署),此外香港也在同年直接成立鄰舍輔導會和公益金等組織。暴動亦間接催生香港在1970年代在教育、醫療、廉政、房屋等等各方面的改革。同時政府發現青少年空閒時間缺乏可供參與的活動而被左派招攬,於是決定大量增加文娛康樂活動。暴動後的1969年12月開始舉辦的香港節,就是當中的一個重要節目,藉以加強青年對香港的向心力。此外,漁農處(現漁農自然護理署)也在1968年7月開設林務營以解決青少年問題。[59]
由於六七暴動期間,不少公共巴士路線被迫暫停服務,部份更沒有重投服務,引致不少9座位載客白牌車應運而生,獲准到市區載客,最終致使港英政府認為白牌車可以輔助公共交通不足,促成1969年將白牌車合法化,成為今日的公共小巴,座位限制由9座位提升至14座位,1988年更增至16座位,2017年再增加至19座位,對香港公共交通的發展帶來正面影響。
香港警隊在事件中的忠誠及勇敢表現備受讚賞,1969年獲英女皇伊利沙伯二世賜予皇家封號,自此稱為「皇家香港警察」直至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
六七暴動後,港督戴麟趾意識到貪污問題的嚴重性,以及原有《防止貪污條例》的不足,於是在1971年5月制定《防止賄賂條例》,以加重針對貪污的罰則、擴大懲治範圍、以及賦予反貪污部更大的權力去偵查貪污案件[60]。其後麥理浩上任後,著手肅貪倡廉,創立專門撲滅貪污罪行的廉政專員公署。
至今每逢談到過激行為或選舉的時候,親共左派政團和社團当指责間中會被民主派会反指責他們於六十年代放炸彈、殺害林彬[61]。
评价
曾任左派报纸大公报副编辑的羅孚1982年被指控为间谍,在京軟禁10年後返回香港,在1993年3月15日《當代月刊》,撰寫《為香港式文革致歉》的文章,就表明“自我反省”。晚年坦言對自己的文宣感到悔恨:「四十多年來我寫了不少假話、錯話,鐵證如山,無地自容。」被认为是第一个愿意为激烈行为道歉的人士[62]。
前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囚犯編號:28504)曾于六七暴动期间被控放置煽动性标语而入狱,在2014年首度开腔谈及事件,强调自己当年僅僅是在学校派发反对殖民地主义传单,反问道:“这何犯罪之有?”[63][64]
撰写《香港左派斗争史》作者周奕在1960年代就出任香港文汇报记者,2007年出席凤凰台何亮亮主持的《时事亮亮点》时谈到,香港左派卷入这场斗争的盈千上万。事件一开始,香港警察枪杀13岁理发学徒陈广生,继而在警署内打死徐田波、罗进苟、邹松胜、李安等人。何亮亮認為被压迫的受害人暴力反抗今天遭受到谴责,而对「港英长期的法西斯暴戾行动」反而没有人提及,历史的歪曲莫此为甚。
1978年,中国国务院华侨事务办公室主任廖承志在北京主持召开港澳工作会议。会议重申中央对港“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针。同时其称:“1967年在香港发生的所谓‘反英抗暴斗争’以及随之而来的一系列做法,企图迫使中央出兵收回香港,是与中央的方针不符合的,后果也是极其严重的。」[65]
2015年5月,當年的六七暴動領導人楊光逝世之後,吳康民在香港明報撰文回顧暴動事件,關於暴動的本質,他認為是「在內地『文化大革命』運動瀰漫全國的時候,香港的北京派出機構新華社領導人,既為表功響應中央號召,又為了自保,居然利用一塲勞資糾紛,加上不少勞工階層對港英的統治手法不滿,遂煽動起這一場所謂『反英抗暴』的大風暴。」但實際上,「『反英抗暴』根本違反了中央自解放以後的對香港的政策」,而「由香港新華社一手包辦成立的『鬥委會』,既然標榜為『香港各界同胞』,當然也要顯示出『工人階級領導』。於是楊光作為香港左派工聯會的理事長,理所當然地被推為主任。其實,楊光『一切聽指揮』,自己並無決策權。事無大小,都得聽新華社的。而且事實上鬥委成立不久,楊光就已成香港政府監視以至追捕對象。他率眾到總督府示威以後,就只能躲進中國銀行(舊址)大廈頂樓,作為『寓公』達數月之久。」至於當時導致傷亡、破壞的各種暴力行動,吳康民指出:「……放真假炸彈,以至炸死北角無辜小童,暗殺在電台上叫囂反共的廣播員林彬……都不是楊光作出的決定。也許執行者是某些工聯會的屬員,但指揮行動的都另有其人。楊光當時只是一面空頭旗幟,甚至可說是個傀儡,並未參與實際工作。」[66]
金庸曾對池田大作說:「中國對於香港的政策,可以說是『現狀不變,長期利用』八個字,再加上八字:『民族大義,利於國家』。香港現狀的維持對中國有利,對全國人民有利。只要能長期維持下去,可以加以充分利用。」[67]:31、「這其中香港所發生的作用之大、所作貢獻之重要,是無可估量的。由於這些實際的考慮,毛澤東和周恩來制定的香港政策是『保持現狀,充分利用』。香港只有保持現狀,才對中國有用,既然有用,就長期而充分的利用之。這個政策一直不變。」[67]:36、「『反英抗暴鬥爭』,組織左派群眾,和香港的英國政府正面衝突,衝擊港督府,與警察打鬥,到處放置炸彈。英國出動正規軍反擊,雙方都有死傷,還累及不少無辜市民,一時局面十分惡劣。幸得周恩來總理親自下令制止這種違反中央政策、破壞香港穩定繁榮的行動,左派暴動才漸漸平息。其後這場動亂的組織者與發動者據說受到了黨內的批評,有些人還受到處分懲罰,被下放到邊遠地區的農場和礦山中勞動改造。經過了這次教訓後,『不得破壞香港現狀』的政策在中共高層領導中更加得到重視,這個政策的基本理由是:香港現狀的維持對國家有利、對全國人民有利,也即是對全黨有利,對香港廣大中國同胞有利。」[67]:37
受害者申請取消刑事記錄
六七事件中几千人被捕,大多因留有案底而不能任公职。而当时香港警察有用紧急条例滥捕的倾向,很多人无辜入狱。曾因「六七事件」而入狱的曾宇雄(囚犯編號:29241),当年遭警员搜查他们的书包,其称书包除书本外,并无其他用品。当时其香島中學学校一共51名学生及1名女教师放学,被警方引用紧急法例,罪名是非法集會,因為他們“超過三個人”,后逮捕起诉其被判刑一年。这样的刑事纪录影响其一生还影响下一代其儿子也无法投身香港警队。其和当时一起的狱友入狱45周年之际,向特首办示威请愿,要求特首梁振英重新审视案件,取消其刑事纪录[68]。
曾经于六七暴动期间被拘捕及入狱的香港島各界聯合會會長曾向群(囚犯編號:28228),曾去信董建華及曾蔭權,要求為六七事件平反,惟兩人均以「司法獨立」為由而拒絕,亦表示不可能將當年的少年犯定性為政治犯[69]。
21世紀影響及相關爭議
大紫荊勳章授予楊光
1997年香港回歸後,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董建華宣佈頒發大紫荊勳章予當時左派負責策劃事件的人物,工聯會前會長楊光,被認為是對當年事件的一種肯定,引起全港社會各界譁然[70]。除楊光外,於1997年至1999年間獲勳的莊世平、吳康民及李澤添,亦為六七暴動期間的鬥委會委員。據吳康民透露,在1998年的入選名單中,時任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有意把吳氏從名單中剔出,後被董建華補回[71][72]。
修改警隊歷史介紹
2015年9月,有高登討論區網友發現警察官方網站介紹警隊歷史部份,其中有關左派暴動部份遭刪改,包括刪走「左派」、「鬥爭委員會」、「毛語錄」、「恐怖主義」、「紅色肥貓」、「共產黨民兵」等詞,後被傳媒廣泛報導[73]。其後,《蘋果日報》發現,在警隊博物館沒有展出六七暴動期間,警方從左派陣營繳獲的攻擊性武器、煽動性傳單,以及拆除的土製炸彈等展品[74]。
六七暴動50周年
2017年5月7日,六七動力研究社及工聯會逾百人到粉嶺和合石舉行公祭,拜祭參與暴動的死者。全國人大代表吳亮星亦有出席,他稱呼當年參加者為英雄,「希望社會可以還原六七歷史真相」。他早前在兩會已向中央提出「平反六七暴動」,認為建議受中央「相當重視」[75]。
中學歷史課程內容
教育局於2017年就初中中史科課程內容展開公眾諮詢,當局表示不採納將六七暴動列入課程的建議,期間副秘書長康陳翠華以「雞毛蒜皮」形容有關歷史,而局長楊潤雄亦稱事件「重要性較低」[76]。
死亡人數
根據香港政府統計數字,暴動期間死亡人數為51人,包括10名警察人員、1名消防人員、1名英軍人員及39名其他人士[77]。
部份死者名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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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身份 | 年齡 | 死亡日[註 2] | 死因[註 3] | 備註 |
陳廣生(又名陳永祥) | 理髮學徒 | 13 | 05-12 | 橫禍 (67/10) | 於黃大仙徙置區第26座外被防暴隊打死[15];亦有說指是被群眾石塊擊中[12] |
徐田波 | 工務局機械部工人 | 42 | 06-08 | 意外 (67/08) | 被捕後在黃大仙警署拘留期間死亡,12條肋骨斷裂[15][41] |
黎松 | 中華煤氣工人 | 52 | 06-08 | 橫禍,中煤氣毒窒息 | 按《香港左派斗争史》說法,警方搜捕期間,黎松被警察開槍射中,後跌落煤氣鼓隔氣水池內死亡[15];但按照《工商日報》說法,黎松和曾明因拒絕參與本次事件,而被激进分子打死的[43] |
曾明 | 中華煤氣工人 | 29 | 06-08 | 橫禍,浸溺吸入煤油污漬窒息 | 按《香港左派斗争史》說法,曾明於警方搜捕期間被警察打死[15];但按照《工商日報》說法,黎松和曾明因拒絕參與本次事件,而被激进分子打死的[43] |
鄧自強 | 膠業工人 | 30 | 06-23 | 合法槍殺 (67/10) | 警方搜捕膠業工會期間,被警察開槍射死[15] |
鄒松勝 | 膠業工人 | 34 | 06-24 | 意外 | 被捕後於法庭過堂當日感到不適,送院後不治斃命。驗屍期間發現脾臟爆裂[15] |
羅進苟 | 膠業工人 | 30 | 06-24 | 橫禍 (67/10) | 警方搜捕膠業工會期間,從高處躍下逃走受傷,翌日不治[15] |
李安 | 邵氏工人 | 45 | 06-26 | 謀殺 | 由法庭送院期間被警察打死,右腎爆裂,傷重死亡[15]。事後3名警務人員於同年11月被控誤殺,其中警目張錦賢入獄8年、警員陳文沾及張應其入獄6年,至翌年1月上訴得直,當庭釋放。 |
馮燕平 | 華籍警目 | 40 | 07-08 | 編號4009,於沙頭角槍戰中被民兵射死 | |
江承基 | 華籍警員 | 19 | 07-08 | 編號8868,於沙頭角槍戰中被民兵射死 | |
模罕默馬力(Mohamed Nawaz Malik) | 巴籍警員 | 28 | 07-08 | 編號3033,於沙頭角槍戰中被民兵射死 | |
加薛阿密(Khurshid Ahmed) | 巴籍警員 | 27 | 07-08 | 編號3015,於沙頭角槍戰中被民兵射死 | |
黃來興 | 華籍警員 | 27 | 07-08 | 編號7266,於沙頭角槍戰中被民兵射死 | |
張天生 | 武裝分子 | 41 | 07-08 | 於沙頭角槍戰中被香港警察射死 | |
鄭浙波 | 搬運工人 | 32 | 07-09 | 合法槍殺 | 於西區被警察開槍射死[15] |
馬烈 | 搬運工人 | 43 | 07-09 | 合法槍殺 | 於西區被警察開槍射死[15] |
林寶華 | 華籍警員 | 21 | 07-09 | 橫禍 (67/11) | 編號9424,鄭浙波和馬烈被射殺後,最初報導於西區被群眾以鐵鈎刺死,但驗屍期間在身上發現彈孔,死因庭認為林為流彈所殺[49][50],按《香港左派鬥爭史》書中說法,林寶華的真正死因是被同僚槍擊,是港英心戰室的手段之一[51]。 |
蔡惠南(又名蔡南) | 油漆工人 | 27 | 07-10 | 橫禍 | 於莊士敦道參與騷亂期間向防暴隊擲玻璃樽,被一名警司以卡賓槍擊斃[15] |
李振興 | 傢俬工人 | 35 | 07-10 | 謀殺 (67/10,西區裁判署) | 於莊士敦道近三角街口之騷亂中被刺傷胸部,後不治斃命,死者曾被誤傳為一名陳姓電車司機 |
李四 | 左派人士 | 48 | 07-11 | 合法槍殺 (67/11) | 於灣仔莊士敦道被警察開槍擊斃 |
麥志華 | 木工 | 07-12 | 合法槍殺 (67/10) | 於深水埗元洲街參與騷動期間,被警察開槍擊斃[15] | |
(未悉) | 左派人士 | 07-12 | 於旺角豉油街中槍身亡。 | ||
何楓 | 九龍船塢勞聯職員 | 34 | 07-14 | 警方搜捕工會期間遭擊斃[15] | |
(未悉) | 左派人士 | 07-14 | 於新填地街中槍身亡。 | ||
余秀文 | 會德豐紗廠工友 | 23 | 07-15 | 於荃灣被警察開槍射死[15] | |
熊興澤 | 冷氣學徒 | 15 | 07-16 | 橫禍 (67/11,西區裁判署) | 於灣仔被輔警以鐵沙槍擊斃[15] |
蘇全 | 紗廠工人 | 28 | 07-26 | 合法槍殺 | 於旺角奶路臣街向一台滿載乘客的九巴6號線雙層巴士縱火及投擲汽油彈,使司機及乘客受傷,過程中遭警察開槍擊斃[15] |
何傳添 | 漁民 | 62 | 08-09 | 於6月24日沙頭角暴動中涉恐嚇警察幫辦,被判簽保守行為,8月9日死於深圳人民醫院[15] | |
黃綺文 | 市民 | 8 | 08-20 | 謀殺 | 於北角清華街被包裝成禮物的土製炸彈炸死。事後警方懸紅50,000港元緝兇[78]。 |
黃兆勳 | 市民 | 4 | 08-20 | 謀殺 | |
林彬(原名林少波) | 商台廣播員 | 37 | 08-25 | 謀殺 | 於8月24日駕車上班途中被激进分子放火燒至重傷,翌日不治。事後警方懸紅50,000港元緝兇[78]。 |
鄭漢佳(亦作鄭國佳) | 小販 | 39 | 08-28 | 謀殺 | 於8月25日晚在西營盤正街被投擲土製炸彈炸傷腹部,延至28日不治。事後警方懸紅50,000港元緝兇[78]。 |
華克曼(Charles Workman) | 英軍中士 | 26 | 08-28 | 於獅子山頂拆除土製炸彈期間被炸死 | |
何瑞麒 | 機器工人 | 21 | 08-29 | 合法槍殺 (67/10) | 於東頭村示威期間,被警察開槍擊斃[15] |
林光海 | 商台技工 | 22 | 08-29 | 謀殺 | 於8月24日隨林彬上班途中被激进分子放火燒至重傷,8月29日不治[79]。事後警方懸紅50,000警元緝兇[78]。 |
簡文(Aslam Khan,又譯簡民) | 巴籍助理消防區長 | 22 | 09-03 | 謀殺 (67/12) | 於灣仔消防局被空投土製炸彈炸死。事後警方懸紅50,000港元緝兇[78] |
章集 | 九巴工人 | 09-03 | 自然 | 在深水埗參與騷動期間中槍被捕,後於醫院患肺炎死亡[15] | |
邱進友 | 馬會工人 | 09-20 | 攜帶炸彈期間,於上水金錢村軍營附近被炸死,與他同行的曾梅亦被炸至重傷,事後曾梅被控非法藏有爆炸品罪名,入獄9年[80] | ||
盧漢彬 | 輪船起落貨工人 | 29 | 10-01 | 橫禍 (68/02) | 於西區觀賞慶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國慶煙花期間,被防暴隊從後開槍射死[15] |
(未悉) | 激进分子 | 約30 | 10-09 | 於橫頭磡徙置區放置炸彈期間被炸死 | |
杜雄光 | 華籍警員 | 19 | 10-13 | 謀殺 | 編號6990,於灣仔告士打道疏散市民期間,被土製炸彈炸死 |
唐德明 | 中學生 | 19 | 10-13 | 謀殺 | 10月13日乘搭電車期間,於莊士敦道近克街被土製炸彈炸至重傷,送院後翌日凌晨不治 |
(未悉) | 激进分子 | 約40 | 10-15 | 橫禍 (67/12) | 於牛頭角道放置炸彈期間被炸死 |
鍾志明 | 激进分子 | 32 | 10-16 | 橫禍 (67/12) | 於牛頭角道放置炸彈期間被炸至重傷,送院後翌日凌晨不治 |
麥基雲(Ronald John McEwen) | 英籍高級督察 | 37 | 11-05 | 謀殺 | 於銅鑼灣怡和街拆除土製炸彈期間被炸死,生前曾經為周湛樵的上司 |
(未悉) | 激进分子 | 11-08 | 於荔枝角道被警察開槍枪杀 | ||
(未悉) | 激进分子 | 11-08 | 於荔枝角道被警察開槍枪杀 | ||
張雲 | 市民 | 11-08 | 謀殺 | 於荔枝角道被土製炸彈炸死,事後有份投彈的織造工人羅水欣被控3項謀殺罪[81],入獄12年[82],1973年獲提早釋放[83] | |
周雲英 | 市民 | 8 | 11-08 | 謀殺 | |
文圖業 | 市民 | 11-08 | 謀殺 | ||
薛振鴻 | 華籍警員 | 26 | 11-28 | 謀殺 | 編號8548,於深水埗石硤尾徙置區被三名激进分子刺殺身亡,其配槍亦被搶走 |
李觀生 | 華籍警員 | 21 | 12-09 | 謀殺 | 編號3810,於錦田遭兩名激进分子搶走配槍射殺,事後多人被捕。 |
服刑期間死亡人士 | |||
---|---|---|---|
姓名 | 囚犯編號 | 死亡日期 | 備註 |
曾天送 | 27381 | 1968-01-27 | 於1967年7月15日被捕,被控參與暴動及非法集會,8月9日判監14個月,翌年1月27日被發現於獄中自縊身亡。 |
鄧全 | 28017 | 1969-12-29 | 於1967年7月16日被捕,被控參與暴動及非法集會,判監6年,1969年12月因肝病不治逝世。 |
部份相關人物
- 梁威林:時任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不公開的職位為中共香港工委書記;實為中共在香港機構的最高實質領袖。
- 祁 烽:時任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社長,不公開的職位為中共香港工委副書記;為中共在香港的領袖之一。
- 楊 光,大紫荊勳賢:時為港九工會聯合會理事長,暴動時為「鬥委會」主任委員,涉嫌組織及策劃一連串包括暗殺和放置炸彈的暴力事件。曾于2001年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頒授大紫荊勳章。
- 曾德成,GBS,JP:香港首位有刑事紀錄的局長級官員。他於1967年暴動時在校內散發共產主義及反殖民地政府的傳單,違反《緊急法令》,後來被捕及判監兩年,罪名是“放置煽動性傳單”,內容如下:“港英政府不准我們愛國,它一方面用法西斯手段,鎮壓愛國同胞,一方面以奴化教育毒害青年”。2007年7月1日出任民政事務局局長,哥哥是前任立法會主席曾鈺成[84]。後來獲時任特首曾蔭權,授予金紫荊星章。
- 鄧 全:當時為太古船塢華員職工會主席,暴動時為「鬥委會」的常務委員,後來被捕入獄,於服刑期間病死。
- 姬 達,KBE,JP:時任港督私人助理,兼副布政司(特別事務)。港督戴麟趾爵士於1967年6月後返回英國治病,姬達為港府內處理暴動的主要決策人。
- 徐家祥,CBE,JP:時為署理華民政務司,亦為港英政政府內最高級華人官員。徐聯繫調動民間各種力量,包括輿論上支持港英政府對抗港共;因而曾受死亡恐嚇。
- 林 彬:於商台節目《欲罷不能》抨擊嘲諷左派人士的行為,於1967年8月在何文田窩打老道山被伏擊縱火燒死。
- 華克曼:香港皇家陸軍軍需品軍團(RAOC)中士,於獅子山頂拆彈期間遭炸死,至2010年其遺孀及兒子獲英女皇頒授伊麗莎白十字勳章。
- 葉達成和朱志添:暴動期間於荃灣區多處放置炸彈炸傷市民和警員,被判處終身監禁。及至1970年代初,港府陸續釋放在囚的左派人士,赤柱監獄提早釋放葉和朱兩人,他們於1973年5月3日出獄並成為除謀殺犯何樹祥外,最後兩個出獄的左派人士[85]。
- 何樹祥:暴動期間於錦田謀殺警員李觀生,犯案後潛逃三年多,終在八鄉被捕,判處死刑,後改判入獄25年。
- 鄭則文:警察邊境防暴隊成員,在沙頭角槍戰發生前數小時剛換更,避過一劫,現時為民主黨沙田區議會民選議員。
- 曾向群,MH,JP:摩總九龍分會職員,於警方搜捕摩分會所期間被控以「處身於藏有攻擊性武器之場所」,判入獄9個月。香港主權移交後曾擔任東區區議會委任議員,現時為新民黨成員。曾去信董建華及曾蔭權,要求為六七事件平反,惟兩人均以「司法獨立」為由而拒絕,亦表示不可能將當年的少年犯定性為政治犯[69]。
- 翟暖暉:南昌印務公司股東及經理,港府於8月以「刊登煽動性文字」之罪名,打壓言論自由,查封三份左派報紙《田豐日報》、《香港夜報》和《新午報》,該三份左報均由南昌印務負責承印,翟氏亦因此於8月9日與另外四名左派報人李少雄、胡棣周、潘懷偉及陳艷娟一同被捕,判入獄三年。於1969年9月6日獲釋後,創辦《廣角鏡》政論雜誌。1983年起出任全國政協委員,及至1989年「六四事件」發生後,翟氏便沒再出席會議。
- 傅奇、石慧夫妇:因为支持左派工运,一度被政治部关押于域多利道扣押中心一年多。出狱后不久,傅奇和石慧于1968年3月中被港英递解出境,两人被送到罗湖桥边界,两人站在罗湖桥上英界处廿几分钟,石慧手持红宝书,其间中方借了张椅子让他们休息。罗湖桥中方边境用大喇叭喊话:“港英迫害傅奇和石慧,要把两人递解出境,其实他们无所谓出境与不出境,因为香港也是中国领土。”最终于3月15号由港英把两人押走羁留告终[86][87]。
- 梁志和:當代藝術家,他在2018年起找尋六七暴動歷史中的細節[88]。
档案解密
苹果日报查阅英国解密档案与香港前途研究计划成员提供文件,5月22日港督戴麟趾向英国电报告急,指示威者口号含“杀死戴麟趾”,群众怂恿警察叛变。7月中国民兵越境枪战,广州解放军一度想攻入香港;13日“炸弹浪潮”开始。24日英国内阁部长级会议讨论香港情况,出席者包括联邦事务大臣Herbert Bowden及国防大臣Denis Healey等。认为解放军攻港,驻港英军必败,将严重影响英国在东南亚的地位,所以要预先阻止中国出兵,在香港设置一个类似英在新加坡设置、用以对抗印尼的小型核武要令中国相信英方将会继续留在香港,而且已得到美国支援,不过美英没有相关协议,核武提议不了了之。英国姿态强硬,私下无意死守。英方评估若中国强行夺港,理论上可商讨移交安排,但怕中共外交失去理性,英国让步会遭中国羞辱,宁愿不作谈判,必要时直接紧急撤离。解放军若攻港,英军最多支撑48小时。9月,英国制订撤离计划书,驻港英军及其家人约3万人、英国及英联邦非华裔公民3.1万人、外国公民1.45万人,另有190万华人拥有或有权要求英联邦公民权,理论上英方有责任保护他们。不过紧急撤离时,只能带走约2000人,以情报人员及容易遭中共报复的人优先[89]。
中国共产党在香港注册,进行工作,由港澳工委领导。纪录片《消失的档案》中,国务院外事办公室港澳组副组长吴荻舟的女儿吴辉整理其遗物时发现1966年5月4日吴接见港澳工人观礼团的只发予外办港澳组、广东省委组织部四处及全总有关领导的绝密讲话,开头指「香港群众迫切要求解放,观光团成员也有这种感情」;但吴转述中央的反对意见,要长期利用,从世界革命出发,香港越迟解放越好。若收回,只是多了一个「黄埔或青岛」,「从香港得外汇不是我们最高目的。最高目的是面向世界。……如果收回来,便关了门,没用。」「甚至香港要比台湾解放得晚,甚至要等整个东南亚一起解放。」「中央同志说,如果你们脑子里有期待港澳早日解放的思想,对工作就有害。」甚至中美开战,也不要想解放香港:「想多了,不安心,对工作不利。」
程翔说,文革中中央文革小组夺了周恩来的外交系统权力,改变港澳政策,让左派挑事,并非左派声称的自发爱国反殖。香港左派「要像白蚁一样做工作,一声不响,把整个屋子咬烂」,「不要以为反正身边有几十万工友,随便斗他一场不要紧。」周恩来问毛泽东收回香港是否有意,毛泽东说没有,周恩来便藉此叫停。
中國大陆对天星小輪加價暴動看法负面,故左派不参与,《大公报》和《文汇报》强烈谴责破坏秩序。六七暴動却强调反帝反殖反压迫,香港左派是受内地影响。左派在1967年8月从中国内地运送8400把甘蔗刀被吴荻舟拦截,吴因此被造反派以「叛徒」、「特务」、「假党员」等罪名软禁下放劳动。
邓小平时代出现变化,「一国两制」收回香港给台湾作示范[90]。
相关作品
电影
- 《昨天今天明天》1970年
- 《第一類型危險》1980年
- 《今夜星光燦爛》1988年
- 《不脫襪的人》1989年
- 《喋血街頭》1990年
- 《皇家香港警察的最後一夜》1999年
- 《消失的檔案》2016年
- 《中英街1號》2018年
- 《繼園臺七號》2019年
相關條目
注释
參考文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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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中文) - ^ 港英在沙頭角槍殺我回程羣眾並射擊我邊境 我緊急强烈抗議港英武裝挑釁 外交部照會要求道歉懲兇賠償 港英不顧警告 打死一人打傷八人 我邊防哨兵開槍還擊. 大公報. 1967-07-10: 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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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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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vin Sinclair & Nelson Ng. Asia's Finest Marches On. ISBN 962851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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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書籍
- 《香港六七暴動內情》(張家偉著)
- 《香港六七暴動始末—解讀吳荻舟》(程翔著)
- 《六七暴動秘辛》
- 《香港左派鬥爭史》(周奕著)
- 《六七暴動:香港戰後歷史的分水嶺》(張家偉著)
- 《火樹飛花》(屈穎妍著)
- 《傷城記》(張家偉著)
- 《Hong Kong's Watershed The 1967 Riots》(張家偉著)
外部連結
- 六七暴動歷史
- 六七暴动 (繁體中文)
- 1967年香港左派暴動圖集 1967 Hong Kong Riot(繁體中文)
- 香港誌[失效連結]
- WitnessHK67(繁體中文)[失效連結]
- 六七暴動Wiki(繁體中文)
- 六七暴動.香港.45週年(繁體中文)
- 香港警察:警隊歷史:現代警隊的雛型 1945-67 (2013年版本)(繁體中文)
- 《澳門「一二.三」事件圖解暨歷史資料匯編》第二版
第二多人死亡: 1956年雙十暴動(約60死300傷) |
香港史上第三多人死亡的騷亂 | 第四多人死亡: 1992年石崗船民中心縱火騷亂事件(24死126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