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三民主義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李勁曇留言 | 贡献2009年2月22日 (日) 15:02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大胆岛(金门)上著名的“三民主义统一中国”标语,與廈門對岸的「一國兩制統一中國」標語遙遙相望。
File:Pic02jm.jpg
1980年代台北車站,車站前插滿了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以及「三民主義萬歲」、「中華民國萬歲」等標語。

三民主義中華民國國父孫文所提出的政治綱領,是《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內容,包含民族主義民權主義民生主義。此綱領歷年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他多次對三民主義所作的表述,是有所改變和發展的。

要點

  • 民族主義孫中山主張四萬萬中國人可以說完全是漢人。並引據歷史強調漢族曾經被少數民族滅國兩次,且被滿族建立的清朝,以剃髮易服文字獄等諸多政策消滅了漢族精神與地位,漢族已是世上人類地位最低等且最可悲的次殖民地民族,並且還有再次滅國亡種的危險。故提倡拯救漢族精神,求民權、民生之解決,恢复漢族應有地位,聯合其他少數民族,濟弱扶頃,然後用文化去統一世界,建立漢族哲聖孔子所提倡,選賢與能、講信修睦的大同世界
  • 民權主義孫中山先生主張用人民來做皇帝,並引用漢朝末年三國演義中的阿斗諸葛亮來形容人民與政府的關係,實行為一般平民所共有國家主權的民主政治,而防止歐美現行制度之流弊,並曾在三民主義之民族主義中,所提倡八德中強調「忠民」美德,可為孫文民主思想之佐證。在此主張之下,人民便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政權)以支配政府,政府則有立法司法行政考試監察五權(治權)以管理國家。其核心觀念強調直接民權與權能區分,亦即政府擁有治權服務人民,人民則擁有政權支配政府。
  • 民生主義:{孫中山先生主張以馬克思為首的共產主義是錯誤的學說,並且中譯名也是錯誤的翻譯[來源請求]。為了避免混淆,所以稱作民生主義,民生主義才是正確、且實用的學說主張。民生主義最重要原則就是全民稅金來建立國家企業,來解決民生問題。民生主義和資本主義根本上不同的地方,就是資本主義是以賺錢為目的,民生主義是以養民為目的,國家企業所得的利益歸人民大家所有,和資本家不相衝突,與資本主義共存,這是很容易做得到的。

源流及演化

孙中山关于三民主义的书稿在民国11年陈炯明的部队进攻广州大总统府时失落,目前可以看到的印行材料,最早的是1905年的《同盟會宣言》(即《民报》发刊词),最晚近的是他在1924年以「三民主義」為題所作的16次講演的紀錄。

初期

同盟會的成立 民國前七年(乙巳年)春,總理由美赴歐,先後在巴黎、柏林宣揚三民主義五權憲法號召留學生,了解革命組織的團體,加入共有七十餘人。七月,總理返日,又以興中會為中心,把華興會,光復會等革命團體和革命份子聯合一致,八月十二日,在東京成立中國同盟會,總理為總理,並曾通過總章,發表宣言。 《同盟會宣言》的中心內容是四條綱領性的口號:「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這可以說是辛亥革命以前三民主義的早期形態,前兩條即當時的民族主義,第三條即當時的民權主義,最後一條即當時的民生主義。中華民國的名稱,也是同盟會成立時確定的。

1924年1月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孫中山指出:「重新來研究國家的現狀,重新來解釋三民主義。」他從1月到同年8月,作了16次講演(民族主义六讲民权主义六讲民生主义四讲(未完成,原计划讲六讲))以闡發三民主義,由黄昌谷全程速记翻译。這是他一生宣講三民主義的最後、也是最有系統、最詳盡的篇章。

孫中山為黃埔軍校所寫訓詞開宗明義確立三民主義為指導思想。

孫中山在多次講演和宣言中指出:他所領導的政黨和運動須達到三個目的:進行民族革命以實現民族主義,進行政治革命以實現民權主義,進行社會革命以實現民生主義,他又認為最後一個目的,最好用改良的方法逐步實現,而避免一次革命。

孫中山在1924年6月16日於廣州黃埔軍官學校開學典禮中,以三民主義為綱,對該校師生之訓詞,后來成為中華民國國歌。1929年,在南京完工的中山陵,处在山顶最高峰的祭堂,有3个拱门,分别书写着“民族”、“民权”、“民生”。三民主義也是中國國民黨1919年改組成立以來,所一直奉行的中心思想。

遷臺後

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三民主義不但成為蔣中正威權體制下的“黨國意識型態”,亦是在臺運作的中華民國憲法總綱第一條法條,為全中華民國憲法提供了憲法基本的法源依據。並且高級中學及大學中列有三民主義課程,透過此一課程極力推展反共教育,建構中華民國政府的政治正統乃至民族道統以及確立了臺灣民眾對民主的信仰,大學及中央研究院在當時都設有三民主義研究所,並以「三民主義」、「國父思想」等不同名稱,列為大學聯考與國家考試的必考科目。在臺灣的地名、路名乃至各級學校校歌或多或少都能見到三民、民權、民生、民族等用語。

除了中華民國憲法外,在當時各類教育規章、課程目標都有貫徹三民主義一類文字。解除戒嚴動員戡亂時期後,相關科目的授課內容逐漸改變,大學內相關課程則逐漸改為中華民國憲法課程,國家考試及大學入學考試則漸次縮減,甚至停考該科目。各三民主義研究所則改名或改組,例如台灣大學三民主義研究所變更名為國家發展研究所

評價

正面

三民主義一經發表,便廣為各界所稱許,擁有廣大支持者,並稱讚為集成孔子思想之基礎,是以中為本西學為用之大成,名列中華民國憲法總綱第一條,也是中國國民黨曾經矢力鼓吹宣揚之思想。

民族主義

其實漢族已經是亡國奴,並且已經亡國數百年之久,孫中山先生在民族主義第二講中提到:「 中國幾千年以來,受過了政治力的壓迫以至於完全亡國,已有了兩次,一次是元朝,一次是清朝。但是這兩次亡國,都是亡於少數民族,不是亡於多數民族。」,「中國的民族主義是已經失去了,這是很明白的,並且不只失去了一天,已經失去了幾百年。」。根據孫中山先生考究,極可能就是因為漢族已經喪失了大漢族主義,所以才會滅亡,並且一直都是亡國奴,所以如果要整救中華民國,首先就要把大漢族主義找回來。

孫中山先生在民族主義第二講中提到:『我們的祖宗以為中國是世界的強國···世界從此長太平矣。以後只要講世界主義,要全世界的人都來進貢,從此不必要民族主義···到了為滿洲所滅的時候,不但世界上的大主人翁做不成,連自己的小家產都保守不穩,百姓的民族思想一齊消滅了···所以滿清帶兵入關,吳三桂便作嚮導。史可法雖然想提倡民族主義,擁戴福王,在南京圖恢復,滿洲的多爾袞便對史可法說:「我們的江山,不是得之於大明,是得之於闖賊。」他的意思,以為明朝的江山、是明朝自己人失去了的。···』孫中山認為過去中國滅亡的病根,就出在失去了大漢族主義思想的民族主義。


大漢族主義符合中國國情

有人批評孫文有「大漢族主義」的思想,甚至認為這是一種「納粹主義但也有許多人認為[谁?],以漢族佔有中國九成以上人口,主導中國數千年以上的事實,故孫文以漢族為主體意識的思考與主張是很合理的想法。如果孫文以其餘不足一成涵括55族的少數民族作為主體意識的思考,或是以外來共產主義等意識形態思想作為主體意識思考,等同歷史上如滿族清朝等以少數人迫害多數人的殖民政治,亦是一種凌虐多數人民的暴虐思考方式,並且也嚴重違背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的民主原則。[原創研究?]

所以提倡大漢族主義,是符合多數人口的自然期盼。[來源請求]

大漢族主義不會對少數民族帶來迫害

有人議,懼怕大漢族主義復興,將會造成對其他少數民族的迫害,事實上,這是對持有大漢族主義漢人完全無知而導致的誤解。[原創研究?] 最早漢族的形成是在漢朝時代,漢朝時代整合了文字、儒學傳統等生活文化而後傳承至明朝方才滅亡。因此假使一個抱持有大漢族主義的漢人,不但須了解漢族原本生活的優雅風貌,更必須對儒學道德有相當造詣,方才符合「華夷之辨」中,所描述的漢人。因此這樣的漢人,不但不太可能不知道孔子曾說:「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夫如是,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既來之,則安之。」的義裡,更不太可能不知道孟子曾說:「四海之內,皆兄弟也」的道理。

確實有其他民族是以欺凌少數民族來壯大自己民族,但將那種民族的落後德性用於斷言大漢族主義的漢人必也如此,就像看見美國殺人犯犯罪後,就堅定稱美國人必然都愛殺人,是一種對美國人無知的表現一般。雖然的確有民族主義者以迫害不同族的人來彰顯自己民族的優秀,但這並不代表所有民族主義者必然都主張須迫害其他民族。[原創研究?]

亡國的漢族反而容易對少數民族產生危險

目前的漢族國家早在元、清就已滅亡,過去清朝在滿族奴役之下迫害少數民族絕非漢族之所願,由於漢族清朝已非主體民族,共產黨執政後又以外族共產道德文化為主體,可以說目前的漢族始終是在外族奴役之下,是具備所有亡國民族特徵的種族。

因此大漢族主義如果永遠不復興,那麼這個亡國種族就會在其他外族或外國政黨執政的支配下,持續進行迫害少數民族的行為,並且還代替奴役漢族的支配者去背負這種迫害異族的種族暴政污名。

例如國際間指責中國西藏新疆的迫害責任是「大漢族主義」的罪惡,事實上該國是以共產主義為主體,支配著漢族的一種國家,但是漢族還是要被迫背上這共產外族暴政的責任與汙名。[原創研究?]

所以說,不讓漢族去復興大漢族主義漢族將會在其他外族支配下,必然要對其他少數民族造成危險的迫害,而真正的加害者還可以舒適的躲藏在亡國民族深處而不必負責。[原創研究?]

所以不回復大漢族主義漢族才可能會造成對其他少數民族的迫害,反而回復大漢族主義漢族,不但將不會對其他少數民族造成迫害,反而有助於其他少數民族的繁榮和平。[原創研究?]

孫中山的隱憂

其實在孫中山之民族主義中,亦有爭議疑問。譬如民族主義第二講:「中國幾千年以來,受過了政治力的壓迫以至於完全亡國,已有了兩次,一次是元朝,一次是清朝···雖然亡過了兩次,但是民族還沒有受過大損失。」這裡孫中山稱漢族沒有大損失,然而他又在民族主義第三講開頭說:「依我的觀察,中國的民族主義是已經失去了,這是很明白的,並且不只失去了一天,已經失去了幾百年。」,試想漢族民族主義被外族給"毀滅",對以文化著稱的漢族而言,文化的毀滅等同滅族。換句話說,漢族不但亡國且已滅族了數百年之久,當了外國奴幾百年之久,試想這事情何等嚴重。孫中山如何能泯滅良心的謊稱「民族還沒有受過大損失。」呢?

孫中山民族主義的矛盾處,可見得孫中山本人亦可能擔心,民族革命流於漢族仇恨的清算運動,亡國滅族幾百年的仇恨將成為大規模屠殺其他外族的原動力,因為漢族亡國已經太久了,受外夷奴役而使得漢族也沾染上許多其他外族熱愛欺壓少數民族的落後民族性。這裡證明孫中山先生身為一個漢人相當明白亡國種族,漢族的病根。

目前於世界各地漢族人民間,自主發起所謂漢服運動,也有民間漢人在推廣已被滅亡的讀經文化,更佐證了回復大漢族主義與文化的想法,不但是出乎人性自然的主張,也是協助人類建立世界和平的基礎,也證實了孫文先生的恢宏遠見。

儒學是民族固有道德

國父孫中山於民族主義第六講提到固有道德:「我們現在要恢復民族的地位·「略」·就要把固有的舊道德先恢復起來。有了固有的道德,然後固有的民族地位才可以圖恢復。」,可見得孫中山認為要回復民族地位,關鍵之一就在漢族的固有道德。那麼漢族的固有道德是什麼呢?其實漢族固有道德思想有很多,不管是道家陰陽家,法家縱橫家都算是,這理所揭露的,是孫中山根據漢族哪個家的思想道統,來主張其為漢族固有道德呢?

這必須從兩方面來作考據。

查本百科孫中山先生條目思想一欄,可得孫中山先生曾經坦言:「中國有一個道統周公孔子相繼不絕,我的思想基礎,就是這個道統,我的革命,就是繼承這個正統思想,來發揚光大!」從這裡可見得,三民主義所提的漢族固有道德,恐怕是指以漢族至聖孔子為首的儒家思想道統。

從民族主義所採用的道德系統來考據,民族主義第六講:「·略·講到中國固有的道德,中國人至今不能忘記的,首是忠孝,次是仁愛,其次是信義,其次是和平。·略·《大學》中所說的「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從這些道德知識內容研判,也是屬於以漢族至聖孔子為主的儒家思想道統。

可見得三民主義之民族主義所主張的傳統固有道德,並非以其他所謂法家陰陽家道家,或其滿族蒙古族藏族等民族傳統固有道德,作為回復民族主義的基礎,而是以漢帝定「罷拙百家獨尊儒術」以來,漢族傳承千年以上的儒家道統,來作為回復大漢族主義的民族傳統固有道德。

這種主張,正符合被元朝清朝所滅國近百年,承受無數屈辱的漢族人民,所期盼的正當主張。[原創研究?]

民族自決與五族共和

三民主義之民族主義六講中,大部分都在陳述有關如何振興漢族主義的緣由,現狀,以及用途還有未來的發展,陳述對待異民族與少數民族的態度是「濟弱扶傾」。由於三民主義是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法律,更是中華民國建國立國根本,因此如果將孫中山其他政治作品納入三民主義之中,很不妥當。

因為政策是暫時的,會因為形勢改變而消滅,而憲法第一條所代表的意義,是讓國人必須永遠堅持下去遵守的。[原創研究?]

大凡許多學者都會將孫中山先生其他作品中的要旨納入三民主義中,混為一談,於是就會導出個「三民主義支持民族自決」,或「三民主義支持大一統」等政治口號或結論,其實這些口號皆來自孫中山先生其他的政治作品所提政策,並非是中華民國全體國民必須永矢咸遵之法律,亦非應於本條目所揭露探討內容之一,希望讀者萬勿搞混孫中山先生不同作品中所佔有的份量大小與期望的輕重,或拿些孫中山其他「政策」作品魚目混珠,充當三民主義所探討之主張,混淆孫中山對於其所建之理想國的根本思想。

永恆的大漢族主義國家

從三民主義作為立國根本主張,以及政策上追求多民族共和理念的事實交互對照,可見得孫中山先生,始終主張只有復建大漢族主義漢族人民所主導的中國[來源請求],才是孫中山所認定的唯一中國

因為中華民國主體民族就是漢族,假使其他少數民族通通自決,一起分裂。即使是在少數民族有優勢的地區(如西藏、新疆、外蒙古),只要有大漢族主義漢族人民繼續經營漢族所建立的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永遠不可能因為其他少數「民族自決」而解體。[原創研究?]

所以「民族自決」與「五族共和」的政策是暫時的,會因為形勢改變而消滅。三民主義名列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所代表的意義,代表著中華民國就是一種讓漢族所追求建立的,有著永恆光榮,且優雅古老的大漢族主義理想國家。

為達成建立這種國家的目標,孫中山在民族主義第四講強調:「把從前失去了的民族主義從新恢復起來,更要從而發揚光大之,然後再去談世界主義,乃有實際。」

民權主義

一般時尚學者,多精通西學而未通漢學,故未能完全掌握孫中山之民權主義真正主張。[來源請求]不知孫中山革命的目的,並非在中國仿造另一個歐美,而是要復國,復漢族人的國,復那個被清朝給滅亡,漢族本來該有的民國,然後造就繼承漢族道統,超歐美的民主國家。這一點可由孫中山在民權主義中提到:「我們拿歐美已往的歷史來做材料,不是要學歐美,步他們的後塵;是用我們的民權主義,把中國改造成一個「全民政治」的民國,要駕乎歐美之上。」

人民作皇帝

孫中山常引用漢朝末年三國演義中的皇帝阿斗與漢丞相諸葛亮來形容人民與政府的關係,令人耳目一新。一目了然的了解三民主義中,民權主義所主張,簡單明瞭的獨特先進的民主觀念。

孫中山更在民族主義第六講提到:「···我們在民國之內,照道理上說,還是要盡忠,不忠於君,要忠於國,要忠於民,要為四萬萬人去效忠。為四萬萬人效忠,比較為一人效忠,自然是高尚得多。」有關孫中山對於「忠」的獨特詮釋,可證孫中山在民權主義中,使用漢帝國主義思想觀念,來提倡用人民當皇帝漢族民主政治

超歐美的民主理想

孫中山更在民權主義第五講中提到「因為信仰外國,所以把中國的舊東西都不要,事事都是倣傚外國;只要聽到說外國有的東西,我們便要去學,便要拿來實行。···革命以後舉國如狂,總是要拿外國人所講的民權到中國來實行,至於民權究竟是什麼東西,也不去根本研究。···但是外國的政治書本,像二千多年以前在希臘有一位大政治哲學家叫做柏拉圖,他所著的《共和政體》那本書至今還有學者去研究1[今譯《理想國》。],對於現在的政體還以為有多少價值可以供參考···由此便知外國的物質科學,每十年一變動,十年之前和十年之後大不相同,那種科學的進步是很快的。至於政治理論,在二千年以前,柏拉圖所寫的《共和政體》至今還有價值去研究,還是很有用處。所以外國政治哲學的進步,不及物質進步這樣快的。他們現在的政治思想,和二千多年以前的思想根本上還沒有大變動。如果我們倣傚外國的政治,以為也是象倣傚物質科學一樣,那便是大錯。···外國政治的進步,比較物質文明的進步是差得很遠的,速度是很慢的。像美國革命實行民權有了一百五十多年,現在能夠實行的民權,和一百多年以前所實行的民權便沒有大分別。」強調了歐美文明的特徵短處,也突顯了漢族復國所該持有的自信與堅定民權政治研究的方向。

孫中山的怒吼

這理有一段,是歷史上,孫中山抨擊聯省自治主張的政論,從這裡可以理解,當年孫中山先生為什麼要執意孤行,鼓吹武力北伐的原因。這理孫中山先生的口氣之重,也是其他篇文章所不曾見到的。民權主義第四講:「十多年來,我國一般文人志士想解決中國現在的問題,不根本上拿中美兩國的國情來比較,只就美國富強的結果而論。以為中國所希望的,不過是在國家富強;

美國之所以富強,是由於聯邦中國要象美國一樣的富強,便應該聯省;美國聯邦制度的根本好處,是由於各邦自定憲法、分邦自治,我們要學美國聯邦制度變成聯省,根本上便應該各省自定憲法,分省自治;等到省憲實行了以後,然後再行聯合成立國憲。質而言之,就是將本來統一的中國變成二十幾個獨立的單位,像一百年以前的美國十幾個獨立的邦一樣,然後再來聯合起來。這種見解和思想,真是謬誤到極點,可謂人云亦云,習而不察。像這樣只看見美國行聯邦制度便成世界頂富強的國家,我們現在要中國富強也要去學美國的聯邦制度,就是象前次所講的歐美人民爭民權,不說要爭民權,只說要爭自由平等,我們中國人此時來革命也要學歐美人的口號說去爭自由平等,都是一樣的盲從!都是一樣的莫名其妙

  主張聯省自治的人,表面上以為美國的地方基礎有許多小邦,各邦聯合,便能自治,便能富強;中國的地方基礎也有許多行省,也應該可以自治,可以富強。殊不知道美國在獨立時候的情形究竟是怎麼樣。美國當獨立之後為什麼要聯邦呢?是因為那十三邦向來完全分裂,不相統屬,所以不能不聯合起來。至於我們中國的情形又是怎麼樣呢?中國本部形式上向來本分作十八省,另外加入東三省及新疆,一共是二十二省;此外還有熱河、綏遠、青海許多特別區域,及蒙古、西藏各屬地。這些地方,在清朝二百六十多年之中,都是統屬於清朝政府之下。推到明朝時候,各省也很統一。再推到元朝時候,不但是統一中國的版圖,且幾幾乎統一歐亞兩洲。推到宋朝時候,各省原來也是很統一的;到了南渡以後,南方幾省也是統一的。更向上推到唐朝漢朝中國的各省沒有不是統一的。由此便知中國的各省在歷史上向來都是統一的,不是分裂的,不是不能統屬的;而且統一之時就是治,不統一之時就是亂的。

美國之所以富強,不是由於各邦之獨立自治,還是由於各邦聯合後的進化所成的一個統一國家。所以美國的富強,是各邦統一的結果,不是各邦分裂的結果。中國原來既是統一的,便不應該把各省再來分開。中國眼前一時不能統一,是暫時的亂象,是由於武人割據。這種割據,我們要剷除他,萬不能再有聯省的謬主張,為武人割據作護符。若是這些武人有口實來各據一方,中國是再不能富強的。如果以美國聯邦制度就是富強的原因,那便是倒果為因。···」。

從孫中山先生使用有別於其他篇章之口氣可以有助於我們理解,當年代孫中山先生一意孤行,受當代文人抨擊,中山先生所承受的壓力相當之重。這篇文章有助於我們理解當年孫中山先生擇善固執,執意武力北伐的真正原因···[原創研究?]

權能區分與主從關係

某些精通西學者常拿歐美偏頗民主觀念來指責孫中山所主張之獨特民權主義。譬如最早指出孫文思想病理的日本學者宮澤俊義在一九三七年出版的《中華民國憲法草案評析》一書中指出,「現在歐美各民主國家,人民不但擁有孫文所稱的政權,同時有治權政權治權並不是兩種不同的東西,他所稱的治權是人民的權力的本質,政權則是人民行使權力的方法。」然而實際上,中山先生在民權主義第六講提到「···一個是政權,要把這個大權完全交到人民的手內,要人民有充分的政權可以直接去管理國事。這個政權,便是民權。一個是治權,要把這個大權完全交到政府的機關之內,要政府有很大的力量治理全國事務。這個治權,便是政府權。···」,從這裡可見孫中山先生所主張人民之政權,實為支配政府之國家主權。政府所有之治權,實為服務人民之管理權,中山先生主張的權能區分原理,即為主張政府不能逾越身分,持有國家主權之意,國家主權僅能屬於人民直接共有,人民為主而政府為從的主從關係也就此確定。

此創新之主張,正符合新時代民主國家的潮流!

專制政府與民主政治並存的主張

孫中山對於中華民國的建國理念,大多寫在三民主義,而名列中華民國憲法總綱第一條。其中廣為世人所詬病的專制政府與世人所稱讚的民主政府,在孫中山先生眼中,亦別有一番獨特創見。在民權主義第五講中提到:「現在歐美民權發達的國家,人民對於政府都沒有這種態度,所以不能利用有本領的人去管理政府。因為這個原因,所以弄到在政府之中的人物都是無能,所以弄到民權政治的發達反是很遲,民主國家的進步反是很慢,反不及專制國家的進步,像日本和德國那一樣的迅速。」這理透露孫中山認為歐美國家進步不及專制國家的迅速,並且又提到:「又有一位瑞士學者說:「各國自實行了民權以後,政府的能力便行退化。這個理由,就是人民恐怕政府有了能力,人民不能管理,所以人民總是防範政府,不許政府有能力,不許政府是萬能。」,這裡透露出人民既要防範政府如防賊,為何不廢除政府呢?可見得國家之中,不但政府需要人民,人民亦須要政府。為此孫中山特別提出了一個觀點上的「破」,希望讀者能看懂。孫中山在民權主義第五講中提到:「大家此時對於政府有一種特別觀念,這種觀念是怎麼樣發生的呢?是由於幾千年專制政體發生的。因為幾千年的專制政體,多是無能力的人做皇帝,人民都是做皇帝的奴隸。在中國的四萬萬人,就做過了幾千年奴隸。···從前崇拜皇帝的心理固然是不對,現在排斥政府的心理也是不對的。我們要打破這種不對的心理,便要回顧到幾萬年和幾千年以前的政治歷史,才可以看破。」,孫中山在這裡提到,他極可能希望讀者能「看破」一點,那就是不要排拒一個傳統的專制政府,因為傳統的專制政府未必通通不好,所以應該以人民來當這個專制政府的皇帝眼光來想,以完整的直接民權來駕馭這種傳統的專制政府。

這就是孫中山權能區分的核心理念,從此推論孫中山先生極可能意圖打造一個人民當皇帝的漢帝國政府。

孫中山並在民權主義中以阿斗與諸葛亮的故事再次鋪陳了孫中山獨特的創見:「人民分開了權與能,才不致反對政府,政府才可以望發展。中國要分開權與能是很容易的事,因為中國有阿斗和諸葛亮的先例可援。如果政府是好的,我們四萬萬人便把他當作諸葛亮,把國家的全權都交到他們;如果政府是不好的,我們四萬萬人可以實行皇帝的職權,罷免他們,收回國家的大權。」,自然孫中山這樣子的主張,反映到他所建立的中華民國體制,必然又要招制精熟西學,畏懼專制政府的民主之士們,輪番批駁。

遺憾的是,孫中山先生親創的中華民國由於孫中山先生早逝,遺留下來的國家在關民權方面的進步緩慢[來源請求],不但未能完整實現三民主義之民權主義,較之歐美甚至還落後許多,空留疑似專制體制政府,民權卻有許多缺陷的中華民國,淪為有識之士批判孫中山理念的有力題材。

其實,只要民權不完善,人民不能使用完整的直接民權來控制政府,那不管什麼政府,幾乎是沒有好的,卻也未必只有專制政府才不好。

民權主義第六講:「總而言之,要人民真有直接管理政府之權,便要政府的動作隨時受人民的指揮。」解決了這問題,再重新搬出漢帝國政府的五權分立體制,也未必便輸給了歐美方式的政府體制,按孫中山先生的估算,以漢族傳統政府對執政的專注,如果能直接遵從於人民皇帝的直接民權支配,那一定便能產生克服歐美民主政府流弊的中央集權政府,締造一個超歐美的民主國家。

這理證明了孫中山用以革命建國時遠見,其眼光早以預見了漢族人民的未來。

國民大會暨五權分治

原先國民大會出自孫中山先生著作:「國民政府建國大綱」提及,要求在訓政時期建立「完全自治」之縣。所謂「完全自治」之縣,即要求人民需有完整的「直接民權」,然後才推派國民代表,參與中央決策。孫中山於大綱提出不久之後便於中華民國14年與世長辭。其中初步規劃的軍政訓政,及憲政,最後皆已非孫中山親手推動,因此後來中華民國憲政與孫中山之作品對照比較,可謂:名存實亡,面目全非,誠可嘆也。

單就罷免權一事觀之,即可發現中華民國建國已來,竟然不曾施行過之事實,遑論創制複決,實際上中華民國建國至今,連「完全自治」之縣,亦不曾真正完成過。顯與孫中山原先規劃建設之用心,已根本不同。

因孫中山早逝殉職,不但民生主義未講完,國民大會五權分立也僅是紙上談兵階段,皆未真正實行,亦未完成,這種種缺陷以及當年代孫中山於軍政時期親手使用於整軍之特權,皆成為後人詬病攻詛中山先生之題材,反而未有人怪罪於其繼任者不能完全了解三民主義之真正內涵,殊為奇異。但以其親自堅持中華民國憲法總綱第二條,國家主權屬於國民全體之用心,及其著作三民主義之內涵,可見孫中山抱有漢族獨特,絕對效忠全體國民之忠誠,應無異議。

未實現的民權夢

孫中山先生在民權主義中,教導著人民如何認識使用「政權」來支配政府「服務」人民,在民權主義第六講中提到:「人民有了這四個權,才算是充分的民權;能夠實行這四個權,才算是徹底的直接民權。從前沒有充分民權的時候,人民選舉了官吏、議員之後便不能夠再問,這種民權,是間接民權。間接民權就是代議政體,用代議士去管理政府,人民不能直接去管理政府。要人民能夠直接管理政府,便要人民能夠實行這四個民權。人民能夠實行四個民權,才叫做全民政治全民政治是什麼意思呢?就是從前講過了的,用四萬萬人來做皇帝。」,然後來對照現存中華民國國體,可以發現真正現實與三民主義的遙遠距離···

選舉罷免權

孫中山先生在民權主義第六講中提到:「現在新式的方法除了選舉權之外,第二個就是罷免權。人民有了這個權,便有拉回來的力。這兩個權是管理官吏的,人民有了這兩個權,對於政府之中的一切官吏,一面可以放出去,又一面可以調回來,來去都可以從人民的自由。」,從這裡可見孫中山主張的這罷免權,原來是與選舉權配套實施,也就是選了官員,任期一到便要罷免罷免失敗就不必選舉,省下選舉資金浪費,官員也得以連任,一任接一任,直到官員任期年限退休或被罷免下臺為止,這便是中山先生強調的所謂:「人民有了很充分的政權,管理政府的方法很完全,便不怕政府的力量太大,不能夠管理。」的新辦法。遺憾的是這新辦法中,由於太新,許多人不懂這原理,不知中山先生主張的這選舉罷免原是配套實施,許多官員就只會拿歐美罷免權辦法來詮釋孫中山新創的選舉罷免辦法,以為罷免權必須單獨實施。

至於有人質疑「若是罷免的條件訂的很苛,則等於沒有罷免權,如果訂得很寬鬆,則時時在罷免,民代惶惶不可終日,根本無法專心行使立法權。」云云一說,簡直可笑至極,又不是說辦理罷免,就一定罷免成功,更不代表罷免成功,民代便如同死去或犯罪一般。好像受罷免成功者不能在參加其他種縣市長或總統等其他職種選舉

其實這種扭曲的看法,透露出一般大眾對罷免權的恐懼症,只是一般大眾不見得人人皆擔任民代或高官,卻似乎普遍罹患對罷免權的恐懼,好似人民自己將受「罷免權」罷免一般,這是一種很令人感到好奇有趣的社會現象。

目前孫中山先生新創的直接民權辦法始終不曾完整實施過,而未能驗證其新辦法是否確實能免除歐美民主之流弊。

創制複決權

孫中山先生在民權主義裡頭,又提出了有關創制與複決的民權,民權主義第六講是這樣寫的:「···如果大家看到了一種法律,以為是很有利於人民的,便要有一種權,自己決定出來,交到政府去執行。關於這種權,叫做創制權,這就是第三個民權。若是大家看到了從前的舊法律,以為是很不利於人民的,便要有一種權,自己去修改,修改好了之後,便要政府執行修改的新法律,廢止從前的舊法律。關於這種權,叫做複決權,這就是第四個民權。人民有了這四個權,才算是充分的民權;能夠實行這四個權,才算是徹底的直接民權···」,但是這一段表述內容,幾近空話。

比如說大家看到了一種法律,試想這所謂「一種法律」不可能是天上掉下來,不可能是憑空生出來,一定是人作出來,不論是自己人,或外國人作法律,或是外星人作這法律,法律畢竟是人為,所以這一段便只能算是傳達了一種概念,並且是很簡陋的創制概念,並沒有交代的清楚,也顯示了中山先生對於創制這種民權,只是概念而已,自然也連帶影響中山先生對複決權的詮釋。 所以這理只透露了一點孫中山先生的民權夢想,那就是能讓人民直接能修能改能創能寫的,由政府專責執行人民自己創制法律來管理人民自己的夢想。

孫中山先生更在民權主義第六講最後坦承:「至於民權之實情與民權之行使,當待選舉法、罷免法、創製法和複決法規定之後,乃能悉其真相與底蘊。在講演此民權主義之中,固不能盡述也。」,孫中山先生自己也是不夠懂得創制複決之民權,遺憾的是孫中山先生也沒有來得及懂這種民權,便與世長辭。

最後···以一段民權主義中,孫中山先生託付與中華民國全體皇帝們去實現的夢想與閱讀本篇的讀者分享:「政府的一動一靜,人民隨時都是可以指揮的。像有這種情形,政府的威力便可以發展,人民的權力也可以擴充。」,「中國能夠實行這種政權和治權,便可以破天荒在地球上造成一個新世界。」。

民生主義

多數共產黨人最喜愛引用民生主義中的幾句話來作「斷章取義」的廣告,例如:「故民生主義就是社會主義,又名共產主義,即是大同主義。」。而故意忽略的省去以下這句「欲明白這個主義,斷非幾句定義的話可以講得清楚的;必須把民生主義的演講從頭聽到尾,才可以徹底明白瞭解的。」。

共產主義連名詞都是錯誤翻譯

三民主義民生主義全文閱覽過以後,可以發現其第一講與第二講,卻是不遺餘力地抨擊馬克思主義。這事實可由民生主義第一講,第二講部份內容查見:「共產主義和社會主義兩個名詞,現在外國是一樣並稱的,其中辦法雖然各有不同,但是通稱的名詞都是用社會主義。現在中國有人把社會主義同社會學兩個名詞作一樣的看待,這實在是混亂。這種混亂,不但專是中國人有的,就是外國人也是一樣有的。因為社會這個名詞在英文是「梳西乙地」,社會學是「梳西柯羅之」,社會主義是「梳西利甚」(以上是英文society、sociology、socialism三個詞的譯音)。這三個字頭一半的英文串字都是相同的,所以許多人便生出混亂。」這一段就在抨擊「共產主義」的中譯名都翻錯。為了正本清源,所以孫中山先生將第三主義定名為「民生主義」。

共產主義不能解決社會問題

孫中山先生規規矩矩介紹馬克思時:「現在研究社會問題的人,也沒有那一個不是崇拜馬克思做社會主義中的聖人。」可見得在當時共產主義是以馬克思學說為基礎的顯學,並引具體事實來佐證馬克思的學說,並不能解決社會問題。民生主義第一講中提到:「所以歐戰之後,至今還不能解決社會問題。」

孫中山先生更在三民主義中提到:「人類求生存,才是社會進化的原因。階級戰爭不是社會進化的原因,階級戰爭是社會當進化的時候所發生的一種病症。這種病症的原因,是人類不能生存。因為人類不能生存,所以這種病症的結果,便起戰爭。馬克思研究社會問題所有的心得,只見到社會進化的毛病,沒有見到社會進化的原理。所以馬克思只可說是一個「社會病理家」,不能說是一個「社會生理家」。這一段已經顯而易見的抨擊馬克思學說。 另外又已一段說明:「其他許多事實,在馬克思當時自以為是料到了的,後來都是不相符合,令馬克思自己也說「所料不中」。別的事實不說,只就資本一項來講,在馬克思的眼光,以為資本發達了之後便要互相吞併,自行消滅。但是到今日,各國的資本家不但不消滅,並且更加發達,沒有止境。」來佐證孫中山洞澈了共產主義思想的根本錯誤。

民生主義才能解決社會問題

第一講中結論就是「我們現在要解除社會問題中的紛亂,便要改正這種《馬克思學說》錯誤,再不可說物質問題是歷史中的中心,要把歷史上的政治和社會經濟種種中心都歸之於民生問題,以民生為社會歷史的中心。先把中心的民生問題研究清楚了,然後對於社會問題才有解決的辦法。」。

何謂製造國家資本呢?就是發展國家實業是也。其計劃已詳於《建國方略》第二卷之《物質建設》,又名曰《實業計劃》,此書已言製造國家資本之大要。前言商業時代之資本為金錢,工業時代之資本為機器,故當由國家經營,設備種種之生產機器為國家所有。

為什麼民生主義才能解決中國社會問題呢?民生主義第二講提到:「今日單是節制資本,仍恐不足以解決民生問題,必要加以製造國家資本,才可解決之。何謂製造國家資本呢?就是發展國家實業是也。」,從這段來看,顯然是鼓勵政府拿稅金開公司,如果是這樣,不就等於可使用「特權」壟斷市場嗎?,為此孫中山又提到:「如果由國家管理資本,發達資本,所得的利益歸人民大家所有,照這樣的辦法,和資本家不相衝突,是很容易做得到的。」,可知雖然孫中山主張用稅金開公司來賺錢,參與自由市場,而所得歸納稅人所有,但並不主張利用政府特權去傷害民間資本家。

所以孫中山先生便在三民主義的最後一的主義,民生主義第二講中強調:「人民對於國家不只是共產,一切事權都是要共的。這才是真正的民生主義,就是孔子所希望之大同世界。」,民生主義才是真正能實現「解決社會問題」的務實主張。

有趣的是,列宁晚年的新经济政策中的国家资本主义概念与孙文的第三个主义有相似处。

列寧主張“建立一个没有资本主义阶级的资本主义国家”也就是建立一個沒有私人企業的資本國家,這一點是與民生主義主張與資本主義共存的想法不同。 而與民生主義相似在於“国家资本主义就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范围的资本主义,这种国家资本主义是和国家紧密相联的”,這樣的主張與主張建立國營企業的民生主義,是相似的。

不過列寧也怕引人誤會,因而一在強調“而国家就是工人,就是工人的先进部分,就是先锋队,就是我们”,這裡所謂:「我們」,就是指共產黨,而不是資產階級或一般人民。這一點與民生主義中比較「人民對於國家不只是共產,一切事權都是要共的。」可知孫中山先生主張不只國家財產要讓人民共享,國家主權也要讓人民共掌,與列寧堅持由共產黨等於國家的主張比較起來,有很大不同。《国家资本主义论》于凤 香港文史研究会 1950年 [1]

共產制度是沒受過文明感化的落後社會

孫中山先生認為以馬克思為首的共產主義,是沒受過文明感化的落後社會,這一點可在民生主義第二講中提到:「···所以原人時代,已經是共產時代。那個原人時代的情形究竟是怎麼樣,我們可以考察現在非洲和南洋群島的土人生番毫未有受過文明感化的社會,是什麼制度。那些土人生番的社會制度,通通是共產。由於現在那些沒有受過文明感化的社會都是共產···」。

孫中山先生不但認為這種制度落後老舊,還說明了孫中山認為共產主義資本主義的進化關係,孫中山這樣提到:「共產這種制度,在原人時代已經是實行了。究竟到什麼時代才打破呢?依我的觀察,是在金錢發生之後。大家有了金錢,便可以自由買賣,不必以貨易貨,由交易變成買賣,到那個時候共產制度便漸漸消滅了。」,並且還補上孫中山對這種不受文明感化,老舊落後制度復辟的原因的分析:「···由於金錢發生,便打破了共產;由於機器發明,便打破了商家。現在資本家有了機器,靠工人來生產,掠奪工人的血汗,生出貧富極相懸殊的兩個階級。這兩個階級常常相衝突,便發生階級戰爭。一般悲天憫人的道德家,不忍見工人的痛苦,要想方法來解除這種戰爭,減少工人的痛苦,是用什麼方法呢?就是想把古代的共產制度恢復起來。···」但是這種老舊落後的共產制度真的能解決現代資本主義都解決不了的社會問題嗎?

孫中山先生並於之後提出了孫中山先生主張的解決方案:「···變成人與人爭的極劇烈時代。這種爭鬥要到什麼時候才可以解決?必要再回復到一種新共產時代,才可以解決。所謂人與人爭,究竟是爭什麼呢?就是爭麵包,爭飯碗。到了共產時代,大家都有麵包和飯吃,便不至於爭,便可以免去人同人爭。所以共產主義就是最高的理想來解決社會問題的。我們國民黨所提倡的民生主義,不但是最高的理想,並且是社會的原動力,是一切歷史活動的重心。」,這裡可以清楚的見到,孫中山先生認為以馬克思為首的共產主義,是舊時代的共產主義。而所謂新共產時代,那就是民生主義的時代。那麼以馬克思思想為首的舊共產主義與以孫中山思想為首的民生主義又有什麼分別與關係呢?

「我今天來分別共產主義和民生主義,可以說共產主義是民生的理想,民生主義是共產的實行」,從這裡可以知道,以馬克思為首的舊共產主義只剩下無法實現的空幻裡想,而能夠實現這種理想的,只有以孫中山思想為首的民生主義才辦得到。

對照今日各共產主義國家,紛紛拋棄糧票,改發鈔票,改革開放的事實,證實了孫中山先生對共產與資本主義的因果,以及預告了未來社會走向的宏觀遠見。

負面

三民主義負面批評者眾多,他們認為孫文的《三民主義》基本上是東抄西湊,自相矛盾,思想極度混亂的產物。

1927年陈炯明所着的《中国统一刍议》提到:“三民主义及其发表之政纲,类皆东抄西袭,绝少独立之思想,一贯之理论,而于国情亦未适合。(详细批评,非本论范围,但国民党贤者,必知其说,不过头上有偶像,不敢触犯耳。如有马定路德出于其党,庶有中兴之望)。在今日视之,已属陈腐不堪,亟待修正。有何神圣而必强求青年,桎其心思,梏其趋步耶!”

民族主義

劉宗正批評孫中山有「大漢沙文主義」的思想,例如:「就歷史上說,我們四萬萬漢族是從那一條路走來的呢?也是自帝國主義一條路走來的。我們的祖宗從前常用政治力去侵略弱小民族」(民族主義第四講)、「中國自秦漢而後,都是一個民族造成一個國家」(民族主義第一講)、「就中國的民族說,總數是四萬萬人,當中參雜的不過是幾百萬蒙古人,百多萬滿洲人,幾百萬西藏人,百幾十萬回教之突厥人。外來的總數不過一千萬餘人。所以就大多數說 ,四萬萬中國可以說完全是漢人。同一血統、同一語言文字,同一宗教、同一習慣,完全是一個民族。」(民族主義第一講)、「中國四萬萬人是亞洲世界主義,一定要先講民族主義,所謂欲平天下者先治其國。把從前失去了的民族主義從新恢復起來,更要從而發揚光大之,然後再去談世界主義,乃有實際。」(民族主義第四講)[2]

孫中山講民族主義時,嚴厲批判馬爾薩斯《人口論》[3],他說中國不是人口過剩,而是人口沒有增加,“我們中國人口在已往一百年沒有加多。以後一百年,若沒有振作之法,當然難得加多。……环看世界各国的情形,在美国增多十倍,俄国增多四倍,英国、日本增多三倍……我们中国却仍然如故,或者甚至于减少。”“我们民族被世界各国人口增加的压迫,不久就要灭亡,这是显然可见的事。”[4]

民權主義

權能區分

孫中山又常以諸葛亮阿斗的故事說明“權能區分”的重要性[5][6],“欧美现在实行民权,人民所持的态度,总是反抗政府,根本原因就是由于权和能照我所发明没有分开。中国要不蹈欧美的覆辙,应该要照我所发明的学理,要把权和能划分清楚。人民分开了权与能,才不致反对政府,政府才可以望发展。”[7]。這些理論的問題點在於孫中山混淆了歐美國家人民的权利(rights),政府的权力(authority),与施政的能力或才能(political ability),殊不知歐美的「阿斗」其實「权」与「能」都有,随时有「能」,行使其「权」,以更换不適任的「诸葛亮」。最早指出孫文思想這個病理的是日本學者美濃部達吉,後來他的學生宮澤俊義在一九三七年出版的《中華民國憲法草案評析》一書中指出,“現在歐美各民主國家,人民不但擁有孫文所稱的政權,同時有治權,政權與治權並不是兩種不同的東西,他所稱的治權是人民的權力的本質,政權則是人民行使權力的方法。”[8]

西方對三權的集中已非常害怕,孫文卻只怕不是“萬能政府”。他認為可以用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來防止萬能政府變成獨裁政府。罷免、創制、複決等權利是理論可行,實際上不易實行的。若是罷免的條件訂的很苛,則等於沒有罷免權,如果訂得很寬鬆,則時時在罷免,民代惶惶不可終日,根本無法專心行使立法權。[9]

國民大會

孫文發明權能區分,一方面設國民大會為政權機關,一方面設五院為治權機關,偏偏在五院之上又設立總統理治權,如此一來,孫文對共產制度下的人民民主集中制又只引用了一半。這種情況下,國民大會變得很複雜,國民大會若是完全按共產制度來實行,運作的程序,優點和缺點很清楚。但是,在國民大會外另设總統,情況就複雜了。本來,五院是直接歸國民大會管理監督,現在不然,五院分工合作,其上設總統,總統又不具權力指揮五院,只能調停。……一九四六年的政治協商時,張君勱拿出三權憲法,要求國民大會無形化,其權力只剩選舉、罷免總統、副總統,修改憲法,複決立法院所提的憲法修正案…等等。然而,這些權力除選、罷免總統和副總統之外,其他的權力又都受到種種限制,所以,國民大會的定位就不清楚。[10]

五權分立

五權分立為建立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所創建,按三民主義中描述,此五權為為五種專門治權政府,這五種政府都須直接受人民皇帝之「直接民權」來加以支配。對照現存中華民國之現狀,人民只能直選總統,卻無直接罷免總統之權,亦不能直接選舉罷免行政司法考試監察院,顯與三民主義所載內容全盤不同,可見五權分立之理論與實踐仍存在爭議。

其實五權憲政亦顯露出孫中山先生思慮未周之果,當年孫中山為推革命,卻苦於沒有受其直接指揮之黨軍,對照當今中華民國現狀,於五權之上設總統掌兵權一事來看,顯然眾所英傑皆知,五權之外,尚有兵權,並且還視兵權於其他五種專門治權之上。可見得五權憲政應在加一權,那就是兵權。考中國歷史中央集權政府,兵權在大多數時代裡,都是皇帝親掌,且孫中山擔任大總統時,亦親掌兵權,且更在民族主義第一講就表示:「國家是用武力造成的。」,可知兵權之貴。

僅不知孫中山先生是私藏一兵權圖利為己,還是中山先生真有思慮未周之處。

以人民皇帝觀點來看,使行政,司法,考試,監察,立法,軍事等應合為六權憲政,皆應一起受人民皇帝行使「直接民權」之支配才是。惜中山先生英年早逝,以致其思慮有未周之處,或有其藏私之謀,亦來不及見光公眾於世,使民眾批判或省思。

考試制度

考試院行使考試權,但考用不能合一,因為它沒有行政權。甚至,連到考多少人都不曉得。所以,後來就陳倉暗渡,在行政院下設人事行政局,當時設立這機構是黑機關,所以就用《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加以合法化,但臨時條款廢除以後,人事行政局又成為黑機關,政府又將它放在《國安三法》中夾帶過關[11]

監察制度

台灣憲法專家李鴻禧指出「國父孫文發明了監察制度,將屬於立法權中的彈劾權分離出來,另外成立監察院。在國外,彈劾權是國會兩院制的國家才具有的,由下議院提出彈劾,上議院來審判。但是在我國:當監察院提出彈劾後,卻沒有國會可以審判,結果就將它放到司法院,在其下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由監察院提起彈劾,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判,這是違背法學、政治學學理的笑話。彈劾是追究政治責任,不是追究法律責任。誰才能追究政治責任呢?一定是民意代表。所以,將監察院改成目前的準司法機關已是大笑話,因為有權追究公務員政治責任的人,一定是人民以及他們所選的民意代表,但現在監察院不是民意代表,居然能代表民意來追究行政機關人員的責任,這些人何德何能?而且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裡的成員又是輪調、派任的法官擔任,這些人又不是民意代表,他們又何德何能來審判公務人員是否有行政責任?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所以,我認為臺灣未來在司法改革上重新規劃,整個司法問題才能有比較好的解決」[12]

民生主義

土地矛盾

漲價歸公方面,孫中山以為“地主如果以多报少,他一定怕政府要照价收买,吃地价的亏;如果以少报多,他又怕政府要照价抽税,吃重税的亏。在利害两方面互相比较,他一定不情愿多报,也不情愿少报,要定一个折中的价值,把实在的市价报告到政府。”[13]此一理論的問題在於如果地主永遠不賣土地,沒有買賣的行爲,漲價歸公便無從實施。孫中山的“漲價歸公”理念是來自於美国经济学家亨利·乔治1879年出版的《进步与贫困》(Progress and Poverty):“人人都有使用土地的平等权利,正如人人都有呼吸空气的平等权利一样。”,張五常認為亨利·乔治的“涨价归公”理论是“闭门造车”,对经济学一窍不通。

國營效率

節制私人資本,發達國家資本,台灣早期大量的國營事業,如:台鹽台肥台鐵菸酒公賣局、郵局、中華電信等企業賺取大量的費用但是服務品質也不見提升,原因就是沒有競爭,自從開放民營競爭以後品質才略有改善。

共產色彩

孫中山的民生主義思想,本具有濃烈的社會主義色彩,且因其生前推動聯俄容共政策,影響他創作民生主義時,亦多描述共產主義,例如他在民生主義第二講便提到「...民生主義究竟是什麼東西呢?民生主義就是共產主義,就是社會主義。所以我們對於共產主義,不但不能說是和民生主義相衝突,並且是一個好朋友,主張民生主義的人應該要細心去研究的。」「共產主義既是民生主義的好朋友,為什麼國民黨員要去反對共產黨員呢?這個原因,或者是由於共產黨員也有不明白共產主義為何物,而嘗有反對三民主義之言論,所以激成國民黨之反感。但是這種無知妄作的黨員,不得歸咎於全黨及其黨中之主義,只可說是他們個人的行為。所以我們決不能夠以共產黨員個人不好的行為,便拿他們來做標準去反對共產黨。」[14]但因與共產黨反目成仇的國民黨政府遷台之後,力行反共產主義、反社會主義的國家政策,擁護三民主義的旗號,對民生主義中左傾的部份,採取模糊帶過的方式,使民生主義真正的精神,反而更顯得模糊不清。

注釋

  1. ^ [《列宁晚年对资本主义的辩证把握及其方法论意义》]
  2. ^ 劉宗正:《孫中山的聯邦思想》
  3. ^ 今日法国“受人少的痛苦,都是因为中了马尔萨斯学说的毒。中国现在的新青年,也有被马尔萨斯学说所染,主张减少人口的。殊不知法国已经知道了减少人口的痛苦”(《孙中山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600页)
  4. ^ 《孙中山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643页
  5. ^ 中國現在有四萬萬個阿斗,人人都是很有權的。阿斗本是无能,但是诸葛亮有能,所以刘备死了以后,西蜀还能够治理。(民權主義第五講)
  6. ^ 孫中山在民權主義的演講中,很喜歡用堯舜、秦王朝、義和團、太平天國與三國演義的例子,來闡述民權,例如,他說「我們可以拿《三國演義》來證明,譬如諸葛亮是有才學的,很有能幹的。」;他應該用西方民主的經典文獻,來闡述民主與民權等思想,例如,《五月花號公約》、美國《獨立宣言》、林肯《蓋茨堡演講》等,如此才有可能將這些概念,講得透徹。用專制時代的概念與例子,來解說現代民主與民權思想,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劉宗正:〈孫中山的聯邦思想〉)
  7. ^ 《国父遗教》1960,281頁
  8. ^ 《憲法教室》,頁208至211
  9. ^ 《憲法教室》頁211至212
  10. ^ 《憲法教室》頁215至217
  11. ^ 《憲法教室》,頁212至215
  12. ^ 《憲法教室》
  13. ^ 《国父遗教》1960,358頁
  14. ^ 《孙中山的社会主义思想》,http://www.66wen.com/01zx/zhexue/zhexue/061023/22898.html,2006年10月23日。

相關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