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Talk:警衔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121.8.81.34留言2009年5月13日 (三) 06:56 这个比较困难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各級警銜之對照

由於兩岸三地之交流日益頻繁,在警銜方面,如果有一個既清晰又易明白的對照表,實在易於令人明白與及了解各地之制度。故此,本人希望與各位制定一個適用於兩岸四地之警銜對照表以供查閱,煩請大家幫忙修改,謝謝!219.73.16.244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20:34 (UTC)(Article Editor)—219.73.16.244 (留言) 2009年4月11日 (六) 20:33 (UTC)[回复]

这个比较困难

因为两岸四地具体情况千差万别,而且警衔制度差异巨大,不像军衔那样大同小异。就好像美国各州各市的警衔一样。121.8.81.34 (留言) 2009年5月13日 (三) 06:5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