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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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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是中国共产党主持制定的一个起临时宪法作用的文件,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由序言和七章组成,共60条。这个会议产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接受该纲领为施政方针。

共同纲领这个词最早来源于1946年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和平建国纲领,当时中共称其为“共同纲领”[1],意指国共两党共同遵守之纲领。后来中共宣称国民党撕毁政协决议,发动内战,故在后来重新起草共同纲领,此即1949年共同纲领。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纲领本身以及五四宪法均无规定共同纲领有效期,迄今并无法律条款宣布该纲领失效。但有观点认为,该纲领早在1953年元旦毛泽东提出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时即已经在实质意义上失效[2]

  • 序言
  • 总纲
  • 政权机关
  • 军事制度
  • 经济政策
  • 文化教育政策
  • 民族政策
  • 外交政策

委员会成员名单

该文件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草案整理委员会起草,委员会成员有如下五十一人(排名不分先后):
周恩来李任仁章伯钧罗隆基胡厥文王治周许广平
严信民沈志远李世璋严希纯许德珩谢雪红苏资琛
潘复生周保中邵式平区梦觉资耀华侯方岳杨成武
罗瑞卿钱信忠赖少其罗荣桓陈漫远朱学范邓颖超
谢邦定李烛尘吴克坚侯德榜钱俊瑞邓初民恽逸群
林仲易吴鸿宾费振东张雪岩罗常培张元济张治中
阎存林叶丁易林鉴生韩兆鹗汪金祥黄克诚王雨亭
乌兰夫刘先磊周钦岳王世泰刘伯承谢胜坤马白山
李颉伯李秀真刘清扬何其芳周苍柏汤桂芬俞庆棠
谢觉哉邵宗汉潘震亚刘格平司徒美堂司马文森刘春
周兴杨述马骏张苏胡风贺诚陈毅
朱德张轸程潜李达张晔高棠周扬

共计84人,召集人是周恩来的秘书宦乡[3]

参考文献

  1. ^ 论共同纲领,新华日报,1946年2月2日
  2. ^ 杜润生认为:毛泽东1953年就“急急忙忙”提出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而抛弃新民主主义论和《共同纲领》,以后反右、反右倾、人民公社化、文化大革命,闹得“党无宁日,国无宁日,社会的和谐遭到彻底破坏。”(杜润生:《当代中国与新民主主义结构》 姚监复整理,《炎黄春秋》2008年第2期,第14页)
  3. ^ 【新华社北平二十二日电】中国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会各委员会名单

参考条目

先前文件:
中华民国宪法
中国大陆宪法性文件
1949年
后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