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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长為区的行政长官。
区长低于市长(地级市)而高于乡长。在中国,区长是一个区政府的最高领导人,其地位仅次于该区党委最高领导人区委书记,一般区长也兼任该区的区(县)委副书记,区长相当于县长。
县辖区的行政长官也称为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