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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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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文物保護單位是由貴州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門依照《貴州省文物保護條例》,根據貴州省行政區域內不可移動文物的歷史、藝術、科學價值而確定,由省人民政府核定公佈,並報國務院備案的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

註釋和參考資料

  1. ^ 《貴州省文物保護條例》. 2005年9月23日貴州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