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从文(?-1950年9月28日),原中华民国军统局上尉谍报员,早年曾当过店员、小贩、及在江西当修建铁路的苦力。抗日战争爆发后,参加了中共领导的抗日义勇军,后在新乐县作战负伤回家。1939年9月由人介绍到晋察冀军区供给部合作社当炊事员。后来调到军区司令部小伙房当炊事员、上士、司务长,第二次国共内战时被中华民国军统局以女色为诱策反并任命为上尉军衔谍报员,1948年3月毛泽东即将到达晋察冀根据地的小村城南庄时向军统局报告毛泽东行踪,导致当年4月13日国民革命军空军轰炸城南庄,后于1950年9月28日被解放军华北军区军法处判处死刑并于同日处决。[1]
参见
- ^ 耸人听闻的“城南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