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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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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從文(?-1950年9月28日),原中華民國軍統局上尉諜報員,早年曾當過店員、小販、及在江西當修建鐵路苦力抗日戰爭爆發後,參加了中共領導的抗日義勇軍,後在新樂縣作戰負傷回家。1939年9月由人介紹到晉察冀軍區供給部合作社當炊事員。後來調到軍區司令部小伙房當炊事員、上士、司務長,第二次國共內戰時被中華民國軍統局以女色為誘策反並任命為上尉軍銜諜報員,1948年3月毛澤東即將到達晉察冀根據地的小村城南莊時向軍統局報告毛澤東行蹤,導致當年4月13日國民革命軍空軍轟炸城南莊,後於1950年9月28日解放軍華北軍區軍法處判處死刑並於同日處決。[1]

參見

  1. ^ 聳人聽聞的「城南莊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