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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管理員解任投票/Shizhao/第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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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Tobyyiu1留言 | 贡献2010年4月21日 (三) 16:26 支持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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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序

聯署期(已結束):2010年4月3日09:31-17:00 (UTC)
答辯期(已結束):2010年4月3日17:01-2010年4月8日17:00(UTC)
投票期:2010年4月8日17:01(UTC)-2010年4月22日17:00(UTC)

理由

大量无理删除条目
  1. 赵常青,被直接无理删除。模板当时显示“2010年2月22日仍未改善,可提存废讨论”,而user:Shizhao于2010年2月8日直接将其删除。删除日志
答辩
  1. 赵长青的删除提请见维基百科:页面存废讨论/记录/2010/02/01,但是由于疏忽,我没有注意到关注度模板是否未过期的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3日 (六) 12:33 (UTC)[回复]
    (1) 作为管理员居然没有注意关注度模板过期的问题;个人认为这样的维基人不适宜继续担当管理员。Emcc83 (留言) 2010年4月3日 (六) 12:54 (UTC)[回复]
    (2) User:Shizhao涉嫌删除中国政府认为的敏感条目,除本条目外还包括下文意见部分提出的防火长城关键字列表中国网络软件过滤关键字列表等。同时,在英文维基百科中也有类似的en:List of words censored by search engines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条目留存至今Emcc83 (留言) 2010年4月6日 (二) 11:39 (UTC)[回复]
补充,还有喉舌CCAV,请看删除历史,我又建立了,他又提删了,QQ上的朋友说:”草溻马,还是不是人啊?“注意不是我说的,我只是引用,所以不涉及人身攻击,我保持中立,呵呵--一起来凹凸 2010年4月8日 (四) 23:31 (UTC)[回复]
我QQ上的朋友也说:“真草獭马删的太好了”,注意也不是我说的,我只是引用,但我也支持删掉,呵呵。—Snorri (留言) 2010年4月8日 (四) 23:40 (UTC)[回复]
哈哈哈哈,我QQ上的朋友还说了,不管是喉舌CCAV还是民进党去中国化,这些五毛,[[共卐卐]],台独都是野种,完全是引用,本人保持中立,嘿嘿--一起来凹凸 2010年4月9日 (五) 00:27 (UTC)[回复]
我QQ上的朋友又對我說:“想不到你只會學狗叫,終究還不是狗啊,某狗用IP75.34.XX來狂吠,你又奈他如何?”,完全是引用,嘿嘿。—Snorri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0:39 (UTC)[回复]
meebo上的朋友说:”某家狗用IP为75.③4.1⑤2.①⑨⑦來骂某野狗真是太精彩了,看的让人发笑,令诸君都束手无策啊!“--一起来凹凸 2010年4月9日 (五) 00:53 (UTC)[回复]
我QQ上的朋友:“希望狗儿不要把学狗吠的当做是狗,狗吠得再多仍然是狗,即使是家狗。”,纯粹引用。另,不再学狗叫,走人。—Snorri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1:14 (UTC)[回复]
  1. 在维基百科何来敏感条目?这个用词就已经有失中立了。您有如此一说,可见是在试图把这个罢免政治化--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6日 (二) 11:46 (UTC)[回复]
  1. 鹿寨县初级实验中学,被粗暴删除。模板当时显示若于2010年2月3日(本模板放置30天)后仍未有改善,可提报存废讨论,以取得共识决定是否保留。User:Shizhao于2010年2月8日直接将其删除。删除日志
答辩
并未给出任何理由的大量回退条目(滥用或误用回退功能)
  1. 三峡工程未给出任何理由回退有来源内容
答辩

三峡工程记不清为什么回退了,但是记得和增添内容的user:Imaxy交流过,他也迅速恢复了我的回退。{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3日 (六) 12:33 (UTC)[回复]

  • ( ✓ )同意:这个管理员没有和我交流过,就直接把我对三峡工程做的一些小贡献给退回了,我又坚强的撤销了他的退回,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难能可贵,嘿嘿— [ M  2010年4月3日 (六) 13:12 (UTC)[回复]
  • user:Shizhao涉嫌删除条目有可靠来源负面内容。本条目被删除的负面内容为:
——由于三峡工程建设过程中大规模的开山破土,使本来就脆弱的三峡生态环境,更雪上加霜。造成库区周围的建筑裂缝,山体滑坡加剧。由于三峡工程而新建的新县城比如湖北的黄土坡和奉节的宝塔坪都由于严重滑坡,使新县城不得不转移阵地,但是由此也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另外三峡工程诱使库区周边的地震多发,据统计,自2003年蓄水以来,奉节发生地震14次,最大震级2.9级,其中五次为有明显震感的地震。水库诱发的地震一般发生在近坝区,它和普通地震的最大区别是,震源更浅,破坏性更大。而为了治理这些灾害,截止2010年3月中国已经花费了120亿元人民币。<ref> [http://www.sinonet.net/news/china/2010-03-03/64978.html 裂缝滑坡地震不断:三峡库区险境触目惊心]</ref>
Emcc83 (留言) 2010年4月6日 (二) 11:55 (UTC)[回复]
  1. 江青未给出任何理由回退有来源内容,直至罷免提案中多次咨询方才回答当时的回退理由。
  2. 生化危机 (漫画)未给出任何理由回退原内容
  3. 圣索菲亚大教堂未给出任何理由回退原内容
  4. 型男大主厨未给出任何理由回退原内容
  5. 猎户座飞船未给出任何理由回退原内容

以下为7人联署完成 后追加的新证据

  1. 燕窝未给出任何理由回退原内容在 2010年4月2日 (五) 09:22所做的修订版本
  2. 无政府主义未给出任何理由回退原内容在 2010年4月2日 (五) 09:01的当前修订版本
  3. 李远哲未给出任何理由回退有来源内容在 2010年4月1日 (四) 09:40所做的修订版本
  4. 所加的参考文献[1]被我误以为是论坛,这一点上考察不仔细。而其他所加内容包含大段原文摘抄,不是百科内容,且可能超出合理使用范畴,造成侵权--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4日 (日) 12:36 (UTC)[回复]
  • 請問百無一用是書生,何時我的編輯[2] 如你所指控是而其他所加内容包含大段原文摘抄?我有大段原文摘抄嗎? 大段是指抄了多少多少字呢?佔該我引據資料來源百分之多少?你分明不細察我寫的內容,那一段是在台灣立法院李敖質問李遠哲,兩個人對話真實內容,這樣子叫摘抄?對話內容用引述方式都犯了你維基哪條規啊?要你這麼說,就連原報紙登載他們兩位李敖及李遠哲對話內容,對話內容有版權嗎?這可算版權所以不能引用乎?另外何謂且可能超出合理使用範疇,造成侵權?要是好幾家報社一字不漏都刊登了這兩人對話,請問是誰抄誰的文?誰版了誰的權?你回退錯了,不道歉也罷了,還在這兒指控且可能超出合理使用範疇,造成侵權,連有沒有侵權你都拿不定主意判斷!有就繼續回退呀!要是不算侵權,你怎可隨意指控,請不要亂來嘴巴在這說話。All my loving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17:22 (UTC)[回复]
  1. 明升未给出任何理由回退原内容在 2010年4月1日 (四) 09:25的当前修订版本
  2. 法律未给出任何理由回退原内容在 2010年4月1日 (四) 08:52所做的修订版本
  3. 无相未给出任何理由回退有来源内容在 2010年3月31日 (三) 10:25的当前修订版本
  4. 被人删除大量内容并被加上大量原创研究的内容--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4日 (日) 12:36 (UTC)[回复]
  5. 针灸著作列表未给出任何理由回退有来源内容在 2010年3月31日 (三) 10:25的当前修订版本
  6. 异特龙未给出任何理由回退原内容在 2010年3月31日 (三) 10:18的当前修订版本
  7. 翁滋蔓未给出任何理由回退原内容在 2010年3月31日 (三) 10:16的当前修订版本
  8. 北京地铁未给出任何理由回退原内容在 2010年3月30日 (二) 15:05所做的修订版本
    • 因为SVG图片被PNG图片替换,而且虽然看到注释说是因为质量差,但是我在回退时,检查了相关图片,并未发现SVG图片质量有问题。下面讨论中的问题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其本意是说SVG缩小后有问题(原话:“回退:SVG的显示效果极差,宁可采用png”),而且即使差,理想的修改应该是把SVG图片的显示效果改好,而不是用png图片替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4日 (日) 12:36 (UTC)[回复]
  9. 微博客未给出任何理由回退原内容在 2010年3月30日 (二) 15:02所做的修订版本
  10. 国立大里高级中学未给出任何理由回退原内容在 2010年3月29日 (一) 10:10的当前修订版本
  11. 庞加莱猜想未给出任何理由回退原内容在 2010年3月29日 (一) 10:10的当前修订版本
  12. 吉隆坡未给出任何理由回退原内容在 2010年3月29日 (一) 09:47所做的修订版本
  13. 宇宙未给出任何理由回退原内容在 2010年3月26日 (五) 10:15的当前修订版本
  14. 中华民族未给出任何理由回退有来源内容

Emcc83 (留言) 2010年4月3日 (六) 09:31 (UTC)[回复]

  1. 南昌起事,Shizhao以中共的標準強加於人,自修改自保護,嚴重違反維基百科方針「Do not protect a page you are involved in an edit dispute over」--Daniel at HK (留言) 2010年4月13日 (二) 09:25 (UTC)[回复]
(!)意見
以上关于回退的编辑,在以上回退的时间区间内,这些被指控的回退只占有我在这个期间所有编辑次数的1%不到--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4日 (日) 13:30 (UTC)[回复]
User:Shizhao阁下的话我用通俗的说法再解释一遍,最近一段时间我接生了99个新生儿,杀了一个人。例子可能举严重了,但是道理是一致的。Emcc83 (留言) 2010年4月4日 (日) 13:41 (UTC)[回复]
接生新生兒跟殺人這什麼鬼比喻。拿條目跟人命比就已經大有問題也就不說了,類比方式還這樣誤導人。(我覺得有人身攻擊之嫌)接新生兒跟殺人根本是不同的兩個面向的東西。你會因為一個婦產科醫生接生了100個小孩,其中一個嬰兒因故去世就說他殺人嗎?同理shizhao作了100件管理工作之中有一件有些疏失,這跟作了99件管理工作,然後去做一件「惡意破壞」是完全不同的。--ffaarr (talk) 2010年4月4日 (日) 13:55 (UTC)[回复]
他这个比喻是不对的,但你也要明白他只是由于不理性的因素影响情况下作出的不恰当比喻。下面的用户请勿继续跟进这个不恰当比喻,以免影响讨论的公正性。—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4月4日 (日) 14:10 (UTC)[回复]
如果不算违反罢免方针而在联署完成后新增的指控,这些被指控的回退则只占我在此期间所有编辑的千分之三不到。另外,管理性质的编辑很难完全统计.....还有,不明白他为何会不理性?按理说,这种情况下,不理性的应该是被罢免的我。如果说是他完全因为我而不理性,那么请告诉我他为何会这样?我哪里冒犯他了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4日 (日) 14:14 (UTC)[回复]
  • 最近一段时间我接生了99个新生儿,杀了一个人。例子可能举严重了,但是道理是一致的。,請問,你殺了人之後可以利用回退,恢復等功能救回來?如果可以,那麼道理上才是一致。一個是可以挽回,一個是幾乎不可能挽回,兩者的意義和嚴重性相差甚遠。-cobrachen (留言) 2010年4月4日 (日) 14:17 (UTC)[回复]
再次重复我的观点,我觉得此次罢免既然是公开,第一要看集体的意见,第二请不要将话题集中在部分用户的不恰当比喻之中。—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4月4日 (日) 14:38 (UTC)[回复]
User:Edouardlicn阁下,对您的发言做一点补充,在上述条目中User:Shizhao采用默认的回退操作根本就是违反维基正式方针的,因为维基方针明确规定只有破坏被封禁用户的编辑用户名字空间内的页面才可以使用回退。其不仅频繁违反维基方针,并长期漠视维基人。Emcc83 (留言) 2010年4月4日 (日) 15:01 (UTC)[回复]
引发今天的罢免,正因为是书生长期缺乏与用户的沟通导致的。大家请转到意见部分看看我发表的意见。我反对他继续担当管理员的原因,正是因为他对维基人的那种漠视态度。以为自己是管理员就高高在上,以为自己是法官就不用给人解释。我可以这样说,就算这次罢免失败,往后依然会有新的罢免讨论,只要他一天还是坚持这样高高在上的态度。—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4月4日 (日) 14:49 (UTC)[回复]
  • 沒有避嫌
    • 例如下半身寫作倫濟昀的刪除,見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0/03/25,僅有刪除者本人發表意見之後沒有其他人發表意見,是否應再提至「積壓」?
      • 不太明了你的意思,这不是我提删的,而且作为关注度过期条目,提删只是履行关注度过期后的流程,可能与提删者本人的意见并不一致。而缺少讨论则是人气问题,以及删除讨论的规则问题。至于避嫌,虽然WP:管理员#避嫌有要求,但那也只是一种建议(至少在我看来是如此),并非强制性的要求。而且我也一直就对此持保留意见,我不认为必须避嫌,只要当事者没有恶意或破害性,我认为是否避嫌无所谓。何况,关注度提删比较特殊,挂模板的时候的关注度模板并不是提删模板,而是一个月后,这个关注度模板才变成提删模板。也就是说,真正的提删并非挂模板人作出的,严格说是模板自己提出的,把这些关注度到期条目放到提删讨论的人只是按照流程做事,其本人不应该看作是提删的人。而且即使认为当初挂关注度模板的人是提删者,只是挂关注度模板1个月后才会提删,这么长的时间,可能很多人都会忘了当初是谁挂的关注度模板了,当事者自己或许都忘记了,因此避嫌在这里看来,就显得可笑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4日 (日) 13:05 (UTC)[回复]
  • 不當刪除
-HW (關於 | 討論 | 貢獻 | 創建
) 2010年4月3日 (六) 10:30 (UTC)
      • 这个是因为在提删后才被机器人发现侵权,而且一直到删除讨论结束都无人处理,直接删除没有什么不对,何况管理员也是可以根据删除讨论中的意见以及相应的方针指引来做最后的权衡,而不是完全跟着删除讨论的结果走。题外话,我还在许多删除讨论中,用户建议删除,但是我最后保留了条目,是不是也应该有这么一条罪状:“不当保留:用户建议删除,但是Shizhao就保留了”。另外请参看m:冲突的维基百科理念,了解什么是删除主义和保留主义--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4日 (日) 13:05 (UTC)[回复]
        • 窃以为shizhao先生拿所谓“删除主义”“保留主义”说事不甚妥当。m:冲突的维基百科理念文中完完全全没有提到“删除”“保留”二词,根本没说这两种主义,很多是编辑上的回退的问题,而不是删除的问题。要知道,提删是很严肃、很重大的事情,条目的历史页也将删去,而无法参考其修订历史进行编写。Wikipedia:删除守则也说:删除投票应该是最后的选择。倘使真的有你所谓“删除主义”“保留主义”的冲突,那么维基百科的理念很显然是偏向于保留主义的。否则维基百科的题头标语“自由的百科全书”和首页标语“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将需要删去,“无共识保留”规则也应该改为“无共识删除”才对。—Tomchen1989 (留言) 2010年4月5日 (一) 05:37 (UTC)[回复]
  • 这里想请shizhao先生解释一下,为何上次防火长城关键字列表中国网络软件过滤关键字列表两条目,在存廢討論尚无共识的情况下双双被删除,没有保留,也没有进行无共识保留。我统计了一下,讨论中4人支持删除两者(4人中包括shizhao在内,最后也是其进行的删除操作,这有可能违反Wikipedia:管理员#避嫌);4人支持保留其中之一(合并);3人支持两者都保留;1人支持删除其中一条目(另一条目其未表态);1人支持保留其中一条目(另一条目其未表态)。同时,在英文维基百科中也有类似的en:List of words censored by search engines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条目留存至今。在存廢討論中还有我举出的更多的至少保留其中之一的理由,可前去阅读。在这样的有争议无共识的情况下,shizhao先生简单地将两条目全部删除是非常不合理的。—Tomchen1989 (留言) 2010年4月5日 (一) 04:48 (UTC)[回复]
请参看m:Deletionismm:Inclusionism。关于那两个关键字条目,首先那是删除讨论,不是删除投票,管理员可以根据讨论者的意见和相关的方针指引综合判断最后的处理结果。针对这两个条目,我在处理时认为讨论中提出的原创研究问题无可辩驳,根据方针,完全原创研究的内容应该删除,所以删除了。另外,即使管理员有错误判断,导致错误删除,那么首先应该去维基百科:存废复核请求提出恢复请求,如果我在恢复请求里无理拒绝或者恢复后又被我直接不经讨论删除。那么才应该把这个作为罢免的可能理据之一,而现在的状况是,根本没有经过这些正常途径,删除后也没有人提出异议,在罢免时却作为理由之一,不觉得很无聊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5日 (一) 09:12 (UTC)[回复]
请允许我在这个隐藏的意见栏中加几句,别人看不看见无所谓:目前我还没有投票,其实我目前是倾向于中立的。上面的两个发言只是一个意见,而非罢免之正式理据,根本未列入依据。先生以“无聊”之词形容本人之发言,窃以为不妥。本人在此根据规则,说明您的问题,绝非“无聊”之举。而您即投了票也做了最后的决断性操作,也确实违反了正式方针Wikipedia:管理员#避嫌,我认为您应该主动承认,而非以“那也只是一种建议(至少在我看来是如此),并非强制性的要求”推脱。—Tomchen1989 (留言) 2010年4月13日 (二) 14:50 (UTC)[回复]

要求

答辯

  • 关于大量删除条目,只有一个例子何谓大量删除?
  • 关于大量回退,这些回退陆续发生在近3个月之内,并非集中回退。
  • 生化危机已经与相关参与者解释过,也发出过警告,因为所写内容与生化危机游戏条目几乎完全重复
  • 江青和型男大主厨可能的确严格来说,不应该使用回退功能,而应该用普通用户所用的撤销功能更为稳妥
  • 猎户座飞船的回退是不小心在显示条目差异时把修订差异搞反了,以为用户贴了大量英文上来,造成了错误回退,发现问题后,我自己也很快回退掉了自己的回退
  • 其他已经在下面解释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4日 (日) 02:04 (UTC)[回复]

相关的问题已经在上面逐一回答,追加指控只回答这一次,再有任何追加恕不在做回应。既然要罢免,请一次把证据列齐,而不要看到证据不够,再随时找证据,这么玩本人就不奉陪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4日 (日) 12:42 (UTC)[回复]
另外,如果罢免管理员,请及时通知其本人,如果我不是凑巧在google group里看到有人说,大概直到现在我可能也不知道,至少直到现在也没有人以任何形式通知我或者给我留言,反倒是发起罢免的用户各处拉票很积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4日 (日) 13:18 (UTC)[回复]
现在指责我滥用回退给出的证据,似乎是要把我近期的所有回退都算作滥用回退的证据了.....对于不明真相的群众这招真得很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4日 (日) 13:21 (UTC)[回复]
按本页面提示,目前处于答辩期,则只要不是违规行为,都可以追加证据。另我们所追加的证据都有维基记录,并有反对者的相关讨论,“不明真相的群众”不知指谁?至于没有通知你本人,这就是相关管理员的责任了,请不要将责任推到其他“不明真相的群众”身上。—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4月4日 (日) 13:25 (UTC)[回复]
另外我也是今天才看到这次投票,我也是就事论事。我觉得我的意见不存在误导其他维基用户之处,更没有为难Shizhao的意思。—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4月4日 (日) 13:28 (UTC)[回复]
User:Shizhao阁下,请注意您的言辞。Emcc83 (留言) 2010年4月4日 (日) 13:28 (UTC)[回复]
参看维基百科:申请罢免管理员:"答辩:在罢免提出后,被罢免人有5天的答辩期,对于罢免申请中指出的问题进行答辩。如果罢免人在5天内没有答辩,被视为无答辩意见(不过仍可在投票期间发表意见)。"按照方针,我只需要回答联署提出罢免申请时的指控就可以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4日 (日) 13:35 (UTC)[回复]
接着看方针:“条件:申请必须在事件发生48小时之后才能提出,在这段时间里当事人之间应该尽量沟通。只有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发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内容必需详细,指出管理滥权的原因,并根据编辑记录及用户贡献提出相关证据,如内容不符或原因不合理,可视作申请无效。”直到现在提出罢免者也没有和我有任何沟通。而且追加的指控部分,除了可能违反“答辩”条款,而且部分追加的指控距离发生时未超过48小时--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4日 (日) 15:36 (UTC)[回复]
再次重申:上述所有指控中,在罢免提出前,提出罢免者没有就任何一项指控与我有过任何方式的沟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4日 (日) 16:06 (UTC)[回复]
申请在以上证据事件发生48小时后提出,并且大多数证据的当事人都与User:Shizhao沟通过,User:Shizhao大多采取漠视态度导致沟通无效。Emcc83 (留言) 2010年4月4日 (日) 16:21 (UTC)[回复]
所指控的事件当事人并未提出罢免,提出罢免者并未与我沟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5日 (一) 03:08 (UTC)[回复]
本人是提出罢免者,提出罢免前本人并未与您直接沟通过,这是事实。但本人所提供之所有罢免证据,没有一条是与本人直接相关的,本人只是扮演了一个罢免证据收集人的角色。并在用户页讨论页通知了他们。Emcc83 (留言) 2010年4月5日 (一) 05:14 (UTC)[回复]
另说些题外话,本应该写在您的用户讨论页,但是我觉得在这个公开讨论区说更好,算是意见建议都可以。本人就事论事,只是对您在中文维基百科的做法持有异议,认为您不适宜继续留在中文维基百科当管理员,同时我也肯定您对中文维基的贡献,但是我认为您继续当管理员弊大于利。理由我已经在本文清楚地表达过了,总结而说:我认为您在中文维基的行事态度有问题,也许您并不认为我所列举的这些证据是什么大事,但是本人认为这千千万万个小恶积攒起来就是大恶,就是因为平时对中文维基某些管理员的这种行事态度没有加以注意,才出现了中文维基百科今天的状态:过度删除条目之盛行,任意使用回退功能等。(如果有人认为此段话不适宜放在这个罢免案中,请帮忙移动到User:Shizhao的讨论页,请不要直接删除,谢谢!)Emcc83 (留言) 2010年4月5日 (一) 05:14 (UTC)[回复]
追加指控的前三条,都是在提交指控时,事件发生还不到48小时--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5日 (一) 03:28 (UTC)[回复]
那请具体列出这三条吧,然后您继续和当事人沟通。Emcc83 (留言) 2010年4月5日 (一) 05:14 (UTC)[回复]
李远哲燕窝无政府主义这三条。但是为什么我的所有编辑都要和当事人沟通?社群何时要求所有的编辑都要和当事人沟通才可以编辑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5日 (一) 08:55 (UTC)[回复]

我对此次罢免的陈述

  1. 关于“大量无理删除条目”的指控:这其中的证据只有“赵常青”是在联署完成前提出的,其他的证据都是在联署完成后追加的(关于追加证据的问题见后文详述)。
    • 首先,指控中所称的“大量”,只有一个条目,即使加上追加的指控也不过是两个,不知道2个可否称为“大量”?
    • 其次,对于指控中所称的“无理”,“直接删除”等字眼,不知何据?指控所提及的条目都有在存废讨论经过讨论,何来“无理”,“直接删除”?唯一的问题就是指控所涉及的条目都属于关注度有问题的条目,根据关注度指引,1个月后提交删除,但是指控涉及的条目没有到期就被提删,从提删直到删除,包括提删者,最后进行删除执行的我,以及所有在删除讨论期间的维基人(也包括此次罢免的提出者)都没有发现过早提删的问题,而现在把这个问题的责任全都算在我头上,我表示不服。
    • 另一方面,对于这个指控还存在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关注度只是一个指引,它不是方针,没有任何强制性,对任何人没有约束力。不遵守方针可以算作是一个错误,那么没有遵守指引绝对不能算作一个严重的错误。因此我质疑这个指控是否能够作为罢免管理员的指控之一
  2. 关于“滥用或误用回退功能”的指控:
    • 首先,我质疑追加证据部分的前三项不符合罢免管理员方针中规定的“事件发生48小时之后才能提出”的要求。
    • 其次,所列出的这些回退操作中有很大一部分属于非常明显的破坏性编辑,我质疑这些证据是否也能作为罢免的证据之一?
    • 再次,我承认对于“江青”,“三峡工程”,“型男大主厨”的回退有欠稳妥,使用撤销功能要优于回退功能。尤其是“江青”,“三峡工程”没有对用户的质疑及时作出回应。我承认在这一点上我做的不够好。
    • 但是,所指控这些回退操作,我不认为已经达到了指控所称的“大量”的水平。首先指控所给出的证据是否都属于滥用回退,我表示质疑。其次,即使这些证据全部有效,但是这几个证据的时间跨度长达3个多月,而我在这么长的时间跨度里的编辑也有至少2000多次。也就是说在2000多次的编辑中,出现了千分之一二的出错率,即使算上所有追加的证据,也就是1%的出错率。何况那些追加的证据能否作为证据都还是未知数。如果千分之一的出错率都不能允许,那么我建议此次罢免成功后,应当以此案例设定一条新方针:“平均千次编辑出现一次错误的管理员应该除权,普通用户应该封禁。”
    • 最后,我质疑在联署完成后追加许多证据的做法,维基百科:申请罢免管理员上说:“在罢免提出后,被罢免人有5天的答辩期,对于罢免申请中指出的问题进行答辩”也就是说,那些在罢免申请完成后追加的问题,被罢免人完全可以不用理会。因此我质疑这些追加的证据的有效性,是否能够作为罢免管理员的证据之一?
  3. 关于“没有避嫌”的指控:
    • 首先,管理员删除只是依据社群共识的方针以及讨论结果而行。其次,所给的证据仍然是关注度有问题的条目,虽然WP:管理员#避嫌有要求,但那也只是一种建议(至少在我看来是如此),并非强制性的要求。而且我也一直就对此持保留意见,我不认为必须避嫌,只要当事者没有恶意或破害性,我认为是否避嫌无所谓。何况,关注度提删比较特殊,挂模板的时候的关注度模板并不是提删模板,而是一个月后,这个关注度模板才变成提删模板。也就是说,真正的提删并非挂模板人作出的,严格说是模板自己提出的,把这些关注度到期条目放到提删讨论的人只是按照流程做事,其本人不应该看作是提删的人。而且即使认为当初挂关注度模板的人是提删者,只是挂关注度模板1个月后才会提删,这么长的时间,可能很多人都会忘了当初是谁挂的关注度模板了,当事者自己或许都忘记了,因此避嫌在这里看来,就显得可笑了
  4. 关于“不当删除”:
    • 所提供的证据,因为在删除讨论时被机器人发现侵权,但是没有人进一步处理。关闭删除讨论时,要么删除,要么移动到词典。但是把一个侵权内容移动到词典本身就是一个明知有错还去做的事情,真要这么做也太滑稽了一点。
  5. 最后,我对本次罢免提出根本性的质疑:
    • Wikipedia:申請罷免管理員要求“申请必须在事件发生48小时之后才能提出,在这段时间里当事人之间应该尽量沟通。只有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才可以发起取消管理员权限的投票”但是提出罢免者Emcc83并为与我做过任何沟通,虽然罢免指控所列证据与他本人无关,但是既然作为一个中间人提出罢免,那么至少应该遵守罢免方针,在提出罢免前就这些指控与我沟通,沟通无效才有可能提出罢免动议。而不是一下子就跨过方针规定的流程,不与我做任何沟通,直接提出罢免。

综上所述,我的确有做的不尽人意的地方,可能不经意间伤害到了某些用户的感情。在此,我深表歉意,我也会尽量改正我的不足,减少发生过错的几率。与此同时,我也质疑此次罢免的有效性。如果批评人家不遵守方针,那么请先自己遵守方针进行罢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0年4月6日 (二) 13:0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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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七人聯署罷免此管理員及行政員的時候,將立即進入下一階段

  1. 理由同上-HW (關於 | 討論 | 貢獻 | 創建) 2010年4月3日 (六) 10:13 (UTC)[回复]
  2. 理由见上。Emcc83 (留言) 2010年4月3日 (六) 11:27 (UTC)[回复]
  3. 他竟然删除了西环南路--圍棋一級 (留言) 2010年4月3日 (六) 12:00 (UTC)[回复]
    參見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0/03/23#西环南路User:Horacewai2/sign 2010年4月3日 (六) 12:02 (UTC)
    如記錄中所示西環南路是超過知名度期限之後提交一週後無反對意見而刪除,完全沒問題吧。--ffaarr (talk) 2010年4月3日 (六) 13:51 (UTC)[回复]
  4. 理由同上。Elmer (留言)禁口为中,囚玉为国。 2010年4月3日 (六) 12:34 (UTC)[回复]
  5. 理由同上。— [ M  2010年4月3日 (六) 15:40 (UTC)[回复]
  6. 理由同上。-Gslin (留言) 2010年4月3日 (六) 16:40 (UTC)[回复]
  7. 理由同上。冯家俊 (留言) 2010年4月3日 (六) 16:57 (UTC)[回复]
  1. 理由同上—要钱没有,有命一条! (留言) 2010年4月3日 (六) 17:14 (UTC)[回复]
  2. 理由同上。 --Netwinner (留言) 2010年4月3日 (六) 11:39 (UTC)[回复]
  3. 理由同上。s317431014 (留言)为自由的“土地”而呐喊。我是小哲~ 2010年4月3日 (六) 14:34 (UTC)[回复]
  4. 理由同上。 Fanzeyi (留言) 2010年4月3日 (六) 16:44 (UTC)[回复]
  5. 理由同上。 ismaelan (留言)自由的百科全书限制越来越多,“自由”正在被功夫网捕捞! 2010年4月4日 (日) 11:53
  6. shizhao竟然无端删除某些内容,明明自己其实对此并不了解,还删除。szpssky (留言) 2010年4月7日 (三)10:07(UTC)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收集到7名聯署人,立即進入下一階段。在罷免提出後,被罷免人有5天的答辯期,對於罷免申請中指出的問題進行答辯。—〖Tlrmq^太辣·勿昆新意見RTC0152010年4月3日 (六) 19:28 (UTC)[回复]

此處的支持票是於滿七人聯署之後所提交的支持票,是無效票但可作參考。HW (討論 - 貢獻) RfA 2010年4月8日 (四) 07:08 (UTC)[回复]

  1. 理由同上。hillwood (留言) 2010年4月4日 (日) 04:44 (UTC)[回复]
↑該聯署和投票期之間的投票無效,原因:{{{reason}}}。
支持
注意:根據方針(「投票」分段),投票資格是事件發生前符合投票資格的用戶。本罷免案是於2010年4月3日 (六) 09:31發起的,故參與投票者必須當時已是自動確認用戶
以下為於聯署期時的支持票。(複製自聯署區)
  1. HW (關於 | 討論 | 貢獻 | 創建) 2010年4月3日 (六) 10:13 (UTC)[回复]
  2. Emcc83 (留言) 2010年4月3日 (六) 11:27 (UTC)[回复]
  3. 圍棋一級 (留言) 2010年4月3日 (六) 12:00 (UTC)[回复]
  4. Elmer (留言)禁口为中,囚玉为国。 2010年4月3日 (六) 12:34 (UTC)[回复]
  5. [ M  2010年4月3日 (六) 15:40 (UTC)[回复]
  6. Gslin (留言) 2010年4月3日 (六) 16:40 (UTC)[回复]
  7. 冯家俊 (留言) 2010年4月3日 (六) 16:57 (UTC)[回复]
    以下為於投票期時的支持票。
    (+)支持,挂出提删模板后过早删除条目却认为问题不大,使用回退功能并几次忽视与持有反对意见的维基人沟通,答辩时有意回避实质性问题。—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4月8日 (四) 17:59 (UTC)[回复]
  8. (+)支持,認同濫權指控;又,罷免其管理員一職不等於抹煞其貢獻,亦沒封殺他再為維基作出貢獻。--Mak (留言) 2010年4月8日 (四) 19:00 (UTC)[回复]
  9. (+)支持,已经是第四次提出罢免该管理员,一般来说管理员实在不应该有那么多不良记录和纠纷。 Squirrelpak (留言) 2010年4月8日 (四) 19:56 (UTC)[回复]
  10. (+)支持,濫權,漠視他人—THIS IS charlie (留言) 2010年4月8日 (四) 22:56 (UTC)[回复]
    (+)支持,不認識的就提刪,太過分了。--Aliva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0:01 (UTC)[回复]
    ↑該直至2010年4月3日只有44次編輯,在罷免案發起當日尚未有投票資格,不符方針要求無效,原因:{{{reason}}}。
  11. (+)支持,同#3,以及不停胡亂刪除我上載的內容,可以在我的對話頁得到更多的資訊。--PowerY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0:57 (UTC)[回复]
  12. (+)支持,其他指控我不理,單是對自己不認識的東西就隨意提刪,這種不尊重他人(尤其是新手和生手)的做法就不是一個管理員應有的態度。—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3:17 (UTC)[回复]
    (+)支持: 不可动摇的权力最易滋生独裁与腐败,为中文维基能有一番新气象,请管理员激流勇退,勿恋栈! --真回安然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3:39 (UTC)[回复]
    ↑該直至2010年4月3日只有12次編輯,在罷免案發起當日尚未有投票資格,不符方針要求無效,原因:{{{reason}}}。
    (+)支持豆聰 BeanChung 2010年4月9日 (五) 05:03 (UTC)[回复]
    ↑投票者没有注明理由,所以本票無效,请投票者补充理由。
  13. (+)支持 2006年十牛圖曾經被書生兄刪除,屍骨不存。只好再接再厲,重新再編。最近袁詠琳兩次被書生兄掛不具影響力模板,差一點被刪。袁詠琳 (專輯)明明在台灣很受歡迎,書生兄卻以不具影響力刪除。現經User:Nshj8652重新創建,證明是具影響力條目,但已無法算是在下創建的條目了!-Esun1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5:05 (UTC)[回复]
  14. (+)支持大家都不想維基有更多爭拗了 Littleguy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6:50 (UTC)[回复]
  15. (+)支持:太隨意主觀認定刪除模版,不夠客觀還得要人爭取二次才放行,顯見其工作態度持老僵化,對新的事情在未周詳情況下,輕率而行刪除動作,除了抹殺別人文字勞動,回退理由不寫,屢次發生從不思改進,答辯態度毫無影響,經過多次罷免仍然不見改善,被罷免次數仍不足使其改進編輯行為,不思反省為何被提罷免4次?看不出Shizhao有一絲一毫心態調整,仍然振振有詞:為什麼我的所有編輯都要和當事人溝通?社群何時要求所有的編輯都要和當事人溝通才可以編輯的? 最起碼連一點服務態度都不具備,這樣連謙卑說服大眾之言行都無從讓人感動,顯見Shizhao已經心態已不合適任,遂應卸職由他人接替。All my loving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7:41 (UTC)[回复]
  16. (+)支持:對於他處理自己「毫無認識」的事的手法不滿。另意見同Edouardlicn。— SOMEONE-2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7:55 (UTC)[回复]
  17. (+)支持,希望此能為維基帶來新氣象,如果不能通過,亦能警惕其他維基人。另意見同上。 Oscarcwk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8:26 (UTC)[回复]
  18. (+)支持,不滿條目/圖片等無故被刪除。明明版權來源信息已經寫齊,這位管理員竟然以"沒有註明上載頁面所要求的所有資訊"為由將相關圖片刪除。另同意#10 - Larco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14:23 (UTC)[回复]
  19. (+)支持,很明顯支持罷免的理由,遠比反對充份得多,為何反對罷免的理據如此薄弱,難道幫朋友可以幫成這樣子?要反對的朋友,給我詳盡點解釋,特別有管理員身份那批。Littlegreenman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16:24 (UTC)[回复]
  20. (+)支持,維基百科理念,以眾人之力,偶爾改善條目,或月或年,令維基修成百科,除非迫不得意,如侵犯版權,或純綷塗鴉等緣故,刪除只留作最後手段。此管理員,經常未曾瞭解他者文化,亦不願討論,就貿然刪去條目,令眾維基人之心血,付諸東流,此爲濫用維基管理功能,故請罷免之。HenryLi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16:31 (UTC)[回复]
  21. (+)支持,支持,要維護自由的空間 -user:keithlam 2010年4月09日18:16 (UTC)
  22. (+)支持1.由我07年參與至今,書生經常針對非傳統百科全書條目,濫用關注度/知名度/重要性不足提刪及刪除已有基礎內容甚至內容完整及有價值條目(盡管近來濫刪情況稍見改善,因為有其他人比他濫刪情況更嚴重),令中文維基的質量追不上讀者與日俱增的要求。歡迎有興趣者逐一翻出案例[5]引證此說是否屬實。2.利用機械人User:sz-iwbot濫掛關注度/知名度模板,不作解釋。 3.歧視非傳統百科全書條目。 4.在我而言,所有濫用關注度/知名度/重要性不足提刪的人都不應當管理員,因此書生也不應當管理員,對於書生身兼行政員及管理員指「沒有遵守關注度指引不是嚴重錯誤」表示遺憾。 5.亂刪有價值的建築圖片,漠視他人貢獻,見[6]。 6.雖然書生在其他方面的功勞有目共睹,我仍然認為僅濫刪條目已足抵銷有關功績。 7.整體而言,我不能信任一個濫刪條目的人當管理員。由於目前管理員並非任期制,而罷免機制也沒有明確指出不涉及管理員權限的操作及日常態度是否可作為罷免理由。無論如何,我以自己一票表達有關意願,以後有濫刪紀錄管理員被罷免,亦會投支持。—Baycrest (作客) 2010年4月9日 (五) 19:01 (UTC)[回复]
  23. (+)支持罷免,濫用提刪實在不可接受。 -- yingwai0708 2010年4月9日 (五) 19:09 (UTC)[回复]
    (+)支持罷免,overthrow him is the best option,well done!--一起来凹凸 2010年4月9日 (五) 20:01 (UTC)[回复]
    ↑該該用戶已在聯署期投票無效,原因:{{{reason}}}。
  24. (+)支持罷免。首先,十兆對六四天安門大屠殺相關的條目,處理時具有明顯的政治傾向性,此事雖已久遠,但還是足以成為罷免的理據(詳見[7])。個人而言,我幾次編寫新條目,才不到幾小時就被他「掛牌子」,不是「知名度不足」就是缺乏二手來源。天呀!你就不許人寫了一段然後離開一下再回來繼續寫的嗎?其中最令我生氣的一次,是「南方科技大學」,這所大學深圳市政府一早已正式公告要成立了,就給它寫一個條目,還未修改完就被他掛「知名度不足」的牌子。這算甚麼意思?管理員是這樣官僚習氣,以卡人為樂的嗎?自從這「南方科技大學」條目的惡劣經歷後,我再也沒有在維基創立新條目了。我另外想講一件事,當年百毒百科還未成立之前,有一天十兆突然在維基百科QQ群組詢問大家,如果百毒成立類似維基的百科,大家會否參加。我不知這代表甚麼,也許是巧合罷了。Chungpui (留言)
  25. (+)支持罷免,enough is enough. The criteria for deletion by Shizhao is insufficient, which I believe he has a pro-Chinese Communist political agenda behind a lot of his actions. Also I'm disgusted by the collusion between Shizhao and a majority of other Chinese Wikipedia editors. --JNZ (留言) 2010年4月10日 (六) 00:10 (UTC)[回复]
  26. (+)支持:是有秩者,濫其權、去多文。應以除職也。--竹筍弟弟 (留言) 2010年4月10日 (六) 01:30 (UTC)[回复]
  27. (+)支持罷免,容忍濫用提刪的管理員,是知識傳播的最大障礙。--Zeuscho (留言) 2010年4月10日 (六) 04:09 (UTC)[回复]
  28. (+)支持書生對提刪規則與及維持規則之認知遠遠低於一名管理員所應該的。--Kittyhawk2(談♥) 2010年4月10日 (六) 04:40 (UTC)[回复]
  29. (+)支持罷免,知識是否知識不應由某人界定。Kenka (留言) 2010年4月10日 (六) 04:42 (UTC)[回复]
  30. (+)支持罷免。如這是首次罷免,「功大於過」、「很少管理員」可以是挽留理由,但他已經三番四次犯錯;不理解某條目之價值,可詢問貢獻者,但他是不問即刪;以觀點不同而提刪他人條目,違背維基精神。--abdieladams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6:57 (UTC)[回复]
  31. (+)支持。管理员应该是维持wiki秩序的人,而不是破坏秩序的人。4次罢免申请,可以合理推论其工作错漏(不论有意无意)之严重。 --Алексеевски Скажите,пожалуйста! 2010年4月10日 (六) 06:34 (UTC)[回复]
  32. (+)支持罷免。其帶有政治意圖的濫用提刪制度行為實在是維基百科所不容,且連續四次被人提出罷免足證其嚴重性。--KX675 (AdeKaka')講嘢 2010年4月10日 (六) 07:15 (UTC)[回复]
  33. (+)支持罷免管理員。百無一用是書生在平常的維護工作上的確有欠客觀立場之嫌,常以一己的見解,刪除條目。給大家的感覺總是高高在上,恃勢凌人,意見接受,態度依舊。但是他在建設中文版維基上功不可沒,如無他的嚴密把關,中文維基恐怕已成為那個禁忌的別稱--公廁。所幸此事仍未發生,因有一班嚴格的管理員辛勤地努動。建議懲罰性取消其管理員資格,但保留編輯的職務,希望他能繼續在這裡効力!犬牙Samuel (留言) 2010年4月10日 (六) 08:53 (UTC)[回复]
  34. (+)支持罷免。我們不可否認書生對中文維基的貢獻,中文維基能夠發展到現時的規模,書生功不可沒。我亦能夠理解部份反對罷免者之理據,但沒有書生不一定代表中文維基條目質素會下降。我加入維基三年半以來,書生帶有明顯的政治意圖不斷提請刪除(例如福佳系列),嚴重破壞維基秩序,這足以成為罷免的理據。有謂「一次不忠百次不容」,書生應盡快被終止其管理員職務。—香港の達人(有話直說)(貢獻) 2010年4月10日 (六) 11:19 (UTC)[回复]
  35. (+)支持百無一用是書生多次回退本人的编辑,多次提刪本人創作的繪圖。【圓桌會】--建燁 (留言) 2010年4月10日 (六) 14:23 (UTC)[回复]
  36. (+)支持罷免。提刪無雙是書生-- (留言) 2010年4月10日 (六) 15:09 (UTC)[回复]
  37. (+)支持罢免。蛮横无理,随意删除他人的贡献成果,完全违背了维基百科的礼仪。--AvatarQuakeuard~☭™~对话页 2010年4月10日 (六) 15:28 (UTC)[回复]
    (+)支持罷免。百無一用是書生雖對整理中文維基之條目有功,但同時多次以帶有政治色彩的手段對敏感條目進行破壞,此舉不能接受。Archer (留言) 2010年4月10日 (六) 17:21 (UTC)[回复]
    ↑該直至2010年4月3日只有48次編輯,在罷免案發起當日尚未有投票資格,不符方針要求無效,原因:{{{reason}}}。
  38.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提飛 (留言) 2010年4月10日 (六) 18:12 (UTC)[回复]
  39. (+)支持,書生無可置疑是確實付上不少時間於管理工作,可是他應該好好檢討一下為甚麼這樣多人對他如此不信任。假如只是第一次被罷免,問題也許未必在自己身上,但現在已經是第四次被罷免,究竟有沒有汲取以往的經驗呢?又不見其他勤勞的管理員遭三番四次被罷免?書生是時候暫且退下來休息一下,藉此機會靜下來反省自己過往的過失。事實上,擔任管理員的把關遠較罷免嚴厲,前者只要有兩成人不信任,便已經不能當管理員,現在罷免的門檻卻是五成人不信任才需要撤職,所以相信今次的罷免未必成功。然而,如果最後真是有三四成人對書生不信任,縱使未能成功罷免,書生你真是可以當甚麼事都沒有發生過嗎?—沙田友 (留言) 2010年4月11日 (日) 08:08 (UTC)[回复]
  40.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Xeusino (留言) 2010年4月11日 (日) 08:11 (UTC)[回复]
  41. (+)支持罷免,胡亂刪除條目。WP (留言) 2010年4月11日 (日) 10:47 (UTC)[回复]
  42. (+)支持罷免,雖然罷免案應該不能有足夠的票數通過,但也希望書生兄好好地反省及檢討。Shuntoku (留言) 2010年4月11日 (日) 11:17 (UTC)[回复]
  43.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慶生 (留言) 2010年4月11日 (日) 11:38 (UTC)[回复]
  44. (+)支持罷免。維基百科不需要政治審查。 —Lcn (留言) 2010年4月11日 (日) 11:43 (UTC)[回复]
  45. (+)支持罷免。理由嘛,樓上幾位都說過了minghui or dajiyuan(请至此处联系,谢谢!) 2010年4月11日 (日) 12:46 (UTC)[回复]
  46. (+)支持,知識無界限,必要堅守我們發端的原則。--Aller Montreal! (留言) 2010年4月11日 (日) 15:22 (UTC)[回复]
  47.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thinkpanda (留言) 2010年4月11日 (日) 15:37 (UTC)[回复]
  48. (+)支持罷免。常有一些未解釋、目的不明的舉動 (回退、移動、機器人失誤等)。我不覺得Shizhao有甚麼政治上的目的,他應該只是一下子想做太多事,而難以面面俱到。如此有為的管理員是很辛苦,不過似乎心力不足。回去當一般用戶、少管雜事或許能使Shizhao多分一點心思在自己造成爭議的部分。—bstle 2010年4月11日 (日) 19:51 (UTC)[回复]
    (+)支持罷免。刪除無需理由,罷免也無需理由。 --chainsawriot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00:36 (UTC)[回复]
    ↑該重複投票無效,原因:{{{reason}}}。
  49. (+)支持罷免!樓上說得對!何需理由?! 想同吹水 2010年4月12日 (一) 01:27 (UTC)[回复]
  50. (+)支持罷免。他時常濫於提刪,又不擅與相關維基人進行溝通。—Hargau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03:33 (UTC)[回复]
  51. (+)支持罷免。濫於提刪,特別是關於香港的條目,自身未有理解香港的動態,就誤以為一些條目只是宣傳,然後刪去。只會為維基製造麻煩及影響聲譽,卻甚少撰寫新條目,對政治方面的審查就不用多說了。仁心文術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04:35 (UTC)[回复]
  52. (+)支持,我只得说,公道自在人心,菲菇之流,你们都小心点。--Justthink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3:42 (UTC)[回复]
    • (!)意見 - 補充少許,這個動議並非要取消所有Shizhao 所有名銜,假如Shizhao真心為維基,理應不介意身份。即使改任執行編輯等職位,也不會阻礙其貢獻。不過,現時其管理員身份行為,卻時有引起外界對維基百科的非議,和一眾維基人的不滿。現在不是要趕走Shizhao,建基於其之前所作作為,甚麼「人誰無過」之說根本不能成立!仁心文術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08:03 (UTC)[回复]
  53. 理由同上 (+)支持--Tommyknchan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04:54 (UTC)[回复]
    --由Kegns位置错误的有效投票移动自联署区
    理由同上 (+)支持--Tommyknchan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04:54 (UTC)[回复]
    ↑該投票無效,原因:IP用户伪造投票。
  54. (+)支持罷免。『彼得原理』早已指出這種爭議的困境:『遲早,機構中的每個職位,都將被不能勝任他本身工作的人員所占據。』但是怎麼知道自己是否正從足以勝任的水平到達不能勝任的水平呢?如果是當事人,乾脆自請辭職或停職一段時間而不是讓大家在那裡一次又一次為了管理爭議而為難,真正把權限交還回去一般身分比如三個月至六個月或一年,屆時若多數人仍正面支持,即使不必然勝任或復職但卻贏得大家認定您可以勝任的資格……有本事的人會用東山再起的身分贏得尊敬。--Andante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05:16 (UTC)[回复]
  55. (+)支持罷免。不怕公廁,只怕監獄。為何要怕髒?不去search甚至直接修改就行。沒用戶能代表維基百科,維基百科也不能代表我們,它再髒再亂也不會丟你我的臉。沒有價值的資訊本來就充斥於互聯網和傳媒之上,不獨是維基百科的問題。所以人們要有批判思維,自行決定資訊合適與否,而非仰賴別人的過濾。--來一杯龍舌蘭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06:36 (UTC)[回复]
  56. (+)支持罷免。同 #10 - Lr4087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09:43 (UTC)[回复]
  57. (+)支持罷免。理由是現時的行政及管理員是終身制是非常有問題,而且有小圈子之嫌。—TINHO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20:14 (UTC)[回复]
    (+)支持雖然不是確認用戶,但我有責任投支持票,理由很簡單,他shizhao這個人已經形成了一個圈子,維基百科的很多條目的內容,都按照他們的意志來決定,生殺大權全掌控在他手裡,有有不滿他的人,他會指派他圈子里的人對那些對他不滿的人所創建的條目對於各種為難,雖然這些事情在維基上講不好,但是作為維基人,應該勇敢站出來把他們虛偽的外衣捅破--愛你千萬次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22:26 (UTC)[回复]
    ↑該新注冊用戶的第一次編輯,在罷免案發起當日尚未有投票資格,不符方針要求無效,原因:{{{reason}}}。
  58. (+)支持理由同TINHO,。--hbs對話頁2010年4月13日 (二) 01:47 (UTC)[回复]
  59. (+)支持我多年沒有參與中文維基,主要原因就是有這些潑人冷水、抹煞他人貢獻、自以為是的管理員的存在,這次有沒有成功罷免我都沒關係,我對中文維基早已失去信任。—混C沌 2010年4月13日 (二) 06:06 (UTC)[回复]
  60.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牡奇奇櫻JackyPeony (留言) 2010年4月13日 (二) 11:14 (UTC)[回复]
    (+)支持罷免。政治審查不應該出現在維基百科。--Yuen_199311 (留言) 2010年4月13日 (二) 12:11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61. (+)支持罷免,維基百科不是任何一個人的,更不是何一部份人的. 管理員更是不應如此Dennis 2010年4月13日 (二) 13:16 (UTC) (User:Hkdennis2k)
  62. (+)支持罢免,作为一个维基管理员应该保持政治中立,其他同26楼。hillwood (留言) 2010年4月13日 (二) 14:40 (UTC)[回复]
    (+)支持,這種事情應該直接讓維基基金會來解決,很多管理員官官相護(他們已經形成了自己的圈子),還有被罷免人委任的許多爪牙,把管理員一職交給這種人是非常危險的事情,希望維基基金會出面,去向維基基金會投訴--愛你千萬次 (留言) 2010年4月13日 (二) 15:37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63. (+)支持罢免,该人亦曾无故把我翻译到一半的条目直接删除。--tpemail(施工中) 施工投诉 工程列表 2010年4月13日 (二) 16:46 (UTC)[回复]
  64. (+)支持罷免。中文維基是面對全華文用者的,該管理員不認識、認為不重要的條目,不等於在其他華文地區不重要,而該管理員以自己的偏見去刪文的話,對中文維基發展不良。-- Desmond --Desmondsham (留言) 2010年4月13日 (二) 17:16 (UTC)[回复]
  65. (+)支持,理由同DesmondshamYym1997 (留言) 2010年4月13日 (二) 18:03 (UTC)[回复]
  66. (+)支持, 大約一年前,我們在OTRS也收到關於Shizhao的投訴(ticket number 2009100210000022:,指他在不少於4個條目(及其討論頁)中濫用權力,這些條目為:席揚,民主歌聲獻中華,公共專業聯盟福佳始終有你OhanaUnitedTalk page 2010年4月13日 (二) 20:18 (UTC)[回复]
    (+)支持,如果被罢免者是我本人,我会选择自动退出,会觉得不好意思--笑天 (留言) 2010年4月13日 (二) 21:27 (UTC)[回复]
    ↑該直至2010年4月3日只有4次編輯,在罷免案發起當日尚未有投票資格,不符方針要求無效,原因:{{{reason}}}。
    (+)支持,如果被罢免者是我本人,我会选择自动退出,会觉得不好意思--笑天 (留言) 2010年4月14日 (三) 00:55 (UTC)[回复]
    ↑該直至2010年4月3日只有4次編輯,在罷免案發起當日尚未有投票資格,不符方針要求無效,原因:{{{reason}}}。
    哦,是这样啊,我以为,现在是确认用户就可以了,原来是要在发起日是确认用户才行,后悔啊,但是shizhao你看到了吗?我反对你,我要让你听到!!!!--笑天 (留言) 2010年4月14日 (三) 01:06 (UTC)[回复]
    ↑該直至2010年4月3日只有4次編輯,在罷免案發起當日尚未有投票資格,不符方針要求。请不要继续进行破坏。--Bcnof (留言) 2010年4月14日 (三) 03:43 (UTC)無效,原因:{{{reason}}}。[回复]
  67. (+)支持,認同指控 --a252 (留言) 2010年4月14日 (三) 05:42 (UTC)[回复]
  68. (+)支持,意見同上,認同罷免理由。--蜜蜂 (留言) 2010年4月14日 (三) 14:22 (UTC)[回复]
    終於明白為何啊爺常說香城社會充斥著深層次矛盾,看看這裡如何激起香城網民的情緒去討論就知。
    三年又三年,想問罷免議案何時可獲通過呢﹖--蜜蜂 (留言) 2010年4月14日 (三) 15:41 (UTC)[回复]
  69. (+)支持罷免,同意以上的罷免理由。雞蛋 (留言) 2010年4月14日 (三) 15:03 (UTC)[回复]
  70. (+)支持,認同指控,反對任何打壓真相的所謂「管理員」。--坂本大輝 2010年4月14日 (三) 15:05 (UTC)
  71. (+)支持,多次在新條目尚在萌芽之時就提刪。九巴296M線(登車)(查閱路線圖) 2010年4月14日 (三) 15:37 (UTC)[回复]
  72. (+)支持 大致同上。雖然本人在英文維基活動,但就算是CSD (speedy)也不是一個人說了算,至少有動議者(加上template者)與和議者。CSD是需要清楚不過的原因才能speedy deletion, 而一切有討論存廢空間的不能以管理員濫權而草草了事。 Matthew hk (留言) 2010年4月14日 (三) 15:51 (UTC)[回复]
  73. (+)支持,先旨聲明,由於我積極上載合理使用圖片,所以經常與書生在版權問題上爭鋒。我對書生的感覺是,維基元老,比機械人還要勤奮,然而他正是過度編輯,所以經常出遺漏,吝嗇花點時間解釋他行動的理據。有時我與他談話很氣惱,他丟下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儘管人家有回應,卻顯然不願意花多一點時間作進一步的討論,不理會別人的論點,自行結果,要非我「逼佢埋牆」,沒讓他留下迴避空間,才沒勁的答一兩句,在此看來,我認這非常傲慢無禮。作為行政及管理員,我要求是一個有耐性、願意溝通、誠懇、中立而且能服眾的人,在我印象中,現時書生並未充分達到部份要求(也許他以前是,或在其他人眼中仍是,否則為什麼仍有就麼多人支持他),既然如此,為什麼不結束終身制度,另選賢能呢?如果我的看法與其他維基人有差異,書生仍被信任,自會繼續做下去。
    ps.如果書生看到我的話,請你更正另一遺漏維基百科:檔案存廢討論/記錄/2010/01/07,依投票紀錄本應「保留」,然而你卻宣告「刪除」,為免惹人(即是我)誤會輸打贏要,請從速更正之。—Iflwlou ☯I♨I☀ 2010年4月14日 (三) 15:58 (UTC)[回复]
  74. (+)支持:意見同#67。中文維基是屬於大中華地區及所有懂中文的人,有容乃大。Guneingdoe (留言) 2010年4月14日 (三) 16:48 (UTC)[回复]
  75. (+)支持,補充:在南昌起事條目及該條目之討論頁,書生強逼我接受其史觀,自己鎖上自己有份參與爭論的頁面,嚴重不中立,而且他不是突然意氣用事,而是持續濫權直至得逞,這種濫權行為實在不該!--Daniel at HK (留言) 2010年4月14日 (三) 18:16 (UTC)[回复]
    (+)支持,此人同民賤聯嘅禮義廉程度,簡直半斤八兩。佢一定師承老共、老毛,奉行醬缸文化。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簡直係醜陋的中國人嘅表表者。此人球員兼球證身份,判斷力比三歲細路仔更爛。—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Pierrecheung對話 貢獻)於2010年4月15日 (四) 06:10加入。
    ↑該直至2010年4月3日只有36次編輯,在罷免案發起當日尚未有投票資格,不符方針要求無效,原因:{{{reason}}}。
  76. (+)支持罷免,維基百科應該公平公開,反對打壓真相。--Liuchoi (留言) 2010年4月15日 (四) 06:11 (UTC)[回复]
  77.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User:Crazyboi (留言) 2010年4月15日 (四) 06:34 (UTC)[回复]
  78. (+)支持罷免,經常無故提刪香港配音員的條目。--xxxx (留言) 2010年4月15日 (四) 06:17 (UTC)[回复]
  79. (+)支持罷免,中文維基是屬於全球的華文使用者,有容乃大。--赫曼 (留言) 2010年4月15日 (四) 11:06 (UTC)[回复]
  80. (+)支持罷免,以權謀私----者尺 Talk 2010年4月15日 (四) 12:18 (UTC)[回复]
  81. (+)支持罷免,惹太多事。夢游漫畫藝廊 (留言) 2010年4月15日 (四) 12:22 (UTC)[回复]
  82. (+)支持罷免,理由同上,被人罷免四次,當事人也好應該檢討檢討吧 涼宮遙 (留言) 2010年4月15日 (四) 18:11 (UTC)[回复]
    (+)支持罷免,这位的贡献确实不小,和我比,我没法比,但是有大贡献不代表你有特权,可以任意删除,一些条目可能和你的世界观,价值观有冲突,你就删除了,这让我失望。 Dianso (留言) 2010年4月17日 (六) 02:12 (UTC)[回复]
    ↑該直至2010年4月3日只有16次編輯,在罷免案發起當日尚未有投票資格,不符方針要求無效,原因:{{{reason}}}。
    (+)支持罷免,呢位人兄同民賤聯嘅禮義廉程度,簡直半斤八兩。佢一定師承老共、老毛,奉行醬缸文化。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簡直係醜陋的中國人嘅表表者。此人球員兼球證身份,判斷力比三歲細路仔仲爛。如果判斷能力都有問題,佢應該好好退休逗逗,唔好客家霸地主咁,死霸住個位唔放,應該讓賢與能好耐啦。反對罷免果啲言論同今日保皇派果啲嘅白痴差唔多咁上下,我地係要中文維基建立一個可持繼發展嘅人事制度,唔係中國人果套私相受授果套迂腐嘅人情狀況。新界啲牛夠勤力,佢咁勤力又冇腦,不如返鄉下種薑,唔好阻住地球轉好過啦。如果功大於過就冇問題,咁佢為所欲為,傷天害理,指鹿為馬,歪曲事實,做咩都得嘅啦。反對罷免果啲人,真係得意。--pierrecheung
    ↑該直至2010年4月3日只有36次編輯,在罷免案發起當日尚未有投票資格,不符方針要求無效,原因:{{{reason}}}。
  83. (+)支持罷免,最大問題已經不是到底書生兄是否有偏頗某些事情, 而是書生兄本身已經在維基已太具爭議性。當然他的「過份的大陸政府觀點」已足以構成小弟支持罷免理由。--Ayaka (留言) 2010年4月16日 (五) 00:59 (UTC)[回复]
  84. (+)支持書生在維基的貢獻固然大,但是他的處事方式過份激進,並不能勝任管理员一職。--Hckwan (電腦留言機)嗶一聲後留言(圓桌會) 2010年4月17日 (六) 14:06 (UTC)[回复]
  85. (+)支持,雖然我明白到書生兄為維基百科付出了很多,但我相信單是在期限前刪除條目已有足夠理由罷免。而且不是管理員的,也可以貢獻維基。我相信你日後也是個付出很多的維基人。--Antonytse (留言) 2010年4月17日 (六) 16:01 (UTC)[回复]
  86. (+)支持:同意樓上所說,不是管理員也可以是貢獻良多的維基人。人人都應該因應專長各司其職。Germanomaniac 2010年4月17日 (六) 17:58 (UTC)
  87.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Hdgsotr (留言) 2010年4月18日 (日) 02:45 (UTC)[回复]
  88. (+)支持罷免,早已見識過他的所作所為。 --海豹部隊 (留言) 2010年4月18日 (日) 07:53 (UTC)[回复]
  89. (+)支持罷免,我深深認為他濫權已久。--Danny.umd(對話頁) 2010年4月18日 (日) 08:22 (UTC)[回复]
  90. (+)支持理由同上。—totoleung (留言) 2010年4月18日 (日) 08:22 (UTC)[回复]
  91. (+)支持本人作為保留派的維基人,也作為前維基社群活躍的一份子,認為維基百科的最大資產,就是其自由, 故每一條條目都是有價值,某程度上值得保留,所以我絕對反對提刪;而User:shizhao,本身,我也是欣賞他的,不過其主張正本清源的手法,我不苟同;而他也因為其影響力,令不少資深的維基人也會跟著他那一套想法,進而鼓吹提刪的風氣;所以我支持其罷免,也正正要大家反思一貫追隨所謂有影響力人士的心態;請記住,維基並沒有所謂的大佬文化,而我更想問問,各位投反對票的,對底是為了支持這種所謂"正本清源"的風氣,還是只是認為他德高望重,或尊敬他而不忍見其受難?請大家再三反思,為維基及自由文化的未來而著想。--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10年4月18日 (日) 14:07 (UTC)[回复]
  92. (+)支持罷免,理由同#62 Sere (留言) 2010年4月18日 (日) 16:47 (UTC)[回复]
  93. (+)支持罷免, 同#29,#31,#67 --Lozen (留言) 2010年4月18日 (日) 20:39 (UTC)[回复]
  94.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BaT (留言) 2010年4月19日 (一) 12:00 (UTC)[回复]
  95.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 —Quest for Truth (留言) 2010年4月19日 (一) 12:31 (UTC)[回复]
  96. (+)支持罷免,時昭的確對中文維基百科有大量的貢獻,但有時因為個人觀點不同,以及自己在維基百科的地位和權力,刪除一些個人不喜歡的條目。我非常認同時昭對維基百科的貢獻之多,但也認同他會刪除敏感度較高的條目,加上時昭當行政員也超過6年了,是不是該消息一下?休息一下也不錯啊! —ECTaiwan2010 (留言) 2010年4月19日 (一) 12:51 (UTC)[回复]
  97.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 Rock Li § 議政堂  2010年4月19日 (一) 13:35 (UTC)[回复]
  98.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Mark85296341留言-記錄 2010年4月19日 (一) 13:39 (UTC)[回复]
    (+)支持罷免。反對罷免者理由牽強,一切皆是事實卻遭無理刪減,背後動機成疑。而且一個管理員被提出罷免次數高達四次,非一般管理員能做到,其本身有一定問題,而且不辭退該管理員,該等有爭議性之問題極有可能持續出現。請維護維基百科之中立性,謝絕有政治色彩地將歷史事實刪減淡化。 —hongkongese 2010年4月19日 (一) 16:10 (UTC)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99.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呂布 (留言) 2010年4月19日 (一) 14:14 (UTC)[回复]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alex2388hk (alex2388hk) 2010年4月19日 (一) 22:28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支持罷免,(反對無理刪文,支持言論自由)。--Lf2abc123 (留言) 2010年4月19日 (一) 14:39 (UTC)[回复]
    ↑該直至2010年4月3日只有4次編輯,在罷免案發起當日尚未有投票資格,不符方針要求無效,原因:{{{reason}}}。
  100. (+)支持罷免;不可以嚴於人而恕於己吧。Chongtin (留言) 2010年4月19日 (一) 15:33 (UTC)[回复]
  101.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Mungs (留言) 2010年4月20日 (二) 00:07 (UTC)[回复]
  102. (+)支持罷免。動議對其指控完全合理。 雖有功,但過亦大。其存在必定會阻礙維基的言論自由發展--coekon (留言) 2010年4月20日 (二) 00:53 (UTC)[回复]
  103. (+)支持罷免。此人多次想故意刪除具政治性的條目,這不是政治打壓是甚麼?維基百科不需要這些扼殺自由的敗類!--d2sky (留言) 2010年4月20日 (二) 06:51 (UTC)[回复]
  104. (+)支持罷免。作为一个管理员不应该出现那么多争议和不中立的行为。--阿伦 (留言) 2010年4月20日 (二) 07:05 (UTC)[回复]
  105. (+)支持,無理退回次數實在太多,有違誠信。 — Chi1229 2010年4月20日 (二) 15:10 (UTC)[回复]
  106. (+)支持,此人多次故意刪除具政治性的條目,無理退回次數太多,濫用權力,簡直是獨裁者的作風。另外,本人覺得我們應該改善維基的規則,限制維基管理員的權力,以避免再次出現濫權情況。第一,管理員在回退時必須指出充份理由。第二,如果有文章有部份「懷疑侵權」的情況,第一步驟應該是聯絡作者修改,而不應該立即把全文刪除。假如原作者在一定時間(如兩個星期內)沒有回覆再決定如何處理。況且,管理員要指出侵權的證據,不可以隨便以「懷疑侵權」作為理由來打壓異見。第三,有沒有可能令被刪除掉的文章也留下「歷史」?那樣,被刪文的作者起碼可以追索原文,不需要重新寫過。第四,有沒有可能做到當自己有份編輯的文章被他人修改的時候,自動發電郵告知?我覺得維基最大的一個問題是,有時候自己沒有留意,文章被人刪除了,又或者維基上有甚麼討論和投票,也是隔了幾個月才知道。如果有 email alert,至少可以更新變動的情況。— LC (留言) 2010年4月20日 (二) 07:51 (UTC)[回复]
  107. (+)支持,有貢獻就可以為非作夕,這就是維基管理員的風俗?Kingpin2 (留言) 2010年4月20日 (二) 08:19 (UTC)[回复]
  108.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 --rusf101001 (留言) 2010年4月20日 (二) 9:54 (UTC)
  109. (+)支持罷免,同上各位支持罷免的同志;就算今次罷免失敗,下次我亦會繼續支持罷免,直到罷免成功為止。—ArikamaI 繼續旅行謝絕廢話2010年4月20日 (二) 10:54 (UTC)[回复]
  110. (+)支持同意指控。0000 (留言) 2010年4月20日 (二) 12:08 (UTC)[回复]
  111. (+)支持罷免,經了解有關意見後同意指控。--Ykh (留言) 2010年4月20日 (二) 12:37 (UTC)[回复]
  112. (+)支持罷免。Shizhao 經常以知名不足為由刪除條目,但偏偏該條目的知名度並非不足,更無理退回,教人怒火。RANGERs (留言) 2010年4月20日 (二) 12:59 (UTC)[回复]
  113. (+)支持罷免,中文條目確實不應該太容易刪除,因為有很多寶貴的資料。--Lamkiuwai (留言) 2010年4月20日 (二) 13:42 (UTC)[回复]
  114. (+)支持罷免:先感謝書生花很長的時間在維基身上,這點書生是值得嘉許。可惜很多不好條目不致於要刪除,其實只要時間改善就可以了,可惜你們管理員卻沒有去教育新手用戶,只懂提出刪除動議。本人是很欣賞書生的作風,可惜本人亦是受害者,亦因為有你的一票導至要刪除本人花了很多心神的條目,所以在立場上本人一定要投下支持票,對不起,書生兄。沙漠少年隆美爾 (留言) 2010年4月20日 (二) 13:52 (UTC)[回复]
  115.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MP7638 (留言) 2010年4月20日 (二) 14:35 (UTC)[回复]
  116.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LN5806 (留言) 2010年4月20日 (二) 14:45 (UTC)[回复]
  117. (+)支持罷免,應該免除濫權者的職務,以示維基百科的中立性並不偏袒於其中一位管理員的立場。同時,一些比較惡劣之條目,我們可以修正以令條目改善,但並不是隨便可以刪除,如要刪除,我們應到條目討論位置做出存廢討論。--Mrfamousdoland (留言) 2010年4月20日 (二) 15:52 (UTC)[回复]
  118. (+)支持罷免,常用版權理由阻止他人將資料上載,而不詳細解釋,讓他人對上傳資料有更好的安排(某些資料年份已久,根本無從一時查出來源,再者,有些資料連當時的出版社也沒有登出來)。-- (留言) 2010年4月20日 (二) 16:32 (UTC)[回复]
  119.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我覺得Shizhao君對維基百科的本質有很大誤解。以知名度為例,根據頁面統計,前面提及被Shizhao君提刪的福佳始終有你連同它重新定向的福佳歌曲系列,於2009年一共被瀏覽1192+624=1816次,比Shizhao君自己創建的幼學瓊林條目的386次或阿那克萨哥拉1415次還要多。其實不論中文抑或外文,絕大部份最受歡迎的維基百科條目根本都不是傳統百科全書會收錄那些,而是與娛樂、名人、性事或地方(次)文化有關的內容。Shizhao君不懂這點,今次許多投反對票的朋友也一樣。Shizhao君不理解某些條目的價值,本來還可以請教貢獻者,但他連問也不問,這就是傲慢。他另一項誤解,是錯把中文維基當成大陸中文維基。一般而言,若不同維基人對同一事物採取不同字眼,編輯應取最普遍的那一個作標準,但若字詞的用法的分別是地區性的,適當的處理就應該是按地區作字詞轉換,而不是單純的使用最普遍的那個字眼(否則大陸的用法會變成霸權)。然而,按Daniel at HK在前面提到南昌起事例子,Shizhao君不但將大陸的用法強加於台、港地區的用戶,還違反管理員不應該保護他們牽扯進去的條目保護頁面方針。這不僅是文化沙文主義,更加是行政失當了。這不是Shizhao君過去有很大貢獻就可以扺消的。當維基百科無其他手段可以令管理員反省,強制解任就是唯一的出路,否則管理員等於不必為他妨礙其他人而負責。The suffocated (留言) 2010年4月20日 (二) 21:18 (UTC)[回复]
  120. (+)支持,認同指控。Mas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7:58 (UTC)[回复]
    • (!)意見:提醒投下中立 / 反對票的朋友:
      • 現在並非要把Shizhao逐出維基,如果Shizhao真的有熱誠為維基工作,理應不介意身份。
      • 「功大於過」、「很少管理員」是否一個理由?如果是第一次罷免投票,我會接受;也會投下反對票。不過,書生己經三番四次犯錯,「功大於過」顯然不能被接受。至於管理員不足的問題,同樣不成理由,正如政府不會因為警察數目不足,而聘請釋囚,就算他們一早被肯定改過自身。
      • 書生不理解某些條目的價值,本來還可以詢問貢獻者,但他連問也不問就提刪,這就是傲慢。
      • 有人聲稱「若以觀點不同而罷免他人,顯然有違維基精神。」,可是,現在不能包容不同觀點的,是書生而非我們。其「過份大陸觀點」及對自身不熟悉條目之處理手法,絕對令人憤怒。
      • 不過,即使撤回他管理員的資格,他仍然可以為維基作出貢獻。個人來說,我贊成保留書生的巡查權及回退權。這兩個權力足以執行他現時主力之工作。再給予管理員之身份,則會有不合理使用權力的問題。仁心文術 (留言) 2010年4月20日 (二) 23:50 (UTC)[回复]
  121. (+)支持罷免,此君漠視港台等地方文化也罷,惟其對近代歷史條目如六四事件等之不當處理,已經到達本人無法容忍的地步。--Lionelwong (留言) 2010年4月20日 (二) 23:57 (UTC)[回复]
    還繼續拿提請刪除當成藉口,如果是一般用戶,你能怎麼辦?提出刪除的人要負責,寫不好的人呢?他的責任就沒有了?-cobrachen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0:20 (UTC)[回复]
    寫不好?你假定書生提刪就一定是寫的人寫得不好?可惜,其他支持者一早提出多如銀河沙數的例子,他提刪和寫得好與否無關。另一方面,其政治審查態度,又是否維基百科編輯者應有的態度呢?仁心文術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0:29 (UTC)[回复]
    多如銀河?可否真的舉出來,書生提刪的文章我猜有幾千條。光是指控的部分有幾條?其中又有多少是「寫得好」的請明指出來,不要跟我說是一開始只寫兩行加歌詞的福佳。--ffaarr (talk) 2010年4月21日 (三) 00:35 (UTC)[回复]
    多如銀河沙數!為什麼贊成的意見裡面充斥這種誇大,非理性評估的說法?如果連理性的提出證據都做不到,這種政治手段還真的是令人搖頭。-cobrachen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0:46 (UTC)[回复]
    免傷和氣及使此頁面進入編輯戰,小弟不會在此回應,但歡迎兩位或任何人到小弟的討論頁,繼續討論有關事宜。仁心文術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1:15 (UTC)[回复]
  122. (+)支持罷免。此為重新投票,因為我的投票被指無效:在無罪推定的原則下,我不認為 Shizhao 君的行為是政治審查。但是,以提刪取代溝通、以回退取代溝通等等手法,是不正確的做法,長遠我懷疑會影響維基百科的質素。去除其職務(由其是回退權 WP:ROLLBACK ),有助令他的行動更具透明。 --chainsawriot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1:02 (UTC)[回复]
    (:)回應:符合提刪條件的文章就算不提刪而與創建人溝通,更多的情況是零回應和零改善。(注意這與善意惡意推斷無關,有人可以本著善意來創建文章之後善意地放任不管。)-- 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1:41 (UTC)[回复]
  123. (+)支持罷免。十分同意有用戶提出的理據:書生不理解某些條目的價值,本來還可以詢問貢獻者,但他連問也不問就提刪,這就是傲慢。別人的辛苦經營,一下子便被刪,實在令人灰心。就我自己為例,我已沒有進行編修好一段日子。-- Samuel  對話  記錄  2010年4月21日 (三) 04:05 (UTC)[回复]
    (:)回應:如果不提刪,我倒好奇有幾個用戶勤奮到來解釋。—Zhxy 519(聯繫啊) 2010年4月21日 (三) 04:46 (UTC)[回复]
    (:)回應:那請問一下管理員是不是就只會提刪不懂編輯?此人犯的最大錯誤本人認為就是當上管理員後只要不是自己編輯、新增的條目一認為(不理理據有無及投票結果)一意孤行去造就自己政績,維基如果一開始就是不斷提刪不懂編輯就不會有今天的規模,此人一不尊重遊戲規則,二沒盡管理人員本份。竟還有人覺得他做好本份,真的莫名其妙。--坂本大輝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5:33 (UTC)[回复]
    (:)回應:政績?又不是政壇,要什麽政績?他又不是甚麼都提刪,更何況提刪的不是甚麼都被刪了。不要混淆視聽。不尊重遊戲規則,你把具體規則拿出來指出他不遵守那一點啊。本分,那請你說說甚麼才是管理人員本分啊,有規訂甚麼本分的嗎。—Zhxy 519(聯繫啊) 2010年4月21日 (三) 06:15 (UTC)[回复]
    (:)回應:對於玩文字遊戲之流,本人通常不予回應。提刪的多為中共視作可動搖其獨裁統治之歷史真相(所謂敏感資料)條目或圖片,本人就於六四屠殺條目中領教過此人的行為,相同罪狀之有無在上面同意者中大可找出,不必再舉,一將維基視作自己落後獨裁的地方已不尊重遊戲規則,二不會理已救濟之條目或圖片竟執意刪除,不尊重維基編輯者,三身為管理員被人指責時竟將責任推卸於指責人身上,缺乏自省能力,足見此人沒資格繼續當管理員,誰在混淆視聽,大家心裡有數。--坂本大輝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5:34 (UTC)[回复]
    (:)回應要指控也請講事實好嗎?「提刪的多為中共視作可動搖其獨裁統治之歷史真相(所謂敏感資料)條目或圖片」shizhao提刪的條目起碼幾千條,有幾條是敏感條目?你能找到100條嗎?--ffaarr (talk) 2010年4月21日 (三) 15:41 (UTC)[回复]
  124.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 Wing1990hk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4:41 (UTC)[回复]
  125.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 -- Msh.spike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8:37 (UTC)[回复]
  126.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Dinner for 1, World for 2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8:58 (UTC)[回复]
  127.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Davidkych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9:12 (UTC)[回复]
  128.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tony1qaz 2010年4月21日 (三) 09:46 (UTC)(留言)
  129.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A02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0:26 (UTC)[回复]
  130. (+)支持罷免, 他經常有意無意將中共敏感條目提刪, 如福佳事件, 又如六四事件, 多次修改幾次被回彈--Hpsteven94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1:34 (UTC)[回复]
    (:)回應:此君將中共視為敏感的圖片提刪並不加以解釋!並集結其同盟管理人員形成自我價值觀,忽視港台維基人,但此等挑釁行為.是本人編寫多個政治條目的動力!!!Sere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2:08 (UTC)[回复]
  131. (+)支持,指控屬實。 -乾隆大帝 皇帝御令 2010年4月21日 (三) 12:16 (UTC)[回复]
  132. (+)支持,謝謝書生多年來的「貢獻」,但現在是時候把工作交給其他堅守維基信念的管理員了。--84denniswong (找我算帳!) 2010年4月21日 (三) 12:25 (UTC)[回复]
  133. (+)支持,原本沒打算投票,但這位行政員已是第四度被提請罷免,投反對票的人數不斷上升,反映他在這裡的角色導致維基陷入重大分化(今次贊成和反對票已各佔130票以上),罷免其行政員及管理員身份應對維基百科有正面影響。就我而言,雖然參與維基百科已達四年,但基本上每次在對方留言版留言,都沒有得到任何回覆,感覺上他不太理會其他用戶的聲音,希望他能夠汲取教訓,勇於改善,今後透過其他途徑貢獻維基百科。即使今次罷免不成功,也希望他反思何以有百多張反對票,從中總結教訓,作出改善。—ClitheringMMIX 2010年4月21日 (三) 12:42 (UTC)[回复]
  134.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Derek@Saints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2:53 (UTC)--Derek_Saints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2:52 (UTC)[回复]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 不滿政治審查。--瀟湘妃子林黛玉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8:57 (UTC)
    ↑該2010年4月7日才加入,在罷免案發起當日尚未有投票資格,不符方針要求無效,原因:{{{reason}}}。
  135. (+)支持罷免,與其他用戶缺乏溝通的管理員對維基百科有負面影響。--Hokleung2002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3:07 (UTC)[回复]
  136. (+)支持,正如之前有人提到,即使不再是管理員,書生亦可繼續留守維基作貢獻。但書生已是三番四次遭人提罷免,明顯不少人對他的編輯感不滿,而他亦未有改正過來。—(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3:11 (UTC)[回复]
  137.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Ellie3535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3:25 (UTC)[回复]
  138.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 Ken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3:26 (UTC)[回复]
  139.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久遠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3:56 (UTC)[回复]
  140.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小G我是衛斯理迷 2010年4月21日 (三) 14:14 (UTC)[回复]
  141.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JCHonchung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4:41 (UTC)[回复]
  142.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Frankou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4:50 (UTC)[回复]
  143. (+)支持罷免。我认同Shizhao的贡献,可是你的管理手法以及对待质疑的冷漠态度让人失望。Billyliang@維基朋友即基友 2010年4月21日 (三) 14:59 (UTC)[回复]
  144.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Rickyhui 2010年4月21日 (三) 15:17 (UTC)
  145.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Chunchun2345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5:33 (UTC)[回复]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
    ↑該Rine.Q的第一次編輯,於罷免案發起當天未有投票資格無效,原因:{{{reason}}}。
  146. (+)支持罷免,認同指控水銀哥哥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5:45 (UTC)[回复]
  147. (+)支持。傲慢。審閱文章的標準具地域中心、政治傾向。—豆聰 BeanChung 2010年4月21日 (三) 15:48 (UTC)[回复]
  148. (+)支持罷免,處理條目太有爭議性,但希望shizhao可繼續留守維基作適當貢獻 tobyyiu1
    理由同上 alex12207 (留言)政治審查??我唔希望呢樣野發生係wiki ~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反對

以下為於投票時期的反對票,於投票期之前和之後在意見區的反對票不計算在內,除非該維基人在此投票。

  1. (-)反对 - 本次列出的指控根本不滿足啟動罷免程序的要求。--Mewaqua (留言) 2010年4月8日 (四) 17:23 (UTC)[回复]
  2. (-)反对,理由太牽強--Istcol (留言) 2010年4月8日 (四) 17:33 (UTC)[回复]
  3. (-)反对。处理的事情越多犯错的可能就越大,只要不是滥用权限就没有任何问题。另外,提删条目是得罪人的事情,总要有人去做。shizhao作为为数不多的老管理员,依然尽力参与管理工作,非常难得。--Gilgalad 2010年4月8日 (四) 17:50 (UTC)[回复]
  4. (-)反对,罷免理據不充分。—〖Tlrmq^太辣·勿昆新意見RTC0152010年4月8日 (四) 19:41 (UTC)[回复]
  5. (-)反对,扑风捉影的莫须有定罪。--旺仔聪给我留言圓桌會2010年4月9日 (五) 02:58 (UTC)[回复]
    (:)回應我想問這位仁兄合乎投票資格嗎?它的用戶頁怎可能是中文維基百科的範例帳號User:Example?
    檢查後應是用戶Xuejc1988的投票。—妙詩人 Happy Musician(來聊聊天~) 2010年4月21日 (三) 15:07 (UTC)[回复]
  6. (-)反对,理由莫须有,接受書生解釋。--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8日 (四) 23:24 (UTC)[回复]
  7. (-)反对,虽有部份疏失,然而这尚属于可接受范围,任何人都可能在灰色地带出现偶尔的误判。——♠白布飘扬§§ 2010年4月9日 (五) 00:01 (UTC)[回复]
  8. (-)反对,意見同上。--John Chen(討論) 2010年4月9日 (五) 01:14 (UTC)[回复]
  9. (-)反对,疏失仍是可接受的范围-Mys 721tx(留言)-U18协会招人了 2010年4月9日 (五) 01:47 (UTC)[回复]
  10. (-)反对,自认做不到shizhao这样,也不认同罢免理由。 Paleni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1:51 (UTC)[回复]
  11. (-)反对:罷免理由很牽強,而且已經有點不理性了。—David Jackson(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2:22 (UTC)[回复]
  12. (-)反对莫須有罪名,為社群製造麻煩。--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4月9日 (五) 03:22 (UTC)[回复]
  13. (-)反对理由同上—Wcam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3:23 (UTC)[回复]
  14. (-)反对,吹毛求疵。—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4月9日 (五) 03:56 (UTC)[回复]
  15. (-)反对,看过罢免指控,并不认为其瑕疵严重到非罢免不可--Kegns 2010年4月9日 (五) 04:14 (UTC)[回复]
  16. (-)反对,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4月9日 (五) 05:00 (UTC)[回复]
    1. (:)回應我想問這些擺明對投支持票者的人身攻擊,可否接納為投票理由。Littlegreenman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5:39 (UTC)[回复]
  17. (-)反对,理由同上2、4、5、9、12、15--Fantasticfears留言+记录 2010年4月9日 (五) 05:07 (UTC)[回复]
  18. (-)反对User:Shizhao是一个足够称职的管理员。--蓝色理想@ZJU113还我飘渺水云间BBS条目! 2010年4月9日 (五) 05:46 (UTC)[回复]
  19. (-)反对,理由同上。— 老陳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5:50 (UTC)[回复]
  20. (-)反对,早前已表達過意見,見討論。--石添 小草 (talk to me) 2010年4月9日 (五) 06:47 (UTC)[回复]
  21. (-)反对,雖然以前也有很多貢獻被刪掉,不過沒有Shizhao兄的維護的話,維基會變成一個巨型垃圾網站... --Kerry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8:41 (UTC)[回复]
  22. (-)反对,罷免理由難以令人信服。 —黑暗魔君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9:22 (UTC)[回复]
  23. (-)反对,理由同樓上諸位。--Onlim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9:28 (UTC)[回复]
  24. (-)反对,提名者指出的都并非严重问题,如果只是因为做的不完美就要被罢免,谁还敢来做管理员?不过另一方面也希望书生在操作时能多多和当事人沟通。蓝色的顶夸克-对撞机|气泡室- 2010年4月9日 (五) 09:39 (UTC)[回复]
  25. (-)反对:不足以成為罷免之理由。-Alberth2-汪汪 2010年4月9日 (五) 09:46 (UTC)[回复]
  26. (-)反对,理由牵强,反对罢免。—Tianyamm2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10:58 (UTC)[回复]
  27. (-)反对,提出罢免者似乎是怒气冲天,提出很多牵强的证据,Cobrachen已经说得差不多了;只有江青那件事还算有理有据,但是仅此一条,不足以罢免。如果认为shizhao不会应留言而应当罢免,那么应该再收集更多的证据,将来再罢免。--达师信访工作报告 2010年4月9日 (五) 11:04 (UTC)[回复]
  28. (-)反对,提名者的理據顯然並不堅實,立足點也很薄弱。燈火闌珊處點燈Wahrheit wird man frei machen. 2010年4月9日 (五) 11:05 (UTC)[回复]
  29. (-)反对,理由同上--FrankLSF(75) 2010年4月9日 (五) 11:37 (UTC)[回复]
  30. (-)反对:維基百科缺少管理員,需要人手來應付每天的站務。所以不贊成罷免。--俠刀行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11:43 (UTC)[回复]
  31. (-)反对:離開了維基好一段時間了,但畢竟從前也在此編輯了一段頗長的時間,看到Shizhao在此花了多少心血,也看到他對維基百科的關心,看到Shizhao兄被提罷免,也詳細看了罷免理由,實不可閉口不言。老實說,Shizhao兄在維基的貢獻有目共睹,實無幾人可與其相比,辦事越多,錯誤犯的機會越多,Shizhao兄的確是需要在執行前與社群溝通,但他所犯的錯誤並不足以罷免他。可能提出罷免者有很多不滿之處,字行間有點意氣用事,並未理性提出足夠的罷免原因。此外,考慮沒有了Shizhao兄的維基百科大家也不會有好日子過,所以基於這些理由,投下了反對票,希望諸兄理解。--Chaplin 討論貢獻 2010年4月9日 (五) 12:53 (UTC)[回复]
  32. (-)反对:不合理的罢免理由。--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4月9日 (五) 13:02 (UTC)[回复]
  33. (-)反对大多數的理據都是罷免提出之後硬挖出來,而並非溝通之後才提出,不符合罷免方針的精神。--ffaarr (talk) 2010年4月9日 (五) 13:18 (UTC)[回复]
  34. (-)反对:大多數的"理由"批判的回退及刪除都屬於正當的管理行為,光是這種亂舉例子的作法就足以使陪審團回退了。欲加之罪—金☆肅§§☧ 2010年4月9日 (五) 15:21 (UTC)[回复]
  35. (-)反对:不能因为管理员的严格而挟以私怨,以此来提请罢免管理员,那么自此以后,无人敢当管理员,维基会变得任由大家肆意编辑,这反而破坏了维基百科。此例绝不能开。还是原先那句:执政者,恩欲归己,怨欲归谁?-- 上海工部局  總辦處  財務處  2010年4月9日 (五) 15:34 (UTC)[回复]
  36. 如上所言,其功其勞,有目共睹,而提案者據,則未免薄弱,難言服之。又,正之所舉,幾為後補,足見其草。—J.Wong 2010年4月9日 (五) 15:36 (UTC)[回复]
  37. (-)反对:對比之前的罷免案,是次罷免論據,理由太單薄,字裡行間更有批判的言詞,實不可取,也更不應以此作罷免先例。—妙詩人 Happy Musician(來聊聊天~) 2010年4月9日 (五) 19:45 (UTC)[回复]
    (!)意見:也希望雙方留意一點,提刪是所有用戶都可以作的事,管理員更多的責任是作為共識產生後的執行人。而在上面的指控中,基本上都不是執行管理員/行政員權限的問題。換句話說,即使罷免通過,事實上,書生仍可以繼續提刪,用戶不參與提刪討論的時候,條目仍然會被刪除。—妙詩人 Happy Musician(來聊聊天~) 2010年4月21日 (三) 08:54 (UTC)[回复]
  38. (-)反对:罢免的论据不足,维基百科,本来就是任何人都可以回退,也可以被回退,早有明文“請勿提交任何閣下不欲予人編輯或重新發布的內容。”--三十年河东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20:08 (UTC).[回复]
  39. (-)反对:基于理性考量--维游 (o_o) 2010年4月10日 (六) 01:30 (UTC)[回复]
  40. (-)反对:维基百科有词条垃圾化的趋势,罢免Shizhao居心何在 - Galaxyharrylion 2010年4月10日 (六) 11:30 (UTC)[回复]
  41. (-)反对:Shizhao 刪題有時解釋不足是事實,但解釋不足並不等於毫無理由,溝通不足並不等同弄權,我接受 Shizhao 在上面提的大部份刪題、還原解釋,所以覺得沒有提解釋份屬疏忽,未需罷免 --邪楊 (留言) 2010年4月10日 (六) 05:49 (UTC)[回复]
  42. (-)反对:使我想起了三年前紅林拓真所發生的事。--御景ゆずき (留言) 2010年4月10日 (六) 06:11 (UTC)[回复]
  43. (-)反对:Shizhao总是有欠妥的地方,但是罢免理由极其勉强。 Evawen (留言) 2010年4月10日 (六) 06:12 (UTC)[回复]
  44. (-)反对:不支持罢免,争论中无法说服我。--思源如宁 2010年4月10日 (六) 06:37 (UTC)[回复]
  45. (-)反对:各种理由声讨者汇集,其中有些理由真当是早有定论了,而最新对书生的声讨原因,书生的解释可以让我认为他继续担任职务是合适的。-孙学 (留言) 2010年4月10日 (六) 09:26 (UTC)[回复]
  46. (-)反对,同上下各位。--Jimmy Xu420·+ 2010年4月10日 (六) 10:22 (UTC)[回复]
  47. (-)反对,我觉得罢免理由实在是难以服人,且书生的贡献有目共睹,所以反对。—NewSpeaks友爱部真理部 2010年4月10日 (六) 11:08 (UTC)[回复]
  48. (-)反对,雖然之前也看過書生兄不避嫌刪除條目或檔案,但他對維基的貢獻是許多人有目共睹的。錯誤量不足已以偏概全。─Josephjong 無言律師~~ I ♥ Wikipedia 2010年4月10日 (六) 12:42 (UTC)[回复]
  49. (-)反对,不同意罢免,理由不够充分……看着我 (留言) 2010年4月10日 (六) 14:55 (UTC)[回复]
  50. (-)反对,理由跟第47、48兩位一樣。--愛德華-庫倫 (留言) 2010年4月11日 (日) 01:36 (UTC)[回复]
  51. (-)反对:書生君對疑似侵權的檔案的處理真的很嚴謹,就算只是忘了補上資料也要刪除,但至少這是對維基百科的方針的一種堅持,我倒是很欣賞,偶有錯手並不足以成為罷免的理由。--GeOhRDeOhAn(TeeAyElKay) 2010年4月11日 (日) 06:05 (UTC)[回复]
  52. (-)反对,欲加之罪,何患无辞。—Chief.Wei 2010年4月11日 (日) 10:49 (UTC)[回复]
  53. (-)反对,提删行为一来不属于管理员权限,而来没有一个非常严格的执行程序,条目被不当删除的原因是对提删讨论的关注不足,没有人提出支持或反对。不写原因的回退源于管理员的撤销权限,是否禁止使用撤销,改用回退功能并给出原因,这一点还需要社群讨论决定。就被提罢免的这两点“瑕疵”,我认为第一点不是问题,第二点大体上属于系统的问题,就算是Shizhao的问题,也较为轻微,不足以提出罢免。--用心阁(对话页) 2010年4月11日 (日) 12:40 (UTC)[回复]
  54. (-)反对,以動員被回退、刪除文章用戶的方式發動罷免,甚至挑被罷免人不能上網的時期發動,這種手段太惡劣。--User:Orion-留言 2010年4月11日 (日) 13:44 (UTC)[回复]
  55. (-)反对, 搞运动啊? 省省吧,有时间多写点条目,少搞些投票。 —Munford (留言) 2010年4月11日 (日) 15:08 (UTC)[回复]
  56. (-)反对, 我新手時編條目也被書生依知名度不足刪去或是被掛上請求來源。但管理維基本來就寧嚴莫鬆。我是希望書生能中立及客觀。看在他多年辛苦管理的份上,請給他改進的機會。 —outlookXP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日) 03:35(UTC)
  57. (-)反对,看看投票人也能大致看出个门道了,当然多少也反映当事人的一些问题,也不排除真心想罢免的,不过貌似你们的观点已经被……外语学院—23—理工东门 DD6121HS5☎ 投诉热线9686002010年4月11日 (日) 19:40 (UTC)[回复]
  58. (-)反对,一直以来都是公正无私的管理员,中立无可厚非。—Dingar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01:31 (UTC)[回复]
  59. (-)反对,spam条目多才是维基百科形象受损害的根源。--Acepatrick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02:06 (UTC)[回复]
  60. (-)反对理由牵强,书生的操作无可厚非。--Bcnof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03:23 (UTC)[回复]
  61. (-)反对,罷免理由牽強,而且罷免發起程序有瑕疵。罷免發起人所提的事件皆非與該發起人相關,提起此次罷免應屬無效。就算有效,User:Shizhao的答辯亦可看出大多數作為都屬有理,不足以達到罷免之理由。--眼鏡虎 (討論|貢獻) 2010年4月12日 (一) 03:31 (UTC)[回复]
  62. (-)反对 - 对罢免程序本身不是太熟悉,但是我从上倒下看了看指控内容,也看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和回复,看了shizhao调整的内容,我认为,如果我是管理员,我也会做同样的工作,有很多行文规范以及撰文规则并不符合维基百科的要求,这个可能和每个人的认知有些许出入,但是我所看到的是,shizhao 调整的内容是本着高品质和对引用负责的态度进行的。举一个简单例子,就那第一条的内容调整来说,“使本来就脆弱的三峡生态环境,更雪上加霜。”这样的语句应该是百科写法么?百科撰写不是照搬报道原文,不是带有倾向性的陈述,应该是事实的罗列。而且引文选用一转再转的地址,而不追根朔源,引用态度也不严谨。--疯行天下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04:22 (UTC)[回复]
  63. (-)反对 - 仔细看了对书生罢免的理由,这些条目的情况要是我看到也会提交删除,我觉得符合删除条件,偶有一两个有争议的,希望不要抓住不放,书生也要多多解释,避免这些无意义的争论。--Smartneddy(Talk) 2010年4月12日 (一) 06:52 (UTC)[回复]
  64. (-)反对 管理一职,劳心劳力,出现错误在所难免;况且比起shizhao的工作量,他的不妥处理量并不多。这些理由不足以提出罢免。--Xyb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06:58 (UTC)[回复]
  65. (-)反对 Shizhao贡献良多,少数不妥处理不足以构成罢免。也希望Shizhao兄能多作一些交流工作。--Mountain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07:11 (UTC)[回复]
  66. (-)反对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高晶  对话 
  67. (-)反对 罢免理由过于牵强 --LiDaobing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2:11 (UTC)[回复]
  68. (-)反对 ,“修复因为shizhao拥有管理员权限而产生的问题所产生的工作”同“shizhao担任管理员所做的工作”根本不是一个数量级的……--zy26 was here. 2010年4月12日 (一) 12:36 (UTC)[回复]
  69. (-)反对,书生给出的理由全部正确无误。--Wing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3:59 (UTC)[回复]
  70. (-)反对,針對Shizhao大於一切, 拜託不要在維基搞政治。—No1luvME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6:38 (UTC)[回复]
  71. (-)反对,針對罷免事由一:書生並非無理大量刪除條目,發起人所舉出的條目只有兩個,而且該二個條目刪除均為依照提刪討論結果執行,條目中模板顯示期限並不拘束提刪討論的結果。針對罷免事由二:回退功能只是屬於編輯功能的一種,使用回退功能與使用一般編輯功能並無不同,從而使用該功能與違反管理員職權無關,且事後書生解釋回退理由均屬正當。以上二點罷免事由均無可採,爰投下反對罷免。--Theodoranian|虎兒 =^-^=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6:57 (UTC)[回复]
  72. (-)反对,雖然我也認同書生在部份情況下標準過於嚴格且彊化,在自己不熟悉的領域中執行職務時,仍有改善空間,但依上列討論所提之理據,除小數是有疏忽外,其餘都均為合理,至於回退不寫理由,這的確是有不足,然而如虎兒所言,回退並非管理員所籠斷的職權,作為罷免案,我認為只該針對其於職務中,所能籠斷的權力有所濫用、誤用或其他不當使用,否則如認為此人之回退的確對維基有破壞之虞,則應是封鎖其編輯權,而非管理員職務,當然,書生之辯解皆合乎情理,至於過失之處亦有所列明,是故投下反對票--罰抄(罰抄會館) 2010年4月12日 (一) 17:51 (UTC)[回复]
  73. (-)反对,要我说就是shizhao提删的垃圾条目还不够多了,另外建议某些满脑子政治的人先反省一下自己都对中文维基有什么贡献--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4月12日 (一) 18:52 (UTC)[回复]
  74. (-)反对,非常支持罢免shizhao,最好以后类比此次罢免讨论之准则,谁干活儿就罢免谁,把管理员全罢免干净了。没有管理员的掣肘,小朋友们可以专心致志地把中文维基百科建设成比百度百科还互动百科的垃圾站--雪鸮◎海德薇 看看雪鸮 (talk) 2010年4月13日 (二) 00:26 (UTC)[回复]
  75. (-)反对:又是那句話,以黑貓白貓來分的話,大致上能分類成會幹活的貓,雖然有時會犯點小錯,但是比起來,多個會幹活的管理員比較好--Morrigan The Spoiler (沒用的申訴處) 2010年4月13日 (二) 01:34 (UTC)[回复]
  76. (-)反对:罷免理由和討論 已經有點不理性了。再者,如果因爲不滿某管理員操作,而不來wikipedia;我覺得應該反思爲什麽來wikipedia。Ktsquare 留言 2010年4月13日 (二) 07:23 (UTC)[回复]
  77. (-)反对,有空多充實百科內容吧—天上的雲彩‧ธันวา | สนทนาธรรมได้ที่นี่ 2010年4月13日 (二) 07:57 (UTC)[回复]
  78. (-)反对:罷免理由不够充分。--User:流氓兔老大 流氓兔老大 (留言) 2010年4月13日 (二) 08:25 (UTC)[回复]
  79. (-)反对 工作有改善空間, 但貢獻是無法否定的—祁勳留言 2010年4月13日 (二) 08:57 (UTC)[回复]
  80. (-)反对:印象還不錯--Djhuty (留言) 2010年4月13日 (二) 09:15 (UTC)[回复]
  81. (-)反对,做的事情多,得罪人自然也多。不足以构成罢免理由。——越王山の涕淌君 (留言) 2010年4月13日 (二) 09:54 (UTC)[回复]
  82. (-)反对,罢免理由不充分。—木木 (发呆中) 2010年4月13日 (二) 12:42 (UTC)[回复]
  83. (-)反对,没有滥权,书生的理由符合维基方针。—瓜皮仔Canton 2010年4月13日 (二) 13:11 (UTC)[回复]
  84. (-)反对,看了讨论页的内容后,觉得有必要投上一票表达自己的看法。如果有管理员觉得某些条目来源不足,内容太过简单,在挂上提删模板的同时还应该当和编辑者多沟通,而不是直接将提删信息贴在人家的讨论页。因为他写得再差,也是花费心血和时间,冷漠,流程式的行为必然会令编辑者不满。个人认为有些方针类的东西不应紧跟e文维基,像防止地域中心这东西没必要套在中文维基里。--玖巧仔留言 2010年4月13日 (二) 14:25 (UTC)[回复]
  85. (-)反对,不贊同罷免理由,書生處理得很好。--Fauzty (留言) 2010年4月13日 (二) 15:17 (UTC)[回复]
  86. (-)反对,理由不充分,反對罷免。--Gakmo (留言) 2010年4月13日 (二) 15:29 (UTC)[回复]
  87. (-)反对,肯定shizhao對中文維基百科的貢獻。--KJ(悄悄話) 2010年4月13日 (二) 15:36 (UTC)[回复]
  88. (-)反对,反對罷免,反對有可能使中文維基變成一個巨型垃圾網站的一切傾向。—Lvhis (留言) 2010年4月14日 (三) 00:24 (UTC)[回复]
  89. (-)反对,對於提出罷免者所提出的各項指控感到非常失望。—T.A 白河(Talk - Mail) 2010年4月14日 (三) 07:20 (UTC)[回复]
  90. (-)反对,想让维基变成百度那样的垃圾箱吗?--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10年4月14日 (三) 07:24 (UTC)[回复]
  91. (-)反对:怎麼說呢?我對書生大的作風其實並不是很滿意,我覺得他還是有需要改進的地方,但這一點我只能持保留態度,我主要還是偏反對態度,因為我覺得他還可以再觀察,等到時候在看情形如何在來罷免會比較好。呆靜 (留言) 2010年4月14日 (三) 09:45 (UTC)[回复]
  92. (-)反对:肯定書生的貢獻。另外,亦厭惡此次投票的人為操作層面。--Winertai (留言) 2010年4月14日 (三) 15:37 (UTC)[回复]
  93. (-)反对:書生功大於過,且其工作量大是有目共睹的,故反對。但同時建議書生改善一下編輯及處理問題時的態度,以免引起第五次罷免...—<pan浩> (留言) 2010年4月14日 (三) 16:40 (UTC)[回复]
  94. (-)反对:書生功在中文維基百科。我看上面支持罷免書生的用戶,有幾位是因為自己創建的條目被書生以關注度不足提刪故而投下支持票,但其中有些用戶甚至連「關注度」為何都不甚了了。我也認同提刪條目時應該跟原作者好好溝通,但以現時中文為基百科管理人力的欠缺,每天有大量不符關注度條件的條目被創建,乃至遭刪除後不斷再創建,願意費心巡查、清理條目是一件極為枯燥而繁劇的任務,其勞至巨,但其功甚微,充其量也只能稍稍延緩中文維基百科的無意義膨脹而已。為此僅以一票聲援書生。—人不狂吃枉少年 (Kleistan)撂狠話 2010年4月15日 (四) 10:14 (UTC)[回复]
  95. (-)反对:除了某些條目有爭議性外,其餘他所編的條目也不見得有選擇和針對性刪除,其他等管理員定奪。--馮淡水 (留言) 2010年4月15日 (四) 10:39 (UTC)[回复]
    (-)反对:前天看到這一事件,沒想到昨天就受到shizhao的指點,一開始以為互相交流的回饋會很慢,但事實並不如此,只是屬於少說話多做事的管理員罷了。——dare函數 (留言) 2010年4月15日 (四) 17:06 (UTC)[回复]
    ↑該直至2010年4月3日只有33次編輯,在罷免案發起當日尚未有投票資格,不符方針要求無效,原因:{{{reason}}}。
  96. (-)反对:认为属于可接受范围,且反对者明显有拉票嫌疑。--超越宝宝 ¤留言板 2010年4月16日 (五) 07:25 (UTC)[回复]
  97. (-)反对:雖要書生較積極與維基人溝通,但其功勞不可忽視,罷免者理由又頗為牽強。—Ai6z83xl3g (留言) 2010年4月16日 (五) 12:04 (UTC)[回复]
  98. (-)反对:这几天仔细看了下前几次以及这次大家关于这个话题的讨论,发现我实在没有什么理由不去反对这次罢免(支持罢免的人的理由基本上都不够充分)。尽管我是一个支持宁滥勿缺的人,这并不代表我会因此而投下支持票。--Jsjsjs1111 (留言) 2010年4月16日 (五) 12:46 (UTC)[回复]
  99. (-)反对:Shizhao有可以改进的地方,但以他对中文维基的贡献和作用,被罷免管理員完全不必要,将会是个损失。 -Znzznz (留言) 2010年4月16日 (五) 15:45 (UTC)[回复]
  100. (-)反对:這次罷免理由未免太牽強了些吧...而且投訴用戶的身份也很讓人有懷疑。落ㄖの餘暉ぺ¤Talk 2 Me! 2010年4月17日 (六) 04:26 (UTC)[回复]
  101. (-)反对:Shizhao是一個熱心的管理員,如果罷免了他將會是維基的一大損失。 -Michaelpkk (留言) 2010年4月17日 (六) 05:00 (UTC)[回复]
  102. (-)反对:書生的工作量是有目共睹的,我同意他留任管理員。--pedist (對話頁) 2010年4月17日 (六) 05:14 (UTC)[回复]
  103. (-)反对:书生的贡献有目共睹。—Hennessy (留言) 2010年4月17日 (六) 18:06 (UTC)[回复]
  104. (-)反对:答辯區很清楚地回答了提出的疑慮。--mingwangx (talk) 2010年4月19日 (一) 09:30 (UTC)[回复]
  105. (-)反对,同上各位。--Oliver Ren (留言) 2010年4月19日 (一) 10:19 (UTC)[回复]
  106. (-)反对,基於以下因素,無法認同提出與贊成者的理由:
    1. 未能以理性的態度處理這一次的人事案,多次出現人身攻擊或者不禮貌的言詞,可是同時又要求意見不同者必須抱持文明的態度。應該要以同樣的標準評斷與行事。
    2. 未能務實的提出相對應數量的證據。以大量作為形容詞,可是提出的證據數量很少,兩位數都難以符合。在舉證方面有很大的缺陷。
    3. 使用傀儡進行連署,拉票,意見與投票。傀儡是明令禁止使用於投票等相關的事務當中,提出本案與連署者認為本案當事人不遵守維基的方針,可是同時也以違反方針的方式運作,有製造假象的嫌疑。
    4. 在部分舉證上,未能理性的考慮是發當時條目的狀態,當時方針的規定所產生的結果。譬如說光秒這個條目的問題,需要回到一開始的版本作為考慮的基準。
    5. 錯誤解釋方針與規範,將管理員與一般用戶的權限以模糊的方式表達與解釋,有曲解和造成誤導的氣氛,在這一點上,贊成者未能理性的澄清,將問題鎖定在正確的方向上,是非常可惜的態度。
    6. 過於強調提出刪除的不當性,可是沒有同等的要求寫作者也要負責任。如果提出刪除是錯誤的,那麼,撰寫用戶也要負擔至少一半的錯。此外,目前累積大量需要修改的條目,有些發生的時間超過兩年以上,贊成保留者也應該正視這項問題。
    7. 多次提出不要政治審查,可是沒有注意到,要是真的有政治審查,怎麼還會有證據讓你去抓?這方面的理由與舉證有不少瑕疵。
    8. 利用社群以外的政治活動(請參考政治條目的定義),影響社群內部事務的考量,討論與走向,此例一開,未來將有更多隱憂,水能載舟,但是不要忘記下一句。
    9. 對社群的關心和改進,如果要到進行人事案的時候才提出,那麼,效果實在不佳,建議多加入目前的討論。
    -cobrachen (留言) 2010年4月19日 (一) 15:32 (UTC)[回复]
  107. (-)反对:罷免理由不夠充份。若以觀點不同而罷免他人,顯然有違維基精神。 --Simon S H Ho 2010年4月19日 (一) 16:53 (UTC)
  108. (-)反对:不认为罢免理由足够罢免管理员,同时对此次罢免的乱象表示遗憾。——快龙人过留名 2010年4月20日 (二) 04:59 (UTC)[回复]
  109. (-)反对:除非維基基金會能開發一個完全公平公正的機器人來替代管理員工作,否則我還是選擇一個不完美但是卻嚴格執行維基準則的管理員。--蘑菇@()() 2010年4月20日 (二) 05:17 (UTC)[回复]
  110. (-)反对:不支持大部分罢免理由。--刻意 2010年4月20日 (二) 09:30 (UTC)[回复]
  111. (-)反对,意見同上,罷免理由過於牽強。—Cp111 (留言) 2010年4月20日 (二) 13:03 (UTC)[回复]
  112. (-)反对,Shizhao是中文维基百科最勤快的管理员之一,没有他可以想象很多维护工作将堆积如山。--长夜无风 (留言) 2010年4月20日 (二) 13:37 (UTC)[回复]
    (:)回應此人合乎投票資格? 只有11次的編輯次數。證據 RANGERs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5:41 (UTC)[回复]
    (:)回應user:长夜无风(簡體名)與user:長夜無風(繁體名)不是同一個投票戶口。-- 同舟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5:53 (UTC)[回复]
  113. (-)反对,我還真沒見過罷免卻理由五花八門的。何況罷免中帶著人身攻擊。—Zhxy 519(聯繫啊) 2010年4月20日 (二) 14:23 (UTC)[回复]
  114. (-)反对,雖有小瑕疵,但還不至於須被罷免。—Iokseng留言2010年4月20日 (二) 16:58 (UTC)[回复]
  115. (-)反对。「大量」顯然不成立,「無理刪除」也不成立,因為指控中提到的兩項刪除是根據討論結果和維基規則進行。「回退」是任何編者都能有效做到的編輯功能,移除管理員權限並不解決問題。偶爾的錯誤是完全可能、難以避免的。移除管理員的理由應該是持續性的錯誤判斷或持續性的干擾維基運作,而現有證據不足以支持這樣的結論。—roc (talk) 2010年4月20日 (二) 17:51 (UTC)[回复]
  116. (-)反对,刚看到这个投票,错过了讨论阶段,便在这里说。刚才看了看罢免程序的指控,感觉到shizhao的工作有瑕疵,不过这些指责和罢免程序本身都也有问题,我认为不足以解任shizhao的权限。shizhao在行事上和沟通上当然存在问题,但倡议者也未就罢免与shizhao有过沟通,当把罢免当成目的而不是从维护维基理念和社群要求,可能真的容易分裂。我看到反对shizhao的也有一位理性的,他认为shizhao的行事方式不宜继续担任管理员,否则会冲淡维基人的积极性,这一点上倒是可以多讨论,但我不认为严重到这样的程度。我这里说一些额外的话:作为一个时间上还算老的维基人,见证了中文维基的发展,这个过程中,目睹了shizhao在其中贡献和心血。shizhao做事硬朗、得罪人、不擅沟通(至少是二年以前我的印象,不知今天如何),我也有过生气,一直希望他能克服。很多当年的活跃用户都疏懒和离开,比如我就有二年没怎么贡献了,但坚韧和持恒不变者中,最显目的是shizhao,从中文维基成立始,数年如一日,无报酬无掌声,这要怎样的恒心?请赞同罢免的从维护维基百科的角度来考量,shizhao承担管理员是利多还是弊多,我很希望从自身的愤怒情绪中跳出来多多思量。在我看来,抛开细节,shizhao一直遵循着维基的理念,努力维护着维基条目的纯粹和品质,他的很多管理员权限工作是依然是维基所依赖的,罢免会造成损失。-- fdcn  talk   — 2010年4月21日 (三) 02:21 (UTC+8) — 2010年4月20日 (二) 18:21 (UTC)[回复]
  117. (-)反对 (Got no time, need to write in English, sorry about that.) The evidences listed in the "reasons" part are not sufficient. Though I've heard that similar cases appears earlier, but no one post them in the "reasons" part. Both sides' arguments are reasonable, but we have to consider the admin job that Shizhao handled well. I bet if anyone got the time to do that, if Shizhao got removed from his position. I hope Shizhao may improve his way of handling some problematic articles, use editing skills to keep the information here rather than totally remove the information which we wish to know, away from the Chinese wiki. Btw, I hope my fellow HK citizens can calm down and disregard those political POV when participating in wiki issues (though I really really really hate that CCP and her internet policy, human rights policy, and etc.). Forgot to say, I think it's better to hide those inappropriate or miscellaneous infos in the article, and wait until someone can utilize those infos fully and appropriately. (Please don't pick my grammatical mistakes, thanks.) --akoo (想聊天的,這邊請) 2010年4月20日 (二) 21:12 (UTC)[回复]
  118. (-)反对,当一次罢免投票已经变成清算旧账的时候,这已经不是一次理性的投票了。这样的罢免如果通过的话只能说是一场悲剧。—Snorri (留言) 2010年4月20日 (二) 23:16 (UTC)[回复]
  119. (-)反对捕风捉影而已,根本没有充分依据。--氢氧化钠 NaOH 2010年4月20日 (二) 23:31 (UTC)[回复]
  120. (-)反对,赞同楼上各位童鞋。--JACK拍砖成果 2010年4月21日 (三) 01:39 (UTC)[回复]
  121. (-)反对,理由不充分,反对罢免,难道最近流行翻案风—洋洋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2:12 (UTC)[回复]
  122. (-)反对罢免,我认为shizhao的工作事实上十分认真负责,但作为一个普通人,他也不可避免的放一些错误。但与之做出的贡献相比,这些错误几乎是微不足道的。但人们往往会把正确的事情当作理所当然,而错误却被无限放大,我认为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因此我反对罢免shizhao。--upsuper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2:15 (UTC)[回复]
  123. (-)反对,根據比例原則,只要越常做事就越容易犯下小失誤,並且越常得罪人,但是比較起其貢獻這些失誤都只是必要之惡。何況,管理員的罷免應該是建立在對政策的不依循與濫用專屬權利上,偶爾犯些失誤並不應是導致罷免的理由,挾怨報復的成分反而偏大。—泅水大象 訐譙☎ 2010年4月21日 (三) 02:49 (UTC)[回复]
  124. (-)反对,理性选择。--芈兠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2:55 (UTC)[回复]
  125. (-)反对,考虑到站外游说带来的炒作影响,故反对该提案通过。希望把精力集中于条目编纂,如果有争议,也集中于条目本身进行讨论。--farm (talk) 2010年4月21日 (三) 03:19 (UTC)[回复]
  126. (-)反对,类似的罢免已经不是第一次提出了,多次提出,是否有滥用程序的嫌疑?本身就是消耗社群力量的程序,是否需要有点限制。 不同意不能成为罢免理由。 在罢免之前,应该厘清什么情况可以罢免,而不是反对他的人多了,就可以罢免。 --Dnwk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3:30 (UTC)[回复]
  127. (-)反对,工作干多了肯定会有少量的失误,一方面牢骚管理员不干事,一方面又对干事多的管理员挑刺,看一下管理员的贡献,从有中文维基开始,几乎都是书生在全力以赴的维护,没有书生损失相当大。罢免应该有重大失误的标准,而不是由得罪的人多决定,书生得罪的还可能有许多是对维基规则不清楚的用户。--方洪渐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3:49 (UTC)[回复]
    (:)回應:工作干多了肯定会有少量的失误,但是書生作出的刪除卻非常大量,內中有大量的失誤及偏見。書生的工作正正是「好心做壞事」,這樣就要加以制止了。-- Samuel  對話  記錄  2010年4月21日 (三) 04:10 (UTC)[回复]
    书生每年编辑近万,其中错误的比率不到百分或千分,提议罢免中的操作全部正确,请问先生说“大量”的数据基础是什么?--Wing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6:41 (UTC)[回复]
  128. (-)反对,做好自己的编辑。 --耐特拉克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5:05 (UTC)[回复]
  129. (-)反对,一堆不知所謂的誅心之論,在沒有實際證據的情況下也竟可上升到「打壓真相」的層次了。 --LC.Lau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5:46 (UTC)[回复]
    喜欢说别人“打压真相”的,往往最喜欢打压真相。--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5:53 (UTC)[回复]
    饭桶兄这句话说得好。在下始终认为书生在政治上还是比较中立的。--Bcnof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1:10 (UTC)[回复]
  130. (-)反对,管理员也有判断失误的时候,而且我看了一下,大部分删除记录Shizhao给出了理由。 陈少举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6:28 (UTC)[回复]
  131. (-)反对,理由已经被上面各位说得很透彻了。--Hamham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7:55 (UTC)[回复]
  132. (-)反对,罢免理由牵强。--立足东方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8:00 (UTC)[回复]
  133. (-)反对,有失误也不能否定全部工作。--荒野土豆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0:02 (UTC)[回复]
  134. (-)反对,太牵强。--水神澈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1:54 (UTC)[回复]
  135. (-)反对,時昭畢竟是人,不是機器人,我也被時昭勿刪過,也大聲抗議過,但不可否認他的認真,我反對的理由前面已提過了,我就不再累述。--魔法設計師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2:43 (UTC)[回复]
  136. (-)反对,書生雖然做錯了很多事,但是我在最近幾年見到他不斷有改善,我到現在為止都未看過書生因為政治而刪除任何條目、圖像或其他資料,反而有人有計劃地利用外部政治壓力迫令管理員和其他維基人就範,改善維基的方法應該是透過善意討論改變,不是書生離開管理員團隊就可以解決到的。—Railhk0512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3:15 (UTC)[回复]
  137. (-)反对 兑现我对Kegns哥哥的承诺。--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3:33 (UTC)[回复]
    (&)建議,因很多人可能不了解您和Kegns哥哥的承诺,建议更换一个理由--A02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3:58 (UTC)[回复]
    我对Kegns哥哥的承诺就是“只要Shizhao哥哥理我,我马上改票”。--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4:17 (UTC)[回复]
  138. (-)反对 這位管理員的貢獻有目共睹,個人不覺得拿些零碎的理由作為打壓他的理由。--阿儒 | 這裡泡茶 2010年4月21日 (三) 14:06 (UTC)[回复]
  139. (-)反对,對維基維護勞苦功高了,人非聖賢,不宜要求完美。個人主張質比量重要,品質好的條目又怎怕被刪?若內容欠佳被刪,往後有足夠資料再重建便是。--Aaa8841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4:33 (UTC)[回复]
  140. (-)反对,相信shizhao--lixinso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22:43 (UTC)[回复]
  141. (-)反对,理由不足--nicemanpower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22:53 (UTC)[回复]
  142. (-)反对,理由不充分,而且人多少都會犯錯。--RekishiEJ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4:55 (UTC)[回复]
  143. (-)反对,都是小事情,相信他会改正的--Wem-12FA8D6 2010年4月21日 (三) 14:57 (UTC)[回复]
  144. (-)反对。增加的回退指控反而令罷免理由變得牽強,所列回退大抵上都基於反破壞保護維基,但的確可再改善。—RalfX2010年4月21日 (三) 15:08 (UTC)[回复]
  145. (-)反对。理由不充分。--啊吧啦咕@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0年4月21日 (三) 15:13 (UTC)[回复]
  146. (-)反对,理由不充分,而且書生維護中文維基百科的辛勞與貢獻有目共睹。─kakoui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5:17 (UTC)[回复]
  147. (-)反对。Shizhao的貢獻有目共睹。同時反對濫用維基的民主機制。--Lenyado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5:19 (UTC)[回复]
  148. (-)反对,人不可能不犯錯。其貢獻你知我知,大家都知道。--Alex S.H. Lin 2010年4月21日 (三) 15:39 (UTC)[回复]
  149. (-)反对,理由不充分,所列出的回退和提删指控中一部分是急躁决定所致,另一部分则是Shizhao和众位反对者对wiki的条目标准理解不一所致,并非如有的反对者说是恶意打压之类。前者Shizhao每天要维护很多条目,总是会有走眼的时候,Shizhao以后需谨慎之。后者每个人都对条目的重要性,中立性有自己的标准,可以多沟通来解决。—不寐听江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5:54 (UTC)[回复]
  150. (-)反对,社群中活躍的中性力量是需要的,Shizhao的貢獻我想應該是大家都看在眼底,當然希望以後能更多溝通更少爭端。halafish!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6:05 (UTC)[回复]
  151. (-)反对,但是建议管理员对稍微有点不合条件的条目多做警示标志而不是直接删除,另外对自己参与争议的条目回避行使管理员权限。 -Kaosi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6:08 (UTC)[回复]
  152. (-)反对,他的貢獻有目共睹,但只要多些和別人敲溝通就可以了,犯不著罷免...—Tom Tsang...........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6:14 (UTC)[回复]
  153. (-)反对,瑕不掩瑜。—章·安德魯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6:16 (UTC)[回复]
中立
(=)中立Shizhao哥哥没有理我。--爱学习的饭桶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05:17 (UTC)[回复]
  1. (=)中立(+)支持 个人态度还是支持的罢免提议的,但是Shizhao为中文维基百科做出的贡献是比较大的,如果是可以摆免其管理员的资格,但同时可以保留其行政员权利的话我会同意。
    虽然我曾经也有条目被其删除(个人回忆觉得当时所提交的条目并无触及wikipedia的规则,但从极度严格执行的方面看似乎又有些理由),不过现今对wikipedia的规则比以前了解的详细了,所以可以理解当时的做法。
    不过就我个人所接受到有关Shizhao信息来看,似乎其有些地高位重,对于部分wikipedia原则视乎夹杂大量个人感觉和作风。
    总而言之,Shizhao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但是一些行事作风还是有些过的(个人观点),既然被4次提摆了(额~ 前面几次没有注意看的说·),在观感上总之是有些。。--Jyu..(~福气世界~)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13:01 (UTC)[回复]
    請留意這是罷免管理員的投票。—圖門縣候補知縣 (留言) 2010年4月10日 (六) 10:47 (UTC)[回复]
    另外目前中文wikipedia到底有多少位管理员在呢?查看管理员列表和行政员列表老是不显示。。。--Jyu..(~福气世界~)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13:01 (UTC)[回复]
    有64名用户拥有管理员权限。另外您这一票到底算什么……中立?--Kegns 2010年4月9日 (五) 13:07 (UTC)[回复]
  2. (=)中立:此次罢免无论从理由上还是程序上来说都有很大漏洞,但我没有投反对票是希望Shizhao能正视社群中不满与反对的声音。--Stevenliuyi (留言) 2010年4月9日 (五) 21:06 (UTC)[回复]
  3. (=)中立:基本上社群已多次提醒書生他在提刪條目時出現的有關問題,提刪每每可能有大家的主觀成份,但個人主要希望他能多在提刪時用一般回退,加入注釋,不要讓條目的提刪存有太多的疑問,這樣也有助於百科的編輯效率,大家可更專注的在編寫條目方面。基本上書生已回覆了各個提刪的疑問,其他的就不詳說了。Stewart~惡龍 2010年4月10日 (六) 00:43 (UTC)[回复]
  4. (=)中立:由于我现在是个不明真相的,所以我暂时保持中立一票.Mindcat (留言) 2010年4月10日 (六) 10:31 (UTC)[回复]
  5. (=)中立:跟二樓的朋友一樣。已經「不理世事」好一段時間,不過書生還是引來這麼多不滿的聲音,而且是第四次被提名了,也該好好檢討一下。 -- Mcyjerry 2010年4月10日 (六) 19:32 (UTC)
  6. (=)中立,希望shizhao日後可以改善工作上的瑕疵。--Woodstockstyle (留言) 2010年4月11日 (日) 09:00 (UTC)[回复]
  7. (=)中立,我在兩年前就對 Shizhao 的作風有些體會,當時認為為了保持條目質量,確實需要作風較強硬的人。這也是我沒有提出支持罷免的原因之一。不過目前來看似乎是太過了。即使要提刪,還是要再三考慮以及向條目作者提問。另外行政員與管理員的工作是不是能分開?兩者性質並不同,一個是維持網站及社群後台運作方面,另一個則主要是管理條目。——Ciel AzuréTalk 2010年4月11日 (日) 16:33 (UTC)[回复]
    (=)中立,说实在的我不希望wiki成为百度百科,但是目前来看wiki条目太少了……--Jsjsjs1111 (留言) 2010年4月12日 (一) 11:03 (UTC)[回复]
  8. (=)中立:相對於兩三年前,書生現在對提刪的標準已經有一定的改善,至少見到他多了投保留票。然而,支持罷免者提出的理據並非完全沒有道理,例如回退及提刪時應該附上理由(如果可以的話更應該與加入內容者溝通和解釋)、提刪時應該避嫌(例如應該避免自己投了刪除票後又親自執行刪除)等等,還有不少可以改善的空間。事實上,超過四成半人的不信任絕非小數目,書生絕對不應因為罷免案很大機會不獲通過而對這些反對聲音視而不見。還望書生能夠認真反思和檢討,甚至可以考慮暫時自願休息一段時間(就算最終罷免案未獲通過)。 -- Kevinhksouth (Talk) 2010年4月13日 (二) 12:32 (UTC)[回复]
  9. (=)中立新手很美味,但還是要堅持不要傷害新手。看看上方投票的傾向,新人多投支持,舊人多投反對,這不難解釋當中的原因吧。如書生能繼續服務百科,希望書生能避免用既定程序處理新手們的過失,多歡迎、提點、指導,以照顧新手們的需要與感受。—LokiTalk 2010年4月13日 (二) 15:10 (UTC)[回复]
    (!)意見:閣下從何看出新人多投支持而舊人多投反對?RANGERs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9:36 (UTC)[回复]
    1. 我覺得還蠻明顯的。不是說都是如此,但不論以「開始參與時間」或「總編輯次數」來定義所謂新舊人都可看到有此傾向(當然傾向比例到底多高要實際去算了)--ffaarr (talk) 2010年4月21日 (三) 13:24 (UTC)[回复]
    (=)中立,既然(=)中立计作无效票,那我来签到一下吧,万一出现奇怪的状况再改回反对吧。忽然发现书生的罢免提案真当是让诸位来签到留名的。-孙学 (留言) 2010年4月13日 (二) 15:30 (UTC)[回复]
    ↑該用戶投票因與先前重複而無效,但意見可供參考。投票者如要改票請在先前的投票加刪除線。
  10. (=)中立,現實是罷免不了書生,算了吧。書生被罷免後,誰來當這個重擔?-張子房 (煮酒論英雄) 2010年4月13日 (二) 15:32 (UTC)[回复]
  11. (=)中立:雖然書生在處理提刪時偶有細節顧慮不周的情形,然而還不至於像批判形容到那樣的地步。同時也希望書生能正視一下這麼多位不分新舊維基人的意見。我還是要感謝書生長久以來自動自發的為維基社群服務,奠定中文維基的基礎。—章·安德魯 (留言) 2010年4月13日 (二) 17:24 (UTC)[回复]
  12. (=)中立:關於關注度時間未到,bot提報刪除,又沒發現bot故障,也沒人參與存廢討論。這很難說是誰的錯。至於其它關於回退的部份,看起來大都有合理的理由。(先保持中立。但是,香港網絡大典那邊寫的這個,書生你最好能解釋一下。那邊有你的真名?請小心人肉搜索。不小心翻到您在2008年5月的專訪了?還有照片?……orz)-P1ayer (留言) 2010年4月13日 (二) 21:52 (UTC)[回复]
  13. (=)中立:别的就不多说了,功过自然人人心里清楚,只是希望书生有时还是多注意一下,实在不行提交大家讨论再删不迟。看这个趋势,如果真的有下次罢免,可能就不是这么简单了。—人神之间摆哈龙门阵 2010年4月14日 (三) 06:13 (UTC)[回复]
    (=)中立:不支持是因為shizhao貢獻不小;不反對是因為管理員不應有任何規則外的特權,如果懲戒不足,罷免可以理解。--farm (talk) 2010年4月15日 (四) 05:05 (UTC)[回复]
  14. (=)中立:各自都有问题,望都好好改正自己的短板。-- [ ] 2010年4月16日 (五) 18:38 (UTC)[回复]
    (=)中立:我對書生的功與過不太熟悉, 因此投下中立一票。但是, 一個管理員, 有四次罷免紀錄, 也顯示書生並非一個受歡迎的管理員。在民主國家, 有哪個政府高官, 會有數年內有這麼多罷免紀錄? 建議書生, 檢討一下自己, 究竟出了什麼問題, 以後在處理條目時, 放慢腳步, 多與其他用戶溝通。--Hackenchan (留言) 2010年4月20日 (二) 11:06 (UTC)[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15. (=)中立:原來維基也有很多活躍用戶嘛,看兩方票數的增長有如看NBA季後賽加時。只不過一點也不興奮,很失望。維基的精神明明在於以善意討論最終達成共識,看來不論是管理員還是一般編輯,很多時都忘了。雙方的分數還不知有多少都與五大支柱相違。噢,也請留意第五支柱。當然最值得這裡二百多人參考的是Wikipedia:編輯守則。雖然我想根本就沒有多少人會注意這些。唉,真失望。Oneam 01:00 AM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00:27 (UTC)[回复]
  16. (=)中立 我想这样投票比较符合我目前的判断 另(!)意見 发现投票支持书生的 基本是现任管理员+老维基人 希望不会被人说你们抱小集团就好—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0:06 (UTC)[回复]
    其實這看法,或許也可以另外一種說法:反對書生的都是非現任管理員和編輯次數偏低,且不熟捻維基運作的新維基人。--Winertai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4:30 (UTC)[回复]
    這裡200多人中,投支持者有很多是在前期編輯多次,後來放著不動,直到這次罷免才如雨後春筍的出現,非常弔詭的現象,投票理由只寫「認同指控」者裡又有幾人把指控的案例看完實在是令人存疑。—Ai6z83xl3g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5:40 (UTC)[回复]
    按你这么说反对的诸位里只说「理由不充分」又有几个认真看了指控的理由是什么呢?不能恶意推定。Billyliang@維基朋友即基友 2010年4月21日 (三) 15:49 (UTC)[回复]
    好,我退掉「只寫「認同指控」者」這整句話,但就目前為止顯示出投下支持票者大多數都屬新手,以及多位未確認用戶,其中又有多人如上述所提在這次事件才跳出來,在提出理由中又多「政治審查」和不瞭解維基處理程序(有用戶看到這是他第4次罷免,但有沒有看到前面之所以罷免不通過的原因?),閣下又認為有幾張票會是觀察書生在工作表現上所得到客觀結論而投下的?(目前就活躍程度來說,投反對者大多是現役活躍維基人,當然反對方也有我上述說得類型者,但比例相對的少,請閣下就目前支持者的素質提出見解)—Ai6z83xl3g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6:19 (UTC)[回复]
  17. (=)中立,挂出提删模板后过早删除条目却认为问题不大,使用回退功能并几次忽视与持有反对意见的维基人沟通,答辩时有意回避实质性问题。但由于目前的罢免机制根本就是有问题,我决定撤销原来的支持票。不能用违反道德的法律去判罪,这是我中立的原因。—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4月21日 (三) 16:01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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